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时间的随笔
有关时间的随笔1
时间久了,什么也都模糊了。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都经不起时间的打磨。时间久了,都淡了,都忘了,忘记了曾经说的话,曾经做的事,曾经在一起欢笑的故事。
都说时间是把无形的刀,总是在你不经意间一刀刀砍断你青春,什么都不给你留下,留下的的只有回忆罢了,可是最后它连你最后一点回忆也要收走,就真的不给你留下点什么。
都说时间是治疗伤痛最好的良药,时间久了,那些伤痛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可为什么那些刻在心上伤口不会消失,那些刻骨铭心的痛不会消失,时间越久它越痛,伤口也越深。
都说人一生的时间很长也很短,人的一生是几十年,几十年很长,如果把它换化成天,那么人的一生又有多少天,它又很短。人的一生要发生很多事,可时间又能将它抹去。
时间,真的很残忍。
有关时间的随笔2
不经意在杂志上看到张小娴写的一段关于时间与爱情的文字。那刻,心中似乎有一根弦瞬间被触动,于是心似乎痛了一下。
没有看过张小娴所写的那部小说,却因为那样的一句话,那样一段简单的文字而突然有了去读的冲动。只是,只是这样的冲动却早已不再有年少时那样的不可抑制。于是,于是这份冲动因着这样那样的理由一天天搁置;于是,冲动一点点的平息;于是,最后在心中留下的只是一阵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遐思……
时间与爱情似乎注定是一对天敌。相爱时,我们总是深深地恨着时间。要么抱怨时间太过短暂,报怨为何两个人的幸福时光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偷偷溜走;要么报怨时间太过漫长,报怨天各一方的日子为何那样的度日如年。
用一秒钟说一句“我爱你”,我们许下了一个短暂的誓言,然后,然后两个人要用一生一世的漫长去验证那句誓言是真的誓言,抑或是一句披着甜蜜爱情外衣的真实谎言……
爱情让我们忘记时间了吗?不,没有。爱情让我们深深地记住了时间的存在。记住了相聚时那无奈的短暂,也记住了分离时那煎熬的'漫长……
时间如呼啸的飓风,如流淌的河水,永远不会为谁停下它的脚步。我们的所谓的一生一世,只不过是漫长的时间长河中的一点一滴。
时间在流逝,可它没有变,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我们一天天成熟,一天天世故;我们一天天说爱,却一点点,一点点地忘记了到底应该怎样去爱。
相爱时我们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可为何,为何牵着的还是那双手,却再也感受不到昔日的那一份温暖;相爱时我们说“我的眼中只有你。”可为何,为何眼前还是曾经的那个她(他),却再也看不到彼此眼中流淌着的那一份温存。
是时间让我们忘记了爱情吗?不,不是的。漫长的、不变的时间只是爱情誓言的一块试金石。它不会让真正的爱情褪色,真正的爱情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积淀得越加深厚。如美酒,时间越久,香气越浓。真正的爱情,亦应如此。
时间只是让那些原本就掺有杂质的爱情誓言褪去光彩夺目的外衣。它让虚假的温情暴露在阳光之下,让它随时间的推移而慢慢蒸发。最终,一点一点的消失于无形。于是,那所谓的爱情不见了,被忘记了。只是,只是那真的可以被称之为爱情吗?那么说来,时间与爱情的关系是否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是爱情教我们认识了时间,然后是时间教我们了解了爱情。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张小娴《雪地里的蜗牛列奄》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忘记时间存在。你可以每天二十四小时跟他一起。你不介意花十四小时乘飞机从香港到美国跟他见一面,然后又匆匆赶回来。为了跟他见面,你会把重要会议延期,把重要的工作放在一旁。你们约会之后,还可以拿着电话筒聊到天亮。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流逝。你会忘记自己的年纪。六十岁的人也会以为自己只有十八岁。你会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忘记时间会改变一切。
然而,时间流逝,也会使人忘记爱情曾经存在。两个人一起的日子久了,爱情一点一滴的消逝。他忘记了这些年来他多么爱你,他忘记了你们曾经多么快乐,也忘记了你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忘记了,所以他爱上了别人。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什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有关时间的随笔3
匆匆的又是一季。日头正中,不暖,秋风稍大,不寒。我站在常来的这块田边地头,站在这块泥巴和着稻草的沟堑子上,心底里无端地涌起一股落寞。
脚下这一大块刚收完的稻谷地,还有些积水和泥泞。割断后的稻茬子一簇簇的立在深褐色的泥土上,整齐划一,像一把把匕首。赤脚或单薄的鞋子走在这田里是要十足小心的,否则一不留神就会戳破脚丫子,甚者鞋底都能刺穿。因为我被戳破过,所以知道那感觉。
小时候,这样的稻田地随处可见,一垄垄,一片片。每到春末夏初的农忙时节,父辈、哥姐们在田里忙着插秧,我们这些孩子则负责烧火,去田间给他们送饭。往地头看去,他们都清一色的挽着裤腿,带着草帽,佝偻着身子,把一颗颗秧苗插入黄泥水中。远远的,分不清哪个是他爸,哪个是你爹,哪个是你家姐姐, 哪个是他家哥哥。这时吼一嗓子最好用,“爸——,地头来吃饭啦——”!自家娃的声音,自己最懂。他们寻着声音上岸,一个个裸露的腿被水泡得惨白,或稀或密的腿毛显得更黑更扎眼。或许是半日劳作确实饿了,或许直立身子更好地缓解了劳累,他们大口嚼着煎饼,大口地喝着水,此时,他们吃的不是粗茶淡饭,仿佛吃了大鱼大肉,享受着人间美味。
感觉要鼠年马月才能干完的活,好像不几天,也干完了。
没两个月,稻儿修穗,满田野的稻花香清清淡淡地飘着。
中秋一过,稻田没了翠绿,剩下遍野金黄。那时候,没有机械的年代,只要一把把镰刀,及一个个不停劳作的人,把稻子一棵棵割下来,一捆捆扛出去,最后再一粒粒摔下来。那辛苦,《悯农》中“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那一年,我上小学,我爸让我跟他下地割稻子。我学着老爸的样子,右手握刀,左手扶稻杆,使劲把这把稻杆拦腰截断。成功了!于是, 一下、两下,一把、两把…… 哎呀,这块地怎么这么长啊,长得像通到天边的小路。镰刀好重,刀柄比我手还粗,磨得我手疼,起了血泡。稻叶子不时地扎着自己的脸、手和身上任何一处裸露的地方。腰也直不起来了,直起来会疼。蹲下来,猛一起身,脚却被刚割下的稻茬子扎了一下,钻心疼!我气不过,镰刀一丢:
“爸,我脚破了!”爸过来,抠了一小块泥巴敷我伤口上,用稻叶子系上!
“爸,我累了!我不想割稻子!”
“不好好上学,只能干活!”
“我就不干!”
“那你想干啥?”
“上学!”……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次把我累怕了,从那以后我学习确实认真了不少,爸虽然不表现出来,我能感觉到他的欣慰,他再没让我干什么重活。我姐和我哥常说我是最偷懒,最讨巧的一个。
日子,太匆匆了!后来,我上大学了,出来了,在学校和家之间穿梭;毕业了,工作了,又在新家和老家之间奔波。一天一天,一吸一呼,匆匆地,不知忙了什么。
我们在匆匆地追赶着什么,又匆匆地失去很多、错过很多。常常还未来得及细赏春天的花,秋天的叶就黄了;还未来得及多看几眼襁褓中的婴儿,他们已经背起书包消失在校门口;还未来得及去懂父母,他们就老了,没了。
匆匆,太匆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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