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1-02 09:00:42 评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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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澧县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

  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支持保障,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筹集建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方面。由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保中心)统筹管理。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20xx〕24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湘建保函〔20xx〕138号)等文件,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筹集建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

  老旧小区改造由县住保中心组织实施,改造范围包括澧阳街道群玉社区司法局宿舍等64个老旧小区和水德庙亮点示范片区建设。其中64个老旧小区改造先后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11月开工,截至20xx年底尚未竣工。

  城镇棚户区改造分为货币化安置和改扩翻建两种方式,其中货币化安置由县征收办具体实施,改扩翻建项目由县住保中心实施或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截至20xx年底,货币化安置项目已全部完成;各改扩翻建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

  公租房筹集建设分别由新澧州投资公司、县城投公司、城头山建设开发公司和官垸镇政府具体实施,县住保中心通过签订公租房建设管理协议书,按中央补助标准对公租房建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截至20xx年底,澧阳、澧澹、澧西3处公租房已开工建设,澧浦公租房尚未开工。

  住房租赁补贴,是面向全县城镇低保、低收入、贫困人口、新就业人员等对象,按标准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由补贴对象自主申请,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住保中心终审后分批发放。

  详见附件2:20xx年澧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表;附件3:20xx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明细表;附件4:20xx年澧县公租房建设情况明细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到位29,231.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38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9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1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041.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77.23万元,全年可执行资金合计37,008.58万元。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支出23,331.33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5,695.72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6,190.82万元、发放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72.86万元、公租房筹集建设及维护支出1,051.93万元、工作经费支出120.01万元。年终结转资金13,677.25万元。

  详见附件1: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汇总明细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要形式,持续改善和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美化城市形象。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老旧小区改造。对县城规划区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6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户数6150户、改造面积56.42万平方米;启动水德庙老旧小区改造亮点示范片区建设,改造面积约13万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886户。各项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64个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开工率100%、年内完工率100%;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年内开工率100%。项目成本严格按预算评审控制,成本节约率≥0。

  ②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货币化安置690户,改扩翻建1155户。改扩翻建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货币化安置征补程序合法合规率100%。各项棚户区改造年内全面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③公租房筹集建设。分别于澧阳街道、澧澹街道、澧西街道、澧浦街道建设4处公租房,新增公租房1030套。公租房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各项目年内开工率100%。

  ④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00户,各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第一批补贴7月20日前发放,第二批12月25日前发放,发放及时率100%。

  (2)效益目标

  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②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镇形象。

  ③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④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

  ⑤满意度。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7月21日至9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资金收支等程序,现场核实老旧小区改造及改扩翻项目实施情况。随机选取了103名老旧小区改造对象、80名棚户区改造对象和50名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与县住保中心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2.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15分,实得15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30分,实得19.5分,扣10.5分,扣分明细:

  1.项目批复投资额不准确,扣1分;提前支付工程款,提前兑现补贴资金,扣2分;账务处理欠规范,扣0.5分。

  2.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手续,扣2分;擅自开工建设,扣2分;财政评审程序未履行,扣1分;租赁补贴公示范围不全面,审批记录欠完善,扣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总分30分,实得24分,扣6分,扣分明细:

  1. 住房租赁补贴完成率55.95%,扣2分;

  2.改扩翻建项目延期完工,扣2分;澧浦公租房年内未开工,扣1分;第一批次租赁补贴延期发放,扣1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总分25分,实得24分,扣1分,扣分明细:

  棚户区改造对象满意度87.75%,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等文件立项。项目决策程序规范,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未纳入县住保中心部门预算,未申报绩效目标。本次评价的绩效目标由评价小组根据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可研报告及批复、项目工作方案等文件梳理形成。

  3.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上级财政按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进行补助,县级财政进行配套保障。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到位29,231.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77.23万元,全年可执行资金合计37,008.58万元。各级财政资金根据年度任务情况和资金需求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xx年底,项目资金累计支出23,331.33万元,预算执行率63.04%。项目资金根据业务合同约定条款和工程进度拨付,预算执行水平在合理范围内。

  (3)资金使用合规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由县财政局设立住保资金专户,县住保中心建立专账进行核算。县住保中心根据上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和资金需求向县政府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分管财政副县长审批后将资金转入住保专户。各项支出,由经办人申请,经财务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业务副主任审核,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及中心主任审批后拨付。

  2.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县住保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报请县政府、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制定了《澧县20xx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xx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澧县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澧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2)组织实施程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经研究拟定实施方案后开展实施。各项目基本完成了立项批复、建设许可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选取建设服务单位,项目完工后按程序验收。住房租赁补贴由各乡镇(街道)宣传,补贴对象自主申请,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住保中心终审后分批发放。

  (三)项目产出情况

  1. 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累计改造了洞庭钢套厂小区等64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6150户,改造面积56.42万平方米;启动了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886户。已完工验收项目质量合格率100%。64个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开工率及年内完工率100%;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年内开工率100%。各项目尚未完成结算评审,成本节约率待结算评审后评定。

  2. 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年完成货币化安置690户,其中澧西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84户、澧阳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67户、澧浦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223户、澧澹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16户;改扩翻建项目1155户,其中澧西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375户、澧阳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150户、澧澹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380户、大堰垱镇改扩翻建项目三期250户。货币化安置征补程序合法合规率100%,截至20xx年底,各改扩翻建项目均未完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未达标。

  3. 公租房筹集建设。公租房建设1030套,其中澧西街道黄泥社区400套、澧阳街道洗墨池社区280套、澧浦街道周家坡社区50套、澧澹街道常发社区300套。截至20xx年底,除澧浦街道公租房尚未开工外,其他公租房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公租房年内开工率目标未完成。

  4. 租赁补贴。20xx年分别于10月和12月分两批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9户,各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租赁补贴发放数量和及时率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了屋面整修、墙面粉刷、排水整修、场坪道路翻修等多项改造内容,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屋面漏水、地面积水、道路拥挤不畅等问题,老旧小区通过“小改造”实现了大变化,居民对安全、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得到解决。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对被征收户给予货币补偿,用于购买新的改善性住房,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2.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镇形象。因建设年代久远,县城区域内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环境杂乱、违章建筑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小区垃圾堆,将空中管线归集整理,增设路灯、旧衣物回收柜等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小区规划停车位,在水德庙示范片区中新建5个社会停车场、2个公共厕所,4个广场,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变了脏乱差的小区环境。通过改扩翻建项目,对澧南镇乔家河社区、小渡口镇毛家岔社区、大堰垱镇文昌阁社区等集镇临街房屋进行改造,协调统一建筑外观,美化集镇形象。

  3.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通过澧西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等货币化安置项目的实施,累计征拆房屋9.66万平方米,腾地900亩,进一步优化县城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规划,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4. 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县住保中心利用奖补引导方式促进公租房建设,能有效充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提升全县公租房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向低保户、贫困户等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租赁补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租房经济负担。

  5. 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满意度91.02%,棚户区改造对象满意度87.75%,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满意度90.4%。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落实湖南省审计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的要求,促进老旧小区项目改造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县审计局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将审计关口从事后监督前移到事中监督,提高项目效益,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到位

  (1)项目批复投资额不准确。大堰垱镇棚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县发改局批复总投资为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350万元。该项目预算评审金额95.54万元,合同金额91.58万元,在实际建设内容与立项批复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实际投资远低于立项批复金额。

  (2)提前支付项目款。一是提前支付改造工程款,根据县住保中心与老旧小区改造一、二批各标段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应于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70%工程款,20xx年9月在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累计支付一、二批老旧小区改造各标段工程款1,030万元。二是提前兑现补贴资金,根据县住保中心和城头山建设开发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建设管理协议,约定公租房完工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进行贴息补助,20xx年12月在该公租房仅完成前期工作尚未开工的情况下,就拨付补贴资金70万元。

  (3)账务处理欠规范。县住保中心账务处理中未将年终已下达未使用资金指标确认为收入,未准确完整反映全年专项资金收入及年末结转情况。

  2. 业务管理欠规范

  (1)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手续。县住保中心委托澧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对64个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设计服务,合同金额96.8万元,20xx年9月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后签订合同,而相关工程项目20xx年9月前就已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开工建设,设计服务实际在9月前就已完成。澧澹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毛家岔建设点、澧西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乔家河建设点和周家坡建设点,分别于20xx年9月、12月和20xx年2月完成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根据相关乡镇向县住保中心申请项目资金的报告反映,并向改造对象核实,上述项目开工日期均明显早于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完成日期。

  (2)擅自开工建设。水德庙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澧阳街道改扩翻项目,20xx年11月和12月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3)财政评审程序未履行。水德庙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截至20xx年底仍未完成项目预算评审,不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在现场跟踪审计监督中也缺乏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xx〕58号)第十四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财政性资金项目,要按《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其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全过程评审及监督”。

  (4)租赁补贴管理欠规范。一是公示范围不全面,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仅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未在网站上公示。二是审批记录欠完善,县住保中心租赁补贴采用集中会审方式,在各补贴对象审批表中未签署审核意见。

  3.项目产出不达标

  一是改扩翻建项目普通延期,澧西、澧阳、澧澹及大堰垱镇改扩翻建项目年内均未完工验收,滞后湘建保〔20xx〕24号文件明确的时间要求,超出了委托实施协议约定时效。二是公租房开工率不达标,截至20xx年底,澧浦公租房仅完成土地、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未开工建设。三是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未完成,20xx年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率仅为54.95%,对比湘建保〔20xx〕2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任务少完成991户。四是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20xx年第一批租赁补贴10月才发放,滞后于《澧县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中“7月20日前打卡发放第一批补贴”的要求。

  (三)原因分析

  1. 支出审核及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规范。

  2.因乡镇(街道)财力有限,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需尽可能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 为完成上级财政对专项资金执行率相关考核要求,避免收回上级补助资金等情况,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支出了部分工程款。

  4. 因20xx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各项业务开展和推进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导致部分项目在招标采购及报建手续方面存在问题。

  5. 县住保中心对委托实施的改扩翻项目主要通过验收进行考核,对过程监管缺少对应程序与措施。

  六、有关建议

  (一)严格财务管理

  严格财务审核程序,拨付款项前应充分审核相关资料,关注拟支付款项对应的合同约定条款是否完成,确保各项支出准确、规范。工程款项可按照一定比例按进度拨付,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比例应控制在合同金额的70%以内,并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年终已下达未使用的资金指标应确认收入同时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整准确反映年度收入和年终资金结转情况。

  (二)规范项目管理

  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各项业务应根据规定要求实施公共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禁止先实施后补手续的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及时、规范履行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禁止违法建设、先建设后报批等情况,确保施工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认真落实评审监督程序,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对财政投资项目和重点支出预算、结算、决算等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租赁补贴对象应按要求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保证补贴项目公开透明。规范租赁补贴管理,审批中应按要求明确签署审核意见,保证审核过程规范、严谨。

  (三)提高项目产出

  做好项目库建设,根据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规划,按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不同类别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开展立项、报建等前期工作,避免因前期工作耗时过长影响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加强计划管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将实际情况与计划进度对比,对于完成情况不达标的,督查催工,确保项目及时完成。加强委托实施项目监管力度,定期巡查项目进度,关注项目过程的规范性、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整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各乡镇(街道)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经费挂钩,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不予拨付工作经费,督促提高乡镇(街道)积极性,确保租赁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四)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建议县住保中心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力度,规范财务及业务管理程序,提高项目产出和实施效益。建议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下达上级补助资金,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资金支持,保障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5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xx]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我局下属台江区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主要承担辖区区管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要求,每季度需进行双随机检查,聘请专家对塔吊、施工电梯等进行安全检查,需要工作经费支撑。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我局监督检查15天、30人次。区管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100%,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100%,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区管工程进行安全常态化监督。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确保区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保障工程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检查材料等方法。主要针对查看重大事故发生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公示情况和投诉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xx〕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100.00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5%,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质量指标-监督检查覆盖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0%,满分10分。20xx年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得10分。

  数量指标-监督检查人天数,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15人次,满分20分。实际完成30人次,得20分。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事故发生次数,反向,目标为等于0次,满分30分。20xx年我区区管项目未发生重大事故,得3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2345诉求件数,反向,目标为小于等于80件,满分20分。实际完成75件,得2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提升管理软实力。“控事故、保安全”,我们在完成好工程日常监管的同时,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文明、安全责任等要素融入其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工程参建方,培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形成良性循环。

  2、坚持引导企业参与。既充分尊重企业的意见,把企业合理化建议收集起来、整治进去,同时也善于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到工程安全管理中来。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六、改进建议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分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财综〔20xx〕3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xx〕213号)、《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20xx年5月完成招标,6月完成公示并跟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由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和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建设,已于20xx年7月初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除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外其它已全部完工。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为三次下达我县《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xx〕10 号,总金额127万;《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昆财建〔20xx〕53号,金额15万;《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昆财建〔20xx〕75号,金额370万,共计512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建设,共收到中央补助资金为512万元,支出362万元,分别是支付给云南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费用11万元;支付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2万元;支付给云南联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5万元;支付给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品质,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统筹实施,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央文件、会议精神,持续推进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富民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共对8个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资5465万元,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行报账制拨付。

  同时我局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20xx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完成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2)效果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达到改造标准,同时完成部分周边路面修复工作,西街及永兴路改造路面面积:4260.99平方米,西街道路长度:421.25米,沥青铺设厚度是8CM;永兴路长度150米,沥青铺设厚度8CM。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项启动实施,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自评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四、成本效益分析。

  资金收入和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程序开展,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雨污混排、垃圾分类不完整、充电不规范、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的严重现象,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明显,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因老旧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原始图纸资料缺失,小区整体布局缺陷等因素,造成施工作业面及改造受限,造成整体工程的难度大。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需电力改造12户,因电力改造需要由供电局按计划统一实施。目前已将2个小区报供电局纳入电力一户一表计划,即将实施电力改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县级财政在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配套部分资金,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完善功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7

  一、评价实施情况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民生工程专项进行评价,综合各项目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民生工程专项区级预算资金600万元,现场评价资金600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珠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理民生工单、社区报告案件,对未办结的案件进行备案登记统筹纳入民生工程或社区改造计划。项目资金申请文件、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资金申请文件

  《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民生工程建设经费的请示》、《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预算内民生工程款的请示》、《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预算内民生工程款的请示》、《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预算内民生工程款的请示》。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民生工程,对管辖区内涵管下水道、砼路面、排污管、沉沙井、护栏等进行修缮、安装和疏通,修缮背街小巷路面、路灯,维修维护市政设施,全力解决群众诉求,加强主次干道人行道维护,为老百姓出行带来便利。以“创文创卫”为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珠晖”。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预算安排与资金到位情况

  民生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600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到位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单位: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民生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600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支出594.93万元,预算执行率99.15%,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均留存于区住建局的账户。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区住建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参照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且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

  2.资金使用情况

  区住建局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项目资金支出基本为直接支出,支出的.具体内容对象、用途等事项明确、清晰,但存在项目资金审批程序不到位的情况。

  3.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评价日,专项资金结余5.07万元未使用。结余原因是系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工程结算,尚有部分尾款暂未结清。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是由社区报告案件、12345政府热线接收工单、人大政协提案等方式提交工单交办函,由区住建局受理。区住建局下设工程部门审核工单交办函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并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每年外包给多家工程建设公司,对珠晖区的基础设施、零星工程等进行维修维护。20xx年对广东路、粤汉、苗圃、东风、冶金各街道辖区内涵管下水道、砼路面、排污管、沉沙井、护栏等进行修缮、安装和疏通;20xx年重点对葵花里社区、凤凰社区、粤汉路路面、临江路社区、荷花坪等社区的下水道、路面、沉沙井、护栏等进行了疏通及维修改造,维修各社区太阳能路灯165盏;20xx年重点实施了背街小巷路面、路灯修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文明创建人行道问题精细化维修,马拉松赛道沿线问题整改等一系列工程;20xx年重点实施了背街小巷路面、路灯修缮及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一系列工程。

  (二)项目建设情况

  20xx-20xx年民生工程具体项目建设情况如下表:

  五、项目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一)夯实基础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0xx年区住建局受理12345民生工程类工单逾500件,社区报告100余件。新做沥青面积17000余平米,新做混凝土面积逾8600平方米,新建围挡逾2100平米,清理化粪池、清井近500座,清沟约7000余米,新做下水道约400米,维修、新装路灯300余盏,换沟盖板2750米。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齐头并进,城市空间不断优化,城市功能日趋完善。

  (二)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生产环境。

  区住建局对区住建系统的建筑工地、人行道、市政工程管道和井盖等进行不定期巡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立以局班子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以质量安全为主线,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努力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坚持服务民生,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一是施工前主动征求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如修缮安居里路和安全里路时,将通往居民家门口的小道一并改造,水泥路面直接铺到了每户家门口,方便居民出行。二是施工中尽量考虑群众生活和出行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使用大功率、大分贝器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荷花坪下水道改造过程中,由于路面开挖深度达4米,为保证安全,在整个路段设置隔离带,悬挂警示灯,并安排专人早晚巡逻,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尽量满足群众配套建设需求。把一些方便群众又力所能及的配套建设,采用“跨一步、带一把”的方式尽量帮助解决,满足社区居民对改善社区环境的要求。四是坚持人性化设计和文明施工相结合的原则。既坚持工程设计标准,又积极照顾社区居民的诉求,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为民生工程树好了口碑。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一是绩效目标不科学。20xx年至20xx年期间,各年度提交的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绩效指标内容雷同,未分年度合理设置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如:20xx-20xx年该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内容均为“辖区内基础设施条件基本改善”,但实际20xx-20xx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尽相同。二是项目绩效自评不到位,如专项资金自评报告中介绍项目概况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内容,但评价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却是针对主次干道修理、人行道修理进行描述,且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均未进行清晰描述。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场评价发现,在项目实施期,区住建局对项目制定了简易工程管理方案,未建立有关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区住建局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二是部分凭证附件不齐、支付审批不到位。20xx年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款,20xx年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款,均未见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相关的工程计量表等付款凭据,如:20xx年5月6号凭证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款15万元,区住建局与湖南尚信建设工程公司签订《20xx年珠晖区民生工程合同》,合同中未明确工程区域和工程具体内容,附件中也无工程区域与工程方案、工程量等;20xx年2月2号凭证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三期工程款20万元,未附合同款项审批单。

  (四)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20xx-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流程,区住建局选取湖南亚鑫建筑有限公司、湖南国联建筑有限公司、湖南长恒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承包20xx-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20xx年民生工程款161万元,20xx年民生工程款133万元,均未通过招投标程序。二是20xx年-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均未编制工程预算,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未验收,20xx-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后补,多个工程项目已完工未及时进行验收、结算。

  (五)项目监管不到位

  一是项目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无监理单位。20xx-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与监理单位口头约定对项目进行监理,但未签订明确的监理合同。项目建设单位未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对工程质量跟踪、监督、整改进行详细的记录。二是未分项目制定具体方案。项目未针对每个工程项目制定具体方案,项目经办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勘察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施工,后续也未将工程区域与完工情况进行完整的登记。三是群众满意度不高。现场进行电话回访,群众反馈存在部分提交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未处理到位的情况,如:20xx年11月5日受理案件,珠晖区粤汉街道永安菜市场门前路段排水排污口经常堵塞,下雨天积水严重,对其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回访情况:下雨天仍会出现积水堵塞的情况。

  (六)项目资料管理有待加强。

  现场评价发现,民生工程项目存在项目资料零散、不齐全的情况。区住建局收集社区街道申报、创卫工交办函、人大政协提案、12345政府热线工单等诉求,填写了工程明细表,但未对各渠道上报的案件汇总整理、成册归档,不能直观反应民生工程案件处理时间和结果。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建议区住建局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确保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制定明确、细化、量化、合理的绩效目标,在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对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效益进行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是提高项目综合成效的有力保障。建议区住建局根据民生工程专项的特点,研究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考核,促进项目的规范管理。

  (三)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资金使用。建议区住建局根据专项资金性质和管理要求,进行项目专项核算,并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于附件不齐全的应要求经办人员补齐相关附件和资料。

  (四)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及质量督察。建议区住建局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验收及审核程序,严格制定并执行项目方案,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登记并落实解决,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得到明确的项目产出。

  (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为了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及规范性,建议区住建局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保证档案信息完整及按时归档,并建立索引,便于日后查找。

  八、评价结论

  区住建局积极组织实施了20xx-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专项,规范了实施程序,对主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但也存在项目管理欠规范、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评价小组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管、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效益等八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75分,评价等级为较差。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8

  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xx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xx〕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xx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本项目主要依据《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xx年公路建、管、养经费支出计划的通知》(洪路计字〔xx〕1号)文件精神设立,由市公路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xx年的公路建、管、养工作的开展。

  2、立项目的

  为有效保障公路路产,保障和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升通行质量,为群众提供“畅、安、舒、美、洁”的道路行驶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公路和桥梁的建、管、养工作,保证公路的畅、安、舒、美、洁,实施期限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4、资金使用情况

  xx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安排资金8349万元,市财政局于xx年度全部下达,项目经费已全部支出。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公路和桥梁的建、管、养工作是我局工作的主业,是我局的日常性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进行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制定建设方案,在年度内完成29条国省道公路共987.456公里的日常养护和213座共18273.24延米的桥梁养护。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内已完成29条公路共987.456公里的公路日常养护、完成213座共18273.24延米的桥梁养护,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市公路局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xx年度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意见,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有序开展绩效评价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组织局属各单位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系统解答,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力量进行了逐一梳理,并进行了数据分析,形成了其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分数为100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得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南昌市公路管理局物资设备采购规定》、《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与管理规范化实施办法》、《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需要立项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2、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得分情况

  xx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其他项目支出资金8349万元,xx年度资金全部下达,并及时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工作,资金已全部支出。

  (二)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

  公路和桥梁的建、管、养工作是我局工作的主业,是我局的日常性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统筹使用”的管理模式。

  2、财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

  根据《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等相关办法,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报账程度和手续,在财务核算上做到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得分情况

  年度资金项目均统筹用于为29条国省道公路共987.456公里和213座共18273.24延米的日常养护以及公路沿线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等。

  其中:国道285.353公里,省道684.528公里,其他公路里程4.072公里,匝道13.503公里;国道桥梁8476.99延米/79座,省道桥梁9613.75延米/132座,匝道桥梁182.5延米/2座。

  2、产出质量指标得分情况

  根据公路养护考核管理办法、日常养护检查考核和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按照完成情况组织验收,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

  xx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均在规定时间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

  4、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

  xx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按照成本控制率计算,计划成本减实际成本支出没有超出预算安排。

  (四)项目效果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完善公路运输结构,提升道路的强度和耐久性,改善交通状况,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便捷性,能够节约运输时间,减少汽车损耗,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2、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交通的便利,促进商品的跨区域流通,提高商品销量,激励消费,带动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通过公路绿化和路容路貌整治建设,保护生态、改良环境,固碳、释氧、滞尘、降噪,防止水土流失。

  4、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

  通过公路和桥梁的建、管、养工作,保障和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升通行质量,改善道路行驶环境,保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设计年限大于8年。

  (五)项目效果指标

  1、项目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

  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调查,我们共发出90份调查问卷研究,其中:服务对象(A)30份,社会群众(B)30份,部门内部员工(C)30份,问卷得分情况为服务对象(A)平均得分95分;社会群众(B)91分;部门内部员工(C)99分。最终总得分的计算公式等于A类得分×50%+B类得分×40%+C类得分×10%,即93.8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各直属单位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我局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我局其他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县区自评分,按照打平均的方法,得出xx年度财政其他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经过复核,复核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评价结果表明,其他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效果明显。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扎实而科学地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实施好新阶段的重要基础工作。规划方法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并建立完整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基础资料档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确保规划切合实际,适用可行。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在专业性问题上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合理安排养护计划,应对突发状况,并且注重质量目标与安全目标,努力完成各项项目指标,执行上级对公路病害修复时限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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