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时间:2023-03-11 08:40:49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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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国劳务中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出国劳务中介合同1

  中介方: 执照注册号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1 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1.2 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3 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委托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1.4 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1.5 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 。

  1.6 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

  1.7 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 内(含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1.8 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1.9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在 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 年 月 日前。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索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2.3 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2.4 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被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2.5 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2.6 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2.8 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3.1 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3.2 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3 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3.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3.5 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3.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3.7 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佣金数额及结算

  4.1 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4.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佣金 元人民币。

  4.3 甲方介绍乙方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4 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条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5.1 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应当诚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涉及合同事项的变化,应当在5日内通知对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5.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履行或解除本合同。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出不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提出时,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乙方提出时,应当全额缴纳佣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依照本合同佣金全额的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甲方提供信息不实、不尽职守或误导乙方签订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被介绍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3 甲方的行为被行政机关认定属于行政违法的,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4 不属于甲、乙双方主观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收取相关劳务费用100元人民币,不承担其它项违约责任。

  6.5 因乙方因素不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乙方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 6.6 。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7.1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2 甲方如败诉或被行政机关确认行政违法后,不履行判决(裁决)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时,负责保管信用保证金的部门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决)、处罚决定书或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定的文书从已缴纳的信用保证金中先行给付。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

  第九条 附则

  9.1 与本合同相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项目文件等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属地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9.3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国劳务中介合同2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6、按照政策规定,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的证明。

  7、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社会需求为乙方进行就业推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乙方: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有权查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单位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告知,乙方签视为确认。

  甲方(章): 乙方:

  授权代表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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