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一、综合目标考核
1、师德师风:按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违背实行一票否决)
2、教学成绩:(80分)
①平均成绩考核分=60×班平均分/年级最高平均分。
②优生率考核分=10×班优生率/年级最高优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差生避免率/年级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学常规20分。
二、其他奖励:
①村校加1分;
②多科每增加一科加1分;
③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后退一个名次扣0.5分;
④班额加分,按(班人数—40)×0.2加分;包班教师按(班人数×2—40)×0.2加分(如果是负分不扣)。
⑤教研工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学成果类:县级0.5分每篇;市级1分每篇;省级1.5分每篇;国家级2分每篇。
教学成果类:县级1分每篇;市级1.5分每篇;省级2分每篇;国家级2.5分每篇。
指导学生成果类:县级1;市级1.2;省级1.5;国家级1.7。
⑥六年级质量检测获县一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2分,获县二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1.5分,获县三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1分。
⑦五年级抽考成绩进全县前5名,科任教师加1分。
⑧考勤扣分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三、注意事项
没有上统考科目的教职工,考核分一半由教代会测评量分,另一半由学校领导小组测评量分。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分的三分之一看教学工作,三分之二由学校领导小组测评量分。
四、黄牌警告
一、二年级平均分低于75分,三、四、五、六年级平均分低于60分(六年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综合考核分末位的教师实行黄牌警告。
五、评优评先评骨干选模等办法
1、参评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必须进入前八名。
2、评选从年度考核分第一名依次进行。
3、年度优秀每年后勤上给一名,其余的班主任要有一名,六年级教师要有一名。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4
根据阳浏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和阳浏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准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为调整职务和级别、晋升工资和职称、落实奖惩、培训、交流、辞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考核结果。
(二)学校考核小组
阳浏一中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艺术学校考核小组:由艺术学校自行成立
职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把握考核程序和政策,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结果的综合审核。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进行考核,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部门综合考核小组
1、高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2、高二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2、高三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
4、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处室主任、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科学馆馆长、图书馆馆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
5、后勤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料员:
6、艺校考核小组
由艺校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具体为:
1、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有关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校级领导班子由阳浏市委组织部考核,其中校长、书记由长沙市委组织部考核。
2、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务委员、处室正职、年级部主任、团委书记参加所在考核组考核,不参加所在组的评优划等,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本年度因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分派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应填写《考核登记表》,说明休假时间和具体情况,不确定等次,经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存入人事档案。
4.女职工根据《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育期内,应参加考核,凡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也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今年9月底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6.经单位同意,由组织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从事经济工作、抽调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等人员,由培训学校或工作归口单位负责向派出单位提供相关情况,由派出单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7.离岗休息(内退)人员和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等次。
8.年内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任职的依据。
9.本年度调动、交流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划等。
10.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军人,不分报到、上岗先后,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11.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补定等次。
1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受处分期间(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撤职为24个月),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以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处分影响。
13.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5.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5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段、类别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三、单位考核
(一)考核依据
学校下发的`相关考核文件。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1、党政管理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办公室;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四、个人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XXX@hfut.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六、考核等级和优秀比例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关绩效津贴和优秀奖励绩效的发放办法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九、不称职等次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91号)有关规定者。
十、关于不同类型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的规定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十一、考核时间安排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hfut.edu.cn,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xczp@hfut.edu.cn,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十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6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颍东区插花镇一学区中心学校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8
为认真落实市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市直科级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科级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已退出现职的由学校考核,服务扶贫驻村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考核。
二、考核任务
科级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对科级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1.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测评,其中对领导班子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次,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2.学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次。测评后,对照学校年初制定的年度目标,查阅学校有关档案材料。
3.市直科级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20xx年1月底前结束,考核时间服从工作质量。
四、考核程序
(一)前期准备。考核对象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依法治校情况,撰写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领导班子总结一般不超过3500字,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二)沟通情况。考核组与学校主要领导沟通,通报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商定考核时间,做好考核对象名单核对和参会人员、有关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准备工作。考核组到学校后先与学校领导班子见面,由考核组长与校长沟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三)民主测评。召开年度考核会议。首先由学校校长介绍考核组人员,然后由考核组联系人主持会议。具体议程三项:
1.考核组组长讲话;
2.校长代表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
3.考核组工作人员发放并回收测评表格。
参加述职测评会议人员: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在编教职工代表。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控制在100人以内,由考核组与学校协商确定,原则上应覆盖所有内设部门和年级组,各年龄段人员分布相对均匀。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方案,准备防疫物品,严密组织测评会议。
(四)测评结果分析。对民主测评、述职述廉述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中“优秀”和“良好”得票率较低或“差”得票率较高,领导干部“优秀”和“合格”得票率较低或“不合格”得票率较高的,考核组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五)口头谈话。
1.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整体情况和领导干部政治和德才表现,学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2.考核组与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正职与教职工代表逐人进行个别谈话,人数不低于20人。其中教职工代表由考核组根据在编人员花名册随机指定,必要时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3.考核组长重点与学校校长、部分中层正职进行谈话,了解领导班子整体状况、年度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发挥作用情况。谈话中如发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映比较突出或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六)实地察看。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了解、随机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及其他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可采取专项调查、数据核实等方法进行核查。
(七)考核等次评定。每所学校可推荐1名领导班子成员为优秀等次,由学校初步提出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逐人认定,报局领导研究。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由考核组或局人事部门向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反馈。
(八)考核情况汇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各考核组关于科级学校年度考核情况的汇报。
五、有关事项
1.市教育局成立7个考核小组,每组考核2-3所学校。每个考核小组由1名局领导担任组长,选派3名科级干部为组员。
2.测评表格提前发到学校,由学校按参会人数印好。测评会议前,考核组对测评表格逐一审验,没有问题后在测评会上发放,并由考核组负责当场回收,不得委托学校工作人员回收。
3.各考核组汇总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将民主测评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学校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交局人事科。学校领导班子及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电子版发至局人事科邮箱(xxx@126.com)。
4.严肃纪律。被考核学校要正确对待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考核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等,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核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9
师德师风是教师素质的灵魂。为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职工的职师德师风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师德师风考核组织机构
组 长:何春才
副组长:谢茂强、刘仕鑫、刘文兴
成 员:何广炽、李光辉、吴昭汉、尹兴荣、李亚莲、谭同湘、刘小春、李爱兰、李一顺、吴子君
二、 考核对象
全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病休、借调、停薪留职、抽调到教育局系统外的不参加考核,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考核)。
三、 考核时间范围
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
四、 考核内容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3、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
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教书育人。诲人不倦,循循善诱,认真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致力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依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知荣明耻。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赏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用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考核办法
1、制定考核方案。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然后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2、考核评价方式。师德师风考核主要采取按细则评分的形式,满分100分,最终结果以等级呈现;师德师风考核评价采取“三评价”的形式,即:学生评价占35﹪,教师互评占15﹪,学校综合考核占50﹪。
3、查阅资料。查阅教职工20xx学年度以来有关“德、勤、能、绩”的记载和相关资料。
4、考核评价程序。
①学生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测评、个别谈话等到方式向学生子解任课教师在学生中的师德师风表现。
②教师互评。先由教师本人根据评价内容进行自我评分,再由教师互评量分。
③学校综合考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学校考核细则对所有教职工统一进行评价。
④公示考核结果。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以核实、纠正。
⑤填写考核登记表。每个教师填写一式两份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一份交教育局人事股存入人事档案,一份由学校存档。
六、考核分类
1、根据教职工师德师风的综合考评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确定等次,其中“优秀”和“良好”等次均控制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内,但“在市、县级教学质量检测中抽考科目全科合格率达70﹪以上的学校,每多一个百分点,相应增加该校一个百分点的评优指标”从20xx学年度考核开始执行。以学校20xx学年度上、下两期抽考科目全科合格率平均值为依据,每超过70﹪一个百分点,相应增加一个百分点的评优指标,教学质量检测合格率参照20xx年下期和20xx年上期综合考核。
2、英语科目教师区分专业和非专业进行考核,学校配备了英语专业教师,该科目必须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如没有配备英语专业教师,学校按要求开设了英语课程,英语成绩不与师德师风挂钩。其他科目不区分有无专业教师考核。
3、初中七、八、九年级依据全县质量检测科目平均合格率进行考核;小学B类学校依据全县B类学校质量检测科目平均合格率进行考核;非抽考科目平均合格率按照本年级平均数计算。
七 、考核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级、晋职中,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
2、在职称评聘用中,师德师风优秀者酌情加分。
3、教师年终考核评“优”从师德师风考评等次为“良好”以上的教师中产生。
4、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者,本学年度不能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称,不能评优评先,更不能提拔重用。
5. 学校对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诫勉。
八.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
1、违反师德师风要求,造成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2、被查实有从事有家教家养,兜售教辅资料,个人违规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等行为之一的。
3、因管理失职,导致发生恶性的事件的。
4、一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5、一学年内累计5次以上(含5次)上课不备课或无故缺课被查处通报的。
6、违犯计划生育管理法规的。
7、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学校管理,在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
8、拒绝交流培训或“支教”不到岗的。
9、违纪违法被定案查处的。
10、考核期间所任学科在市县级教学质量检测中合格率不足50﹪,且低于全县平均合格率10个(含10个)百分点以下的,从20xx学年度开始执行。教学质量检查合格率参照20xx年下期和20xx年上期综合考核。
九、其他:
1、班主任每期加1分,优秀班主任另加1分。
2、原则上学年度考核评优及晋级的教师本次不再评优。
3、原则上学年度师德师风未评优的教师,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在同一档次内(5分)优先评优。
4、本考核方案以一学年度为执行准则。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0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xx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工岗位、工资待遇、职称申报、岗位微调、奖励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社局文件(长人社发[20xx]70号)精神和《长沙市周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并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开展奖励。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学校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63人,其中6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另在“合格”等次中综合排名前6的人员为“嘉奖”。校级领导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决定。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的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未取得20xx年度事业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免训人员除外)不得作为记功和嘉奖的奖励对象。
十一、日程安排:
17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19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20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
20周以后: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9月—20xx年7月)。
2、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不能涂改。
3、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4、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1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马安超
副组长:王汝才 张勇 安东
组员: 刘震 李贞和 高庆芝 王东 宋启奎 宋军 王磊 李宏 葛胜旺 李希洪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xxxxxxx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2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xx]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成员:xx
二、年度考核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四、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五、以下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xxx纪、政纪或参与xxx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六、年度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七、年度考核具体安排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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