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时间:2024-05-24 18:39:55 蔼媚 评价 我要投稿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10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10篇)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的教育质量观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和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

  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③关键性作品、作业;

  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

  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德品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民素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习能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

  不合格:

  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流与合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动与健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部体育组

  不合格: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美与表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

  9)《成长的足迹》;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11)家长通知书;

  12)学生荣誉申评表;

  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

  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3

  为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完善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操作办法,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每个班级按人数平均分成若干个学生评价小组,学生评价小组同时也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合作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日常评价工作及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评价的基本内容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表现:热爱祖国、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关心集体、交流合作、自律自强、保护环境、心理健康、社会实践。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表现: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方法与反思、学习交流与协作,课外活动与探究,学业成绩。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主要表现: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运动与表现、运动与健康测试成绩。

  学生艺术与审美素质。主要表现:仪表服饰、美术与音乐知识、审美体验与表现。

  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主要表现: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物理、化学、外语口语、生物实践操作、计算机操作。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等级评价和积分评价构成。

  等级评价按等级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分成四个等级A、B、C、D,评价主体为学生、家长、小组成员及任课教师。

  积分评价分班级团队积分、小组激励积分和个人奖励积分三种形式,按不同的评价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级团队积分是以班级体中所有成员的表现为评价对象,创建整体发展环境为载体的捆绑式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评价,班级团队积分同时也是班集体成员每个学生的积分。

  小组激励积分是以学生评价小组为单位,按照班级学习、活动小组中每个学生的表现,对小组进行积分,小组积分同时也是组内每个成员的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是以个性特长发展为主,对学生个人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性积分。以学生全面发展各项素质表现所获的各类等级、奖励证书为依据。

  三、评价的操作办法

  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制定“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等级评价一月评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学期认定两次。实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其中自评等级是由学生与家长研究讨论后给出。权重分别为学生自评30%、学生互评40%、教师评价30%。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分评价实行与学校对班级管理进行捆绑式评价,班级在学校管理中获得的积分即班级每个学生的积分。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还包括小组激励积分,目的在于着眼学生的日常表现,对学生的进步进行及时的评价和鼓励,把评价贯穿于成长过程的每一天。评价内容可包涵日常行为习惯、关心集体、交流合作、社会公德、家庭表现等多方面。

  各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最终价等级还要参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班分配的各等级比例。

  2、学生科学文化素质评价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等级评价,依据学习素养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积分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小组合作学习积分,学生以课堂活动小组为单位,依据组内每名学生的表现对小组积分,小组的积分也是组内每个学生的积分,学生和课堂活动表现由上课教师、班级值班班干部负责记载,全体同学进行监督。二是激励性积分,包括试卷书写积分、进步积分、创新思维积分等。

  学生学业成绩以分数形式独立体现。

  3、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评价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表付分确定等级。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积分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任课教师或学校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计算出得分。

  4、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

  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付分确定等级。

  积分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每学期一次,转化为积分。

  5、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

  研究性学习按学习小组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社会实践活动按活动记录划分等级。

  理、化、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按开设课程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转化为等级。

  6、个人奖励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主要是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突出特长、单项获奖、期末评优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的等级加分,不进行累计,每学期进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级。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三个年级的评价结果按权重求和。初一权重40%,初二权重40%,初三权重20%每学年期末综合素质评价为全优的学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录入电子文档向上级报送。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1、成长记录袋。实证性材料收入成长记录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和实证性材料,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爱好特长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材料每学期每个学生只可将其中选择出每项自己认为最优秀的两个收入到记录袋中,即每学期最多有6个实证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平时学业考试成绩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用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

  综合评语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查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相关原始资料记录学生以及学生的成长纪录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1、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

  2、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3、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与初中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合格不许报考省示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平时学业成绩、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据)

  六、评价的实施程序

  1、评价的准备

  为使评价工作在较大的范围内展开,并能按照统一的部署进行,应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程序,使评价实施活动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制定评价细则中,要规定出评价人员的工作规范、职权范围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文件,广泛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的和意义,提高他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请评价专家讲学,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技术,掌握实施评价活动的方法和程序。

  2、评价的施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领导工作,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行政部门部署,将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按计划分步骤逐一落实。各学校要做好评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学生的评价材料要及时进行总结性整理,进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固定目录位置,使得档案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要求每位学生根据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长档案袋与作品集,按照学校老师的统一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填写评价记录。

  3、处理评价结果

  学期末,由学生本人、班级评价小组、任课教师将过程评价的数据录入电脑程序,生成评价结果。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每个班级的评价过程、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复核认可,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对评价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和缺点,按照举报和申诉程序对提出的问题要给以合理地解决和修正,经学校评价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正式评价结果录入并上报。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4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三、原则与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四、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

  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5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校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体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的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作用,将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与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结合,对学生“道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实施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的发展 观为指导,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从学生一生的健康成长出发,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长远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一学年来的发展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增强体质等学生素质全面与和谐发展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坚持评价过程的激励性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发展目标为导向,激励评价对象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4.坚持多元主体评价原则。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评价,使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构建的过程。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程序,加强公示和监督,确保综合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6.实证性原则。

  利用档案袋把学生平时的表现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记录并保留下来,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到有事实依据。

  三、评价工作的领导机制

  学校在市、区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委员会,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由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与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4.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以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占50%,教师评价占40%。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个班成立1个由班主任、任科教师(2—3名)和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的评价小组。教师代表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做相应调换。小组成员确定后,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特别注重过程性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民主评议与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学期20周计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据每学期情况调整。日常量化评价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参与,由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执行记录。班级参照学校制定的方案,结合本年级、本班级特点,制定更适合的量化细则,建章立制,由教师、班主任、学生共同执行,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量化表》上,以达到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方位、全程监控,任课教师使用评价量表内容针对课堂教学、作业等学习能力进行评价。(见附表一)

  2.学业成绩(1000分)。

  每学科满分100分,根据课程设置语、数、英、理、化、史、地、生、政、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计15门课程总计1500分,根据学生每学科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学科成绩之和,为该生学业成绩基本分M,(M/1500)x1000为该生学业成绩。(见附表二)

  3.民主评议(1000分)。

  教师评议:400分,由班主任带领作业组全体教师结合学生各方面表现,合理给出每生分数。

  学生互评:500分,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全班学生对每位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做法将班级分为至少六个小组,每小组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但不评议本小组成员。

  个人自评:100分。学生根据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给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数。

  (见附表三、四)

  4.标志性成果。

  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对学生取得的各类实证性成果进行量化计分,具体标准如下:获国家级竞赛、荣誉的加20分;获省级竞赛、荣誉的加15分;获市区级竞赛、荣誉的加10分;获区级竞赛、荣誉的加5分;获校级竞赛、荣誉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项指标项中只记取一次,同一荣誉称号只记取最高项,其他成果可累计。二是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优秀组织者、学生社团优秀负责人或对学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学生参加活动但无证书等实证性材料,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级别最高加5分。

  5.违纪行为的处理。

  根据学校政教处记录,对有违纪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道德素养”项中酌情扣分。对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直接评价为“较差”等级。

  6.学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

  根据本学期日常量化计分、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得分、标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级的折合办法,计算出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要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x50%+民主评议分数x30%+学业成绩x20%+标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x40%+民主评议分数x30%+学业成绩x30%+标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x30%+民主评议分数x30%+学业成绩x40%+标志性成果得分。(见附表五、六)

  七、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

  将初一、初二、初三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学年两学期的平均值,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划定等级,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等级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及格等级的,运动与健康指标不能认定为良好等级及以上,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等级。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六个评价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2.等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各项成绩,根据方案,确定综合素质等级。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处理。评定等级应予以公示。

  九、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的使用

  1.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2.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学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解释。评定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

  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校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发现评价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xxxx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以《xx县教育局关于xxxx年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体现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所要求的综合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把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校评价工作的有序实施,贯彻评价原则,学校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委员全及相关机构,负责xxxx届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立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家长代表:

  2、职责、负责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组织审核,培训确定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仕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的确定,评定结果审定和争议仲裁。

  (二)成立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监查小组:

  1、组成人员:

  组员:

  初三学生代表:

  2、职责: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和投诉,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三)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1、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按学校布置对学生家长进行认真宣传和培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本班学生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分项评价及结果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收集筛选学生证书、资料归档。接受家长的咨询,接受家长来访等,班主任要按要求,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

  2、产生办法:校评委会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学生认可可当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定,公示一周。

  四、评定内容、方法、程序

  (一)、评价内容:对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定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和等级评定。

  2、同学互评。每个学生按照评价标准及说明要求,从七个评价维度对全班同学进行等级评定。在保密的前提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小组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对七个维度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从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分为描述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潜能和努力方向)和等级评价两方式。

  各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在这项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要对学生、家长和学校负责,对学生一视同仁。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绝不允许徇私舞弊的粗心大意。

  4、综合素质评价(即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七个维度评价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与不合格D四个等级。给予不合格D等级的评定时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据。

  5、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所占的权重分别为10%、30%、60%

  6、对评价的结论(包括描述性评语与评价等级)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成员可保留个人意见,允许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对于原则性重大分歧,应该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讨论后做出决定。

  7、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以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8、优秀比例30%,标准细则目标每班一份参考,评价结果完后各班级评价小组要认真进行复查,确定无误方可定论并对优秀者进行公示,个人结果只给本人。

  (三)、评价程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一30日完成评价组织机构的建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监查小组,班级评价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日程安排。

  2、4月1日一7日将学校评价组织机构各成员名单公布一周。待学生、家长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并开展工作。

  3、4月8日一15日:

  (1)组织相关平定人员学习《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及《宏润中学20xx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2)组织学生自学《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班级评定小组认真给予指导。同时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得影响学校的评定工作。

  (3)下发《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细目表》《学生自评表》《学生互评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报告单》

  (4)指导和协助学生建立、整理成长记录袋。

  4、4月13日下午:

  (1)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到场辅导、答疑。

  (2)组织学生自评,写出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评出等级并当场回收自评表。

  5、4月15日一16日:

  (1)组织学生回家互评,评出等级,注意保密。

  (2)组织回家学生填写初中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学生基本情况、爱好特长、获奖情况、学生自评描述性评语、家长评语)

  (3)整理成长记录袋。上述三项工作学生应于5月4日完成并于5月5日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一23日:

  (1)学校分班组织学生上机操作,将自评、互评的等级输入计算机。

  (2)班级评价小组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以及学生的自评、同学互评、成长记录、家长评价等相关信息,在集体讨论、研究、合议的基础上,分别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班主任写出综合性评语并给学生评出等级,小组其他成员讨论通过。并分别输入微机,与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结果自动生成七个维度的评价等级。

  7、4月24日一30日:

  (1)、班级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公示个人维度的优秀学生名单。

  (2)、评价结果发布一周,期间对有异议的评定结果,要在评价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复评,并最终认定评价等级。

  8、5月5日一9日:

  (1)校评价委员会对每一位学生评价结果进行最终认定评定。

  (2)班级评价小组将公示后的最终认定结果(综合性评语和各维度等级)填写进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9、5月10日一13日:校评价委员会审定,盖章,归入学生档案。

  五、评定内容操作的相关说明:

  1、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建立:

  由评定小组中的教师成员指导和协助学生整理《成长记录袋》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主要包括:

  (1)获奖情况:将学生有关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袋入成长记录袋。

  (2)爱好特长:好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电脑制作,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

  (4)综合实践活动材料,三年来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记录与考评情况(并有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学校或社区的证明材料。

  2、《基础性发展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的组织学习。学校组织有评价人员的学习,班级评价小组学生学习,网上公布《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细则表》班内张贴一张,学生先自学三天,集体学习和答疑时间一课时。

  3、学生自评:在学生充分学习和领会评价内容和标准后,下发三张表格《学生自评表》《学生互评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其中学生自评一项,统一时间,当场填写。班级评定小组成员要现场指导学生,评出自己各要素得分,平均出各维度得分,并当场收上《学生自评表》,《互评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带回家三天后上交。

  4、班级评价小组对学生的评价

  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个人对学生的了解,结合学生的自评、互评、成长记录袋、家长评语等信息,班主任组织小组成员在集体讨论研究、合议的基础上给出每个学生的等级,及综合性评语,遇有异议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也可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做出仲裁。

  5、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应该突出学生特长,个性、潜能及努力方向。

  (2)等级评定:

  分值:学生自评分x10%+互评分x30%+班级评价小组打分x60%

  等级:全体学生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0%为A级,D级指有重大问题或违法行为的学生并要有充分依据。

  6、评价结果的公示:

  班级评价结果呈报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将评价结果告诉学生本人,并将各项等级为A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布一周。

  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661xxxx,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审核委员会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或各项工作。

  7、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归档:

  经过一周公示和复议期后,校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位学生评价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袋学生档案,供高中录取时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如学生自评表、互评表、班级评定资料等一并移入德育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7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订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与结果的应用

  (一)评价的内容

  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五个维度进行。

  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呈现;分别用A优、B合格、C不合格三等表示。评价过程采用10分制;最后折算成等级;即每个维度满分10分; 8分含8分以上为A等;6至8分为B等;6分以下不含6分为C等。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1、毕业认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为“C”等者;不能毕业;需在一年以后经学生所在社区证明其确有进步且达到B等以上标准;再发给毕业证。

  2、普通高中招生。省示范性高中的招生对象;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中不得少于2个“A”;并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不能为“C”;市规范化完全中学及相关的其它学校的招生对象;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不得少于1个“A”;并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不能为“C”。

  考生学业成绩等第相同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优秀的学生优先录取。

  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实行“权责统一、分层监管”的机制;建立“市、县区、校、班”四级评价组织监督机构。

  1、全市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纪检、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以及教育评价研究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各维度抽样监督工作。

  2、各区、县市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纪检、相关教研人员和各中学校长组成。其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对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年级组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并报区、县市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4、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为5人。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名;经公示后确定。评定小组成员担任本班级学生授课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1年;对本班级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定小组成员拟定名单;应向校内所有初中毕业生公布;并听取意见;有突出反应者应予更换。评定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班主任担任评定小组长;负责组织评定小组成员审核学生原始实证材料;协助学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织完成学生互评和师评;接受社会与家长的咨询;并清晰地解释学生各维度评定的结果。

  (二)作好前期准备

  1、学校首先要对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培训与指导;认真组织评定工作人员学习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电子平台操作的流程与技术。同时要召开全年级家长会;在班级评定小组的配合下;认真搞好家长培训。

  2、班级评定小组认真对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进行指导。对照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标准附件2;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有效的实证材料;并将证据材料按五个维度分类整理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

  3、加强对评定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诚信教育。所有参与评定工作的教师均需签署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份原始材料;确保材料的信度与效度。学生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有说服力;学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该生相关维度的评定结果。全市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学校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学校相关维度的抽样比例。

  4、要充分利用学校计算机房;配备技术指导教师;为上传相关数据提供最大的便利;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公示;尽可能地降低错误率;减轻学生、家长与教师的负担。

  (三)评价具体流程

  1、学生自评。

  将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体系说明见附件1、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见附件2及毕业生综合素质自评用表见附件3下发至学生手中进行自评;学生根据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评定标准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的实证材料;提交成长自传;形成自己的档案;同时完成自评过程。

  2、学生互评。

  在学生自评完成之后;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互评。首先;被评学生携带实证材料上讲台;在三分钟时间内将自我介绍成长自传及相关证据材料呈现给评委;对有疑问的材料评委们可要求被评学生作简要说明。然后;评委们分别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生师评用表见附件4中给被评学生计分;全部学生评完后评委签名;分数表统一上交学校;由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及时输入计算机。在数据输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对某个其它同学的评分明显偏低;如低于被评学生该维度平均分20%以上的;要做好记录并提交该班评定小组;由班级评定小组调查是否属于恶意评分;凡认定属于恶意评分的;该评分无效;不参与计算。

  3、教师评价。

  学校应向家长公布每个班级教师评价的时间;欢迎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班级5人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关键性表现档案;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和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经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进行等级评定。

  4、全市插标。

  市评定工作指导小组分别对城市四区的城区、农村、民办学校分三类进行抽样插标;根据学生的关键性表现档案及相关资料;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确定各区各类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各维度A等级比例。五个县市据此办法抽样插标确定所辖各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A等级的比例。附件7

  5、等级评定。

  每个维度的自评得分占10%;生评得分占40%;师评得分占50%;三项合计为该维度最终分值;最终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例如:张某在“实践能力”这个维度自评得9分;生评得8分;师评得7分;则张某在“实践能力”这个维度的最终得分7.6分;确定为B等。其余维度均按此办法进行确认;并将结果填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统计用表中;以此作为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见附件5

  6、关于运动与健康状况的评定。

  此维度自评、互评、师评评定方法和其它四个维度一致;三项评分合计的结果占整个维度的30%;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占整个维度的70%。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则由测试单位输入;分数折算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得出此维度最后评价结果。

  (四)公布评价结果

  各学校按照抽样插标确定的各维度A等级比例进行调整后;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听取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以学生家长的签字表示对结果的确认见附件6。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级的最终比例不得超过抽样插标的比例。

  三、综合素质评价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向市县区综合素质评定数据库中心提交电子文档的同时;要上交“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电子文档统计表格一律用市教育局提供的Excel格式制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实施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与班级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及人员职责;

  ②实施的办法;

  ③实施的流程什么时间;做什么;步骤要清楚;任务要明确;

  ④制度建设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等等。 “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要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数据中心;另一份学校留档。城区基础教育股统计好本区数据后;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区教育局公章;一份交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定数据库中心;同时上交电子档案;另一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二各县市区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与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要对教师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时间保障。3月底前;完成师生和家长的培训;5月上旬;各校指导学生整理、充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材料;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5月中旬市教育局组织抽样插标;5月下旬;各校依据抽样插标确定的各维度“A”的比例完成调整和反馈、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上传市教育局。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8

  根据市有关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参照七斗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评价原则

  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变传统的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依据的做法,以利于促进学生基础性素质发展目标的达成,而且对于教育领域重建诚信文化也是重要促进。在对初中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及基本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等。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等。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等。

  二、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

  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予以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语尽可能采用对话式,体现激励性。

  二是等第。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对学生六个方面素质发展情况分别进行评定。具体做法: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

  ①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②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

  ③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区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④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

  ⑤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⑥其他经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

  ①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者;

  ②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③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④其他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

  ①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②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③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④其他经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修订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同时成立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为相关任课教师,并有学生代表参加,负责具体组织班级评价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统一格式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级于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级于中招报名前完成。每学年的记录表都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校长签名或盖章确认,并加盖学校印章。应中招工作信息采集需要,各校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在中招工作开始前,按要求用电子文本形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3、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汇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4、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5、在学年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项目评价得A等第的在校园内公示一周。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反映。

  四、评价工作的保障制度

  1、诚信承诺制度。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向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和班主任必须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上签章。

  2、专项抽测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不定期组织对相关项目评定为A等第学生的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结果记录在案。

  3、非诚信学校通报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9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

  (一)把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特别是学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评价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过程。

  2、公平公正性原则

  评价前公开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制度;参与评价人员包括学生和教师都应坚持标准,要对评定的各个维度、要素和关键表现准确把握,重实际、重依据,全面衡量评价;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进行准确的描述,确保评定结果和学生表现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规范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直接关系到学生升学乃至学生前途的工作,必须做到操作规范,要建立公示、监督、申诉等必要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具有较高的信度。

  4、导向性原则

  以新课程改革作为评价理念,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评价的过程变成学生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20xx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

  学校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领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学校评价监察小组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如果不能够处理,应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

  四、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围绕这五个维度的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进行评价,具体分为方面、要素、关键表现三级,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细内容可参考《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各校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各要素、关键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适当调整,但应注意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项实证材料:

  ①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

  ②关键的表现性作品、作业;

  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④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⑤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社会人士);

  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主持本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五、评价的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学校应该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等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专家评价。考虑到本评价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为高利害性评价,学生自评及家长评价不纳入等级计算,以评语的形式呈现。

  每个初中毕业班均应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建议人数为3—5人或以上。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个月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作相应调换。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小组成员确定后,要报区、县和市两级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程序与方法

  (一)宣传培训。学校就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内容、标准、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资料整理。班级评价小组对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袋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经公示、核定确认后录入电脑。

  (三)多元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1、学生自评。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200字。

  2、学生互评。20xx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公民道德素养”采用同学互评方法,“学习态度与能力”采用班级学生代表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它三个方面暂不采用互评方法)。互评和学生代表评价时学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和“学习态度与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学生互评权重占50%,“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学生代表评价权重占25%。学生代表由班委会成员和学生推荐代表共10人组成。

  3、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作出综述性评语,其要求与学生自评要求相同。

  4、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所占权重为50%,在“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师评价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及说明”执行。

  5、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其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中,平时成绩占50%;实践与创新维度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各占50%;运动与健康维度中,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表现作为实证材料,各占50%;审美与表现维度中,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各占50%。

  (四)建立档案。学校应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见操作手册)中,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关键考试试卷、关键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评语等)整理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一并收入学生评价档案袋,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

  (五)审核认定。评价结果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价结果材料,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对班级评定中的`不同意见进行仲裁,学校评价监察小组负责对有关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复议和处理。最后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收入学生档案袋。

  (六)结果告知。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受理后,应进行调查和复议,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要由2名以上领导签名负责,并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同时要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七)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填写《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统计表》,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一)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五个评价维度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结果,在班级评价小组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二)评价等级。每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不限定等级比例,“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四个方面每所学校A等学生不得超过全体学生的40%。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被评为d等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根据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我市在以下两个方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一)作为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二)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我市在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方式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九、评价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机构、征求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4月:宣传动员、学习培训。

  (二)实施阶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省《中考纲要》制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操作)考查、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评分细则;区、县、校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试点评价。

  5月上旬:评价专业人员培训(地点待定);

  5月中、下旬:各项评定全面实施;

  6月10日前:各校(xx县由县教体局统一报送)将评价结果(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教研室三号办公室江一新老师处。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0

  为了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初中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做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制订20xx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

  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学校应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方法、标准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测评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测评、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由毕业班班主任撰写,学生测评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每一类包含若干项。每一类测评结果呈现为A等或P等或E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不合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把关,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E等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每位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结果呈现为4个等第,如1A3P、2A2P等。各地可根据课程标准和当地实际,确定测评项目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以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着重测评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内容,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

  审美与艺术类

  审美与艺术类包含音乐与美术两个分项。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A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E等。

  音乐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音乐实践活动;

  (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音乐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欣赏与基本常识等四块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与基本常识为必测内容,采用听音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命题、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评定为P等或E等;演唱、演奏和综合艺术表演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测评的方式为:

  (1)演唱: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背唱,教师根据其演唱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2)演奏: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单纯乐曲演奏或为歌曲进行伴奏,教师根据其演奏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3)综合艺术表演:学生自定表演内容,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表演,教师根据其表演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可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音乐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音乐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B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美术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个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美术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美术实践活动;

  (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美术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等四项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评述为必测内容,采用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命题、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确定为P等或E等;造型表现(绘画、工艺制作等)、设计应用(创意设计等)、综合探索(主题探索等)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由教师根据其测试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美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美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美术方面)B级测试;

  (2)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实践与服务类

  实践与服务包含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安全教育与实践三个分项。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1A2P或2A1P或3A,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E等。

  社会实践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的`内容包括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个方面。

  1.完成课时情况

  完成课时情况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完成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包括在市级(或在市教育局认定的县级)社会实践基地完成3天实践项目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可评定为P等,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评定为E等。

  2.社会实践表现

  社会实践表现的测评主要由教师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社会实践类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奖等荣誉称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评定为A等(校级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0%以内)。

  (2)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并获奖者;

  (3)参加宁波市初中劳动与技术操作比赛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并获奖者;

  (5)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并获奖者。

  社会服务测评实施办法

  (一)社会服务测评内容和方式

  社会服务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实践表现,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议及参加公益活动的证明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等和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生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每年2次以上),在家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家务劳动的,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

  2.学生在P等的基础上,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学雷锋积极分子等社会服务类荣誉称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评定为A等(校级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0%以内)。

  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生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1.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测评结果分P、E两等。

  行为表现测评确定方法:行为表现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在初中阶段须参加4次以上的学校综合性的安全演练;(2)学生在初中阶段须完成《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相关内容的学习;(3)参加自救互救技术和心肺复苏培训活动。

  2.学习效果

  学习效果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由班主任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遇到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或在安全演练中有突出表现者。(由学校评定,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5%以内)

  (2)在参加社会实践基地学习中,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全面扎实、学习效果优秀者(由市级或市教育局认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与学校考核确定,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5%以内)。

  (3)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竞赛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自救互救技术比赛并获奖者。

  运动与健康类

  运动与健康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兴趣、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各项课外体育活动。

  2.运动技能

  运动技能主要反映在初中阶段学习体育掌握的技术水平。每个学生每学年均须参加4项技术动作的测评。其中2项由学生根据学校实际,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定,另2项必须是由教师指定的所在学年所学的技术动作。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

  3.健康水平

  健康水平由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结果,良、及格者确定为P等,不及格者为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测评结果均达到P等,则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若三项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运动与健康类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运动与健康类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参加过城运会、省运会、市运会各项体育比赛者,残疾学生参加省、市残运会等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者;

  (2)初中阶段参加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项目比赛者,残疾学生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残联组织的各类残疾人体育项目比赛者;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等级者;

  3.其他残疾学生凭有效证明,直接视作P等。

  探索与研究类

  探索与研究包含信息技术、科学实验操作、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三个分项。其中,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操作测评结果呈现为A、P、E等,鉴于目前学校开设课程的不平衡现象和操作技术上的因素,20xx年,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项的测评继续不设A等,测评结果只呈现P、E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2AlP或1A2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E等。

  信息技术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三个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信息技术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结合学生自评、小组互评,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2.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学科知识、网络文化等方面的程度。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以开卷笔试或网上在线测评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3.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主要反映学生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测评方式以上机测评和完成作品等为主。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等第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认定

  1.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信息技术测评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成绩为合格以上者;

  (3)初中阶段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奖者。

  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科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实验项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选取其中10个实验(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选取其中10个实验),在测评前一周公布。

  (二)测评组织

  由学校组织对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测评,实行区域内监考教师互派,原则上要求2天完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日期,并组织力量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中学校的实验考查时间为3月中上旬(20xx年在初三第一学期内完成),具体由市教研室牵头,教育装备中心配合,测评前一周公布实验项目,测评时统一安排人员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首次测评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补测,补测在正式测评后一周内完成。

  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

  测评由两名监测人员对应7名学生。扣分分值应由两名监测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的测评试卷上注明扣分点,当场在登记表上记分并签名。

  (三)测评结果的评定

  每个实验总分为20分。其中17-20分可评定为A等,10-16分可评定为P等,0-9分可评定为E等。经补测成绩及格(10分及10分以上)直接评定为P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1.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本课程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表现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表现测评结果为E等。

  2.学习效果

  地方课程的学习效果测评以学生学习《地方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通用知识和本土相关知识为主。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测试,采取纸笔开卷测试形式,由教师根据测试结果评定为P等或E等。评定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学校课程学习效果的测评由指导教师按开设课程的具体测评标准,根据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获得基本技能或活动成果评定为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效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效果测评结果为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E等。

  四、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组织实施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实施细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测评工作中的问题。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订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各校必须把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科(室)审核(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由四区教育科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审核)。

  学校要将本意见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细则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做好相关内容的解释和说明答疑工作。要对校内各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测评中的问题。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该项工作应在20xx年4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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