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领域手机结构类案件的跨领域检索策略探讨论文
本文就通信领域手机结构类案件的跨领域检索策略进行了一些思考,分析了该领域进行跨领域检索的必要性,并详细阐述了有效获取相近领域信息的几种方式。
一、引言
在通信发明审查领域,有大量与手机有关的案件,主要涉及对手机“结构”进行的改进,如对手机本体结构以及手机专用配件做出的改进。
对于涉及“手机结构”的专利,由于绝大多数涉及的是对手机零部件及部件间连接关系等物理结构的改进,技术方案本身并不难理解。
但由于对应领域审查员均来自通信相关专业,对机械结构等通用领域的技术并不熟悉,在进行此类案件的检索时,往往存在检索效率不高的现象。
二、跨领域检索策略
本文中的“跨领域检索”是指扩展到具有类似功能或应用的相近技术领域进行检索。
跨领域检索具备一定的难度,其对于在检索过程中对相关知识的敏感度,以及在不熟悉领域快速学习知识的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以下主要针对手机结构类案件,列举利用分类信息确定需要扩展的技术领域的具体方式,以使跨领域检索更有针对性,避免扩展的盲目性,提高检索效率。
2.1利用本申请分类信息
手机结构类案件的发明构思,往往在于具体的结构特征,而根据现有分类规则,除将技术主题作为一个整体来分类外,如果技术主题的某组成部分本身代表了对现有技术的贡献,那么,该组成部分构成发明信息,也应当对其进行分类。
如专利申请1,其IPC分类信息为H04M1/02和F16C11/10,其中,H04M1/02为应用分类,含义为电话机的结构特点,F16C11/10为功能分类,含义为枢轴连接中的锁定装置,该申请的发明构思涉及一种特殊结构的铰链。
此时,若需进行技术领域的扩展,则可以充分利用本申请中涉及功能分类的分类号,将检索领域扩展至F16C11/10。
2.2利用分类表信息
分类表如IPC、ECLA、UC、CPC中都会包括分类号的关联信息,可以利用附注中的关联信息进行技术领域扩展。如对于二点组F16C11/10。
其上位组为 F16C11/04,含义为“枢轴连接(用于窗或门的入E05D)”。
而E05D含义为“门、窗或翼扇的铰链或其他悬挂装置(一般的`枢轴连接件入F16C11/00)”。
由此,F16C11/04的附注“用于窗或门的入E05D”对技术领域的扩展提供了方向,可以进一步扩展至功能相似的技术领域E05D下对门或窗的铰链结构进行检索。
2.3利用同族或中间文件获得有用分类信息
对于具有同族的专利申请,可以充分利用同族的分类信息,同时也可利用检索过程中获取的中间文件分类信息,对技术领域进行扩展。
如上述申请,其美国同族的IC分类信息为H05K7/00、E05D7/00和E05F1/12,美国同族标引的CPC分类为H04M1/022、G06F1/1681、E05D3/18、E05F1/1253、E05Y2900/606、E05D3/12、E05Y2201/638、G06F1/1618,美国同族标引的EC分类信息与CPC分类类似。
可以看出,除E05D下子分类外,还有G06F下的多个子分类,均是涉及便携计算机的结构或装置,因此,在进行技术领域扩展时,还应注意与手机相近的技术领域如便携式计算机领域。
同时也可以看出,同族的CPC/EC分类信息比IPC标引更加丰富,这对于确定需扩展技术领域可以提供更多的辅助信息,有利于扩展检索思路。
通过对分类信息的相关性进行统计,由于其直接利用了文献的已分类信息,与通过分类表或通过同族或中间文献进行技术领域扩展相比,可以对某个特定技术领域与其他相关技术领域的关联性有较为宏观全面的了解,对跨领域检索的方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总结
对通信领域手机结构类案件的审查而言,其通用性的特点决定了跨领域检索的必要性,如果相关领域的检索不全面,容易导致漏检或检索效率不高,降低了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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