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房屋坐落于德州市德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单元号,该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开发商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设施为:____ 。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原价款为元,甲方已经向开发商缴清{见附件},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负责去开发商处办理乙方与开发商的换名手续。
2.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元整,5日内甲方为乙方办理与开发商的更名手续,届时乙方享有甲方初始购房的一切权利。
3.甲方如不能办理初始购房变更手续,在本协议生效10日内返还乙方首付款。
4.余款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办理初始购房变更手续改为乙方名字后经乙方核实,由银行直接划拨至甲方账户。
5.买卖上述房产因甲方未经房产局办理网签交易手续,因此过户归乙方的程续中不产生费用,如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缴纳,乙方不承担房屋开发商处甲方应缴纳未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交易中的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办理开发商的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交易完成后半年内双方任何乙方不得将交易情况泄露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义务。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条件具备后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产钥匙交付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承担守约方全部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
买方:______ 卖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状况,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纠纷。
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设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____,抵押金额:____,抵押期限:____。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其中,首付款____元,剩余购房款____元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双方办理网签手续时,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当日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四条银行解押
该房屋如有抵押,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解押,即提前结清贷款,并在贷款结清后3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权注销手续。
第五条按揭贷款
如买方需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共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手续。如买方贷款审批未通过,本合同自动解除,卖方已收取的款项全部无息退还给买方,但买方愿意全款支付的除外。
第六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如买方无需贷款,且该房屋无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二)如买方无需贷款,但该房屋有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抵押权注销后1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三)如买方需贷款,且该房屋由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抵押权注销、且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户口迁出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总房款的30%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实际损失高于上述违约金标准,则买方有权主张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其他共有权人,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3、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4、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买方保证具有购房资格,征信良好。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十条一房二卖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标准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房屋差价等损失。
第十一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增值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高于上述标准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条款
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
乙方(买方):
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乙方(与上述乙方系夫妻关系):
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苑幢楼第单元楼号房屋。商品房建于xxxx年xx月x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房屋权证号为。属x砖混x结构,建筑层数为6层。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xx平方米,共x室厅卫。(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条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商品房总金额为共xx万xxxx千xxxx百xxxx拾xxxx(人民币)元整。(括弧外填汉字大写,括弧内填阿拉伯数字,发生争议以汉字大写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付房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鉴于乙方经济困难,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该商品房3个月内付清房款的%。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本条款日期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该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市房产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第日起,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所需契税、评估费等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付清房款之日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甲方要将房子在过户交屋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不能留有垃圾,废弃物等。
第七条甲方承诺该商品房内从未发生过任何人死亡、从未发生过恶性伤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从未发生过其他使社会一般人居住在该房产生精神紧张、惊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逾期则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不欠任何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所称甲方拖欠上述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清。否则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权转移过程中及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交纳土地出让金权利等)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直至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项消除。
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x2x页,一式x3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日签于xxxxxxx年xx月x日
签于xx我保证甲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甲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单位:
xxxx年xx月x日
我保证乙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乙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单位: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为:________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__(幢)(座)第_______层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号。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层高)(净高)为:_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________;有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买卖合同中涉及乙方付款的,买受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如期将应付房款足额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支行(帐户名称:,帐号:);
2.乙方的按揭采取商业贷款方式的,最迟需在买卖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乙方主动将办理贷款手续的有效资料送交给贷款银行;采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方式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乙方最迟需在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同时将按揭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乙方逾期的,按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首付款之和不足合同约定的房价款,应从银行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补齐余款,否则乙方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因国家政策或银行原因,要求乙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乙方应及时增加支付首付款以满足按揭贷款要求。
5.如乙方逾期支付购房款,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相应推迟合同约定的买卖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日期;逾期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收回房屋,并扣除合同总房款的15%作为违约金。
6.按揭付款的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甲方为乙方借款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全额按实赔偿。其中贷款累计三个月未能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扣除合同总房款的15%作为违约金。
7.甲乙双方联系以买卖合同注明的电话和通信地址为准,若一方需变更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应在更改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原因造成无法送达和知会的,在投寄后的.第五日视为已送达,责任方承担所有责任。
8.关于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
8.1.乙方办理银行按揭付款的,其产权证由甲方代办代领,涉及产权登记等政府收取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代收代缴。
8.2.办妥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由甲方将有关证件转交贷款银行。
8.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总款不包括下列费用:
8.3.1.契税、印花税、工本费、交易手续费;
8.3.2.公共维修基金;
8.3.3.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有关费用。
9.关于交房及物业管理的补充约定
9.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安徽凯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与管理并签订物业合同;
9.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新加坡御苑临时管理规约》;
9.3.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乙方应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从交房日的次月起始计交物业服务费。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空臵时间由乙方全额计交物业服务费;
9.4.乙方装修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不得损坏或拆除分户墙、楼梯墙、户外墙面;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封装阳台,不得安装外臵防盗、遮阳、凉晒设施等;
9.5.乙方领房当日同物业公司共同对房屋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交接验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今后若再发生损坏或者丢失的,甲方均不予认可。
9.6.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内门不设,只留门洞。
10.关于保修责任的补充约定
10.1.定购期房的用户的房屋保修期起始日按甲方通知领房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
10.2.购买现房的用户的房屋保修期起始日以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
10.3.当甲乙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与维修意见产生争议时,应以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意见为准;
10.4.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维修或维修不及时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10.5.因乙方在装修房屋时造成的自身或相邻住户渗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甲方所有对外宣传广告语、通知、对外承诺等均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2.关于违约的补充约定
本协议自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房款的15%赔偿对方损失。
1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7
《解释》第八、九条规定了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5种情形,即出卖人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后,买受人还可以同时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一、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
1.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仅限于该5种情形,其他违约或欺诈行为均不得适用。由于惩罚性赔偿责任是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附加性赔偿,目的不在于传统损害赔偿责任中的补偿损失,而是一种惩罚,故只能在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适用。
2.适用的条件。(1)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即必须是双方已经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仅发出要约尚未承诺,双方正处于协商过程中,则不发生惩罚性赔偿责任。这时,仅发生缔约过失责任。(2)合同成立后,发生5种情形,必须是已经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3)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即因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例如房屋已合法过户给他方。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
发生上述5种情形后,出卖人能够补救,合同仍可实际履行,则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比如说:(1)开发商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出卖或在出卖后又抵押的情形下,如果开发商能够将该抵押及时解除,则即使其确实存在恶意抵押的行为,也不应令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订立合同时有故意隐瞒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但其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有效,也不应令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3)一房二卖情形下,未实际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实际可以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则不能主张,即使出卖人在履行交付房屋的过程中还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而致使合同被解除。比如,出卖人有严重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证等行为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因为这种责任已经不是因为一房二卖本身造成的后果。
3.如何把握“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与返还利息、赔偿损失可以同时并用,而不是只能选择适用。(2)并不是所有的案件一律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而是应由法院依据个案的不同情形在一倍以内自由裁量。(3)法院在自由裁量时应主要依出卖人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所得利益大小、造成损失的大小、社会影响程度等来决定赔偿额。这类似于刑法中量刑时考虑情节的方法。同时,还可以考虑出卖人的承受能力如何,甚至于买受人的经济能力如何。传统的补偿性赔偿责任是为了填补损失,故仅考虑行为造成的损失大小,而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大小、情节等内容,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故裁量时考虑的内容不同。
二、惩罚性赔偿之外的损失赔偿
惩罚性赔偿与其他损失的赔偿是可以并存的,并不能因承担了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免除开发商的其他赔偿责任。
应区分出卖人承担的是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二者赔偿损失的具体范围是有所不同的。第八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属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九条第(一)项属缔约过失责任,第(二)、(三)项则既可能是缔约过失责任也可能是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
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赔偿范围。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出卖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在缔约过失责任中,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当事人因信赖合同的有效而履行,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和代价,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以后,当事人所蒙受的损失。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不同。期待利益是当事人通过合同履行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履行利益及利润收入。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信赖利益具体包括:订约费用即合同订立过程中买受人支出的合理费用;履行的费用包括准备履行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为支出上述各种费用所失去的利息;合理的间接损失。所谓间接损失,是指如果缔约一方能够获得各种机会,而在因另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生效履行的情况下,使这些机会丧失。如买受人因为合理信赖出卖人将依约交付房屋,而没有考虑向另一个开发商买房,从而失去了一笔本可得到的利益。这种机会损失是否合理一般不易确定,故在买卖合同未成立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情形下,不应当包括在信赖利益范围内。但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如买受人已实际交付了大部分房款,此时合同才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如对受害人的机会损失一概不予保护则有失公平。尤其是如因出卖人的上述严重欺诈行为使合同成立后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更应保护买受人的合理的机会损失。信赖利益原则上不得超出履行利益,即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买受人所获得的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且得到实际履行的情况下所能得到的`全部利益,尤其是在考虑赔偿买受人的间接损失的情况下,信赖利益超出履行利益的情形是极可能发生的。
2.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可撤销合同买受人未选择撤销而出卖人违约致合同被解除,出卖人承担的是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是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尚存争议。《解释》第八、九条规定的出卖人在违约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前提是出卖人已无法实际交付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这里的损害赔偿责任只能是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中应适用完全赔偿原则,即因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包括积极损失和可得利益的赔偿。(1)积极损失。积极损失即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它是一种现实的财产损失;可得利益是本来应该得到的利益而没有得到。积极损失具体包括:各种订约费用,一方对另一方作出履行后未获得对价,因标的物交付瑕疵而要承担的全部损失,因履行迟延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等等。这里的积极损失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信赖利益损失是不完全相同的。(2)可得利益。有观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与合同解除两种情形的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不同,主要不同是:合同解除时不能要求违约人承担可得利益的损失。理由如下:一是认为,由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恢复到订立前的状态,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得利益只有在合同完全履行时才有可能产生,既然当事人选择了合同解除,就说明当事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放弃了可得利益,非违约方就不应该得到合同在完全履行情况下所应得到的利益,即不应该赔偿可得利益。二是认为,合同解除后可得利益难以确定。上述观点有一定道理,但《解释》第八、九条规定的几种情形正是反驳的例证。当一方违约时,实际履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成为不可能,或履行费用过高,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对可得利益不保护是有失公平的。此时非违约方“选择”解除合同并非出于自愿,而是由于违约方的过错不得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完全可能不是因为继续履行对买受人不利。如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下,因房价大幅上涨,开发商已将房屋另售他人并已合法过户,而未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已付房款数额不大,即使加倍赔偿亦不足以防止开发商因违约而获得巨大的利益。此时,开发商获得超过原买卖合同部分的价款,即可视为买受人的可得利益,该数额是完全可以确定的,应予以保护,否则将纵容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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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
1、位于合肥市______徽园“绿色港湾”。
2、该房屋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高层全框架结构,最终面积、结构和成交价格以单位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条、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价格,另加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的`转让费为最终成交价格。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后将人民币叁拾万零肆仟元整(¥304000)作为该房屋款转至甲方,以后补缴费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后,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收条的单位缴款收据作为已付款凭证。
第三条、房屋交接
1、单位正式公布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书面通知,并移交房屋钥匙给甲方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2房屋产权资料,该房不得出租不得转卖。
3、甲方因该房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房屋的税收、退休后半价电费),由乙方负责补偿。
第四条、责任与权利
1、甲方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后,甲方保证转让上述房产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单位对该集资房的部分优惠条件,(实物补贴除外)。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六条、合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9
需方:(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供方:(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价格
二、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合同产品的运输、保险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按合同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余款应在乙方发货前,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即人民币______元整)。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
三、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交(提)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10天通知乙方;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承运人办理交接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承运人的责任。)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齐合同附件所列的相关产品。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乙方所提供的ED照明亮化产品为原厂包装,包装标准按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产品的交付与验收合同中产品在交货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交货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收到产品天内应进行到货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单,验收以合同附件所列产品清单为准,逾期未进行验收或未向乙方提供验收单,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为,以其签字为准。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于____日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采取退换货修理折价等措施负责处理。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乙方对合同所列产品实行年包换,年售后有偿维护。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八、产品所有权和保管风险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本合同所列产品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从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将产品交付甲方止,本合同所列的产品的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将产品按本合同所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产品的`保管风险自动转移至甲方。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
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XXX);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单位):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意。
1、甲方欲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转让给乙,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交房,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完成过户登记。
2、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房屋价款,方式。
3、交易产生的税款由_____承担,手续费由_____承担
4、违约及救济:
(1)乙方支付价款后,若甲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完成交房,需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万。
(2)若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完成房屋价款交付,支付给甲方的'押金_____元不予退还。
(3)若因为甲方原因,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完成过户登记,需赔偿乙违约金_____元,并履行过户登记义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各_____份保管。
5、签订本合同意味着
(1)乙对房屋进行了细致检查并满意
(2)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收取了乙的押金_____元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房产证复印件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____身份证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证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买受人姓名:____身份证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__层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逾期在_____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
第六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在__年_月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
买受人:____
时间:____
出售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由甲方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__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__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__省对__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市仲裁或__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__%)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
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超过±____________%(不含____________%)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二条
根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若甲方应返还乙方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于收到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文件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面积差价款。甲方逾期返还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差价总款的万分之叁)。
第三条
甲方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不可抗力证明后方可凭此免责。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_日内(即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且申领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
(1)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第五条
甲方按照该合同第____________条和第____________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并提供《__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测绘部门该商品房实测面积数据及该合同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件,并经乙方签字验收确认该房屋达到该合同第____________条及所有附件规定标准后,双方共同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否则,甲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不能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见该合同第九条规定)。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并作为该契约附件组成部分:
1.该商品房建筑、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标准符合国家、____________市及有关部门环保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有关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智能化系统:
(1)门禁系统:门禁感应器和感应卡,并具备小区联网功能。
(2)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产品,专用超五类线电缆入户,每户均设置双口信息插座(主卧室、起居室各一个),总出口带宽M、入户带宽M。
(3)楼宇可视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4)保安监控系统:摄像机,面分割器。
(5)停车场监控系统:读卡器和感应卡,控制器。
3.房屋交付后若房屋的上述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应按照该合同第____________条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4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买受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有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一幢第一单元四层一号。该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层高为2、8米。该商品房朝向为座北朝南。
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通江县精全测绘队,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
第三条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第一次在签订合同时付该房总价款的____%,第二次在交付使用时一次性付清下余款项。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水、电、气均通到用户门口。
第十条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房屋总价款3‰作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第十三条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一人,买受人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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