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时间:2024-11-26 17:28:28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2篇【合集】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2篇【合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马安超

  副组长:王汝才 张勇 安东

  组员: 刘震 李贞和 高庆芝 王东 宋启奎 宋军 王磊 李宏 葛胜旺 李希洪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xxxxxxx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4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陈祥田英陈义勇

  成员:李学惠学俭宋诗忠赵美玲

  三、考核原则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学习强国截至20xx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围内(前名)。按照规定占在编公办教师人数的15%来上报原则,确定我校优秀名额(x)人。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注:晋级当年不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6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xx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工岗位、工资待遇、职称申报、岗位微调、奖励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社局文件(长人社发[20xx]70号)精神和《长沙市周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并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开展奖励。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学校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63人,其中6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另在“合格”等次中综合排名前6的人员为“嘉奖”。校级领导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决定。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的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未取得20xx年度事业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免训人员除外)不得作为记功和嘉奖的奖励对象。

  十一、日程安排:

  17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19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20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

  20周以后: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9月—20xx年7月)。

  2、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不能涂改。

  3、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4、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7

  关键词: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企业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xx)04-0070-03

  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是我国职业教育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师的特殊要求,是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1]也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抓手和关键。落实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完善职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既是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的有效路径,更是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必由之路。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必须在行业企业的具体岗位上获得。[2]近两年来,我校将企业实践作为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抓手,与江阴市人民医院共同搭建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实践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提高了青年教师的“双师”素质。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情况。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来源于企业,其习得和养成与企业的真实生产环境是分不开的。[3]学校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选择江阴市人民医院作为青年教师脱产临床实践基地,为教师驻入企业实践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江阴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强、仪器设备齐、管理水平高、服务理念新、教育基础好,与笔者所在学校有近20年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是学校师生实习和实践的优秀基地,现已被省教育行政部门确立为职业学校护理专业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二)教师情况。学校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实践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对口安排教师到专业所对应的.医院临床岗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践。两年共选派25位青年教师在暑期入驻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脱产临床实践。青年实践教师基本情况见表1。

  青年教师通过企业实践不仅提高了自身的实践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也提高了专业实践教学的指导示范能力,而且能够针对自己的专业教学选择临床案例及教育教学素材,充实课改内容,改进教学模式,使人才培养更加贴近医院和社会的需求。两年企业实践后,教师素质提升情况见表2。

  二、基本过程

  (一)双重推荐定目标。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系(部)按照专业建设的新动态制订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在组织选派与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教研室、系(部)两重推荐人选,层层把关,级级负责,最后由学校考察确定,选派“德才兼备、有潜力、能发展”的青年教师参加医院临床实践,并以项目任务单的形式为每一位企业实践教师制订素质提升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双方导师制方案。江阴市人民医院依据学校提供的项目任务单为每一位实践教师选派“素质高、业务好、带教能力强”的临床一线医药护技术骨干作为导师,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师带徒制。根据培训目标,结合青年教师的学历结构、专业特点、企业经历等情况,医院导师与学校原有的“青蓝结对”导师共同为徒弟“量身定做”个性化培训方案。方案涵盖了实践技术项目的内容、流程、标准及考核细则,明确和规范了师徒双边活动。“一人一方案”的做法提高了企业实践的针对性、务实性、有效性、灵活性和创新性。

  (三)双元主体共研习。青年教师在医院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培训方案主动开展实践活动。按技术项目深入临床相关岗位研习,掌握相关技术及技能操作规范、流程及应用,了解医院对人才的需求,感受医院文化,学习最新技术和管理经验,有的还参与临床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在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也促进了医院科教研水平的提升。

  (四)双重考核评效果。在青年教师实践期间以及实践结束后,医院和学校按照考核标准对每位教师实践效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中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并举,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并重,自身专业实践技能与指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并行原则。医院考核侧重于青年教师的自身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的提升情况,学校考核侧重于青年教师指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情况。医院和学校考核分值比为7:3,总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

  三、基本要素

  (一)三方通力合作。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不仅要积极联系医院,促进校院合作,而且要做好教师的遴选、时间安排,不仅要明确教师到医院实践的任务要求,而且要做好与医院共同对教师的有效管理。医院则要根据学校提供的企业实践任务单,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指导教师、制订个性化培训方案,实施“师带徒”式的目标责任管理及综合考核等。青年教师则应及时转换角色,以医院员工身份自觉执行医院相关制度,接受医院管理,努力提升自身实践技能、职业岗位素养及指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学校、医院、教师三方相互理解、交互联动、通力合作。

  (二)三标连环合拍。目标是导向,研习是过程,考核是抓手。在实践过程中,学校和医院共同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一是示标:学校和医院根据培训目标共同为青年教师制订培训方案和考核细则。二是达标:师徒双方围绕方案开展实践活动。三是测标:学校和医院依据考核细则在实践过程及实践结束后对青年教师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使示标、达标、测标连环合拍。

  (三)三者贯通合一。建立以目标责任管理为主体且责、权、利三者相统一的有效执行责任体系,是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有效性和长效性的根本保障。在这个体系中,执行主体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完成进度明确,考核标准明确,惩奖细则明确。学校和医院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教师和实践教师的责、权、利高度统一,贯穿于企业实践的始终,形成“双方”、“三层”的责、权、利三者贯通合一,在有效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形成了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的鲜明特色。

  四、结语

  企业实践是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有效方法和路径,是完善职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的具体举措,但亟待相关政策支撑和法律约束,尤其是健全基地建设的机制,以推进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制度化、实施精细化、资源多元化、手段信息化、考核综合化的建设,为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探索新路。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8

  根据阳浏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和阳浏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准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为调整职务和级别、晋升工资和职称、落实奖惩、培训、交流、辞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考核结果。

  (二)学校考核小组

  阳浏一中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艺术学校考核小组:由艺术学校自行成立

  职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把握考核程序和政策,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结果的综合审核。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进行考核,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部门综合考核小组

  1、高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2、高二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2、高三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4、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处室主任、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科学馆馆长、图书馆馆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

  5、后勤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料员:

  6、艺校考核小组

  由艺校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具体为:

  1、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有关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校级领导班子由阳浏市委组织部考核,其中校长、书记由长沙市委组织部考核。

  2、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务委员、处室正职、年级部主任、团委书记参加所在考核组考核,不参加所在组的评优划等,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本年度因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分派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应填写《考核登记表》,说明休假时间和具体情况,不确定等次,经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存入人事档案。

  4.女职工根据《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育期内,应参加考核,凡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也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今年9月底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6.经单位同意,由组织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从事经济工作、抽调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等人员,由培训学校或工作归口单位负责向派出单位提供相关情况,由派出单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7.离岗休息(内退)人员和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等次。

  8.年内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任职的依据。

  9.本年度调动、交流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划等。

  10.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军人,不分报到、上岗先后,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11.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补定等次。

  1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受处分期间(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撤职为24个月),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以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处分影响。

  13.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5.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0

  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南塘桥小学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组员:xx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分年级组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

  6、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负责评价打分,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发展中心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考核相关精神及学校程序布置(6月26日前)

  撰写个人总结,提交自荐优秀申请表(6月27日前)

  (2)年级组内个人述职(6月28日上午)

  (3)自荐优秀述职汇报,民主测评(6月28日下午)

  (4)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6月29日-7月30日)

  (5)校内公示(7月30前)

  (6)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7)9月30日前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xx―20xx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当年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

  八、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考核等次直接由社会事业局考核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是本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关于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4、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xx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5、20xx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xx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如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7、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1

  一、考核“优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工作勤恳踏实。

  2、钻研业务,教学效果较好。

  3、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4、原则上当年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1、教育局下达学校名额:“优秀”20人,“嘉奖”和“记功”共计13人。

  2、本校各组分配名额: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劳计、化生、政史地、音体美、行政、后勤九大组,各组优秀推荐名额和实际名额见下表:

  略

  三、考核推荐办法:

  1、各组按推荐名额组内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全体教职工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25分

  3、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行政组由校长、书记、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推荐):25分

  4、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若遇推荐考核小组成员自身时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25分

  根据以上四次推荐得分累计从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遇同分情况,则优先向班主任、满工作量、热心公益活动、评职称人员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优秀”一票否决

  因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或其它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组内推荐操作要求: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六、“嘉奖”、“记功”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20xx、20xx、20xx年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不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2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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