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时间:2024-11-25 11:37:56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集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集合)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

  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xx年xx中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支教人员、借出人员、调入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个人申报、小组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小结(申报)-述职-小组民主测评(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组织推荐-领导组考核-确定等次-公示-上报审核。个人总结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与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绩全面衡量,由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虑确定等次。坚持正确导向,不搞平衡、不搞轮流坐庄。要向踏实工作、不搞关系而工作实绩好的同志倾斜,树立学校正气,彰显人品,提高表彰奖励含金量。

  2、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员的确定要慎重,要有证据。对优秀、不合格有异议要及时向学校考核组反映,便于核实处理及反馈,杜绝事后信访。

  四、政策说明:

  一是优秀比例在总人数的1%以内(学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创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计算时采用去尾法,不得突破;二是嘉奖在本年度内“优秀”产生,人数为总人数的8%以内。区教育局希望各单位正确掌握政策导向,把真正优秀的同志考核出,其余依然按照通州区教育局97年(271)号精神执行。

  五、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等次;擅自离岗、经常旷职、学校处分的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20xx年考核领导组。

  领导组由李达、羌达勋、黄学恭、薛军、孙钢、蔡国锋、黄京宁、周汉平、赵建兵、顾锋杰、管建新、张卓鹏等同志组成,李达同志任组长。

  七、时间部署:1月9日领导组筹备会议,讨论考核相关工作;1月11日前完成个人小结;初定1月12日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领导组安排进行);述职测评结束后各组将个人考核表和民主测评表交校长办公室刘主任汇总;1月1日领导组综合考核,确定人员等次;1月14日~xx日优秀、嘉奖人员公示;1月17日考核表、汇总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监察科审核。

  八、人员分组:(见附一)

  九、各组召集人、评优指标及述职地点:(见附二)

  十、基础评优指标是各组推选优秀的上限指标,不得突破,按指标上报的同志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秀,否则,经过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评将会被淘汰,造成指标的浪费。各组名单上报后,考核领导组还将参照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各组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进集体评议(所有推优人员均需从校办领取《20xx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工作情况一览表》填写,14日前交校办),最后按照教育局下达学校的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优秀人选并公示。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2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需要,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草案),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按照体现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便于操作的实施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一、绩效工资来源、发放对象、工资标准确定办法

  1、学校绩效工资来源

  按照工资改革方案规定,个人工资总额分三部分组成:“生活津贴”部分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占工资总额的70%);按月考核发放的“工作津贴”;按月扣发,按学期考核发放的“奖励津贴”。学校方案中的“绩效工资”是指由财政统一下拨到学校并规定经由学校考核后发放的工资部分,即“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包括:课时工资;岗位(职务)工资;特殊工资;加班工资(不含寒暑假加班工资)等。第二部分为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等。

  2、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由学校聘用人员(没有编制的人员)的工资不在财政拨发的绩效工资里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绩效工资标准确定办法:学校实行量化管理,设置标准课时。对全校的工作岗位,折算成标准课时。绩效工资标准课时待遇由学校以学年度为单位确定,在按月发放月绩效工资之后,余额部分合并到年终奖励部分发放。

  二、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发放计算办法

  (一)、课时工资

  课时工资是指以工作量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发放给授课教师的工资。

  课时工资分五大块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备课(含跨头、跨科备课)工作量;作业及辅导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其他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1、课堂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学校课程表,且分节按规定时量进行教学的课程(不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不分年级、学科),教师按课表进课堂授课一节,计算0.7标准课时课堂教学工作量。

  2、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工作量,不区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也不区分年级、学科,按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而准备的标准教案数目和任教班级数相乘计算。备课工作量计算方法为:每备一个标准教案,非毕业学科和当年毕业学科分别按0.5和0.7标准课时计算教师备课工作量。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备课工作量。

  (2)跨年级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1标准课时计算跨头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头备课)。

  (3)跨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2课时计算跨年级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年级备课)。

  3、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办法:学科授课时数乘以学科作业批改标准工作量。各学科作业批改标准设定如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0.3标准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课程0.2标准课时工作量;校本课程、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美术等其他学科计0.05标准课时工作量。没作业的学科不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当年中、高考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在本学科肄业年级作业批改量的基础上增加0.1课时。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班额标准:初、高中标准班额分别设定为45人、50人。班级人数超过或者不足标准班额在三人(不含三人)以上的,作业批改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之后在教师当月工作量中增加或者扣减:

  超(不足)学生数

  作业批改超额(不足)工作量=—————————×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标准

  标准班额数

  4、教学科研工作量

  凡进课堂教学的教师,其参加教学科研的工作量,不分学科,每周每人计0.5课时(按实际开展教研活动情况计算,但每人每月教学研究工作量不超过2课时)。教研活动包括:市、区、校等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教师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动,在教师月工作量中扣除一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5、其他课时工作量

  (1)语文、外语学科教师早自习下班辅导工作量:每次5元,迟到不发,无故缺席倒扣15元。

  (2)早操、课间操工作量:早操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课间操由体育组按学校要求安排五名体育教师到位组织,每人每周2课时。由于学校或天气原因导致不出操,不影响教师工作量。但教师每缺一次,扣除该教师当月一标准课时工作量。

  (3)课外活动工作量:课外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培训、特长生专业训练等。课外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学生名册、有学生签字的训练活动记录,文化学科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5分钟,特长生专业训练每次不少于90分钟。符合上述条件的课外活动,按1课时计算教师工作量。

  (4)临时代课和自习课工作量:临时代课在一周以内,按15元/节的标准发放,一周以上按正常课时计算。学校进课表安排的和临时组织的自习课5元/节。

  (二)、岗位(职务)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是指以工作量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发放给授课教职工的工资。

  1、行政干部(校级和中层)、职员、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

  岗位周课时岗位职数及其他

  校级正职18

  校级副职16.5

  中层正职15.5

  中层副职14.5

  图书室10

  阅览室10

  校医20另卫生工作计6课时

  报帐员、出纳14

  处室专干12人事劳资、教育、教务、招生、就业、保卫、后勤及学校确定的'相关人员

  处室职员11司机、办公室内勤、财产保管

  水电工12

  实验员12

  档案管理12

  体育器材管理14含学校所有体育器材保管、田径场卫生

  寄宿生管理按学校寄宿生管理员待遇办法执行

  网站网络维护14

  广播电话及会议室管理12

  心理咨询8

  机房管理(含监控)14

  校园电视台8

  校报校刊学生社团12

  职员、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按照国家政策核定行政职员岗位及其职数设定,其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原则上增人不增加工作量。凡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增设的岗位,其工作量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2、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工资

  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量采用单列方式计算工作量。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量设基本工作量和奖励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不与其所任教学课程工作量累加来计算超工作量。

  班主任基本工作量按每周10课时计算。学校设定标准班额配置:初中标准班额为45人,高中标准班额为50人。超过标准班额配置的班级,班主任工作量以5人为标准,每超过5人则每周增加该班班主任工作量0.2课时,累计相加计算。不足标准班额配置的,参照超额标准及其计算办法相应地扣减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奖励工作量设置的目的是奖励连续担任班主任且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的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奖励工作量规定如下:连续担任班主作3年以上者,从第4年开始每周增加0.5课时,以后按每满2年每周增加0.5课时计算。学校从班主任月工作量津贴中抽取200元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按学校班级量化考核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年级组长工作量以每年级6个班为标准计算。符合标准的年级,年级组长每周计算6标准课时工作量(不足6个班的年级,按6个班的标准计算年级组长工作量)。6个班以上的年级,每增加1个班加年级组长工作量0.5课时。连续担任年级组长3年以上者,从第4年开始每周增加0.5课时,以后每满2年每周增加年级组长0.5课时。学校每个从年级组长月工作量津贴中抽取100元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比照班主任考核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如发生重大学生管理事故,则由行政会视情况扣发或减发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工资。

  4、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职务工资

  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副组长为除语数外三科外,其他学科在初中部设置副组长)的职务工资规定如下:教师人数达10人以上教研组,组长职务工资为2标准课时/周; 5人以上者(含5人),1.5标准课时/周;5人以下者及备课组长,0.5标准课时/周。教研组长职务工资考核后发放,考核基本项目为:组长按时出席教务处、教科室召开的会议,每月听课达4节,每月进行一次组内成员教学常规检查等;组内成员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开展校本教研,每月听课不少于3次,教案、作业批改没有明显过失,否则扣除组长职务工资一半,情况比较严重者,扣除全部职务工资。

  (三)、特殊工资

  (1)离职行政干部津贴:任职期达5年以上的中层行政干部,因学校需要或者年龄等原因而退职者,在退休前,学校给予离职行政干部补助津贴,标准为每周2课时。

  (2)老龄津贴: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3)特殊岗位津贴

  岗位人员津贴名称月津贴标准(元)

  化学教师营养补助10

  化学实验员营养补助15

  体育教师服装费15

  保卫专干夜间值班按照到位情况每次补助10元

  中高考招生专干、人事专干交通补助60

  二、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

  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按月扣发,在期末或学年末考核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一)、考核部门及其考核对象

  教务处考核对象:教研组长、副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教务专干;图书室阅览室和实验室职员;早自习、课外活动等。

  教科室考核对象: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备课组长(以教科室为主,教务处协助考核)。

  教育处考核对象:年级组长;班主任;德育专干;寄宿生管理员;医务室工作人员等职员;两课两操。

  总务处考核对象:后勤人员。

  办公室考核对象:其他行政职员;全校教职工考核核实、汇总。

  (二)、教职工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1、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学校以周为单位设置三种工作量: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基本工作量为每周7课时(不含7课时),教职工周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量,不发放出勤津贴。12课时以下(含12课时),课时津贴按标准发放;12课时以上,发放超课时津贴,但教职工超课时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工作量12课时。

  2、下列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罚代教、以教谋私、训斥学生家长、酗酒;严重失职,造成事故并负直接责任的;乱收费者。

  3、违反教学常规的,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1)在规定时间里缺交计划、总结等材料的,每人每次扣20元,迟交扣10元。

  (2)无教案上课或检查时教案数与课堂教学授课时数不一致,除扣发相应的课时工作量外,每缺一次(个)扣20元。

  (3)上课迟到(含组织眼保健操),扣20元。提前下课者,视同迟到处理。旷教一节扣50元。

  (4)缺作业或少批改一次作业,除扣相应津贴外,再扣绩效工资20元。

  (5)私自调课,扣除双方各10元,听课缺一节扣5元。

  (三)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

  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按照教职工的职级、标准计算,主要依据教职工的出勤、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考核发放。

  四、补充规定

  1、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原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的,照原方案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3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绩效考核说明: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

  (一)中层领导

  (二)中学教师

  (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

  (一)特岗教师

  (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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