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时间:2024-11-27 08:59:03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合集】学校年度考核方案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集】学校年度考核方案7篇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略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4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绩效考核说明: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

  (一)中层领导

  (二)中学教师

  (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

  (一)特岗教师

  (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6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需要,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草案),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按照体现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便于操作的实施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一、绩效工资来源、发放对象、工资标准确定办法

  1、学校绩效工资来源

  按照工资改革方案规定,个人工资总额分三部分组成:“生活津贴”部分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占工资总额的70%);按月考核发放的“工作津贴”;按月扣发,按学期考核发放的“奖励津贴”。学校方案中的“绩效工资”是指由财政统一下拨到学校并规定经由学校考核后发放的工资部分,即“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包括:课时工资;岗位(职务)工资;特殊工资;加班工资(不含寒暑假加班工资)等。第二部分为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等。

  2、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由学校聘用人员(没有编制的人员)的工资不在财政拨发的绩效工资里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绩效工资标准确定办法:学校实行量化管理,设置标准课时。对全校的工作岗位,折算成标准课时。绩效工资标准课时待遇由学校以学年度为单位确定,在按月发放月绩效工资之后,余额部分合并到年终奖励部分发放。

  二、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发放计算办法

  (一)、课时工资

  课时工资是指以工作量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发放给授课教师的工资。

  课时工资分五大块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备课(含跨头、跨科备课)工作量;作业及辅导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其他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1、课堂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学校课程表,且分节按规定时量进行教学的课程(不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不分年级、学科),教师按课表进课堂授课一节,计算0.7标准课时课堂教学工作量。

  2、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工作量,不区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也不区分年级、学科,按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而准备的标准教案数目和任教班级数相乘计算。备课工作量计算方法为:每备一个标准教案,非毕业学科和当年毕业学科分别按0.5和0.7标准课时计算教师备课工作量。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备课工作量。

  (2)跨年级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1标准课时计算跨头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头备课)。

  (3)跨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2课时计算跨年级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年级备课)。

  3、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办法:学科授课时数乘以学科作业批改标准工作量。各学科作业批改标准设定如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0.3标准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课程0.2标准课时工作量;校本课程、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美术等其他学科计0.05标准课时工作量。没作业的学科不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当年中、高考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在本学科肄业年级作业批改量的基础上增加0.1课时。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班额标准:初、高中标准班额分别设定为45人、50人。班级人数超过或者不足标准班额在三人(不含三人)以上的,作业批改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之后在教师当月工作量中增加或者扣减:

  超(不足)学生数

  作业批改超额(不足)工作量=—————————×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标准

  标准班额数

  4、教学科研工作量

  凡进课堂教学的教师,其参加教学科研的工作量,不分学科,每周每人计0.5课时(按实际开展教研活动情况计算,但每人每月教学研究工作量不超过2课时)。教研活动包括:市、区、校等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教师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动,在教师月工作量中扣除一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5、其他课时工作量

  (1)语文、外语学科教师早自习下班辅导工作量:每次5元,迟到不发,无故缺席倒扣15元。

  (2)早操、课间操工作量:早操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课间操由体育组按学校要求安排五名体育教师到位组织,每人每周2课时。由于学校或天气原因导致不出操,不影响教师工作量。但教师每缺一次,扣除该教师当月一标准课时工作量。

  (3)课外活动工作量:课外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培训、特长生专业训练等。课外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学生名册、有学生签字的训练活动记录,文化学科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5分钟,特长生专业训练每次不少于90分钟。符合上述条件的'课外活动,按1课时计算教师工作量。

  (4)临时代课和自习课工作量:临时代课在一周以内,按15元/节的标准发放,一周以上按正常课时计算。学校进课表安排的和临时组织的自习课5元/节。

  (二)、岗位(职务)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是指以工作量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发放给授课教职工的工资。

  1、行政干部(校级和中层)、职员、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

  岗位周课时岗位职数及其他

  校级正职18

  校级副职16.5

  中层正职15.5

  中层副职14.5

  图书室10

  阅览室10

  校医20另卫生工作计6课时

  报帐员、出纳14

  处室专干12人事劳资、教育、教务、招生、就业、保卫、后勤及学校确定的相关人员

  处室职员11司机、办公室内勤、财产保管

  水电工12

  实验员12

  档案管理12

  体育器材管理14含学校所有体育器材保管、田径场卫生

  寄宿生管理按学校寄宿生管理员待遇办法执行

  网站网络维护14

  广播电话及会议室管理12

  心理咨询8

  机房管理(含监控)14

  校园电视台8

  校报校刊学生社团12

  职员、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按照国家政策核定行政职员岗位及其职数设定,其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原则上增人不增加工作量。凡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增设的岗位,其工作量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2、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工资

  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量采用单列方式计算工作量。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量设基本工作量和奖励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不与其所任教学课程工作量累加来计算超工作量。

  班主任基本工作量按每周10课时计算。学校设定标准班额配置:初中标准班额为45人,高中标准班额为50人。超过标准班额配置的班级,班主任工作量以5人为标准,每超过5人则每周增加该班班主任工作量0.2课时,累计相加计算。不足标准班额配置的,参照超额标准及其计算办法相应地扣减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奖励工作量设置的目的是奖励连续担任班主任且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的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奖励工作量规定如下:连续担任班主作3年以上者,从第4年开始每周增加0.5课时,以后按每满2年每周增加0.5课时计算。学校从班主任月工作量津贴中抽取200元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按学校班级量化考核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年级组长工作量以每年级6个班为标准计算。符合标准的年级,年级组长每周计算6标准课时工作量(不足6个班的年级,按6个班的标准计算年级组长工作量)。6个班以上的年级,每增加1个班加年级组长工作量0.5课时。连续担任年级组长3年以上者,从第4年开始每周增加0.5课时,以后每满2年每周增加年级组长0.5课时。学校每个从年级组长月工作量津贴中抽取100元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比照班主任考核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如发生重大学生管理事故,则由行政会视情况扣发或减发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工资。

  4、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职务工资

  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副组长为除语数外三科外,其他学科在初中部设置副组长)的职务工资规定如下:教师人数达10人以上教研组,组长职务工资为2标准课时/周; 5人以上者(含5人),1.5标准课时/周;5人以下者及备课组长,0.5标准课时/周。教研组长职务工资考核后发放,考核基本项目为:组长按时出席教务处、教科室召开的会议,每月听课达4节,每月进行一次组内成员教学常规检查等;组内成员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开展校本教研,每月听课不少于3次,教案、作业批改没有明显过失,否则扣除组长职务工资一半,情况比较严重者,扣除全部职务工资。

  (三)、特殊工资

  (1)离职行政干部津贴:任职期达5年以上的中层行政干部,因学校需要或者年龄等原因而退职者,在退休前,学校给予离职行政干部补助津贴,标准为每周2课时。

  (2)老龄津贴: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3)特殊岗位津贴

  岗位人员津贴名称月津贴标准(元)

  化学教师营养补助10

  化学实验员营养补助15

  体育教师服装费15

  保卫专干夜间值班按照到位情况每次补助10元

  中高考招生专干、人事专干交通补助60

  二、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

  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按月扣发,在期末或学年末考核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一)、考核部门及其考核对象

  教务处考核对象:教研组长、副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教务专干;图书室阅览室和实验室职员;早自习、课外活动等。

  教科室考核对象: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备课组长(以教科室为主,教务处协助考核)。

  教育处考核对象:年级组长;班主任;德育专干;寄宿生管理员;医务室工作人员等职员;两课两操。

  总务处考核对象:后勤人员。

  办公室考核对象:其他行政职员;全校教职工考核核实、汇总。

  (二)、教职工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1、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学校以周为单位设置三种工作量: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基本工作量为每周7课时(不含7课时),教职工周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量,不发放出勤津贴。12课时以下(含12课时),课时津贴按标准发放;12课时以上,发放超课时津贴,但教职工超课时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工作量12课时。

  2、下列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罚代教、以教谋私、训斥学生家长、酗酒;严重失职,造成事故并负直接责任的;乱收费者。

  3、违反教学常规的,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1)在规定时间里缺交计划、总结等材料的,每人每次扣20元,迟交扣10元。

  (2)无教案上课或检查时教案数与课堂教学授课时数不一致,除扣发相应的课时工作量外,每缺一次(个)扣20元。

  (3)上课迟到(含组织眼保健操),扣20元。提前下课者,视同迟到处理。旷教一节扣50元。

  (4)缺作业或少批改一次作业,除扣相应津贴外,再扣绩效工资20元。

  (5)私自调课,扣除双方各10元,听课缺一节扣5元。

  (三)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

  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按照教职工的职级、标准计算,主要依据教职工的出勤、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考核发放。

  四、补充规定

  1、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原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的,照原方案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7

  根据阳浏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和阳浏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准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为调整职务和级别、晋升工资和职称、落实奖惩、培训、交流、辞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考核结果。

  (二)学校考核小组

  阳浏一中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艺术学校考核小组:由艺术学校自行成立

  职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把握考核程序和政策,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结果的综合审核。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进行考核,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部门综合考核小组

  1、高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2、高二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2、高三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4、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处室主任、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科学馆馆长、图书馆馆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

  5、后勤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料员:

  6、艺校考核小组

  由艺校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具体为:

  1、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有关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校级领导班子由阳浏市委组织部考核,其中校长、书记由长沙市委组织部考核。

  2、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务委员、处室正职、年级部主任、团委书记参加所在考核组考核,不参加所在组的评优划等,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本年度因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分派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应填写《考核登记表》,说明休假时间和具体情况,不确定等次,经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存入人事档案。

  4.女职工根据《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育期内,应参加考核,凡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也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今年9月底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6.经单位同意,由组织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从事经济工作、抽调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等人员,由培训学校或工作归口单位负责向派出单位提供相关情况,由派出单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7.离岗休息(内退)人员和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等次。

  8.年内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任职的依据。

  9.本年度调动、交流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划等。

  10.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军人,不分报到、上岗先后,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11.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补定等次。

  1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受处分期间(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撤职为24个月),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以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处分影响。

  13.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5.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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