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8-16 10:20:11 名著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大全【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大全【15篇】

名著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2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书籍的热爱,对自由的热烈寻求,对优美生活的强烈向往......名著阅读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名流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的合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富厚多彩,他们的作品博识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牢牢紧驾驭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名著阅读读后感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3

  读了《失落的一角》,我觉得人不需要追求事事完美,只要快乐就行,因为凡事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

  《失落的一角》里的主人公是个不完整的圆,他为了成为完整的圆开始了一场旅行!不完整的圆,为了找到失落的一角,有时被大雨淋湿,有时被大雪覆盖有时被大风刮走,但他没有放弃,不完整的圆也很快乐。他有时和一只动物聊天,有时抓蝴蝶,有时走路哼着歌哦!直到有一天,他找到了那一角。他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圆。但由于滚得太快,不能和动物聊天,不能抓蝴蝶,他为这件事烦恼。

  读完这本书,我想对一些家长说: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不要让你的孩子为那些培训班烦恼,让你的孩子快快乐乐的不行吗?那个圆没找到那一角是快乐的,可找到了那一角变得悲伤,不快乐了。这似乎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寓言:看上去很简单有缺憾就想更完美,就想努力去追求,可是追求到了又感到了另一种缺憾,有得必有失,还是不完美。人都在追求完美,但真正的完美并不存在,它似乎更像一个梦,存于我们的心际。我们更惬意于追寻的这个过程,品尝着这个过程中伴随而来的苦乐酸甜。

  人生很像一个圆,我们从起点出发,最终还要回归那一点。而人就像一个圆规,为什么有的人能够画得圆,因为他们心在想,“脚”在动。

  优爸点评:这篇读后感写得非常好,小作者恰到好处地概括了作品的大致内容,选取合适的情节,用合适的角度抒发了自己的看法,文章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小作者的关于完美这个概念的讨论,小作者用理性的、辩证的思维,充分结合了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对于孩子的过高要求,联系原作发表了不完美也是一种幸福的观点,这样的观点相当有深度,小作者对于这方面的思考可以说给了很多家长以启示了。不过,优爸也发现,文末总结的一段虽然很精彩,也很有道理,但似乎并不能完美地概括和升华文章的内容,优爸建议小作者可以根据“不完美”、“过程与结果”等方面作结。

名著读后感4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5

  看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感触很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著名作家奥四的代表作。书中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写出苏联时期斗争的艰苦和那个时代的美好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我很敬佩保尔的这一点品质,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负伤不得不退出战场之时,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的工作,争取多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的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正如贝多芬所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认为这话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一个人总应该为社会、为大家甚至为自己做一点事,那怕是一点点,也不能虚度此生,才能算得上是在“活着”。

  对于我们来说,狼烟滚滚已成为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愧为是一本好书。

名著读后感6

  《罗生门》以令人窒息的紧凑布局将人推向生死抉择的极限,从而展示了“恶”的无可回避,展示了善恶之念转换的轻而易举,展示了人之自私本质的丑陋,传递出作者对人的理解,对人的无奈与绝望。

  罗生门,一隅残破的断壁颓垣,在瓢泼的雨水中,边嗟叹人世的纷乱边试图为躲雨的凡夫俗子示范理解洗礼的畅快。然而,在这个悖逆的时代,说教显得如此苍白,各种人性的罪恶与堕落早就以失控的速度滋长,道德瓦解,价值崩溃,连基本的底线在利益面前都不堪一击。

  一、无望的恶中寄寓有限生的期望

  《罗生门》中,具有芥川特色的那种浓重阴沉的气氛得到了最大的发挥。荒凉景象中,便有狐狸和强盗来乘机作窝。白昼,这些乌鸦成群地在高高的门楼顶空飞翔啼叫,异常到夕阳通红时,黑魆魆的好似在天空撒了黑芝麻,看得分外清楚。所以一到夕阳西下,气象阴森,谁也不上那里来了。

  二、恶的谎言的对立面不是真诚

  《罗生门》从头至尾坚持了沉重而直接的风格,这也是背景部分简化的优点。家将思维的`变化,从起初的“当强盗还是饿死”到见到老妪后“对一切罪恶引起的反感愈来愈强烈”和最终急转而下的“这也是为了生存,要不然也得饿死”的“恶”的觉悟,《罗生门》是对人性中“恶”的暴露、揶揄和鞭挞。

  总之,这是一篇将人性自我困惑集中在如此密集的时间空间加以剧烈地激化呈现的作品,作者用冷峻的语气磨平了世俗思考问题时略带惯性的棱角;用简洁的文字把“恶”那光怪陆离的丑态直接暴露于作者面前进行审视与拷问。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名著读后感7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读后感8

  童年,是记忆深处迸发的一颗五光十色的明珠,又犹如茫茫夜空中的群星,闪烁着璀璨光芒。而在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形象为主题的作品。

  小说所写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一岁时期的童年生活。三岁丧父的他无奈跟着母亲投奔外祖父,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后,外祖母长眠地下,外祖父也成了疯疯癫癫的人。从此,阿廖沙无法跟随外祖父生活,被迫走向社会,过着自强自立的生活。

  阿廖沙得出了“只要是知识,就是蜜”的结论。把知识比作蜂蜜,把人类比作渴望蜂蜜的生物,表现了对知识极端重视和赞美。如今有不少人觉得知识没用,但是我却觉得知识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在我上小学三年级至四年级的那段时期,我非常爱生气,遇到一点事不如意就发脾气;可现在的我很少生气,因为我对知识掌握得多一些,对事物的认识更透彻了一些,我懂得了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的蠢行。知识很重要,能影响我们的情绪和其它种种。

  我们要学会坚强、与邪恶作斗争。阿廖沙三岁就丧父,而且被带到一个充满着斗争的家庭。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正义的.人的帮助下,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尽管阿廖沙的生活充满着曲折,但他还是坚强地生存了下来。而我们生活中的困难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被困难打倒呢?当阿廖沙的母亲再次结婚,继父凶恶无情时,阿廖沙冲动地拿起刀子向继父刺去。这种冲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就算继父凶恶,我们也应该采取理智的方法与他作斗争!

  读了这篇小说,令我更加珍惜知识,使我懂得了坚强,让我学会了怎样去对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

名著读后感9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怀才不遇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名著读后感10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夏洛蒂·勃朗特是勃朗特三姐妹之一,也是三人中最有建树的作家。书中主要塑造了简爱这一典型人物,并用细致的笔触描绘简爱那“灰姑娘”一般的奋斗史。《简爱》语言优美,人物性格塑造丰富,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之一。

  《简爱》的主人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宿在里德舅妈家,里德舅妈不满简爱妈妈嫁给身为牧师的简爱爸爸,所以将简爱视为眼中钉。在简爱与表哥打架后,里德舅妈将她送到了罗沃德学校,这是一所孤儿学校,简爱在其中度过了痛苦的`十几年时光。但是简爱并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颓废堕落,她努力学习,应聘成为了桑菲尔得庄园的家庭教师。读到这里我不禁为简爱的坚韧与顽强而感动,她在逆境中奋勇拼搏,实现了完美的逆袭,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当她来到桑菲尔得庄园时,遇到了天真活泼的阿黛勒,这个小孩子给简爱带来许多快乐,简爱也喜欢这份工作。随后不久,她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他是庄园的主人,简爱爱上了他,并接受了他的求婚。在婚礼当天,罗切斯特被揭发有妻子,这令简爱内心十分悲痛,面对罗切斯特的挽留,她毅然决定离开。读到这里,我为简爱追求平等权利的精神而感动,她不贪图安逸生活,而是追求精神上的平等,不依赖他人,是一个具有高贵精神和独立独立的完美女性。

  后来,简爱到了沼泽居,遇到了表哥约翰,并意外继承了叔叔的遗产,她把遗产分给了表妹和表哥,自己却拒绝了圣约翰的追求。后来简爱再次回到桑菲尔得庄园,得知罗切斯特的疯妻纵火,罗切斯特为了救她而导致失明的,在爱与怜悯的感召下,简爱与罗切斯特与其结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该书塑造的简爱这一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追求平等,坚毅,面对坎坷人生不屈服。回想自己,和简爱比起来,自己的困难又有什么呢?我应该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挫折与考验,这就是读完《简爱》给我的最大启发。

名著读后感11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12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大波,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习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名著读后感13

  我今天读完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想象、而且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一次王葆去钓鱼,居然钓起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又是给他变稀有的金鱼,又是变他喜欢的零食,还变了他想要的自行车。有了宝葫芦,王葆从此以后似乎变成了“闲人”,他甚至觉得这个世界非常完美。但是世界不会是完美的——就因为宝葫芦,接二连三的麻烦就被“踢”到了王葆身上!他被误解,被冤枉,一次又一次出丑,还被爸爸、同学、老师甚至好朋友杨栓儿怀疑,这让王葆很伤心!因为宝葫芦,他越来越烦恼。

  有一次宝葫芦帮他换掉了试卷。彻底点燃了王葆心头的大火,也让他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的自作主张,终于把它给抛弃了!可是这时候,王葆才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个梦,这个梦让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其实我也希望有一台长着三头六臂的机器人整天为我服务,帮我写作业,帮我变我喜欢看的'书,甚至帮我去干所有事情。除了学习之外,我还想让它给我变我喜欢的机械组兰博基尼乐高。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干什么,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这跟守株待兔很像,有一个宋人,在田里种菜,突然看到有一只兔子跑着跑着突然撞到了树桩上,因为脖子撞断了所以死了,于是他放下农具,坐在树桩旁边等更多被撞死的兔子。可是他再也没有捡到活活被撞死的兔子,而他自己却被其他宋人所嘲笑!所以我们不能只靠运气来过日子,如果我们想不劳而获,那就会使我们越来越懒惰,也会被别人所嘲笑!

  我们应该多思考,多动脑,争取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学生!不管是学习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要脚踏实地,任何时候都不要想着不劳而获。我们不要做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而要切切实实,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加油!

名著读后感14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展示了一位少年艰难的成长经历,唱响了一首英雄的颂歌。

  穷苦少年保尔,在十月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自己的青春和健康。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己,用惊人的毅力创作了《暴风雨所诞生的》,继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己:“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的努力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个任务,他都认真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铁路如期的修好修通,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奋斗的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也这样问过自己,然而有多少岁月我在消遣娱乐中逝去,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是我们可以尽的努力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

  保尔奋斗的人生警醒了我。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点滴时光,不再让它白白流逝:我要跑出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变成迷茫。人生虽然短暂,但只有努力丰富自己的人生,才不枉活这一生。

  就让保尔精神鞭策我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名著读后感15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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