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时间:2024-09-14 18:44:27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必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必备]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结合学校的实际,根据各级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目标:

  为使我校总体教学成绩得以提升,我校教师共同努力,争取期末成绩在全镇排名前四,各科成绩均争取有所提升。

  二、提升措施:

  (一)、切实加强课程管理:

  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课时计划,把各种课程开足开全,绝不随意加课减课。学校对每天的教学活动实行全天侯管理,学校领导每天从早读开始到放学结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私自调课、不按教学常规上课,课堂环节脱节、不完整,随意上自习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放学等现象,都做为教学事故记录在册,并根据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二)、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是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要根据各年级、各学科学生的基础和共同特点,制定教学目标,使“向四十分钟要质量”的口号真正落实到每一节课上,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针对本校教师课堂教学中暴露出的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1、把功夫下在课前。教师上一节课并不难,上一堂有质量的`课就不容易,经常上高质量的课就更不容易。其功夫应该下在课前。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仔细备课。必要时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备课。备详细教案、备教学目标、备教学环节、备可能出现的教学中的意外情况、备教法和学法、备板书设计,必须严格做到六个统一,即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资料、测验考试和教学目标的统一。

  2、把力量放在课内。教师每堂课尽可能做到优质高效,必须遵守以下几点原则:①必须明确本堂课教学目标;②必须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③必须当堂检查、反馈和巩固。

  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本办法是:①随堂听课,不打招呼,听后个别交换意见,提出要求和建议;②组织青年教师评优课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全校校老师都可以听,然后进行评课,共同研讨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3、把补困加在课后。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全体学生完全掌握所学的知识是不现实的,总会有那么几个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跟不上其他同学。教师绝不放弃每一位学生,不仅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疑难问题,而且更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②任课教师必须对任课班中的后进生做到心中有底,教学时要分层次教学;③教师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对后进生进行个别辅导;④经常与后进生谈心,鼓励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只要他们有进步,就给予肯定和鼓励。

  4、精选课堂教学例题、习题、作业题。学校要求教师对课堂教学的例题、习题、作业题做到精选精改,注重效率。

  5、加强过程管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除了平时的常规检查、随堂听课外,加强对个别青年教师、不安心教学的教师的管理,采取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转变其思想,提高其业务能力。

  方法为:一听(听课堂教学);二看(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三座谈问卷(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四总结提高(在上述调查基础上,指导其总结成功的教学经验,以发扬光大,指出其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全面解决“教”和“学”之间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有秩序、高质量地正常开展,有培养全体教师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教学作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三)、加大对后进生转化力度,提高整体成绩:

  后进生是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后进生的转换方面再次做出具体安排:

  1、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思想工作,让后进生树立信心。任课教师每周要利用课余时间,与后进生进行谈话,在课堂上对差生要多启发诱导,多提问差生,多检查他们的课堂作业。对他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要及时进行鼓励,让他们找回自尊和自信,树立奋发向上的动力。

  2、自我提升。开展“一帮一、齐进步“结对子活动,后进生主动找”先进生“,取得他们的帮助,提高自身的成绩。

  3、家庭帮助。调动家长的积极性,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各位任课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本措施,由于个人不执行此项措施和执行教学常规不力,导致教学质量滑坡或不达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4

  一、安全意识

  1、认真签订安全责任书,熟知相关条款 ,未签安全责任书扣5分。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本学期安全考核为不合格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信息、隐患及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处理得当,不报或延迟上报安全信息一次扣5分,处理不及时或不当造成较大影响扣5分

  二、教学安全

  1、学科教学中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体育活动符合安全规定,安全使用器械;实验教学注意器械、药品使用的安全

  2、教学中忽视安全措施每次扣1分,管理不当造成伤害一次扣5分;违反规定一次扣0.5分

  3、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提前侯课,准时下课,上课时间不擅离岗位,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拖堂5分钟以上一次扣1分,上课擅离岗位一次直接扣1分。

  4、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5、对缺课学生情况不闻不问一次扣0.5分

  三、管理安全

  1、教育学生上下学注意安全,路队护送到位,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一次扣1分。

  2、缺岗一次扣1分,造成学生漏坐接送车每人次扣1分。

  3、严格执行放学时间,不滞留学生,发现一次扣5分。

  四、活动安全

  1、按规定参加学生集体活动并确保活动安全,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升旗仪式全员参与,组织学生看影片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到位管理)。

  2、学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预案,擅自组织活动或无安全预案一次扣5分。

  五、安全教育

  1、班级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措施,缺一项扣2分。

  2、利用晨会、班队会并结合课堂教学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不少于1次,课任教师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上交各项档案材料

  3、无安全教育扣2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

  4、学生不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

  5、学生不准攀爬围栏进校园,不准攀爬窗户、护栏,发现一次扣1分。

  六、卫生安全

  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做好疫情的'排查晨检、报告工作,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0.5分。

  七、设备安全

  1、及时关闭门窗和各类电源,保管好各类校产校具。

  2、门窗不管一次扣0.5分,电源不管一次扣1分,造成校产校具损坏一次扣5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5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促使各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和谐发展,以致全面育人,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县教育核心发展力。

  二、监测目标

  尽快在全县逐步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为全县教育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监测依据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依据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xx]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xx]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

  四、监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监测体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使监测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自主发展;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体说,是根据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目标、教学任务设置评价指标。高中着眼于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初中着眼于综合素质培养,为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奠定基础;小学着眼于基础教育和习惯的养成,注重学生素质的多元开发。

  (二)发展性原则

  监测目的重在了解各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由于各校的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等因素的差异,必然会导致教育教学质量的差异,承认差异看进步,在原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通过质量监测和分析为各学校进行动态发展提供建议。以达到调整教学管理措施、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目的。对测评结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发展水平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做横向结果对比分析。

  (三)综合性原则

  既要关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评价,更要关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国家规定课程的评价,更要关注校本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更要专注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更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科特点,有的学科以定量评价为主,辅以定性评价,有的学科以定性评价为主,辅以定量评价。能够量化评价的内容,也要从量化数据中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除常规的纸笔测试评价外,还要采用表现性评价手段,进行质性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教育教学质量。

  (五)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测评,既要有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更要有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通过形成性评价,获得教与学的反馈信息,改进教与学,实现质量控制。通过终结性评价,了解一个教学阶段的质量状况,完善教学管理措施,改进和调整教学策略及教学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定方式方法。在评价指标严密的科学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在评价内容的无限复杂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倾向于选择后者,保证监测的信度和效度。

  五、监测范围

  东平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所有学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以县直高中、初中各学校、县直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为主。

  六、监测体系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环境保护。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普通高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

  1、思想政治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能分清善恶、是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2、道德素养: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2)公民素养。

  1、民主与法制素养:理解法律知识,具有法制观念;遵守纪律,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

  2、环保意识:了解环保知识,并主动宣传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保护环境;

  3、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和他人,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文明习惯: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5、职业与创业意识:具有职业兴趣,获得职业信息,进行职业准备;学会生涯规划,培养创业意识。

  (3)交流与合作。

  1、交流:会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观点;与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系和谐。

  2、合作:能把自己当作集体的一员,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4)学习能力。

  1、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浓厚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学习方法与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3、学习能力:能有效地获取和处理信息;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4、实践与创新能力:会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5)运动与健康。

  1、身体素养: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心理素养:能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悦纳自己;情绪稳定,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6)审美与表现。

  1、审美情趣:具有审美意识;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情调。

  2、审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善于发现美,能欣赏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

  3、美的表现与创造:能以各种方式表现美和创造美。

  各校可根据自身的历史传承和发展追求,尽快编制独具个性特色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体系。小学阶段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按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分别制定评价目标体系。

  (二)学科学习目标:

  对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测以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为依据。

  学科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和个性特长。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不能截然分开,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对学科课程的评价,在关注基本科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体育与健康、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科目的评价。

  七、组织实施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全县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报告。

  监测人员由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段的教研员、体卫艺教研员和东平县教育教学专家服务团中相关专家组成,按照相对固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形成项目测评队伍,必要时聘请县外有关专家参与。监测中心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要求、熟悉程序、严明纪律,对监测人员发放聘书,每年一聘。

  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部和体卫艺办公室在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制定相应测评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组织编制相应测评材料。

  各学校设专门人员组成质量检测、监测办公室(可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配合县监测中心搞好项目测评。

  县监测中心实施监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各学校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进行监督和评价,如:查阅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及相关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查看课程开设情况;查看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二是针对某些具体评价项目及指标通过笔试、口试、答辩、模拟实践、情景测验、实验操作、课内及课外行为观察、问卷、多方访谈等进行实时实地测评,获取第一手资料。

  建立全县初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测制度。抽测是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能够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有效调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抽测方式:一是学科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个或某几个学科。二是联片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一区域或某几个区域的全部开设课程。三是年级抽测。抽测全县某个年级的全部课程。

  对高中学段进行普测或抽测。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每个学期安排1~2次,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与要求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抽测与普测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前期、中期、后期,可以对学科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也可就学科单项能力进行测试。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抽测或普测)由县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集中阅卷、完成成绩统计。阅卷采取统一或交叉、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阅卷结束后,组织专人做好成绩统计、搞好分析。

  八、结果使用

  测评结果由教育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教育督导。对各学校的测评结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先提供参考依据。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搞好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单位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确保质量监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6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11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3日—11月17日,为院(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评教评学评管;

  2。教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调、停课情况,教材使用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5。实验教学计划、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师教案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6。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总结;

  7。新修教学大纲工作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学生处及院(部)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将着重对课堂教学奖初评复评工作、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或解决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稳定学生在校巩固率,加快推进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调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增强提高教学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奖惩办法》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促进全镇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据

  1、九年级以中考成绩和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为依据。

  2、七、八年级以县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

  3、小学以每学期参加县上及镇质量检测的成绩为依据。

  4、每学年度小学检测年级县镇不重复,确保每个年级在学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检测。

  (二)考核科目

  一、二语文、数学2科;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语数英之外的学科)4科;初中以县上检测的科目为准。

  (三)计算办法

  1、小学全镇质量检测的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2、小学、初中参加县上质量检测的按县上计算办法计算成绩。

  3、参评学生数以秋季入学班级学生数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九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与目标任务奖,奖励到人。

  先进集体管理奖:九年级综合考评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五名奖励20xx元,第六、七、八名奖励学校1000元。

  2、目标任务奖:

  1完成统招县中及商中的任务指标为:定向名额指标的50%。

  2完成教体局分配的定向名额指标以外,上县中及者商中目标任务,奖励年级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县上三项指标任务的加奖500元。

  3定向名额指标是指教体局分配到九年制学校中考(上县中)的定向指标数。

  4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上线学生数x本班上线个数〉。

  3、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九年级单科成绩居全县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理化试验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4、职教招生任务奖,奖励给班主任及参与招生人员,学校自行制定办法。全年累计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每生奖励100元。

  (二)七、八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①七、八年级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学校20xx元,第二、三、四奖励学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奖励学校500元。

  ②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2、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七八年级单科考评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安全、书法等学科如有参考,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三)小学质量奖:

  1、全县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奖励标准:

  在第一组(校本部)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三名的奖励15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800元,第七至十名奖励600元。

  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2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五名的奖励20xx元,第六至十名奖励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奖励500元。

  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

  ①(校本部)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②(完全小学)奖励给学校校长(35%)、教导主任(或教导负责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学点)奖励给教学点负责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

  (2)单科奖:

  ①县统考奖:对单科考评名列全县第一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前2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一组位居全县第1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2-3名的奖励800元,第4-6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第二组位居全县第1-3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9名的奖励800元,第10-15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2、全镇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同县统考一样。

  奖励标准:镇质量检测总评第一名的奖励学校1000元,第二名奖励学校800元。

  镇内如若有平行班级,即增加1个参评单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个科目计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开计算,班主任奖励分开计算。

  (2)镇统考奖:

  镇内检测考评前两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镇内质量检测位居第一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奖励)

  (四)设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奖,全镇每学年评选若干名。优秀班主任每名奖励300元,优秀教师奖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名奖励300元。

  (五)包校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奖:凡在县、镇质量检测总评受到表彰奖励的学校(或者全镇综合质量评比第一名),奖励包校人员奖励500元。(教学点不参与学校总评)

  四、处罚办法

  县级质量检测处罚:

  1、学校总评:

  第一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6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第二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15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2、单科成绩;

  第一组罚后6名:倒数第一处罚500元,倒数第二、三名处罚300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的处罚200元(体育、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第二组罚后15名: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处罚500元,倒数第四至倒数第九处罚300元,倒数第十至倒数第十五名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镇质量检测处罚:

  凡在镇上组织的小学质量检测中倒数后两名的教师予以处罚,倒数第一名的科任教师处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的科任教师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处罚)。若镇内受罚学科的分值处在全镇平均分值5分之内的免于处罚。

  学校总评位居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200元。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管理人员权衡全校整体位次,超过1/3(含1/3)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当年凡在县、镇组织的质量检测中受到两次或两科以上处罚的教师,根据总体影响程度,原则上予以调整到相对偏远学校工作。凡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调整到边远学校;连续两年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免去职务。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附则

  1、全镇小学质量检测的核算办法。

  单科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学校总评=镇质量检测各年级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学校严格按照《山阳县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校长、副校长、中层要带足节次。

  3、在质量检测时,必须让所有学生参加检测。

  4、按照县上文件规定,全镇设立专项“教育质量奖励基金”,每年从学校经费提取5%纳入基金管理(所罚资金一并纳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5、原《色河铺镇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色九校【20xx】19号文件同时废止。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8

  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增强教学质量意识,积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评价方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改革和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考核办法》,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引导学校全面推进创新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的目的

  1、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改进课堂教学,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学的水平。

  2、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建立面向全县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数据采集分析平台,用技术手段保证发展性评价的有效进行。形成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4、及时掌握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畅通教学质量管理的信息渠道,建立中小学教学经验推广与教学问题“预警”的机制。

  5、尽快在全县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通过长期监测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始终处于不断完善和改进状态,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完善县、校、教师三级监控体系,形成有效沟通、有机结合、有序运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1、完善县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局教育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局每学年根据监控情况分析,召开2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会,组织协调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做好学情、教情分析,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2、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小学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全面负责本地(校)范围内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学期召开2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制度、计划、实施、检查、反馈、改进等工作。校长要树立质量为本的思想,探索监控教学质量的新策略、新方式。要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提高质量监控信度,有效控制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要素,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证。乡镇中心校全面负责镇辖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有效的单元、月考监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同步提高。

  3、完善任课教师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任课教师通过座谈、个别谈心、问卷、作业及单元、月考检测等方式,适时监控学科教学质量。要增强质量意识,养成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习惯,提高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要强化民主教学意识,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要努力研究学生学习质量的问题,改进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三、健全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小学毕业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全县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管理办法,健全小学毕业班的学籍审核、考试报名、考试组织、考试巡视、统一阅卷、学业成绩评价、考试质量分析、划片录取等制度。加强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的过程管理,对严重违反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管理制度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形式应体现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和推进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段成果,促进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有利于小学课程目标的有效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初中毕业班质量管理制度

  县教师发展中心要对初中毕业班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考备考方案,帮助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学年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进行重点质量分析,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通报。中考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初中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班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拟定毕业班教学及复习备考工作计划,保障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着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3、期末统一测试质量分析制度

  全县中小学应进一步加强期末统一测试组织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努力提高考试的信度,确保测试成绩的真实性。要充分利用期末统测成绩分析资料,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对辖区内各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进行全面质量分析,找差距,研对策,为今后的'教学教研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4、各年级教学质量抽测制度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由主管局分管局长负责,县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股具体落实。我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实行县、镇(直属学校)二级管理。

  县级抽测: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抽测试卷的命题、制卷、阅卷、质量分析、结果通报和质量分析反馈等工作;教育股负责抽测的人数核定。抽测的具体要求是:

  (1)小学每学年对非毕业年级至少进行1次抽测,抽测的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学与思品合卷);每次抽测至少一个年级的两个学科。

  (2)初中每学年对7-8年级至少进行1次抽测,抽测学科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思品、生物、历史、地理。每次抽测至少一个年级的两个学科。

  (3)县级抽测评价作为形成性评价,其结果只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使用,不参与县级终结性评价表彰。

  镇级抽测:各乡镇每学期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学开展1次抽测,每次抽测至少包括两个年级的两个以上学科。对抽测结果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的意见,抽测结果要应用到对教师绩效量化考核之中。各中学分年级进行不定期抽测。每学期,各镇和初中要将开展抽测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数据报县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5、实施教学质量管理月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相关政策,切实落实控辍保学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大数据、学籍管理系统、质量监测在控辍保学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监”教学质量,“控”辍学学生的作用,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月报制度。

  (1)全县中小学都要实施严格的月考制度,月考每学期进行三次,每次月考全县中小学统一拟定在次月的第一周。

  (2)月考必须由各中心校,直属中心校统一安排,结合县级抽测、乡镇级抽测统一进行。

  (3)每次月考结束后,对各乡镇中心校、直属中心校都要以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为标准,建立月考数据库和质量台账,并按照统一的质量台账要求对所属学校认真填报,并在次月的第二周将监测数据上报县教育股和教师发展中心。

  (4)教育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要组织教研员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按照教学质量监测和控辍保学监控将全县各学校监测结果在次月第三周在全县进行通报。

  (5)全县各中小学要按照监测结果进行认真整改,按照控辍保学相关规定对辍学学生进行劝返,对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6、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检查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学管理干部随堂听课制度,树立课堂教学必须“有效”的思想。校长应带头走进课堂,把握课堂教学的方向,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主管局每学年对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各乡镇学区中心校每学期要坚持对辖区学校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检查结果与绩效量化考核挂钩。

  7、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评价制度

  县教师发展中心每学年要对初中和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价。依据《泾源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通过听课、评课,检查备课、作业、教研组活动记录,师生座谈等,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状况、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并作现场反馈和书面反馈。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向主管局提交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每学年将检查评价情况通报全县。各学区中心校全面负责镇辖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价,要健全制度、制定标准、形成规范、落实责任。

  四、把握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包含教学管理工作评价、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抽测评价、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

  1、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全县中学和县直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乡镇学区中心校负责对所属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评价以下四个项目:

  (1)教学常规:主要评价学校及其教学组织的管理能力、课程开设、计划、活动、教学常规检查及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2)教学过程:主要评价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3)校本教研:主要评价学习型组织建设和校本教研的制度建设、教师专业发展、集体备课、评课议课、校本课程开发、承担或参与区域教研协作活动、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动等方面工作情况。

  (4)教育科研:主要评价学校课题立项、课题研究过程、到期课题结题、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责任

  1、主管局将加强对中小学期末检测、毕业质量监测、期末教学质量抽测、教学质量管理月报制度等的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当作教育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搜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不断改进工作。

  2、县教师发展中心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心,对中小学教学质量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用多种形式调研各学科教学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和要求;要积极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测、调研与研讨活动,多形式加强对学校的教学监控,及时发现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学校加以改进。

  3、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全县中小学校长都要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方法,树立全员监控、全面监控、全程监控的观念,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使教学成为不断反馈、调节、改进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结果使用

  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结果由主管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将依据《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评价办法》纳入对各学校学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学校年度考核及评优评优的考核依据。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9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考核,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促进中澳星火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考核的内容

  对教师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研与科研业绩、教学工作业绩,本学期教学情况等进行的全方位综合评价。

  三、考核的原则

  1、力求简单易行,便于操作。

  2、考核兼顾历史与现实,以现实变化为主。

  3、力求以事实为考核依据,减少主观性评价。

  四、考核的指数体系

  考核分三部分,共计100分。

  第一部分:学生评教,占50%,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部分:教务处考核,占25%,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组织及表达能力进行评价。

  第三部分:教学质量考核,占25%,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评价。教学质量考核分教研室同行评价、教研组长评价。

  五、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1、考核在教学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主任牵头,各教研组具体组织实施。

  2、教务处考核使用“表一:教务主任评价表”,教务处评价在教务处长指导,由教务主任对所有教师考评,并交教务处复核。

  教学质量考核使用“表二:教研组同行评价表”,教研室同行评价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评教使用“表三:学生评教表”,由任课教师授课所有班级学生评定。

  3、中澳星火任课的所有全职及兼职的任课教师均参

  4、具体实施:

  (1)教务主任、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教务处获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给各学科教研组,供教研组作综合考核时参考。

  (3)学生参评人数必须超过总人数的80%才有效。

  (4)必须保证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学质量考核可促进教师进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并帮助发扬或改正。

  (2)教学质量考核将引导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师档案。

  (4)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是教师聘用、评优、晋升、评职称的证明材料之一。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始试行,原方案(汝教〔20xx〕15号)同时废止。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顾问,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及其他任实职的副科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的日常事务。由分管基教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

  二、评价和奖罚对象及奖项设置

  1、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设特等奖和贡献奖。

  2、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分类设奖,设一、二、三等奖。

  3、县高中阶段学校:高三设高考奖、高二设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中设高考奖、技能测试奖。

  三、评价和奖罚时限

  一个学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当年8月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评价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按《汝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评分细则》(附件)实施。

  ①县六中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初中学校第一名且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只有一项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值,则不评奖。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低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二名且第一名为城区学校、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三名及以后,则不评奖。

  ③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评分细则量化排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所学校。

  2、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设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如奖励办法修改则按新办法执行。

  3、普通高中肄业班设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高一质量监测奖,按学年期末学生质量监测成绩人平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量化计算(注:计算办法三项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为奖惩名次),奖前6名。

  4、职业中专学校设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按合格率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

  五、奖罚措施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领导表彰奖励、干部奖惩任免、责任追究及教师工资晋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升迁调动等挂钩。

  (一)奖励办法

  1、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

  2、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业中专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对一至六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三项一致,奖金数据实确定,2-6名按10%递减。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奖金数据实确定,一等奖至三等奖奖金按25%递减,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贡献奖按三等奖奖励。

  4、对获奖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按获奖等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据实确定,一至三等奖按25%递减。

  5、对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学校,或荣获一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2个;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学校,或荣获二、三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1个。

  (二)处罚办法

  1、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排全县倒数最后三名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该校通报批评和对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该校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及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评优评先资格;若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注:对科级干部,县教育局将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同),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若连续两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若连续三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对高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阶段学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一期末监测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技能测试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必须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教育局核减该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1-2个。

  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导评估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评奖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此方案将列入《汝城县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考试院负责高考奖的评价,教研室负责高一质量监测奖的评价,职成教股负责职中技能测试奖的评价。

  2、各相关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评分细则内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级以上各校获奖情况(含学校集体荣誉、学生竞赛获奖等)的获奖文件及统计表,作为记分依据。

  3、各学校要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年度具体详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方案,经学校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审核和局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奖励额度应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确定。

  4、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认真,努力杜绝差错。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职业道德(10分)、教学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体评价(10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细则

  1.职业道德(10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出现下列情况则进行扣分:

  (1)全体教职工会、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4)赌博打架,做出有损师表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一次扣10分;

  (5)无正当理由,故意躲避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课、监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学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节课按1.3节计算,其余科目按1节计算;

  ②周课时基数:副校级4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8节,科长办事员10节,其他老师12节

  ③代足课时基数,满工作量者10分,未满工作量,因学校方面原因,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教师个人原因(除学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课时基数1节,附加0.5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2)备课5分

  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确定应备教案课时数,每少一课时扣0.5分。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注重导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5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上课15分

  课堂教学能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特点,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法指导到位,完成教学目标,记15分。不按规定授课,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发现教师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接打手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常规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5分

  根据实际上课时间确定应做作业次数,认真据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足量优质完成者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附作业次数规定(文化、专业理论课):

  语文:作文每月2篇,每学期8篇,作业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

  数学: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学期40次,中职班减半。

  英语: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学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学期6篇)。

  大专业(每周开课4节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小专业: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学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级实际人数与所带班级折算,人数超过45人加0.5分,超过2个班级语文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5)教学成绩评价15分

  参加考试科目的按专业部提供的各科教师历次成绩平均分的15%比例纳入评价总分(如:甲教师一学期语文教学成绩的四次平均分为90分,则该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为90×15%=13.5分。乙教师四次平均分为80分,则教学成绩评价分为80×15%=12分);实训课按实训处有关考核方案累计教学成绩计分,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5、11、7、3、0);考查科目则按10%计算,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0、6、6、6)。

  (6)考试工作(5分)

  能够严格按照《教考分离方案》组织考试,服从制卷、监考、阅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认真布置考场并及时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的得5分。以下情况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监考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场出现作弊被巡视人员发现的扣5分,阅卷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或阅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场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分别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听课、评课4分

  分四个等级: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学习进修2分

  能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能主动提高个人的专业修养,得满分。消极工作,不能主动要求进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论文、课题占5分。

  以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教科研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积3、2分。课题结题,省、市、县、校级主持分别积4、3、2、1分,参与分别积2.5、2、1、0.5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的分别积5、4、3分,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在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材料。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合法证明打印件佐证。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4)参加各级基本功竞赛,开设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5分。

  以相关文件、证书、学校职能部门的证明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基本功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积2、1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省、市、县分别积5、4、3分,校级分别积1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不累计次数计分。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5)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或教师业务)大赛,占5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本人参加专业技能获省一、二、三等获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降1档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凡多人辅导的,则根据辅导教师人数,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给辅导教师。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含技能大赛)或发表作品占4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发表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分;三等奖分别加每人次2、1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4.立体评价(10分)

  实行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价三方面综合立体评教(权重:6:3:3),评价依据为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规定中的三类评教“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内容。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二次评价(满分60分,每次满分30分,两次评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师由20名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学生代表评价;每学期教师互评一次(满分30分);每学期学校行政(领导)评教一次(满分30分)。按综合立体评教三类评教累分/10计分。

  5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教学管理,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教研组长、学生科长、学生社团辅导老师等,尽职尽责。质量评价等级分数(5、3、1、0)。

  三、教师考核的结果和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A: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B:一学期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者;

  D:每学期请假超过教育局规定天数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B:出现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C:一学期旷课在3节以上;

  D:一学期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当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评价结果的使用

  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2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3

  为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监测及评价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兴县”“质量兴教”意识,构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发展平台,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整体提高我县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基本依据。

  三、评价原则

  (一)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五)监测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价内容

  (一)综合考核及评价。

  (二)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

  五、评价办法

  (一)综合考核与评价

  从德育管理、智育管理、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教育和控辍保学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简称“5+1”评价(“5”即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1”即控辍保学)。

  1.德育管理。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用好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资源,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和线上德育学堂等。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展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学校积极提升学生智育水平,实施创新素养教育,培养认知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形成。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质量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体育锻炼。学校严格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和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特色体育项目,多形式发展体育健身,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体教融合。强化学生健康综合干预与监测,青少年近视率达到防控目标,肥胖率控制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严格落实国家艺术课程设置相关要求,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5.劳动教育。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6.控辍保学。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杜绝学生流失,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二)教学质量激励

  1.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对我县中小学校、管理者、学科教师、班主任予以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奖励激励,以绩效奖励性工资增量方式进行,具体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2.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奖励。在我县初、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标准,从当年初高中毕业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具体方案由学校、县教研室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六、资金来源

  (一)本实施方案所奖励学校和教师的资金由县财政通过单列绩效增量的形式划拨。学校获得的绩效增量奖励资金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筹支配使用。

  (二)鼓励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武宣县慈善总会捐赠资金,加大“金秋助学”力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激励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宣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激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做好评价等工作。

  (二)科学评价正确导向

  各评价细则和设奖项目,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应本着培养人格健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导向,实施细则和实施过程由县教育体育局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对中小学校有关政策调整或形势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关政策和武宣县实际情况修改。

  九、本办法自20xx年起实施,原武政发〔20xx〕42号自行废除。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评价原则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五、实施办法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拓展监测学科领域,构建全面覆盖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的监测指标体系。

  (二)服务质量提升。紧扣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创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

  三、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监测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中的学段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六、主要环节

  (一)工具研制

  组织专家研制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区县教育管理者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样本抽取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抽样。其中,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现场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原则上每年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国教育教学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五)数据分析

  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六)报告研制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国家监测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区县监测诊断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四类报告。

  1. 国家监测报告。呈现全国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2. 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 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 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地方调整教育政策参考。

  (七)结果运用

  1. 服务决策咨询。向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国家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 督促问题改进。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省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 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 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各地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监测机构,探索对地方监测机构在监测工具研发、抽样等方面技术标准的认定。

  八、纪律与监督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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