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几点思考论文

时间:2021-07-01 10:26:02 论文 我要投稿

对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几点思考论文

  摘要:随着我省林业重点工程的开展和进一步的实施,在资金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管好用好资金成为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本文就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解决问题加强管理的几点建议。

对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几点思考论文

  关键词:林业重点工程 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

  通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我省的林业资金投入呈现大幅增长。2001年起,国家安排我省林业重点工程投资40679万元,其中长江和淮河防护林工程113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6000万元,林木种苗工程419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种苗补助11400万元,其他工程投资7786万元。如何管好用好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确保林业资金的安全运行是当前林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林业事业发展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本文就进一步强化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谈谈一下几点看法:

  1 当前在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许多项目资金要等到投资计划下达一、两年后才能陆续到位,有的甚至两、三年都不能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工程的实施和进度。

  二是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没有完全按照项目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挤占、挪用、串用资金的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出现了弄虚作假,虚列工程支出,套取工程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三是资金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未能专户储存或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票据金额超过票据限额。

  2 资金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风险不确定,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难以定量估量,经济效益不突出,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短期见效产业以寻求较快较好收益,使得林业项目工程配套资金落实不力,究其根本原因是对地方政府加大林业投入缺乏一种硬性约束机制。

  二是项目单位存在重事前跑项目要钱,事后轻效益、轻管理的现象。部分项目单位不按程序立项、申报、审批、建设,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或在实施中擅自调整、更改项目建设计划和投资,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能,造成项目资金投资效益低下。

  三是林业重点工程资金在监管中存在多头监管、效率低下。由于各个监管部门职能不同,因而往往从本部门的职责角度出发,制定一些规章制度,造成了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

  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部分地方财政由于财力有限,对林业部门的正常资金拨款普遍不足,导致林业单位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专项资金用于弥补人员和公用经费的现象,影响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3 加强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完善林业财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效的林业法制体制。根据《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的林业重点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如《安徽省林业国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安徽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项目指南》《安徽省违反退耕还林政策规定惩处办法》、《安徽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进一步规范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首先项目单位应当明确项目资金的运作、使用程序,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林业建设投资应当按申请、立项、科研、审批、计划、设计、施工、验收、报账的程序进行运作和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工程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资金的安全使用负全责,从项目选择立项到检查验收的各环节,层层把关,把资金管理渗透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其次必须做到计划、资金一经下达,只能按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林业工程建设资金;做到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不滞留、挤占和挪用林业工程建设资金;做到按规定的标准开支,不随意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最后项目单位应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的项目施工单位,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停止项目审批、停拨年度资金、暂停项目建设等处理。

  (3)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坚持“三专两单”制度,即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财务部门要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推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支出报账制,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严禁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编制假账,从源头上保证林业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堵塞专项资金管理漏洞。

  (4)加大重点工程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是保障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首先上级主管部门从资金下拨之日起应组织审计、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审计、监督,开展定期的'全面稽查和不定期的重点抽查,实行资金跟踪管理。其次财务部门应和各业务处室加强配合,采取以查促改,以查代培,查培结合的方式,将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检查和工作质量检查结合起来,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相适应,并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察。最后要自觉接受社会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做到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相结合,确保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

  (5)加强林业财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重点培训《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相关办法,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务管理意识,使财务人员在及时了解工程建设的政策、规定和相关制度办法的同时,明晰工程之间、工程与一般业务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资金使用中的管理作用,总结林业重点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避免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造成资金浪费现象。

  (6)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信息反馈制度。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快信息反馈,对林业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到位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做好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分析。

  (7)采取措施,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落实好配套资金是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项目实施单位应该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联系,请当地财政部门给与大力支持,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由于各地财政情况不同,对于财政情况比较困难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当地劳动力资源,以劳折资,在完善管理制度和健全手续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地方配套资金的组成部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建成。

  参考文献

  [1] 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手册。高玉英等。2002。

  [2]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监管与保护工程实施全程控制实用手册。编委会,2009。

  [3] 如何运用内审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中国审计,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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