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培训综合评价和鉴定考核方案

时间:2024-06-07 07:42:12 考核评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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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培训综合评价和鉴定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养培训综合评价和鉴定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养培训综合评价和鉴定考核方案

  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学生评价模式,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学校制定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定考核范围评定考核范围包括我校招录的初中学历毕业的“2.5+0.5”培养模式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社会培训的学员。

二、考核评定工作

  1、学生顶岗实训成绩由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

  2、学生强化实训的平时成绩分为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理论成绩按照模拟考试成绩进行总评。实操成绩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我校制定的实训成绩考核办法对学生的出勤,安全文明生产以及单元训练课题进行综合评定。

  3、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聘请的考评员应至少包括一名在企业的具有相关专业考评资格的考评员参与鉴定考核。

  4、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及各类社会培训人员,培训课时应不少于国家标准规定课时,培训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最终评定成绩的评价或鉴定考核。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学生的各科理论成绩和操行应符合毕业考核标准。

  2、申报学生按学校计划完成了在分配企业的顶岗实习内容和规定课时

  3、申报学生在顶岗实训和强化实训期间无重大违纪和安全事故。

  4、申报学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的其它相关条件(工龄要求除外)

  5、面向社会培训的各类人员,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

  四、成绩核算

  1、顶岗实习成绩考核与成绩评定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实习签定表》。

  学生顶岗实习作单独一门成绩计。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企业评价占4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占总成绩的60%。

  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实习报告及时进行批阅、检查,给出评价。

  2、强化实训成绩考核与成绩评定学生强化实训期间的理论成绩按照模拟考试次数进行总评(数次模拟考试的成绩总和除以模拟考试次数),实操成绩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养和课题单元训练考核。即按(职业素养40%+课题单元总评60%)的比例进行核算。

  3、学生职业鉴定考核与成绩评定学生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最终评定办法按照:理论模拟考试总评20%+鉴定成绩80%=成绩。实操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照(定岗实习考核成绩10%+强化实训考核成绩10%+职业技能鉴定成绩80%)的比例进行核算。

  4、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及各类社会人员成绩评定

  (1)凡是参加初、中、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上报,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规范组织实施,鉴定成绩作为最终评定成绩。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论文答辩考核并按有关规定核算答辩成绩。

  (2)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学员,按照培训等级,由职业培训与鉴定中心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命题,并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作为最终评定成绩。

  五、评价反馈

  1、在校学习学生对教学的反馈评价按照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和评价内容进行。

  2、各类培训学员和企业对培训的评价反馈由职业培训与鉴定中心组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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