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时间:2024-05-19 17:59:47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5篇[精选]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5篇[精选]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二级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3、公司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二级机构考核时间为每季度一次,项目部考核时间为每月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4、凡在考核评分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部门本年度的考核工资及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二、奖励

  1、经考核,部门或单位达到公司制定的全部目标,考核评分在

  70分(含)以上的,发放部门(单位)人员的考核工资。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资的20%奖励该部门(单位)人员。

  2、各单位及项目部奖励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三、处罚

  1、公司所制定的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对相关责任部门罚以5000元,负责人罚100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2、经责任制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次的考核工资;

  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次考核工资暂扣,视下次考核情况补发。如下次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次的考核工资;如下次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次的考核工资;如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次的考核工资;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

  4、一年中有两次考核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5、各单位及项目部处罚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四、执行

  1、处罚由安全设备部在日常安全监察中执行;

  2、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

  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急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实行有关措施掌

  握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状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详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状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状况;

  3、安全会议状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状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状况;

  6、危急作业管理状况;

  7、安全活动状况;

  8、职业卫生管理状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状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觉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觉的违章违纪、担心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状况进行倒查,如发觉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根据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需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方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仔细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状况,提出整改看法,并报请公司领导批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准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

  会应依据考核状况进行奖惩,对考核状况较好的,赐予肯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判,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肯定数额的惩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3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通部牵头,各部室配合分别对副总工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二)分管管理干部(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三)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区队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四)安全管理干部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管理干部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管理干部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管理干部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管理干部相同。

  (五)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管理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基础上,再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管理干部基础工资的5%。

  (六)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管理干部承担领导责任,安全管理干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七)公司专业部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通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责任人基础工资的5%。

  (八)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责任人基础工资的5%。

  (九)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总工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通部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A、B、C三类,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生产经营单位解决不了,需由业务板块(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一般,区队(分厂、车间)解决不了,需由单位战线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分厂、车间)组织整改的隐患;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隐患(C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管理干部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管理干部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干部和安检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A类),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干部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部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安全管理干部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检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管理干部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管理干部、安通部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管理干部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0、“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通部和各部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管理干部和区队长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部门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区队长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部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管理干部、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长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通部或其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管理干部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管理干部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管理干部)和分管管理干部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管理干部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管理干部和公司业务部室部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管理干部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管理干部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通部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4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5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6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 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 考核人:

  1、 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 考核期:

  1、 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 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 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89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 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一、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二、 工人变化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三、 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不少于20小时) 四、 特殊工种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五、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六、 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人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七、 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 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前后时这五个环境必须抓紧教育。

八、 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办公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7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8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9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详细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详细的目标措施实施状况及实际操作力量准时间完成力量;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状况。

  四、考核方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方案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方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嘉奖每人次200元,(来自:)对未完成目标方案,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状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当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养,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状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状况、班组活动状况进行考核,发觉不执行者进行惩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0

  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资料: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状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透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资料: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来源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状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资料、处理结果、决议执行状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1

  1、目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2、考核资料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步骤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职责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职责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职责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职责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资料,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职责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资料及方法

  4.4.1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状况,发放当季安全职责奖。

  4.4.1.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2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4.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4.1.4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5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4.1.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4.1.7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10分/人。

  4.4.2.1.2下列状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检修作业务必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务必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职责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务必按标准、按时发放。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务必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贴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职责人5-10分/人次。

  4.4.2.2.3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职责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职责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务必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贴合要求的,扣职责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职责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责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职责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职责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掉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职责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职责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4.3.2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职责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来源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2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项目目标:

  每月考核一次

  班组目标:

  每十天考核一次

  操作班组职工:

  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促和考核,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四条 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包括以下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二)各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和基础设施情况;

  (五)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

  (六)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时间为每年3月至4月,考核周期为前一年度。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机构应当依据考核指标进行现场勘察、询问调查、资料审核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第八条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考核机构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整改。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考核结果应当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公示。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条 鼓励和表彰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成效显著、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的企业,将其评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企业”,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一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同时废止。

  【简要注释】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法律责任的制度。

  2. 主要负责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管理机构。

  3. 安全组织和管理: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权限,通过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

  4. 安全投入和基础设施: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济投入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 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6. 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对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国家标准:是经过认真研究和公开征求意见,由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者其他授权部门批准发布并实施的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5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一、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二、 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评定标准打分。

  三、 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四、 检查、评分、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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