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5-19 14:36:42 评价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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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20xx年12月国务院决策实施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20xx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xx〕182号)。根据国家部署,结合山东省实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解决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水库安全,20xx年莒南县将35座病险水库作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以专项形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每座10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座。本工程35座水库县级批复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通过绩效评价组现场查阅莒南县水利局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支付资金532.65万元,其中包含支付莒南县兴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475.14万元,支付临沂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代建费28.44万元和监理费2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09%。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20xx、20xx两个年度计划的除险加固水库共计35座。根据临水许〔20xx〕54号、莒南水字〔20xx〕140号批复文件,该项目涉及莒南县山前水库等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坝心墙加高,新建溢洪道导流墙,放水洞闸门更换,新建管理房,新建交通桥防汛路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标准,增强灌溉能力,促进农田保护和农村水资源保护,改善民生,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阶段性绩效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莒南县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大坝主体、溢洪道、放水洞等部位的除险加固。

  经评价组对单位绩效目标重新梳理后为:(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为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客观公正地核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察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2、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价对象是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00万元资金的使用绩效。

  评价范围涉及莒南县水利局一个主管单位以及山前水库等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情况。

  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专家)评判法,通过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的比较和分析,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莒南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满足现场数量占项目数量的30%,现场评价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60%的`原则。

  2、非现场评价。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

  (四)评价标准

  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五)评价指标体系

  1、评级指标体系

  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为专项资金类项目,所以本次指标设计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xx〕4号)进行设计,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个性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决策和过程指标各占20分,产出和效益指标各占30分。

  2、综合绩效评价级次评定标准

  根据《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手段,对莒南县科技局20xx年度科学技术发展专项及产学研组织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通过对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巩固和完善了莒南县防洪保障体系,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为保障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2.44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分析

  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

  1、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6分,得分率8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实施单位针对项目已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但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仅依据《项目申报书》作为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项目绩效完整性欠缺,指标设置过于笼统,产出指标不够清晰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内容相匹配,资金分配依照中标价及施工合同协定的条款分配,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2、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04分,得分率为90.2%。该县级配套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投入到项目的资金为532.65万元,县级预算执行率为76.09%;资金使用按确定的程序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内容,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其资金使用合规性欠规范,未对资金使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仅依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不能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20xx年度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经莒南县水利局、莒南县财政局、莒南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全部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时效、成本等指标也执行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28.4分,得分率94.67%。通过对35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原有的重大险情得到了治理,消除了安全隐患的存在,提高了水库防洪抗灾能力,有效防止垮坝事件的发生;水库库容有效提高,蓄水保水能力增强,增加了农业灌溉面积;优质的水源能够为当地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提供安全保障,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饮用清洁卫生的水源,有效地减少了疾病的发生,保障了饮水安全;不仅带动了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社会公众对除险加固项目综合满意度较高。

  (三)取得的成效

  1、消除了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提高了防洪抗灾能力,防洪减灾效益明显。通过本项目实施,消除了坝体、溢洪道、输水涵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保障农村的生态安全、供水安全、经济安全、耕地安全乃至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2、增强了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能力,促进了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农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效益明显。在除险加固项目后,水库灌溉能力显著增强,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增加。同时,水库的蓄水量增加,供水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和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观,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3、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经济效益明显。在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的灌溉能力显著提高,灌溉面积增加,灌溉收入增加,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水库供水能力的增强,也为当地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振兴当地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4、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美化了库区的库容库貌,提高了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生态效益显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面貌焕然一新,管养房整洁、美观,道路顺直、平整;坝区得到绿化、美化;改变了职工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水库的良性运行,为可持续性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水资源得到了科学合理利用,水库及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表》(20xx年),其对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绩效指标只设置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绩效目标设置过于宏观,不够明确,没有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不能充分体现预期产出和效果,预期效益实现情况难以衡量,且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带来不便。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评价组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现象,原因主要是资金支付审核环节较多,涉及监理、项目法人、水利等多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有效手段。项目单位应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做中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事前预算管理,提高绩效申报认识,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积极申报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针对项目特点,进行细化量化,保证绩效目标的必须性。

  (二)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监理、项目法人、水利、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作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及时跟踪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开展支出项目现场绩效督查,促进专项资金支付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xx〕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152号下达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1)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2)建设投资完成率100%。(3)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蚌埠市(怀远县)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根据年初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13所主讲课堂和30所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对照评价体系,自评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绩效目标设置(4分)

  蚌埠市(怀远县)20xx年制定了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怀远县制定智慧学校建设20xx-20xx年总体规划)。怀远县43所学校的出口带宽均达到200M以上,所有涉及项目教学点班级网络均为互联互通。班级均配有班班通设备。

  (二)资金落实(8分)

  项目资金省级资金到位426.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配套设备设施落实(8分)

  1.网络到位率(4分)

  20xx年5月,蚌埠市安排了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截止9月底,怀远县完成所有需提速中小学200M联网攻坚提速升级工作,完成率100%。

  2.班班通设备到位率(4分)

  怀远县30个教学点的班班通设备全部达到要求。

  二、过程(30分)

  (一)项目管理(22分)

  1.组织保障(3分):按照要求,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怀远县教体局明确了财审科、装备中心负责义务教育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各中心学校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领导和专职人员。

  2.管理制度健全(3分):市教育局和怀远县教体局针对项目的实施制定了管理和维护制度,建立定期通报、监督检查、过程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严格依据制度开展工作。

  3.管理制度落实(3分):市教育局和怀远县教体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4.业务培训组织(4分):在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怀远县针对智慧学校建设,6月份开展了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工作,9月份和12月份开展了教师培训工作。

  5.月报报送质量(4分):蚌埠市(怀远县)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6.项目验收(5分):在怀远县按照要求项目要求完成校级验收与县级验收后,蚌埠市民生办、市教育局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二)资金管理(8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怀远县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批审核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2.财务监督有效(4分):蚌埠市(怀远县)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专项督导检查,开展了过程监管工作。

  三、产出(25分)

  (一)项目产出(25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20xx年12月24日,怀远县贫困地区13个主讲课堂、30个教学点智慧课堂全面完工,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情况(5分):无质量不达标情况。

  3.成本节约率(5分):成本节约率达100%。

  四、效果(25分)

  (一)项目效益(25分)

  1.项目运行情况(15分):蚌埠市(怀远县)智慧学校建设设备利用充分,无闲置浪费现象。学校的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以工程进度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时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通过省、市、县(区)多级部门的信息打通,数据共享,同时与各工程建设主体联动,最终形成各主体单位、部门网上互动,实现“工程云”网上监管,形成多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达到可跟踪可追溯及全程留痕的模式,最终让各方主体人员各施其职,少跑腿、少见面,数据多跑路,主管部门实行远程监控及管理。从而建立一套监管机制、一套技术标准规范、一体化集成平台、一个协同监管中心、一个监管大数据中心、一套工程图库中心、N个应用系统等。该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开发,开发周期为45个日历日。目的是从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具体业务应用出发,把握业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不同业务的特点和信息技术的特点,遵循“技术先进,实用易用,经济可维护,结构开放,安全稳定”的设计思想,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满足当前的要求并具有突破性和前瞻性。充分融合了“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平台、5G等先进技术和理念,达到系统集成一体化、信息采集数字化、工程监管智能化、现场管理便利化、主体责任可溯化、监管协同共享化、档案归集自动化。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中长期目标为:

  构建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一条线、数字化监管内容一本账及监管协同的总体设计的核心内容,以信息技术为驱动,倒逼行业管理方式向数字化转型,提高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过程管理数字化、采集应用多元化、监管执法精准化、决策分析智能化”的目标,达到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六全(全协同、全通、全链、全方位、全智能、全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搜集相关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评价标准,从项目决策、产出、过程和效益四个方面对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行绩效评价。

  四、绩效分析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决策情况(20分)

  1、项目立项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此项得分5分

  2、绩效目标情况(10分)

  以工程进度为主线,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

  此项得分10分

  3、资金投入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纳入预算编制,该项目属于长期项目年初预算总资金296万元,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

  此项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20分)

  1、资金管理情况(1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付资金162.8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此项得分15分

  2、组织实施情况(5分)

  我局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此项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30分)

  1、产出数量情况(10分)

  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实际完成率100%。

  此项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情况(10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此项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情况(5分)

  项目实施在年度内己按时完成。

  此项得分5分

  4、产出成本情况(5分)

  本项目合同价为29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完成后支付55%,剩余45%在3年免费运维期每年支付15%。住建局机关20xx年已支付合同价款的55%为162.8万元 ,支付率达55%。剩余款项2022年、2023年、2024年各支付15%。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拨付。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成本162.8万元,成本节约率0%。

  此项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社会效益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是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新目标新理念,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手段,是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城市转型发展深入融合的产物。以工程建设为核心,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公共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信息,加强基础数据和信息资源采集与动态管理,搭建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数据库,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管理数字化、业务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化,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城市建设更加有序、管理更加精细,行业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服务更加便捷。

  (2)经济效益

  系统的建设在保证功能、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利用现有的资源,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系统的建设目标。系统建成使用后,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监管力度,通过运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与政府监管的联动,落实责任主体的同时,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对施工过程监管留痕与统计分析,建立现场与市场联动机制。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为依托,形成全面化、整体化、全过程的建设工程智慧监管解决方案,以达到“物联感知建设生产,科技改善监督管理”的效果。

  此项得分30分

  综合得分99分,等级为“优”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亳州市已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立一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运行的规则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立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抽查、工程监理数字化和现场取证”为基本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等数字化采集标准;建立工程档案自动化归档的标准目录;建立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现场一本数字化台账等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各主管部门相互独立和割裂的传统的监管方式,打通从项目立项、审批、准入开工、建设及运维等监管环节,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监管的联动响应和相互协作,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用现代科技让工程建设监督与管理更智能、更便利,用技术赋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控的现代化、一体化、可溯化、自动化。基本实现工程建设监管的市域全覆盖、周期全覆盖、主体全覆盖,即使在疫情期间,通过实名制和定位实现人员动态的实时追踪,通过远程视频结合电子化图纸实现网上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智能视频实现网上安全监督管理及网上智能化派工和智能化交底等。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虽填报了行政审批各项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存在多个定性指标的目标值无法准确衡量,项目的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二)改正措施

  在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的总目标和实际开展的项目情况,对项目的绩效指标进行分类细化,设定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跟踪和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xx〕2号)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的使用及管理组织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资金下拨文件为《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农指〔20xx〕86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郴农委办发〔20xx〕44号),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下拨到相关单位。其中市本级100万元、北湖区200万元、苏仙区200万元、宜章县15万元、永兴县15万元、临武县10万元、嘉禾县10万元、汝城县20万元、桂东县10万元、安仁县20万元。

  (二)专项实施情况分析。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步发展,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为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项目工作程序,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与准确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配合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委财务科,对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进行了跟踪调查和期间考评,确保把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为做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项目扶持引导的'准确性,制定了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

  2、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设立现场考察和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

  3、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4、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各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基础数据。

  20xx年全市实施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共计25个,共投入专项资金600万元,根据各县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xx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167万亩,同比增长1.5%,产量约305万吨,同比增长4.8%,产值达到60.5亿元。一是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抓好专业菜地提质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专业菜地3万亩,重点抓好了郴州市郊栖凤渡、坳上、马头岭、水塘、华塘、保和等蔬菜生产基地的提质改造任务。目前,全市连片10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达35个,蔬菜营销大户826户,蔬菜经济合作组织104个,无公害蔬菜基地63个、产品认证79个,绿色蔬菜产品认证16个。二是完善流通体系。大力支持蔬菜生产(营销)主体对接超市、酒店、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社区菜店,在城区开办蔬菜生鲜超市、社区菜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在郴州市城区街道或居民小区规划建设50多个“菜篮子”工程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平价商店。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与市城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自然灾害应急储备合作制度,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动态储备机制,根据本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保障“菜篮子”主要产品均衡供给,实现储菜于地(栏)、存菜于园。四是外销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我们大力引导发展香芋、食用菌、辣椒、菜心(菜薹)、茄子、生姜等外向型蔬菜产品。目前,香芋种植面积6万亩,产量10万吨,食用菌种植200万平方米,产鲜菇6万吨,辣椒种植面积18万亩,产量20万吨。全市外销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22万亩,年总产量达50万吨。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市本级:

  郴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马头岭科研示范基地项目:一是抓基地建设,完善科研基地设施。建设一座阳光板玻璃薄2100㎡、并且完成了育苗棚育苗床和自动喷淋设施的建设;完成了300余米的机耕道硬化、1000㎡简易大棚之间的水泥硬化;对试验地采用喷灌软带的灌溉设施和部分镶嵌式滴灌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蔬菜基地大门、水生蔬菜区的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引进新品种水果番茄3个、大番茄3个、水果黄瓜1个、西蓝花3个、西兰苔1个、白菜薹2个、红菜苔4个、辣椒5个、南瓜2个、丝瓜1个共27个。番茄2个品种(果汉粉6号、石头番茄),两品种抗病力强,果实大而均匀,产量高,一个适合鲜食,后者鲜食菜用两用,货架期长,具有推广价值。水果丝瓜1个,单果重,商品性好,连续结果能力强,产量高。三是继续进行“大棚蔬菜高效栽培技术应用示范”。完成大棚春早熟辣椒、番茄、黄瓜、茄子高效栽培试验示范20亩,比传统栽培提早近2个月上市,亩产值一万二千多元,经济效益显著。

  郴州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蔬菜应急储备项目:筹备成立市蔬菜协会,积极创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加大蔬菜品牌资源的整合力度,着手打造“湘江源”等蔬菜公用品牌,达到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市场,提高蔬菜品牌市场竞争力。同时与我市周边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蔬菜应急动态储备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批发市场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郴州市蔬菜良种物资推广中心蔬菜“五新”技术潮田展示园建设项目:建大棚2400㎡,修路500m,用泽土改良基地土壤800亩地等。通过该项目实施,示范种植30亩蔬菜新品种63个,引进示范使用生物源有机肥1个100亩,筛选出25个适宜本地的蔬菜优质高效品种,推广优质新品种10个达3500亩,推广应用泽土进行土壤调理改良达13600亩,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北湖区:

  1、碧元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蔬菜温室大棚20xx㎡,蔬菜小棚子1055㎡,机耕道铺砂石750米,维修小棚子2240㎡。

  2、郴州市成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机耕道500米,水沟900米。

  3、北湖区海塘山香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冷库84m3,大棚维修18000㎡,新建大棚4000㎡,冷链物流车1台,生产设备5台。

  4、北湖区金果园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150m3,大坝18米x4米,水沟560米。

  5、北湖区招旅菜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TD8432连栋温室大棚1280㎡。

  6、郴州市北湖区小溪农百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冷冻库房建设及设备安装150 m3。

  7、保和乡宋家洞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修建王家村边至秧子冲简易机耕道812米,整修水沟986米;武家拱桥至麻田简易机耕道398米,新修水沟306米,护坡306米。

  8、高岱百果园:新建冷库140m3,雷笋基础设施、仓库440㎡,机耕道路700米。

  苏仙区:

  1、苏仙区曙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安装喷灌设施410亩,完成了排水渠建设1060米。

  2、郴州市芝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用菌出菇项目:建设年产菌包300万袋的节能灭菌生产线一条,包括检测设备、制冷设备购置和安装,冷冻房在、制冷库的建设与装饰。新建2500㎡出菇钢架大棚,新建预冷房100平方米、冷冻房100平方米。车间地面装饰1089平方米,地面硬化97立方米。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食用菌300万包,年产食用菌达1500吨,带动食用菌栽培户200户。

  3、郴州华汉西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100亩荷花莲藕基地和500亩蔬菜瓜果基地,新建蔬菜分拣大棚一栋、新建蔬菜基地育苗床一座。

  4、苏仙区鑫运种养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基地主路硬化800米,机耕道整修维护1000米,维修排灌水渠1000米,安装水管2180米。

  5、苏仙区水塘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大坝沟整修800米,架生产用电线路1300米,安装杀虫灯25盏。

  6、苏仙区渔网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结贫困户项目:种植90亩高山蔬菜,其中种子费0.9万元、土地租金2.7万元、翻耕费4.5万元、基肥1.8万元、播种施肥人工费1.35万元、耕作管理费11.52万元、采摘费2.16万元、运输费2.7万元。

  (二)评价结论。所申报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3)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实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

  (三)经验总结。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和发展蔬菜科研、技术推广、蔬菜应急,切实保障全市蔬菜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

  (二)根据《郴州市“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菜篮子”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整体不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设施不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现有农贸市场场地普遍过于拥挤,其综合服务功能已落后于城市化发展。

  建议:

  1、建议市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投入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预冷库、检测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棉花等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生产直补、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向社会提供的蔬菜商品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比较效益低的问题。

  3、建议市里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专项资金,尽快建立蔬菜生产保险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和蔬菜生产者,互惠互利做好蔬菜生产投保,确保蔬菜生产稳步发展。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xx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xx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xx〕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xx〕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xx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xx〕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xx年9月开工至20xx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xx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xx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xx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xx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xx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xx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xx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xx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xx年9月立项,20xx年9月开工建设,于20xx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xx年9月完工,实际至20xx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桐柏县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桐财字〔20xx〕9号、《桐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桐财字〔20xx〕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毛集镇城镇化进程加快,镇区人口不断增加,现有教育机构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毛集镇申请设立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一所。投入3611.31万元作为毛集完全学校基建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xx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是全县主管教育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督促、落实县内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

  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资金3611.31万元,该项目分为两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一:基建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目标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办人民满意学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对象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的范围: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二是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的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方法:釆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绩效评价的标准:釆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OO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加强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召开了绩效评价专题会议,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互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该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召开评价工作小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小组深入桐柏县教体局与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查阅项目档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釆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4大类15项指标逐项评价,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没有发现擅自调项、扩项、缩项的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基本规范,项目监督程序基本到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基础资料相对齐全。但仍存在预算制度待完善、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情况。

  绩效评价组从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为8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程序到位,手续齐全,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分配合理,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组织实施制度建全,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建成校舍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校舍去的建立,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xx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让人民满意。

  五、存在问题

  1.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不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各类相关资料、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未能妥善保管和整理归档,资料保管较乱,查找资料存在困难,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和分析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实际建成的建设内容与中标合同存在部分差异,相关签证资料保管混乱。

  2.工程成本控制存在一定问题。

  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存在实际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的问题,反映出项目的预算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支出,强化预算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实际结算价格。

  六、工作建议

  (一)应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应及时做好项目工程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利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项目工程实施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项目工程成本控制,编制较为全面的工程预算。

  应该坚持全面控制、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成完备的成本项目控制体系,让成本控制贯穿工程的全过程,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施工阶段按目标执行,落实降低成本措施,实施工程成本目标管理。将相关项目已能准确估算的工程前期费用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工程预算,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便于财政资金的筹措及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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