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合同

时间:2023-04-10 18:02:1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有关劳动的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劳动的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有关劳动的合同

有关劳动的合同1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劳动法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相竞争的业务。即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范围规定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 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能否接触、了解、掌握单位商业秘密而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以职位高低一概而论。如秘书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其通过接待、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如果能举证证明其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就可以视为竞业限制人员。

  二、期限过于固定

  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事实上,竞业限制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

  1、结合商业秘密所处行业考虑其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的长短;

  2、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周期;

  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技术水平的高低;

  4、国家在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时的价值倾向。

  据此,《劳动合同法》统一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应尝试提供多元的可以选择的方案:

  (1)一般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

  (2)高新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一年;

  (3)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业秘密,可以签订长期乃至终身的竞业限制协议。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

  1、《劳动合同法》应明确规定约定经济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规避补偿金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这显然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不利,《劳动合同法》至少应明确规定经济偿金的最低标准。应考虑竞业限制人员在竞业限制期内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重新就业可能获得的收入,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

  立法应明确要求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约定劳动者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方式,并以该约定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因为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使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人员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如果违约员工可能获得的利益远大于支付的违约金,选择往往是甘愿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出现新东家愿意为这笔“违约责任”买单。实践中,用人单位会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劳动者接受较低的经济补偿,一旦劳动者违约则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应在劳动者能够承担,又能起到威慑作用的范围内,具备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可考虑规定把违约金数额与经济补偿金数额相挂钩,将违约金数额规定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适当倍数,这样即使劳动者得到的补偿金数额较低,也不会过分损害其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五、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需要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效力,即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合同法》还应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使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失去法律约束力:

  (1)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经公开;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执业的时候会遇到更多的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遇到具体的问题时,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问题作专业的解答。

有关劳动的合同2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劳动报酬。这是白领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其实只要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白领们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即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受保护。什么是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有关劳动的合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专家解读】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合同期满;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达到退休条件);劳动者死亡,或宣告死亡或失踪;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消、解散。

  【应对策略】

  1、正确理解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情况的被删除;

  2、正确对待和使用劳动合同的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运用;

  4、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把握和理由把握;

  5、重视终止合同书的送达问题;

  6、特定员工的合同不得终止;

  7、慎重对待发出通知后的撤消问题;

  8、终止意向调查表的使用,明确终止的提出主体;

  9、慎重使用老农民工和注意合同的约定。

有关劳动的合同4

  1.续签劳动合同对象系我校在编在职劳动合同制工人,续签劳动合同程序。

  2.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人才交流中心向单位通知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领取《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

  3.个人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

  4.单位审核个人填写的《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

  (1)审核个人填写的基本情况和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是否属实;

  (2)在“单位意见”栏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3)在“单位考核意见”栏对个人合同期内各方面的表现作出综合评价。

  5.单位通知个人持《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到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6.个人将《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送交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复核,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对个人拒签劳动合同或无故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才交流中心向其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办理离校手续;单位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写出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经调解无效时,按照接收待聘人员工作程序,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7.《劳动合同书》送交校长办公室加盖法人印章和学校公章。

  8.《劳动合同书》由个人、人才交流中心各保存一份。

  第五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公司行政部按员工管理权限征求意见后,提前30天将《续签(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同意其续签的,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签手续,续签期限仍为1年。

  第五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双方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五十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调节,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九条 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国家有新规定颁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劳动的合同5

  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指定服务费打款账户: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造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早、中、晚三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果泥、辅食;天气好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处理小孩个人卫生;配合给小孩洗澡等。

  2、做家务:负责早、中、晚三餐;打扫室内卫生、如扫地、拖地、擦桌子;洗衣服等。

  3、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二、乙方的服务时间:

  1、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分到晚上18:30分

  2、乙方每个月可休息2天;如遇5。1和10。1假期回家探亲,准休4天,但与月休不享受重复使用;若5。1和10。1不回家,当月休息2天。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3500元/月(不论大小月)

  2、休息时间用于加班的,加班费100元/天;工作满一年,雇主支付保姆年终x20xx元(人民币);中途离职,无奖金。

  3、甲方于每满三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现金或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四、雇佣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规定时间内支付给乙方当月劳务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健康状况以及与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并出示健康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等说明证件或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期间的饮食。尊重乙方、不歧视、不x,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

  4、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务期间内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产生的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传染性疾病),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甲方发现乙方造成小孩损伤或x小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4、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时与甲方的沟通,不能擅自离岗,讲究个人卫生,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5、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4个星期与甲方商议,如擅自离岗,甲方不支付当月劳务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情况下,由宁波市仲裁员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

  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 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 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 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有关劳动的合同7

  合同编号:123215

  甲方:名称:地址:性质: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性别:________年龄:文化程度:

  籍贯:省____县(区)乡(街办)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导游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为导游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确定双方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种类型执行)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止,共年(月)。其中试用期从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止,共个月。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从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止。3本合同从20xx年12月xx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负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变更工作岗位)。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导游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和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培训教育,乙方从事导游服务时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导游员资格。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旅游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乙方因工负伤,甲方应积极负责治疗,直至医疗终结;治疗期间为乙方据实支付医疗费,按月支付工资;伤愈后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残待遇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劳保医疗等各种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

  6、乙方因工伤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遗属津贴等,由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支付。

  7、乙方的周休假、节日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以及婚丧等各种待遇,甲方必须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从事导游员业务,确定乙方工资按以下工资形式执行。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得的工资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资保障标准。XXX。乙方试用期工资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元,其中:基本工资元,津贴。奖金另定。

  2、甲方应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3、甲方于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的,应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资总额%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导游业务期间,甲方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____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导游服务工作任务。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甲方出资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单位以外培训,须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后须为甲方服务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但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规定除外,培训费用按其在甲方服务年限满________年减收%计算。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12月xx日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

  鉴证时间

有关劳动的合同8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一份劳动合同

  当我走上这个讲台,您可能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我手里的这张纸,你也许会问:这个小朋友是不是没背熟稿子啊?哈……这可不是我的演讲稿,这是一份合同书,是我和妈妈签订的家务劳动合同书,今天,我想当着大家的面把它撕掉!

  为什么要撕掉这份合同书呢?我还是先给大家念一下吧:从现在起,女儿每天帮妈妈做家务,妈妈要补助一定的劳务费:洗一次碗,补助两元;洗一次衣服,补助两元;拖一次地板,补助两元,收拾一次房间,补助两元……

  听到这里,你也许会说:哪有这样的女儿呀!在自己家里干点活,还要妈妈的钱?真好笑!

  同学们,你先别笑,像我这样的女儿,还真不止一个。看看我们的周围吧,像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有哪个不是爸爸妈妈的“小心肝儿”、“小宝贝儿”?有哪个不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有哪个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又有哪个会主动帮着妈妈做家务呢?有的同学上学迟到挨批了,竟怪妈妈没有及时给他穿衣服;还有的同学,轮到他做值日时,竟然连扫把都不会拿!可是同学们,又有谁会因为不会做家务而脸红过呢?

  记得上个星期五下午,我在校门偶然听到了几个家长的议论。一个阿姨说:“唉,我那孩子,就知道学习,都六年级了,油瓶儿倒了她都不会扶一下。”另一个阿姨说:“是啊,现在的孩子也不知怎么啦,让他干点活就像是要他的命!”

  听着这些议论,我想我何曾不是一个让妈妈伤心的“小懒虫”呢!妈妈让我洗碗,我说要写作业;妈妈让我擦一下桌子,我说要考试了,得抓紧时间复习;就连我自己住的房间,也乱得像猪窝似的。所以,妈妈才想出了这个高招,跟我签订了这份劳动合同。现在想想,妈妈用这种物质刺激的办法,不就是想让我多干点家务活儿吗?不就是想改掉我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吗?

  可金钱的诱惑并没有触动我懒惰的心,我还是心甘情愿地当我的“小懒虫”。真正让我转变观念的,是前天下午的班会课。班会课上,老师组织我们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当讲到“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时,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成绩优秀的高三男生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可不到两个月就退学回家了,原因竟然是不会洗衣服!当记者问他:“你在县城上中学时,谁帮你洗衣服啊?”他毫无愧色地说:“妈妈呀!我每周让妈妈从乡下骑单车来一次学校,专门帮我洗衣服。”记者又问:“你家离县城有多远?”他想了想说:“大概有二十公里吧。”天哪!每周让妈妈骑单车来回八十里路,竟是为了帮自己洗衣服!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这个大哥哥自理能力这么差,即使他大学毕业了,又有什么用呢?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愿洗的'人,能干成什么大事呢?我一下子觉得脸上好像被谁打了一巴掌,火辣辣的。是啊,热爱劳动本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竟然把这种美德丢掉了,即使帮妈妈干点儿家务活,竟然还是为了拿妈妈的劳务费。长此下去,我跟这个大哥哥还有什么区别?我们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如果不从小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将来如何建设我们的国家?如何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班呀?所以,我决定撕掉合同,当一个热爱劳动的好孩子,大家说,我做得对不对啊?

有关劳动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

  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领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10

  杨某于20xx年3月2日进入上海某印务有限公司从事印刷工作,公司没有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双方口头约定,杨某每月工资为3000元/月。20x年4月13日,由于杨某工作懈怠未能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司领导对其提出了批评,杨某一怒之下离开了公司,之后也未到公司上班。

  20x年4月15日,杨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3000元、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补缴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间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印务公司委托本律师全权代理此案,目前,本案已经二审终审。

  [案件分析]

  该案例主要涉及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之前对双倍工资的时效一直存在争议,现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已形成共识。本案例对于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主张双倍工资存在一年的时效,自劳动者提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个月。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实施后,少数用人单位仍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到20x年度由于各种原因要离开公司时引起劳动争议时才想起主张双倍工资,但此时主张已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平常所说的“双倍工资”。二审法院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实质,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报酬之外依照该条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应签却未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可取得的等同于正常劳动报酬数额的惩罚性赔偿,并非劳动报酬,故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一般性规定,而并不适用于有关劳动报酬时效的特殊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应签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违法,可以要求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时效应分别从用人单位每月应付而未付双倍工资之次日起算,自劳动者申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个月,属于此一年时效之内的双倍工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超过一年时效者,则对超过时效月份的双倍工资主张人民法院将不再支持。

  本案中,杨某主张的是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而杨某直到20x年4月15日才提起仲裁要求该双倍工资,显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的规定。所以终审法院最终也没有支持其主张。

  二、只有单位作出违法解除的,才可以主张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作出违法解除行为的,劳动者提起仲裁时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本案中,杨某认为是被公司“逼走”的,应当属于违法解除行为,而公司却认为并没有作出解除行为,杨某在20x年4月13日走后再没有回公司上班,系自行离职行为。既然杨某无法证明公司作出了违法解除的行为,要求赔偿金自然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最终并没有支持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请求。

  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往往只要求仲裁、诉讼的程序时效,而不关注实体时效。

  由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出于对劳动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注重程序时效。也即只要在一年之内及时提出了要求补缴的,可以一直追溯之前连续都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案中,杨某要求补缴的是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间的综合保险,而杨某是在20x年4月15日提起仲裁的,虽然程序时效没有过,但20xx年3月到20xx年3月期间的综合保险费显然是超过实体时效,最终法院并没有采纳公司答辩中认为该部分主张已超过实体时效意见。

  [律师提醒]

  1、由于司法实践中,对主张双倍工资存在一年的时效,并且只能前溯十二个月,因此,主张双倍工资应当及时,尤其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超过一年的情形,必须立即提起仲裁,否则拖延一天则少一天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者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的,即便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要求维权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义务,再向有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造成旷工的事实,这样就构成严重违纪,可能导致合同被解除,又得不到赔偿金。

  3、而对于用人单位应当尽量规范管理,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有关劳动的合同11

  甲方: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年__月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年__月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

  (盖章)

  日期:____

  日期:______

有关劳动的合同12

  据介绍,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签定劳动合同。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结合我们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上百个相同案例经验,简单谈谈,给劳动者一些提醒: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经验,从上百个案件中操作中总结出一套如何有效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运作方案,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

  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

  劳动争议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作者:张峰律师--劳动仲裁律师 未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有关劳动的合同13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 双方方责任

  1、甲方所供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按照甲方的实际情况,配送赠品。配送赠品以送货单为准。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送到。

  2、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

  二、结算方式

  以送货单为准,每月10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15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侵害职工的这种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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