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时间:2024-08-08 17:31:17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热]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资料、形式和会议职责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

  班组以上部门

  3、职责者:

  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用心明白、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务必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资料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职责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一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3.5紧急会议视状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2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

  1、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包括各劳务分包队伍)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管理关系和职责,制定考核办法。

  2、责任制考核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严格考核到各级各类人员。

  3、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由项目部集体研究制定,在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针对每位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进行量化考核。

  4、责任制考核不得千篇一律,应定人、定岗、定责,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5、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应建立台帐。

  6、责任制考核和奖惩情况应与年度总结、评比相挂钩。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4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三宝、四口”防护应按《JgJ59-88》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工人不戴防尘口罩,机械女工不戴女工帽,以及施工工人穿拖鞋才高跟鞋堵,一次罚款25元。

  二、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25元。

  三、脚手架首层必须设二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有固定安全网,且必须按规定设45度角支杆,每交接口处网必须有重叠接密,网内无杂物。

  四、楼梯口的有防护栏杆,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的有防护栏板或盖板,通道口要有防护栅。

  五、阳台、楼板、屋面临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6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项目目标:

  每月考核一次

  班组目标:

  每十天考核一次

  操作班组职工:

  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7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二级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3、公司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二级机构考核时间为每季度一次,项目部考核时间为每月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4、凡在考核评分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部门本年度的考核工资及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二、奖励

  1、经考核,部门或单位达到公司制定的全部目标,考核评分在

  70分(含)以上的.,发放部门(单位)人员的考核工资。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资的20%奖励该部门(单位)人员。

  2、各单位及项目部奖励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三、处罚

  1、公司所制定的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对相关责任部门罚以5000元,负责人罚100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2、经责任制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次的考核工资;

  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次考核工资暂扣,视下次考核情况补发。如下次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次的考核工资;如下次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次的考核工资;如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次的考核工资;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

  4、一年中有两次考核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5、各单位及项目部处罚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四、执行

  1、处罚由安全设备部在日常安全监察中执行;

  2、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8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进一步加强总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各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xx总公司系统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及生产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管人员指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各级企业的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中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的基本素质与岗位资格

  第四条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

  1.忠诚、敬业,责任心强;

  2.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知识;

  3.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4.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任职资格与条件

  1.取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认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经所在单位考核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第三章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

  本条例所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系统内各级企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各类管理人员,在继续教育合格的基础上,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注册在xx总公司的人员。

  第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考试、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及继续教育所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

  为鼓励高素质、高学历的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积极从事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主

  要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1.总公司所属二、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应设置安全总监岗位,企业安全总监可按副总工程师或助理总经理级次定位,配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是: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协助企业负责人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

  企业安全总监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

  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项条件。

  企业安全总监的聘用应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核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是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配合企业分管领导组织制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管理对策,并通过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按照本企业规定的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执行。

  3.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任安全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可设置主任安全工程师岗位,协助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可按照部门副经理岗位级次定位。

  主任安全工程师主要职责:配合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对所属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技术研发工作,在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审核和优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具体实施日常专项安全检查。主任安全工程师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2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项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

  4.工程项目安全总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应在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中设立安全总监,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项目可设项目安全负责人。

  工程项目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6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项条件,具备相应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xx]213号)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的项目,其安全负责人级次应不低于项目主工长。

  6.对于装饰等其他专业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岗位的设置可参照本条例第十二条1~5款执行。

  7.企业安全总监和项目安全总监均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全过程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凡在施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安全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总监均有权宣布停工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

  系统内各二级企业应根据本《条例》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工作细则,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上岗培训要求所有安全监管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1.安全监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2.安全监管人员继续教育由各二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可参加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和xx管理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内容各二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专业技术等内容。

  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结合总公司的有关情况,制定年度总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

  第七章奖罚

  第十七条总公司系统内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于本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或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安全监管人员,各级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物质奖励,同时可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先进评比等方面适当体现。

  第十八条总公司系统内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职或过失,导致四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监管人员两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导致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监管人员三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三年内不得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的工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不予注册。

  第十九条各二级企业应建立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信用档案,记录安全监管人员优良和不良业绩,作为安全监管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在本《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培训、任用、奖罚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尽可能在提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位、待遇等方面进行鼓励。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0

  1、目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2、考核资料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步骤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职责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职责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职责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职责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资料,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职责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资料及方法

  4.4.1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状况,发放当季安全职责奖。

  4.4.1.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2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4.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4.1.4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5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4.1.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4.1.7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10分/人。

  4.4.2.1.2下列状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检修作业务必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务必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职责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务必按标准、按时发放。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务必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贴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职责人5-10分/人次。

  4.4.2.2.3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职责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职责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务必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贴合要求的,扣职责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职责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责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职责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职责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掉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职责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职责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4.3.2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职责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来源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1

  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资料: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状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透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资料: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来源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状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资料、处理结果、决议执行状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2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3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4

  第一条:医院院委会对全院安全工作负责,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会议,研究全院安全问题。年终安全生产无事故,奖励安全办300元,安委会成员(含要害部位科室责任人)各100元。

  第二条:安全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习惯性操作失误严格记分,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因检查监督不全面不到位,出现责任事故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习惯性失误考核不严格按规定扣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局安全检查受到罚款的`,医院和各责任科室各承担一半罚款;向医院安委会瞒报安全责任事故的,科室主任辞职或免职。兼职安全员,由医院安全办每月考核一次,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任务的由医院进行补贴,每人每月50元。如对本科室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不全面不到位,出现失误责任事故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习惯性失误考核不严格按规定处理、上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三条:重要科室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违章扣分,年终奖励要害科室100元/个,要害科室负责人100元。

  第四条:医院安全办配合医院下达的消防任务,年终一次性奖励100元/人。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5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详细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详细的目标措施实施状况及实际操作力量准时间完成力量;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状况。

  四、考核方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方案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方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嘉奖每人次200元,(来自:)对未完成目标方案,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状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当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养,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状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状况、班组活动状况进行考核,发觉不执行者进行惩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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