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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五·平津侯原文附译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看到过不少让自己印象深刻的随笔吧?随笔是散文的一种,可以不受体裁的限制,灵活多样,不拘一格。那么,怎样才能写出好的随笔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容斋随笔·卷五·平津侯原文附译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卷五·平津侯
作者:洪迈
公孙平津本传称其意忌内深,杀主父偃,徙董仲舒,皆其力。然其可称者两事:武帝置苍海、朔方之郡,平津数谏,以为罢弊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上使朱买臣等难之,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专奉朔方。”上乃许之。卜式上书,愿输家财助边,盖迎合主意。上以语平津,对曰:“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休而乱法,愿勿许。”乃罢式。当武帝好大喜功而能如是,概之后世,足以为贤相矣!惜不以式事载本传中。
译文
平津侯公孙弘的本传中称他意忌内深,杀死主父僵,驱逐黄仲舒,都是他出的力。然而他可以称道的事情有两件:汉武帝设置苍海、朔方二郡,公孙弘多次进谏,认为使我国疲惫来奉养无用之地,希望废除掉。汉武帝派朱买巨等人责难他,他谢罪说:“我乃山东粗俗之人,不知道有这么多的好处,希望废除西南夷专一奉养朔方之地。”汉武帝才答应了他的请求。卜式上书皇帝,希望输纳家财资助边防,大概是迎合皇上的意思。皇上就这件事询问公孙弘,公孙平津说:“这不合乎人份,一图谋不轨的大臣不足为训而扰乱国法,希望不要答应。”于是罢了卜式的官。当汉武帝好大喜功之时而能如此进谏,即使和后世相比,公孙弘也足以称为贤相了!可惜在卜式的本传之中也不记载此事。
卷十·省郎称谓
作者:洪迈
除省郎者,初降旨挥,但云:“除某部郎官。”盖以知州资序者,当为郎中,不及者为员外郎。及吏部拟告身细衔,则始直书之。其兼权者,初云:“权某部郎官”,洎入衔及文书,皆曰“权员外郎”,已是他部郎中,则曰“权郎中”。至绍兴末,冯方以馆职摄吏部,欲为异,则系衔曰:“兼权尚书吏部郎官”。予尝叩其说,冯曰:“所被省札只言‘权郎官’,故不敢耳”。予曰:“省札中岂有‘尚书’二字乎?”冯无以对,然讫不肯改。自后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书,亦云“权郎官”,固已甚野,至于尚左、待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谙熟故事,驯以致然,书之记注,为不美耳。
译文
作者:佚名
任命省中郎宫的人,原来皇上降下的诏令只写道;“任命为某部郎官”。一般有知州资历的人,应该做郎中,不到这个资历的人做员外郎。等到吏部拟定详细官衔的任职文书时,才直接写上。那些兼职和暂任的,原来写道;“暂任某部郎官”,等到授予具体官衔和文书时,都写道;‘暂任员外郎”,如果已经是其他部的郎中,就写道:“暂任郎中”。到宋绍兴末年,冯方以馆阁职位掌握吏部,想要做得不同,就在原职称号外加上‘兼权尚书吏部郎官”,我曾经询问其中的理由,冯方说:“我所接到的省中文书只说‘权郎官’, 所以不敢写别的。”我说:“省中的文书难道有‘尚书’两个字吗?”冯方没有话来回答,但是终究不肯改。自此以后就继承仿效它,到现在皇上的诏令和符牒上写的,也写成‘权郎官”,当然已经很不雅了,至子“尚左”、‘侍右”的名号,也就写进了任免名单中,这都是小吏不熟悉原来的事例,顺从现在习惯造成的,把这些写进记注里,这是不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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