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范本(通用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范本(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1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
单价
氧气:30
乙炔:90
二、质量要求
在按国家质量标准充装,氧气110压力,乙炔120压力,钢瓶、配件谁损坏谁负责赔偿,若丢失,钢瓶折旧后一个按650元赔偿。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每次运费按200元结算,当月按需方数量,统一开记有效发票挂帐及支付(转帐)。
四、产品验收方式:
当场验收。
五、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签字之日起生效。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2
供 方: 签订地点: 需 方: 合同编号:
一、产品名称、质量要求、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是、数量、金额
二、执行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
三、交、提地点: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库房或生产现场,当场验收。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需方电话通知送货,提前一日报所需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供方提供合格的气瓶,气瓶安全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六、到货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当场验收,以双方提货卡签字认可生效。需方气体产品入库后,如产品质量有缺陷,供方派员到现场询问处理。召回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及时通知需方并及时改进。
七、结算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供方每月25 日前核对气体用量并开具发票,需方于30日前付清款项。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在买卖过程中若买卖双方发生法律纠纷,法律诉讼地为买方所在地法院。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有责任为需方提供气体方面的技术支持。宣讲气体气瓶安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2、需方有义务提供气瓶的安全存放场地,并对供方所提供的气瓶实行安全管理、监督。 3. 为了安全,在气瓶使用时拴好铁链以防撞到伤人。
4、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气瓶及其附件,若人为损坏气瓶则按以下价格进行赔偿:钢瓶650元/支、手轮10元/支、胶圈5元/支、瓶阀60元/支。
5、需方在供货前一次性交纳气瓶押金方一次性退还所交押金。
6、需方在气体使用完后需保留0.5 MPa的余气,以确保下一次的气体纯度。如无余气按50元/瓶收取钢瓶处理费。
7、需方在气体使用完后,需要保持钢瓶清洁,忌油、忌水。如有污染,按50元/瓶收取钢瓶处
理费。
十一、为了保证供需双方的商业利益,本合同不得向同行业的第三方泄露。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限:年 至 年月
供 方: 需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3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氧气每瓶单价10元(含17%增值税),氮气每瓶单价25元(含17%增值税),乙炔每瓶单价55元(含17%增值税)。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执行相应现行国家标准(氧气GB/T3863-1995、乙炔GB6819-20xx、氮气GB3864-1996)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体系认证要求。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卖方在11:00前接到买方电话通知,下午16:00前送至 河北 省 xx 市 平泉 县 杨树岭 镇 耿家沟 村 平泉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地点;在11:00后接到买方电话通知,次日8:30前送至 河北 省 承德 市 平泉 县 杨树岭 镇 耿家沟 村 平泉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地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卖方使用运危险品的车辆运输;运输费用及装卸费由买方负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买方提供气体瓶;如需对气瓶进行修理时,卖方提前通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进行修理,因买方原因造成的配件费、修理费等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买方按第二条标准验收,且氧气、氮气每瓶气体压力不得低于12 Mpa,乙炔每瓶气体压力不得低于1.2Mpa,重量不能少于3kg。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每月20日对账,以实际送货数量结算,卖方将17%增值税发票22日前送到买方,买方次月付清本合同总金额。付款方式:电汇。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量交货,每次向买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并承担对买方所造成的损失。货物在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如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运送货物,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一式七份,买方六份,卖方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以打印体为准,单方涂改无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相关条款无需特别标明,买卖双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4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2、钢瓶数量为:xx;
3、供气地址为:xx;
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
1、 双方协商价格为:xx元/kg;
2、 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3、 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双方根据每次实际用气重量,现金结算;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 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 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 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5、 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 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气,若需试用第三方气体,需提前告知甲方;若乙方单方面使用第三方气体,若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并有权扣除押金;
8、 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甲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5
甲方(用气方):
乙方(供气方):
为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气程序,安全、合理的使用天然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经供气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气
1、供气地点:
2、供气方式:乙方在甲方厂区内以LNG储罐及气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甲方无偿提供满足装置需要的建设用地,并负责做好土建工程工作。
3.供气质量:LNG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有关标准。
二、用气参数
1、用气性质:液化天然气。
2、用气量
3,日均用气量: Nm3
三、气价
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按 5 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整文件执行。
四、装置
1、装置
天然气供应所需装置设备由乙方提供,产权属于乙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逆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道等。
甲方厂区内用气设备由甲方投资,产权属于甲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顺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网等。甲方需在装置区内配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灭火设备。
2、设备租赁
甲方租赁乙方设备使用液化天然气。
3、证照办理及培训
乙方负责办理涉及压力容器的有关使用登记证。乙方在办证过程中,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资料。甲方需指定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两人)参加乙方安全运行操作培训及地方质监部门组织的压力容器上岗培训,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4、设备维护和保管
乙方对设备维护负有责任。自通气之日起,乙方负责天然气装置范围内的专用燃气设施的管理和保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对设备保管负有责任。未经乙方同意,因甲方或第三方私自移装、改装或人为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设备运行
装备投运后,乙方按照燃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LNG配送及维护服务。
装置运行由甲方安排人员按照乙方安全运行操作培训及燃气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调度部门的调度计划进行,以保障甲方的生产需求。
6、设备保险
乙方办理基本的保险,覆盖范围为乙方设备有关且涉及乙方的行为和权益,但涉及甲方行为和权益的保险须由甲方自行办理。
7、设备使用限制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所租赁的产品租售给第三方,也不能将设备中的天然气供应给第三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向所租赁的产品充装其它供应商的天然气或其它任何物质。上述行为如经乙方发现并制止而继续发生的,乙方可视情况停止供气或收回设备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因甲方长时间(超过二个月)未使用乙方产品加气,导致设备需要重新预冷,所产生的预冷费用由甲方承担。
8、设备收回
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以租赁物投资入股以及限制乙方接触租赁物等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租赁的产品。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收回租赁物的,甲方应按市场价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并有权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设备使用金。
甲方三个月不使用租赁的产品加气,或者双方同意合做提前终止时,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违约行为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产品。
9、租赁终止
合作期满后,在双方确认产品完整后,乙方负责将所出租的产品收回;如产品有损坏,甲方按产品配件清单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本合同随即终止。
五、合作程序:
1、双方签署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收到甲方履约保证金后,开始采购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办理有关用气手续。
3、设备安装完毕并取得相关证照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始供气。
六、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长期,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七、合同变更
双方如果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xx份,双方各xx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气人:
用气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品质:
50KG液化石油气,丙、丁烷混合气,按照国家充装标准:49KG±1KG充装,保质保量;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供应气体存在明显的重量缺失,经责任认定(如双方人员均在场),乙方保留对甲方追加人民币¥伍仟元 罚款的权利。
单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的液化石油气价格或低于物价局的价格(上下浮动)供货;现甲方以 ¥400元/瓶 的价格向乙方供应,如有价格变化需要调整,甲方必须提前2天书面或电话通知对方。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将燃气送至指定的地点,乙方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4个小时(电话或传真)预约甲方送气,乙方收到甲方货后应在送货单上盖章并签名予以确认。
三、检验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液化石油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乙方对产品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提货时提出;如需理化检验,应交国家法定检验部门在十日内检验完毕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同认可;
甲方所供应的液化气品质如不良,经乙方反应叁次而无所改善,乙方可寻求专业人士查验该气体品质,如确定品质不佳,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契约。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款月结:乙方应在次月 20 日前付清上月全部货款给甲方,逾期付款一周以后每逾期一天按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付违约罚金于甲方,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钢瓶租用及责任
钢瓶租用期间如发现实物与甲、乙方气瓶来往登记不符或遗失或损坏,确认是乙方造成的责任,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赔偿损失;参考价格为:钢瓶500元/个。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钢瓶装任何气体、液体、固体等,或油脂、油类涂在钢瓶身上,否则甲方有权追讨损失。
六、免责条款:
双方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按照事故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七、合同期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合同到期双方无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如一方需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对方,并按照双方的货款结算方式,结清双方的账务及供用手续。
八、合同保密及纠纷:
双方应保守本合同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责任划分:
因甲方问题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后,确实是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业气体买卖简单合同7
供气方: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
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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