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表达杂文随笔
我向来不爱写读后感,观后感之类的东西,因为能引我动笔去记的必然是—美,或者说的通俗常见些—美的事物,而美的感觉只需藏在心里边好,若是拿出来掰开了,揉碎了给别人品评或者放在那里给自己感叹,变像拨开了美人的面纱,去了那层朦胧的美感。
上一段用了五个“美”字,可见这篇文章并不完全算一篇观后感,而更像是对美的评述。而谈美,便不得不提“表达”
从古至今每个时代的人都在试图把自己对于美的理解表达给后人,而在中国“美”孕育出了泱泱五千年诗歌文化,诗歌无疑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王冠上的一颗明珠,字字言美而句句不提美字似乎也成了含蓄表达的.惯例,“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先秦的伊人与真实的世界隔着江面上一层薄雾,她的美是隽永的神秘,千古未有人言其不足,只是感叹——太美,美的虚幻,美的不真实,这样看来太史公把诗三百全看作是“圣贤发愤之所为作”,倒也有失偏颇了。
而现今人读诗却多半不是为了理解先人们对美的表达。说起来也可笑,当初最早把诗歌编入教材列入考纲的人一定没想到会形成如今,“背诗?当然是为了考试”的尴尬局面,也有人说背诗歌,最起码可以提升一点审美水平。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当你看到江面上飞过去鸟的美景,脑子中想到的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不是“哇,好多鸟!好好看!”可见背住了,也算是积累住了。诗歌留在脑子里总不是件坏事。
但一个时代总要有些人是能够理解先人所言之美的,于是他们成了诗词爱好者。近几年。类似“中国诗词大会”、“中华好诗词”的节目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说是引发了“背诗热潮”也不为过,但很多家长便以此又开始逼孩子背诗,好出去“秀博学”,于是又陷于功利。
但“诗歌之王”节目似乎又不一样,与其它诗词节目多以“考背诗”的运行方式不同,“诗歌之王”是一场诗歌朗诵会,整个节目给我的感觉就是“寻知己,觅知音”的过程。与千年前抑或就是我们的长辈们的诗人对话,用自己的声音与激情去填满那些墨香温存的的一笔一划。那些世代传承的表达,很多诗也是这样,自己读甚至为了考试而去将其一字不落的背下时内心毫无波动,而听见那段声情并茂的朗诵时,死去的文字,突然活了过来,血脉中流淌的炎黄龙魂,突然活了过来,从此浩荡奔腾,永不停歇,听完了哪些朗诵,是忍不住要放声喊一嗓子的——壮哉,我泱泱中华!如此,甚好!
话说到这里,新的问题便再次产生——别人对于美的表达终究是别人的。如果你的表达处处带着别人的感情色彩,未免显得太没主见,还是拿“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做例子。若是王勃看见此等画面盛景后想起的只是《诗》《骚》《乐府》中的句子,而不是挥毫泼墨将如画美景致化为无双诗句,今人也许便连借鉴的对象都不复有。
我也写诗,称不上会写,只是觉得诗歌独有的形式美与音乐美,犹适合于抒情,人生在世,总有欢愉和惆怅。孟郊能做出“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范仲淹能做出“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你为什么不能做出“词侣诗朋,双阙抵千斛”或“斜阳染,最怕不相逢”?
后两句词我既然引上了,便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两句混在一众千古名句中,也难挑出的词,正引自我同班两位好友的诗作,两位都极善吟诗作词,偏巧一位才子,一位才女。一善旧韵,一善新韵。争论总是免不了的,切磋自然也不会少。两人便在自己的进步中带起了一整个班的“诗词热”。我想这就是美的力量,这就是善于表达美的人的力量,这就是创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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