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汇总(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核奖惩制度1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考核奖惩制度2
为加强绿城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奖励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50-100元
1、年度先进保安队的保安队长和保安员;
2、做好事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书面表扬;
3、举报问题经查属实;
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
5、拾金不昧,数量较大,有一定影响;
6、见义勇为,有一定影响;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
8、有其它表现之一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100-200元
1、年度优秀保安队长;
2、年度优秀保安员;
3、被辖区公安部门通报表扬;
4、保安员先进事迹,被省、市保安协会信息登载;
5、被评为省、市优秀保安员;
6、在值勤中及时调解和制止重大斗殴事件;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
8、其它表现之一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200-400元
1、抓获重大犯罪分子;
2、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重大治安事件;
3、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取得显著效果。
二、保安员处罚制度
(一)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扣款30-50元
1、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不戴帽子、上岗证、肩章、臂章、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着装不整齐者;
2、执勤时袖手,将手插入衣袋、裤袋、背手行进、站岗时精神不振作、不按规定姿势站岗者;
3、执勤中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嬉笑打闹、听收音机、戴耳机者;
4、留大包头、大鬓角、长胡须、长头发、长指甲者;
5、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轻微者;
6、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人员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7、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车辆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8、对出管辖区域携带大量物品的'非业主人员不检查,不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9、当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10、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11、当班未按点报时者;
12、当班办理私人事情者;
13、住集体宿舍,未经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4、未经同意,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15、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者;
16、交接班时,相互不敬礼者;
17、未执勤时着保安服装外出或携带保安器械者;
18、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二)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做出书面检查,扣款50-100元
1、2次违反第一类规定行为者;
2、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严重者;
3、当班看报者;
4、当班前喝酒,造成不良影响者;
5、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
6、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者;
7、当班不按要求携带保安器械者;
8、当班时吵闹,污言秽语者;
9、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后,未及时赶到报警点者;
10、当班利用对讲机闲谈,说脏话者;
11、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12、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22点前未归者;
13、拾到财物隐匿不报者;
14、对队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包庇,隐瞒不报者;
15、未经批准,超假二天者;
16、未经批准,擅自找他人代班者;
17、当班与他人聊天者;
18、个人自行车来历不明者;
19、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三)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暂缓晋档、晋级,扣款100-150元
1、班长、队长越权批假者;
2、未经批准,超假三天者;
3、当班脱岗、串岗者;
4、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30分钟以内者;
5、当班遇有可疑人员没有及时询问、制止,造成一定后果者;
6、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未及时赶到报警点,造成一定后果者;
7、故意或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8、外出不按时归队影响换岗者;
9、对发现的问题知情不报和说谎话欺骗领导者;
10、二人同岗巡逻时,其中一人违纪,另一人不去制止者;
11、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带非公司人员到集体宿舍玩者;
1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四)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150-200,暂缓晋档、晋级
1、当班巡逻岗睡觉者;
2、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擅自下岗者
3、当班期间玩电脑者;
4、当班迟到、早退30分钟-40分钟者;
5、被业主或他人投诉,情况属实者;
6、未经批准,私自带非住集体宿舍人员到集体宿舍留宿者;
7、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夜不归宿舍者;
8、在集体宿舍赌博者;
9、班长、队长以权谋私,索要财物,接受队员贿赂者;
10、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向他人罚款,收取罚款者;
11、队员之间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
12、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轻伤者;
13、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发生案件或队员出现严重问题,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五)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200-300元,暂缓晋档、晋级,可给予辞退或除名
1、当班门岗睡觉者;
2、报警中心值班员睡觉者;
3、当班迟到、早退40分钟以上者;
4、同业主发生严重争吵,打架者;
5、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重伤者;
6、队员之间打架,造成队员重伤者;
7、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队者;
8、无故旷工者;
9、从事第二职业者;
10、谎报险情或隐瞒重大事故不报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撤岗或岗位减员的责任人;
12、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连续发生案件,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3、确因表现不好,受到多名业主谴责者;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六)有下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扣款300-400元,立即辞退或开除
1、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治安条例处罚或刑法追究者;
2、偷盗队员或他人钱物者;
3、聚众斗殴者;
4、严重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5、屡犯公司和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未改正者。
考核奖惩制度3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第三条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 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 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 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 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 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 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 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盛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 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4
一、考核方式和办法
为使考核成绩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员工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指标,考核采取理论考核、实操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另本季度奖惩记录得分作为考核成绩的附加分记录在内;即考核总成绩=理论成绩25%+实操成绩15%+综合评估成绩60%+奖惩得分
二奖惩记录
管理处将本季度的奖惩记录汇总后给与评分,评分标准如下:奖励:嘉奖一次加1分;记功一次加3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惩罚:警告一次减1分;记过一次减3分;记大过一次减9分;
三考核原则
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员工绩效考核应按照尽可能量化的原则进行,减少主观因素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影响;
绩效考核程序化与化相统一的原则;以员工所在部门的考核为基础,由部门主管负责整个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考核成绩报管理处审核,报领导审批,绩效考核应持之以恒地进行,考核周期可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
四理论考核的原则
考核知识点应包括企业成立发展概括,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保安员应具备的礼仪礼貌、业务素质、协调处理能力、工作服务态度等;
五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项目包括:队列考核、擒拿格斗考核、体能考核、灭火考核、交通指挥考核等;考核评分由管理处主任、保安主管、及兄弟管理处保安主管及办公室主任现场评分;
六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采取自我评估、主管评估、及部门同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主管评估占整个评估比例的50%,个人及同事评估各占25%;即综合评估成绩=主管评估成绩50%+个人评估成绩25%+部门同事评估成绩25%;
二、保安员奖惩制度
为加强沪杰保安公司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起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考核奖惩对象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
第二条全员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
公司员工按标准足额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缴纳标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员300;驾驶员1000元;乘务员500元。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3、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人员使用挂钩。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任期目标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组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考核组副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考核组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年度目标考核周期: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组织两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计分:考核组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对照公司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况取两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标考核分值即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4、考核等级确认:考核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经考核组最后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可评为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考核得分为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先进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评为先进的个人全额退回安全责任金,继续聘用并给予所缴纳安全责任金1/2的奖励;
(二)对考核为合格的部门不奖不惩,个人继续聘用,退回个人安全责任金;
(三)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部门通报批评,个人不能完全兑现目标,实绩较差,大家认可度低的人员,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缴纳安全责任金、换岗、降职和责令辞职等措施。对不在处罚之列,但小错不断的人员予以诫勉,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考核奖惩制度6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安全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7
一、卫生局设立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单位,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医疗单位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卫生局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服务对象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单位本区域内发生吸烟现象,单位一把手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每一个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单位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
六、各单位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长审批后,交会计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单位,每季度在全县本系统内通报。
八、定期对各单位小卖部、餐厅、科室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按卫生局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各单位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全县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中,无人举报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年度奖励20xx元。
十一、各单位对戒烟成功的员工给予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8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分。其中工作目标分;工作要求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不得少于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分,检查少一次扣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XX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XX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XX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XX分。
四、奖惩办法
终考核总分在分(含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XX元;
终考核总分在分(含分)以上个人奖励XX元;
终考核总分在分(含分)以上的个人奖励XX元。
终考核总分在分(不含分)以下的罚款XX元。
考核奖惩制度9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龋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并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并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并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龋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并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娶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考核奖惩制度10
XX镇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为贯彻落实《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X府厅明[20xx]X号)精神,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参照区级考核奖惩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XX镇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委会、XX公司。
二、考核内容
各村委会和XX公司农作物秸秆、垃圾露天禁烧行为的管控成效,并以火点数、黑班面积量化考核。
(一)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镇里成立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环保工作的镇领导为副组长,环保站、新村办、农技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秸杆、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村主任或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两委班子为成员的禁烧工作小组,提前对禁烧工作作出部署。
2、禁烧宣传。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烧规定,通过发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烧工作。各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2张,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并对规模种植户(10亩以上)发放政府公告。
3、责任体系。制定镇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镇村禁烧工作网络。签订禁烧责任状,实行村级区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4、巡查和处置。制订镇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全天候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现场火点。巡查发现火点后,要求在15分钟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及时向镇级上报。同时,查明燃放原因,找到燃放人,根据过火面积大小和认错态度,对燃放人施以批评教育、检讨、罚款等处置,情形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考核方式
1、秸杆禁烧考核分两次进行,对夏收与秋收禁烧工作分别考核,并在夏收和秋收结束后一个月完成;垃圾禁烧考核每月考核一次。
2、镇里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片区(XX、XX片区)的巡查组,由分管环保的镇领导牵头负责。在夏收与秋收期间每天对各村秸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每天反馈巡査情况到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汇总通报。
3、镇综合执法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由分管综合执法的镇领导负责,对各村垃圾禁烧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每天反馈巡查情况到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汇总通报。
四、奖惩标准
(一)秸杆禁烧考核奖惩标准
1、各村预缴0.5万元的备罚金,如备罚金扣光再进行追缴。对被省发现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秸杆焚烧火点所在村,每个点扣0.5万元;
对市巡查发现的'秸杆焚烧火点所在村,每个点扣0.3万元;
对区巡查发现的秸杆焚烧火点所在村,每个点扣0.2万元;
对镇巡查发现的秸杆焚烧火点所在村,每个点扣0.1万元。
2、各村扣缴的备罚金全部发放给秸杆焚烧工作做得好的村作为奖励。
(二)垃圾禁烧考核奖惩标准对巡查发现的垃圾焚烧火点,属XX公司聘请的保洁人员燃放的,在当月的镇卫生保洁考核分中按每个点2分进行扣除;
属村民燃放的,按秸杆禁烧考核奖惩标准对村委会进行扣罚。
考核奖惩制度11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单桌宴会、自助餐、酒店宴请根据所盯台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酒水有酒水奖,供货商提供)。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的按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
2、 婚宴、会议餐、弥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会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按每席XX元进行提成。
备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时进行。
3、早餐按早班1个补发XX元/人。(实习学生享受此条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体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兑付给盯台服务人员(含参与盯台领班)。结账完毕后,所有参与盯台服务人员在账单上签字确认,除单桌外,大型宴会集体盯台平均分配桌数或营业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兑付给传菜员工、预定员、迎宾、吧员、保洁员、餐厅收银等。以上人员按单月出勤天数参与分配。不参与盯台的主管级人员享受后勤人员基数的2倍。月工资不超过XX元的经理按后勤人员基数的XX倍绩效分配。不超过1个月实习学生的按提成绩效的XX%进行提成。部门总监不参与分配。
3、提成收入20%归部门基金。有部门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开。
4、制定表格每餐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确认人数、金额、桌数、无误后签字,再有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有管理人员汇总到餐饮总监处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发放。
5、表格设计要包括:日期、午晚、台号、桌数、金额、服务员、收银、领班等签字确认。部门把分配表统计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与劳资员和财务审核,如果出现不符或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员工营业额造假和违犯提成规定的按设计营业额提成的10倍处罚当事人。
2、当日服务、餐具环境卫生不达标造成客人投诉的.,扣除应提成营业额收入的5倍罚款。
3、违犯部门相关制度的,按制度规定给予在绩效中扣罚至部门基金。
4、参与帮工的人员和临时工不参与绩效分配活动。
5、当月没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务指标的,绩效提成整体按50%发放。
四、岗位基本工资
1、盯台服务员XX元每月;传菜员XX元每月;迎宾XX元每月。
2、见习领班按岗位员工工资发放。转正后按XX元每月执行。
3、转正主管按XX元。
4,经理、总监按外聘工资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12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消防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使国家、集体和职工财产、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二、 失职、违章行为尚不够《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规、处罚的,按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扣除奖金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
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
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
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
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
6、参与赌博的
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
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考核奖惩制度13
一、奖励
1、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工作态度优秀、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等);
2、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励。凡每学期评出的优秀个人、班组可获得奖励;
3、辅导幼儿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可获得奖励;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考核奖惩制度14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教育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师德教育工作必须纳入本校各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党支部、行政、工会等部门要协同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成为自觉行动。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主动参加政治学习,按要求书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募捐救助活动、公益劳动、专题知识竞赛、演讲、升旗等集体政治活动。
(二)师德师风:
1、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行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爱学生,不得拒收学困生和农民工子女,严禁歧视侮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或驱赶学生。
3、廉洁从教,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委托家长办私事,自觉服务于学生及家长。
4、能团结合作,积极做人处事。不随意串岗,影响他人工作,不制造上下级、同级矛盾,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5、有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勇于承担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常规及临时性任务。
6、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教育局或其它机关部门组织的会议与活动,维护学校集体声誉。
7、积极参加学校师德师风有关活动,按要求向学生及家长履行校务公开职责。
三、考核奖惩: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上述规定,自由散漫,在日常工作中言行失当,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教师、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按教职工常规考核的扣分标准执行,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分数,并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奖惩制度15
为将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全园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确职责,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署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岗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自己承担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2、幼儿园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岗位根据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日常的检查、汇报、排除安全隐患工作。并做好记录,做为幼儿园考核的依据。
3、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过程中,不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学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则,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工作,并做为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去做。幼儿园对各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首要考核依据。
5、幼儿园在检查安全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园长谈话,给予批评,第二次在全体教职工会给予点名批评,全校通报,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6、幼儿园安全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岗位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模等各种荣誉的评选资格,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7、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计入量化考核成绩,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一、具体实施方法:
考评:
幼儿园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每月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教师的安全工作予以奖励或惩罚。
奖励:
每月幼儿园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每月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奖励100元。
惩罚:
(一)受伤。幼儿因各种原因受伤,缝一针扣10元,缝两针扣20元,三针扣30元,缝四针扣40元,缝五针扣50元,后果严重者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骨折。幼儿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骨折,每次扣50元,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三)脱牙。幼儿因安全事故出现脱牙一颗扣10元,二颗扣20元,三扣30元,后果严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正常换牙而出现的脱牙不属安全事故,但要以医生诊断为准。
(四)鼻塞、耳塞和吞咽。教师因失职造成幼儿鼻塞、耳塞或吞下异物情节较轻的每次扣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20元。
(五)体罚。凡因教师体罚幼儿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倍惩罚,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评职实行一票否决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注明:出现以上安全事故不享受教师安全奖励,聘请教师惩罚资金从工资中扣除,公办教师从绩效工资中扣除,谁当班谁承担责任若两位教师同时当班则共同负责。
其它1、教师当班时间离岗、长时间接打电话、串班、吃东西、打堆闲聊、做私活等,查到一次,扣除5元。
2、当班教师不按规定交接班,未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幼儿尿裤、尿床、大便等未清洗干净,查到一次扣5元。
3、幼儿出现咬伤、抓伤一次扣2元。
4、安全、法制、心理健康课程未纳入班级课程计划,以及未及时开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一次扣除5元;如实填写各类安全工作记录,上交安全教育工作材料,每差一次记录或每缺一份材料,扣除2元;未按幼儿园要求及时发放各类安全告知书,未向家长尽到告知、警示、宣传、教育责任的,一次扣除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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