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核制度

时间:2023-05-29 09:09:06 兴亮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核制度(通用2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核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考核制度(通用21篇)

  公司考核制度 1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针对员工的关键业绩指标(产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管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

  二、考核车间:

  原料、成型、烧成、分级包装、模具(其他车间部门暂不考核)

  三、考核内容:

  本月产量、质量缺陷计划,产量、质量均衡率。详见每月车间生产指标和车间缺陷控制目标。

  产量均衡率=(每天实际完成/每天计划x100%之和)/月工作日

  质量均衡率=质量达标品种数除以当月所生产的品种数乘以100(即品种质量达标率)

  四、考核方法:

  将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基数按不同职级划分:车间主任xxx元,副主任xxx元,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xxx元。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根据产、质量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数发放工资,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第一条对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的考核:考核基数x30%作为产量工资,考核基数x50%作为质量工资,考核基数x10%作为产量均衡率工资,考核基数x10%作为质量均衡率工资

  产量浮动工资=本月完成产量/计划完成产量x(考核基数x30%)

  注意:当本月完成产量除以计划完成产量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x(考核基数x50%)

  注意: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产量均衡率/产量均衡率计划x(考核基数x10)

  注意:当完成产量均衡率除以产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x(考核基数x10%)

  注意: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应得工资=基本工资+(产量浮动工资+质量浮动工资+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第二条对质检的考核:考核基数x80%作为产、质量工资,考核基数x20%作为产、质量均衡率工资。质检主要考核质量指标。

  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x(考核基数x80%)

  注意: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x(考核基数x20%)

  注意: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检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质量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的考核负责人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的考核负责人是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二条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核沟通;

  第三条具体考核步骤在各岗位的考核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四条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x日至x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每月6日前把产质量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根据上报材料指导相关车间作工资,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车间主任有权利、责任在考核总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班长、质检员工资,根据他们所承担指标完成好坏情况进行调整,每月6日前把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没大问题,原则上尊重主任意见,并实施监督。

  第三条各车间每旬利用黑板报形式公布一次车间产质量指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同时每道工序每旬评选一次产质量第一名、产质量进步最大第一名、产质量倒数第一名、产质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两名予以公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评选方案由各车间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本考核制度从xxxx年xx月正式实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核制度 2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一)违反《卫生制度》、《例会制度》《财务制度》条款之一者;

  (二)不按规定办理相关广告发布、审查手续者;

  (三)凡在上班时间通讯不畅(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无法联系者

  (四)设计完成后不及时通知客户看稿定稿者;

  (五)设计方案传给客户后不及时跟单者;

  (六)客户定稿后不及时把工作移交下一环节者;

  (七)相关责任人不及时上报材料库存导致误工、影响业务进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的罚款:

  1、违反《设计、工具、车辆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质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员安排严重不合理,产生较大人工浪费的;

  3、工程部负责人为了顾及情绪,故意多带作业人数者;

  4、忘记客户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远距离安装作业忘记带材料、工具或其它因准备不充分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门不检查油箱导致半路没油的)

  6、业务登记不清楚,结账时出现漏单、单据丢失或业务参数不清导致无法收回业务款时由主要经办人或有过错环节当事人负责把业务款收回并罚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员未及时关注合同信息,导致公司违约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内容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

  1、不服从上级管理的、顶撞上级;自身原因被公司责罚时拒不认错者,闹情绪者;消极怠工,言语冷漠、态度生硬的;

  2、离岗后留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3、发生和传播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的;

  4、拒接电话、粗暴挂断通话、故意设置致电话无法接通者;

  5、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因个人失误造成公司客户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无条件解聘辞退,扣除所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同时处以20倍以上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股东如有下列行为者,除按上述惩罚外另处以取消其股东资格和权利,其股份资本以赔偿和罚款的形式转为公司资产;

  1、未能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长时间旷工者或强行辞职者;

  2、故意浪费材料、损坏工具的、破坏设备者;

  3、偷盗公司财产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谋取私利的;

  4、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间打架斗殴或在外惹事生非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户商业机密,转移公司客户的;离职后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图纸等私自转让或泄露给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营私舞弊、虚报账目、贪污挪用、收受客户和合作单位贿赂,损公肥私者;

  五、考勤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5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5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4、打电话、发短信或qq留言请事假者,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5、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罚款;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辞退处理:(1)单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以上; (2)单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以上;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8天;

  六、有直接经济损失或对公司形象有较大负面影响的

  按业务金额的10%进行惩罚,最高惩1000元封顶。

  七、未经公司同意

  私自承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一经公司查证(含承接业务后转手给其它广告同行操作),除按承接业务的金额同比罚款外另扣除当月所有奖金;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公司有权随时罢免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并降低基本工资:

  1、不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公司安排和管理;

  2、连续三个月业绩低于普通员工;

  九、工程部员工连续两个月以上业绩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业绩标准时,公司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降低基本工资;

  2、解聘辞退;

  公司考核制度 3

  第一条人事考核体系

  对原有的月度考核、劳动态度评价等考核形式进行系统整合,再加以专业化、形式较为科学的人事考核体系。

  1.劳动态度评定:

  根据退休金发放制度进行季度劳动态度评定,日常考核中不评议劳动态度。劳动态度评定实质上是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标准,这个标准是文化标准,包括基本行为规范、责任心、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

  2.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表现的考核,是由各级行政主管去实施完成的绩效管理与评价过程。

  此项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转化而来,考核期中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这是一种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强调的是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现成果及与工作有关的实际能力体现。

  3.任职资格能力考察:

  由各系统干部部门负责考察各级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能力状况,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个系统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评价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水平,为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才库,也为培训、开发与使用员工提供动态、丰富的档案库。

  第二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进行深化和优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优点,同时提出新的内容和改进要求。对高中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将另行制订相应的工作述职与评价制度,以下内容只适用于中基层员工。

  1.考核对象。中基层员工相对于高中级干部而言,指大系统三级部门及其他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正式员工(不包括钟点工、临时工和计量制人员)。

  2.考核形式。根据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通过量化表的形式,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事实或数据)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量化表力求实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较大空间供考核者填写评价意见。

  3.考核内容。核心是工作绩效,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岗位技能的转化部分,即表现出来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绩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绩效特征。

  4.考核要素。按分类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考核要素,开发类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专业类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事务类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要素力求简化,以点带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须具有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评价。

  5,考核基准。指公司内通用的考核标尺,尺度的掌握原则是:S(“杰出”)指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在远远超过目标要求且其他方面达到要求;B(“好”)指达到目标要求;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6.考核标准。指对具体考核要素进行评价的绩效标准,通常表现为可衡量的工作目标数量、比率等或可检测的品质标准,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双方确认,后者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

  7.考核依据。指能够反映员工工作绩效水平的依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客观、准确的事实或数据,数据主要在业务活动中采集,事实主要由考核者从工作过程中记录和收集。相关协作部门的评价意见也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应用规范的表格通过正式渠道获得。

  8.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要素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再对照考核基准确定绩效考核的等级,即得出考核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应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结果确实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绩效的真实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能够保持一致性。考核结果不只是一个等级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规范性评价意见。

  第三条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制度。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职位描述的基础上,以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为标准,对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能力倾向、潜能与职业品质等内容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所在职位的胜任程度,提出员工能力资格上的优势与不足,并逐步明确员工的事业成长与发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养方向等。

  1.考察形式。上级考察下级,主要依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稳定的能力特征和职业品质特征。考察下级是上级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考察下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关心、指导、培养下级的'过程。员工对任职适应性也可向上级提出。

  2.考察内容。考察评估内容的重点在于“工作人”而非“社会人”,即组织中人的品质和能力因素,这些因素只与员工所任职位的资格条件有关。考察时上级应力戒带人个人主观偏见,月度人事考核应较多地从公司角度对员工提出要求,主要发挥其导向和约束功能,以达到全体员工在企业文化基础上对公司管理的认同。改进后绩效考核制度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专门的考核,加强工作成果导向,以引导员工工作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3.季度绩效考核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

  可以将工作绩效考核的周期改为季度后,逐步导人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标的制订与期末的考核评价,但同时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设计月度工作计划与检查制度、月沟通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周记制度等,注重对员工工作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记录和工作指导。

  4.强化考核者培训并引人资格审核制;不少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并不断完善新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考核者进行相关培训。并引人考核资格审核制,考核者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持证执考,同时对其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其考核资格实施定期审查。

  5.各部门应在“继承”中开展改进工作:

  在总体改进思想的指导下,各部门应坚持吸纳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并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改进工作。

  6.以各干部、干部处为改进工作的主要推行者。人力资源管理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层面上提出指导,并与各干部、干部处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处应担负起此次改进工作的组织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及时提供有关支持。

  7.改进工作与工资改革工作相辅相成。

  人事考核与工资制度的关系其本质是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非常紧密的。考核改进与工资改革工作看似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应统筹安排、互促互进,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公司考核制度 4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物业管理公司全体职工开会研究决定,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勤:迟到一次扣50元,早退一次扣50元,无故脱岗一天扣三天工资,病、事假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二、维修: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维修,如出现推、拖、不及时维修现象的被住户投诉后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一次扣50元,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

  三、卫生:每天必须保持小区卫生干净、整洁,房管员与保洁班长督促清洁工每天清扫小区,每星期三次清扫地下室卫生,如发现小区内卫生差,地下室卫生不干净,清洁工和房管员一次予以罚款各50元。

  四、绿化:房管员督促绿化人员及时对小区草坪、树木进行养护管理。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花、草、树木死亡的一次扣50元。

  五、电话:住户需维修给房管员打电话,房管员应及时接听,连打二次不接者,被住户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者扣除当月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得超过六次)。

  六、抄表:房管员抄表率:水表100%以上,如一项未达到扣除当月工资50-100元,未抄、漏抄、错抄、代抄水者住户拒交和少交的费用,由房管员承担,并扣当月工资的`10-15%。

  七、收费:收费人员必须每月收费率达到95%以上,做到与房管员及时联系,如未达到扣除收费人员及房管人员当月工资20%,连续三月未完成收费任务的人员,可作待岗处理。

  八、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每星期对小区检查一次,如未检查扣除当月工资10-20%。检查范围:绿化、卫生、考勤、小区维修等。

  九、着装、工作卡: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上岗。小区工作人员必须服装统一,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

  十、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节假日(房管员)值班,必须在岗,如发现其不在岗,扣款50-100元,并承担值班期间所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

  十一、财务:财务收费(水、电、暖气费等)的收支情况,必须及时按月上报本公司负责人知晓,如不及时报出或漏报的,扣财务人员当月工资的10%。

  十二、业务:包括档案管理,做到及时出据各种文字报告做到上传下达。考勤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现代打考勤者,考勤人员及代打考勤者各扣10元。

  十三、对已聘岗人员,如果工作表现不好,不能积极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住户投诉在二次以上,经理有权随时进行处罚或解聘。

  公司考核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考核制度 6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业技术等知识,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一、培训管理相关制度一般要求

  1、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部门为主要实施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2、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培训体系

  (1)培训对象:所有公司员工。

  (2)培训目的:协助公司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

  三、培训计划的拟订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培训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四、培训实施

  (1)员工一般在入职后进行集中培训,每次2课时左右,对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

  (2)培训由行政部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全程跟踪实施情况。

  (3)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生产操作人员在行政部培训完毕后,由生产部门安排培训。主要是针对新员工将要从事的岗位工作进行应知应会培训,以及提升工作绩效应学习的内容,包括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使之能达到独立上岗的要求。

  (5)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

  五、出勤制度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员工培训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六、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员工每年至少参加10学时的培训,此培训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及自己参加的各种有助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训。

  3、若员工年度培训满10学时,则年终发双薪;反之则视为不合格,年终不发第13个月工资。

  4、行政部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行政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行政部组织的针对全公司的培训可定量或定性考核,各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定量考核为主。

  6、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公司考核制度 7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另行处理。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2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次。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其它处理。

  8.2收费员考核评分细则

  8.2.1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台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2各科目按规定记帐,按时结帐、对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建立、完善各种收费台帐,保管、使用好发票及收据,定期检查、核对,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3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出差错,未做到,扣5分/次。

  8.2.4认真、仔细收取各类费用,无计算、书写错误,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假钞,自行赔付。

  8.2.5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欠缴费用业主/用户名单名细,延时或不准确,扣1~5分/次(项)。

  8.2.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物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2.7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2分/次(户)。

  8.2.8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扣2分/次。

  8.2.9积极主动配合收费员催收各类款项,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记录完整、及时、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12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8.2.1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14客户报事报修投诉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项)。

  8.2.15未按期回访业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 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公司考核制度 8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xtra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Ⅰ。Ⅱ。Ⅲ。Ⅳ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Ⅴ。Ⅵ。Ⅶ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Ⅷ。Ⅸ。Ⅹ。Ⅺ级职工。

  第九条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月和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x月x日起至第二年的月底,为期个月。

  2、与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x月x日起至x月x日,为期个月。

  第十二条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公司考核制度 9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XX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XX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l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3、计算材料利用率时,各车间的领料数应等于入库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8月起执行。

  公司考核制度 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

  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考核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考核制度 12

  一、总 则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公司全体员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经营带来的收益,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并将短期收益和中长期收益与持续发展相结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标准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惩罚、禁锢员工为目的,而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手段,增加团队战斗力,凝聚力。通过考核,让每位员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细,充分展示自身才华,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偷奸耍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态度,勇于承担责任,从而取得合理的回报,推动项目更好的发展。

  1.2制定原则:竞争性原则;公平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1.3考核对象:项目部全体员工(保洁员、炊事员、驾驶员、保安、试用人员等不参与考核)

  1.4负责部门:由综合部负责考核,财务部负责统计发放。

  1.5薪酬与绩效的关系

  1、全体员工的薪酬与项目收益相关;

  2、一般员工的薪酬与日常工作考核及相应的部门考核结果相关;

  3、部门负责人的薪酬与项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门业绩考核结果相关。

  1.6保密原则: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酬状况。

  二、员工薪酬制度

  2.1薪酬体系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资、其他津贴、季(年)终绩效考核奖。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业务经营的员工。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其他津贴,提成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奖。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等。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其他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其他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

  5、试用人员工资:试用期人员工资按既定的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2.2薪酬组成

  员工薪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补贴、福利、其他奖、项目收益奖、业务提成(销售部门)、非物质奖励、季(年)度考核工资(年薪制)等(根据职务薪酬体系确定人员薪酬的组成)。

  基本薪资:根据满足基本生活,岗位性质,工作能力等条件制定为固定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工资,)。

  考核工资:由季度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组成,每季度末发放季度绩效考核工资,年终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次年2月份左右,农历春节之前)。

  补贴:公司统一制定各岗位相应补贴如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及其他补贴

  福利:根据项目部相关福利规定发放的现金、物品等

  其他奖: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奖项。因特定事项针对特定员工或部门发放的奖项,该奖项不完全针对全体员工。

  项目收益奖:根据年度项目经营利润情况及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承诺,参考全年绩效考核分数,由项目部领导确定发放

  提成:根据销售提成制度发放

  非物质奖励:员工培训、荣誉表彰、外出旅游等

  内部方案

  2.3薪酬计算与发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年薪制)+补贴+福利+其他奖 +提成(销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绩效工资(年薪制)+年终奖+项目收益奖+非物质奖励

  基本工资:另附基本工资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资=季(年)度绩效工资基数x考核系数。

  福利与补贴:xxx

  其他奖:根据会议、集团公司要求等情况确定

  提成:根据销售部提成制度计算

  年终奖:根据公司效益情况由公司总经办定制。

  项目收益奖:根据项目收益情况由项目领导确定 ※总额及分配原则

  三、考核办法

  3.1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各部门计划工作,交办(含口头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工作重点。二是项目部员工通用准则。

  参考内容:各岗位职责及项目部各项制度,另附岗位职责细则。

  3.2具体实施办法

  由部门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各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号前由部门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工作重点、计划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完成全年总计划为原则,部门需对员工单独打分的,说明原因,拟定单独打分项。

  员工通用考核细则由项目部统一拟定。

  每季初10号前由各部门将上月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况及分值通过书面和电子版本方式提交给综合部,书面提交的资料需经领导签字确认。

  综合部在次季度初5-10号前对各部门上季度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打分,考核结果经项目部领导签署后,交财务部,作为当月考核工资计发的依据。

  年底综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其他考核内容汇总打分

  3.3考核分值确定

  采取百分制记分法,季度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况分值为100分,全年工作计划及其他考核内容分值为100分。

  员工个人考核得分=部门考核得分+员工通用准则考核得分。

  考核系数: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数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数0.9;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数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数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数0.6,如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考核系数0.5,如考核分数极低,另行讨论考核系数但不高于0.5。

  有下列行为,取消当季部门或个人绩效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另行商议处理。

  1、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误、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2、工作态度恶劣或其他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贪、盗窃、欺诈、腐化、营私舞弊等行为和劣迹的;

  4、无理取闹、酗酒、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

  5、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致使部门或协作单位发生较大错误,造成项目部出现重大损失者;

  6、无正当理由,故意延误工作造成项目部重大损失者;

  7、其他经讨论确定事项。

  公司考核制度 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厂信息管理,保证各类计划、统计、核算工作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避免过时或失真信息给决策造成误导,特建立本制度。

  二、范围

  统计、核算报表以XX年本厂的《财务部上交报表清单》、《调度处上交报表清单》、以及质检、供销部门的报表清单为准,各环节原始票据以XX年5月的《各环节票据说明及对帐时间安排》为准,还包括各部门临时要求的,有正式书面形式规定要求提供的`信息资料。

  三、报表要求

  1、报表及时,按规定进度完成,以接受签注时间为准。

  2、数据真实,不故意满报或虚报数据。

  3、项目齐全,不遗漏统计项目。

  4、数据符合部门间的进出平衡关系。

  5、对分管的物资严格按实物状态和统计要求报表。

  6、报表签批、审核手续齐全。

  四、考核

  1、报表及时性:延迟1天扣罚5元。

  2、数据错、漏:一次扣罚5元。

  3、故意满报或虚报致使数据不真实:一次扣罚10元。

  4、统计员非主观故意隐瞒,造成漏报,次月主动纠正者,按数据错、漏一次扣罚;故意隐瞒,二个会计月度仍未纠正的,直接责任人就地下岗,并承担不低于10%的直接经济损失。

  5、报表签批、审核手续不全的,接受部门可拒收,按报表延迟进行考核至收到合格报表为止;接受部门也可签收,但按报表数据错、漏一次考核。

  公司考核制度 14

  1、目的

  为了对员工在一年中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员工加薪、转岗、员工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具体为20xx年xx月xx日前已正式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员工。

  3、原则

  公开性原则: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考核标准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切忌主观和武断。

  4、职责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此方针。

  5、程序

  绩效考核相关说明如下:

  绩效考核周期:

  上本年度的1月1日~本年度的12月31日,合计12个月。

  考核对象:(按员工的'职务类别分为以下两大类)

  (1)生产一线员工

  (2)非生产一线员工

  考核有关表格如下:

  (1)生产一线员工:

  (2)非生产一线员工:

  年底绩效考核:

  参与年终绩效考核的员工范围:

  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止在公司内工作满3个月;

  年底绩效考核成绩计算

  (1)由其直接上级和本人进行考评得出考核分;

  (2)凡在薪资调整日期间出现影响考核结果行为,例如违法违纪等,按照相关法律或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受到相应处理的,公司有权将考核结果直接进行调整。

  考核一般流程

  年底人事部发放各部门考核名单及考核表

  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

  (1)各部门根据考评及员工年度表现,提名优秀/表扬员工及团队

  (2)人事部汇总提交总经理讨论

  (3)高层管理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管理员工,对员工进行调薪、升降职、轮岗、培训等后续计划,并报送人事部

  (4)总经理做出调薪的审批

  (5)人事部执行总经理决议

  人事部进行年度汇总、存档

  公司考核制度 15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时间安排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4、季考核时间安排为3、6、9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5、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6月25日开始,7月10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6、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1、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季度考核分数x60%,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x5%+(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x5%+年度考核分数x75%。

  2、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五、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公司考核制度 16

  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通过利用绩效考核手段达到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原则

  1、“四公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公道”,执行公正,过程公开,评价公平,实施公道,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臆断,缺乏事实依据;

  3、反馈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三天一沟通,七天一反馈,一月一激励,一年一兑现。

  4、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6、结果导向原则:突出业绩,强调以绩效结果为依据,同时兼顾能力或者关键行为以及个人表率作用对员工和团队的价值贡献。

  二、绩效考核人员范围

  1、集团公司本部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员工;

  2、事业部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及部门员工;

  3、各分子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4、参控股企业外派人员。

  三、绩效考核周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岗位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及月度的工作计划,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时间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时间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评委员会有权将考核时间顺延。

  四、绩效考核机构

  成立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考评委员会。

  主任:执行总裁

  副主任:运营总监

  秘书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副总裁、总监、各部门经理

  各事业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评委员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采取180度(自评、主管评定、考核小组共同考评、跨团队考核)的应用行事历及目标管理的考评方式进行考评

  (一)中层以上人员

  企业经理

  为全方位考核企业经理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经营指标、员工队伍建设、企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略、综合素质(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廉洁自律、与员工的沟通)、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五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经营指标

  以年初责任书签订指标为考核内容(硬指标):(主要生产加工企业以利润、现金流、上缴款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非独立运作企业以产量、质量、成本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流通企业以利润、销售收入、现金流、应收款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其它企业按协议规定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权重占总考核的80%

  考核主体:考评小组评定、综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标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略

  企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够站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高度上提出本企业合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略;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自评结合直接上级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员工队伍建设

  员工队伍建设是指本企业定员的合理性、人员的流失率及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程度;权重占总考核的5%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与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70%、2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廉洁自律、与员工沟通情况;权重占总考核的5%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与本企业员工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是指未列目标责任书内的工作内容;权重占总考核的.5%,有一项任务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体:由自评与直接上级相结合的评定办法;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门经理

  为全方位考核中层以上人员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业绩、职能系统内的业务规划及实施方略、直接管辖范围的员工队伍建设、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六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以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应收款的压缩、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经理考核权重占40%,副经理考核权重占30%。

  考核主体:综合管理部提供指标、考评委员会评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业绩

  以每月未部门工作会确定的工作计划为考核内容。经理考核权重占30%,副经理考核权重占35%。

  考核主体:自评与考评委员会相结合的办法;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职能系统内的业务规划及实施方略

  职能系统的业务规划及实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够站在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的高度上提出职能系统的业务规划及具体实施方略;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由自评、直接上级及考评委员会评定;权重分别为10%、60%、

  3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辖范围的员工队伍建设

  直接管辖范围的队伍建设是指本部门或本职能系统所直接管辖业务人员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程度;经理考核权重占10%,副经理考核权重占15%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与直接管辖的员工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70%、2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5、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考核者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采取自评、考评小组测评与直接上级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40%、50%

  客户满意度由与被考核者有直接业务来往的人员评定。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6、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计划内的工作内容;权重占总

  考核分数的5%,有一项任务按要求完成奖励10分,依次累加。注: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内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业务和职能范围。

  考核主体:由自评结合直接上级评定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员

  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员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业绩、职能系统内的业务指导、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五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集团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以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应收款的压缩、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综合管理部提供指标、考评委员会评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业绩

  以每月未部门工作会确定的工作计划为考核内容;权重占总考核的5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与直接上级相结合的评定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职能系统内的业务指导

  职能系统内的业务指导是指被考核者对本系统内业务人员的指导。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的办法与本系统内的业务人员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80%、1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综合素质

  专用指标包括考核者的专业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责任心、工作积极性;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与直接有业务关系的人员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4、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计划内的工作内容;权重占总考

  核的5%,有一项任务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直接上级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

  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员的考核

  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员的综合业绩,考核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本企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业绩、外派人员定期汇报情况、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三项得分之和即为被考评者的最后得分。

  1、本企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以利润、现金流、上缴款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的发放等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综合管理部提供指标、考评委员会评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业绩

  以年度工作目标及月度工作计划为考核内容;权重占总考核的50%

  考核主体:采取自与评考评委员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占10%、9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员定期汇报

  外派人员定期汇报是指被考核者依据《亿利资源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定期汇报,做好集团公司与所在企业的相关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双方的信息互通;权重占总考核的1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与集团公司直接上级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占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考核者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权重占总考核的20%。

  考核主体:采取自评、所在企业直接上级及所直接管辖人员、集团公司直接上级及有直接业务联系的人员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权重分别为10%、30%、20%、30%、1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六、绩效考核评分原则

  1、考核评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和不良。优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进90-70分;差70—50分,每个等级的评分原则如下:

  优秀:该项工作绩效大大超越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并且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显著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来自客户的高度评价,给公司带来预期外的较大收益。

  良好:该项工作绩效超出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在数量、质量上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获得客户的满意,超过公司预期目标。

  合格:该项工作绩效达到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没有客户不满意,达到公司预期目标。

  需改进:该项工作绩效基本达到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偶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偶尔有客户的投诉,并没有给公司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差:该项工作绩效显著低于正常工作标准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较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与规定的工作标准相距甚远,经常突击完成任务,经常有投诉发生,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或不良影响。

  2、要求部门员工的平均绩效得分不得超过部门绩效得分,否则考核视

  为无效。

  3、考核委员会参照考核得分,将被考核者划分为五个等级:

  A级(优秀): 130—120分; B级(良好): 120—110分;C级(合格)110—90分;D级(需改进): 90—70分;E级(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员会对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参照考核得分,将被考核者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结果在部门内部实施强制分布法,五个等级所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如下:

  A级(优秀)、B级(良好)以上员工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不得高于20%; C级(合格)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70%以上;D级(需改进)、E级(差)占被考核者总数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绩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数据的收集:考核评估开始的第1到第5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指标信息的汇总收集并向考核委员会提供。办公室应在月末最后1个工作日,将集团公司各部门人员、外派人员本、下月工作计划及本月工作任务督查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2、绩效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开始的第6个工作日,考评小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门的绩效考核计分卡及相关信息资料后,依据评分原则进行评估。

  3、集团公司部门各岗位的考核:考核评估的第7个工作日到第9个工作日,由部门直接上级依据岗位员工绩效计分卡及相关信息资料对该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4、考核资料整理:考核评估的第10个工作日到第12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回收所有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及相关资料。

  5、完成考核汇总:考核评估的第13个工作日到第14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完成考核评估结果,提交执行总裁审批。

  6、考核评估的第1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将绩效考核工资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发放员工岗位绩效工资。

  八、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一)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1、绩效工资的发放

  实际岗位绩效工资=基准岗位绩效工资x分配系数

  2、岗位工资的调整

  公司根据全年考核等级调整下一年度的岗位工资,调整办法有自动晋级和评议晋级两种;

  当年度考核结果为“A”时岗位工资自动晋升1级;当年度考核结果为“B”时,可以列入晋级候选名单,经过评议之后获得晋级资格,并且岗位工资级别最多可晋升1级;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B”而当时没有获得晋级资格,本年度考核结果又为“B”时,岗位工资自动晋级1级。

  3、岗位的调整

  岗位调动包括岗位晋升以及岗位下降;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董事会是否需要调动考核人工作的基础,董事会办公会综合考虑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结果,最终确定调动方案。

  4、年底奖金的确定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年度奖金由董事会或经营层确定分配额。原则上以各企业年工资增长率加权平均值为基数,确定年度奖金。

  人均年度奖金=(本年度本部门工资总额/本部门总人数)x当期奖金基数x本人本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或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5、增减股权

  企业经理

  1、对超额完成任务者可奖取奖励期股;未完成利润额的扣减期股。

  2、企业经营层未完成利润额与预算指标的差额扣减一定股权。

  部门经理

  当考核结果为“A”“B”时直接可获得相应的优秀人才奖,包括增送的股权;

  当考核结果为“D”“E”时相应扣减一定数额的股权;

  具体见《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其它管理人员及外派人员

  1、绩效工资的发放

  实际岗位绩效工资=基准岗位绩效工资x分配系数

  2、岗位工资的调整

  公司根据全年考核等级调整下一年度的岗位工资,调整办法有自动晋级和评议晋级两种;

  当年度考核结果为“A”时岗位工资自动晋升1级;当年度考核结果为“B”时,可以列入晋级候选名单,经过评议之后获得晋级资格,并且岗位工资级别最多可晋升1级;

  当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B”而当时没有获得晋级资格,本年度考核结果又为“B”时,岗位工资自动晋级1级。

  3、岗位的调整

  岗位调动包括岗位晋升以及岗位下降。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执行总裁办公会决定岗位员工工作是否需要调动的基础,执行总裁办公会综合考虑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员工调动方案。

  如果被考核者认为在别的岗位更能发挥其能力并能提高工作业绩,该员工可在绩效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内部招聘流程。

  4、辞退

  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对于考核成绩为E的员工,如果3个月的留用考察期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

  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对于考核成绩连续2次考核结果未达到C的员工,公司有权终止与员工签订下年度劳动合同。

  5、奖励年薪的确定

  员工年度奖金由部门进行二次分配,以各企业年工资增长率加权平均值为基数,确定年度奖金。

  人均年度奖金=(本年度本部门员工工资总额/本部门员工总人数)

  x当期奖金基数x本人本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6、增减股权

  当考核结果为“A”“B”时直接可获得相应的优秀人才奖,包括增送的股权;

  当考核结果为“D”“E”时相应扣减一定数额的股权;

  具体见《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

  九、其它事宜

  1、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参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制订本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实施。

  2、人力资源部负责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参控股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3、《亿利资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手册》为本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文件;《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相关资料均为此方案的附件。

  公司考核制度 17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一)处(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围:

  (1)行政处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财务处

  (2)教学系(部):机电(电气)工程系、国际贸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音体组

  (3)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xx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xx年度工作总结》。

  (2)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xx年度“先进处室”、“特殊贡献处室”、“先进系(部)”、“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

  (4)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xx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个、“特殊贡献处室”1—2个,“先进教学系(部)”2个、“先进科室”1个。

  4.评优依据:《“先进处(科)室”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34号)、《“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80号)以及评议意见。

  (二)关于中层干部的考核。

  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

  2.考核程序:

  (1)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处室、系(部)正副职分别召开“中层管理干部述职评议会”,由各处室、系(部)正副职逐一

  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考核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

  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

  20分

  加分项

  第五条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参考分数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分布比例

  分值Pi

  注:考评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分数段仅供评级参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xx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xx Pi)/∑(Mixx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考核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考核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礼仪

  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公司考核制度 21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2.1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3.1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考核权限划分:

  4.3.1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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