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
1、范围
为了规范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安全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安全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惩标准。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管理。
2、职责
企策部负责对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处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⑴、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表扬、奖励。
a)在安全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
b)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的。
e)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安全管理、创新、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给予50-2000元的奖励。
⑵、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a)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b)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的。
c)随意拆毁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的。
d)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e)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产现场)。
f)合同(协议)中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责任手续的。
g)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i)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
j)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噪声等)。
k)凡属上述条款之一,给予部门100-5000元经济处罚,给予个人50-1000元经济处罚。
⑶、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由安技处提交公司“安委会”加重处罚。
a)领导违章指挥的,发现一次免其当月奖金并参加培训二周。
b)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章指挥的领导给予免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c)月度内部门出现操作者违章三人次的,公司通报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并免当月奖金,超过5人次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挂职一个月。
d)出现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e)部门出现一起重伤责任事故:主管领导挂职三个月,安全员免奖1个月。
f)部门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对其主管领导给予挂职6个月或免职处分。
g)操作者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下岗培训三个月。
h)操作者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违章者待岗半年。
i)操作者发生一起重伤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待岗1-2年。
⑷、对违章单位和个人,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⑸、部门和个人应从确定罚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罚10%。
⑹、罚款统一由企策部管理,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4、相关程序、文件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结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考核评价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
一、考核评价各单位本部,使用附表1、2、3,标准分为200分。
二、考核评价项目部、二级单位,使用附表4、5、6、7,标准分为200分。
三、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时,既考评各单位本部,又考评项目部(考评项目为联营体时,联营体考核得分按股权比例计入各单位),使用附表8,标准分为200分。考核得分18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 160-17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单位;140—15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
四、对夹江水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评价时,考虑其生产的特殊性,按照附表9—14及其相应的说明要求进行考核。
五、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后,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得分,计入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考核评价说明:
一、附表1为考核各单位本部评分汇总表。
二、附表2为考核各单位事故控制评价表,事故包括生产性死亡、生产性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三、附表3为考核各单位本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四、附表4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评分汇总表。
五、附表5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事故控制评价表。
六、附表6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安全管理评价表。
七、附表7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现场管理评价表。
八、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九、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
第七条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八条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劳务合同划分,计入用人单位。
第三章评先评优
第九条集团公司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
第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单位。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考核(需经集团公司核准)得分160分以上;
2、项目开工满一年以上;
3、自项目开工或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项目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的项目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
2、本人在该项目任职满一年以上;
3、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在考评为良好和优秀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良好和优秀单位总数的30%左右。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的产生由各单位推荐,报集团公司批准。推荐的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数量(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规定如下:
1、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5个(人);
2、年产值10-20亿元的,不超过3个(人);
3、年产值5—10亿元的,不超过2个(人);
4、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不超过1个(人)。
第十五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10% ,以示嘉奖;被考评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及以上单位的,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3%,以示鼓励。
第十六条被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受表彰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被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
4、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5、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每年下半年,组成若干考核组,考核组长由集团公司任命,并就考核任务、具体要求、组织纪律等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考核规范、公正。考核结束后,集中总结汇报,归类分析,反馈整改意见和要求。以考核检查为载体,不断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第十九条对项目部的考核检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的抽查数量不少于2个项目部。为使抽查结果具有代表性,被抽查的项目部,应在考核组长培训期间(或在考核单位本部时)随机确定,不得提前通知被检单位或项目部。
第二十条各单位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和实施办法,考核面不应低于项目总数的30%;包括本年度其他各类方式的安全检查在内的考核检查面,应达到项目总数的100%。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初(或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工作总结报送集团公司,并按要求推荐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优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3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86)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职责
3.1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4.1.2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4.1.3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4.2带班职责
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级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5.2.2带班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4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景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6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7
1、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上岗。
2、安质人员、施工队长负责对单位登记造册的专职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3、凡是烧煤取暖的单位,一定要加强火墙、炉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间应有通风口,防煤气中毒。队领导要经常深入职工营房查看火墙和炉子是否有漏烟的地方,发现后及时整改。
4、严禁私接电炉、电灯取暖,严禁非电工私接电线,乱拉电路。
5、住房、库房、炊事班等照明灯泡都必须控制在60w以下,严禁出现长明灯。
6、凡需用动力电的地方,闸刀必须有盖和漏电保护装置。
7、各单位统一安装电表,电线规范化架设。
8、各住房内,电线、电视天线、电话线要规范架设,严禁绞在一起。
9、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0、严禁酗酒闹事和无理取闹。
11、严禁在工作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
12、严禁下河洗澡、抓鱼、洪水天禁止打捞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经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经费提取标准:
按照客运业务1.5%提取。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事故调查和处理,专家咨询费的开支。
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必要的支出。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兑现的'奖励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经费的管理
1、安全经费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标准逐月提取,立项独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2、安全经费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3、加强对安全经费的管理监督,应把安全经费的收支情况纳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9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加强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如下例会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会全体成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季度工作情况,需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汇报总结本季度安全经营管理、治安、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护措施。
4、由本部门经理对本季度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安排。
三、全体参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参会,不得迟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或无法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请假,并派有关人员参加。
五、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严格落实,传达会议精神。
六、各部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做好记录。所有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存档。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0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3
一、危险化学品由本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汽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
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噪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4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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