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时间:2024-07-24 11:10:55 评价 我要投稿

【必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5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纬度及其要素内容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2)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附件3),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使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档案可参照管理系统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格式印制和填写或使用管理系统打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基础信息;②身体素质发展状况;③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④班主任评语;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⑥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⑦综合评价;⑧附录。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2、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的教育质量观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和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

  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③关键性作品、作业;

  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

  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校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体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的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作用,将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与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结合,对学生“道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实施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的发展 观为指导,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从学生一生的健康成长出发,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长远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一学年来的发展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增强体质等学生素质全面与和谐发展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坚持评价过程的激励性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发展目标为导向,激励评价对象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4.坚持多元主体评价原则。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评价,使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构建的过程。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程序,加强公示和监督,确保综合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6.实证性原则。

  利用档案袋把学生平时的表现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记录并保留下来,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到有事实依据。

  三、评价工作的领导机制

  学校在市、区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委员会,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由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与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4.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以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占50%,教师评价占40%。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个班成立1个由班主任、任科教师(2—3名)和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的评价小组。教师代表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做相应调换。小组成员确定后,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特别注重过程性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民主评议与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学期20周计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据每学期情况调整。日常量化评价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参与,由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执行记录。班级参照学校制定的方案,结合本年级、本班级特点,制定更适合的量化细则,建章立制,由教师、班主任、学生共同执行,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量化表》上,以达到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方位、全程监控,任课教师使用评价量表内容针对课堂教学、作业等学习能力进行评价。(见附表一)

  2.学业成绩(1000分)。

  每学科满分100分,根据课程设置语、数、英、理、化、史、地、生、政、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计15门课程总计1500分,根据学生每学科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学科成绩之和,为该生学业成绩基本分M,(M/1500)*1000为该生学业成绩。(见附表二)

  3.民主评议(1000分)。

  教师评议:400分,由班主任带领作业组全体教师结合学生各方面表现,合理给出每生分数。

  学生互评:500分,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全班学生对每位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做法将班级分为至少六个小组,每小组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但不评议本小组成员。

  个人自评:100分。学生根据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给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数。

  (见附表三、四)

  4.标志性成果。

  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对学生取得的各类实证性成果进行量化计分,具体标准如下:获国家级竞赛、荣誉的加20分;获省级竞赛、荣誉的加15分;获市区级竞赛、荣誉的加10分;获区级竞赛、荣誉的加5分;获校级竞赛、荣誉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项指标项中只记取一次,同一荣誉称号只记取最高项,其他成果可累计。二是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优秀组织者、学生社团优秀负责人或对学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学生参加活动但无证书等实证性材料,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级别最高加5分。

  5.违纪行为的处理。

  根据学校政教处记录,对有违纪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道德素养”项中酌情扣分。对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直接评价为“较差”等级。

  6.学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

  根据本学期日常量化计分、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得分、标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级的折合办法,计算出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要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5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20%+标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4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30%+标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3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40%+标志性成果得分。(见附表五、六)

  七、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

  将初一、初二、初三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学年两学期的平均值,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划定等级,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等级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及格等级的,运动与健康指标不能认定为良好等级及以上,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等级。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六个评价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2.等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各项成绩,根据方案,确定综合素质等级。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处理。评定等级应予以公示。

  九、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的使用

  1.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2.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学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解释。评定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

  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校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发现评价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4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与要求。

  (一)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次。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三、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内容。

  (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学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5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方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7年级上学期到9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9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指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配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四)评定的信息来源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学习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知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取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级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实践活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评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12、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由班主任亲自填写报告册中各科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及相关栏目,并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填写报告册中相关栏目,并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13、每学期放假前,报告册分发给学生,在新学期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册,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注:评定内容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6

  为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完善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操作办法,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每个班级按人数平均分成若干个学生评价小组,学生评价小组同时也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合作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日常评价工作及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评价的基本内容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表现:热爱祖国、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关心集体、交流合作、自律自强、保护环境、心理健康、社会实践。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表现: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方法与反思、学习交流与协作,课外活动与探究,学业成绩。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主要表现: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运动与表现、运动与健康测试成绩。

  学生艺术与审美素质。主要表现:仪表服饰、美术与音乐知识、审美体验与表现。

  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主要表现: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物理、化学、外语口语、生物实践操作、计算机操作。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等级评价和积分评价构成。

  等级评价按等级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分成四个等级A、B、C、D,评价主体为学生、家长、小组成员及任课教师。

  积分评价分班级团队积分、小组激励积分和个人奖励积分三种形式,按不同的评价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级团队积分是以班级体中所有成员的表现为评价对象,创建整体发展环境为载体的捆绑式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评价,班级团队积分同时也是班集体成员每个学生的积分。

  小组激励积分是以学生评价小组为单位,按照班级学习、活动小组中每个学生的表现,对小组进行积分,小组积分同时也是组内每个成员的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是以个性特长发展为主,对学生个人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性积分。以学生全面发展各项素质表现所获的各类等级、奖励证书为依据。

  三、评价的操作办法

  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制定“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等级评价一月评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学期认定两次。实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其中自评等级是由学生与家长研究讨论后给出。权重分别为学生自评30%、学生互评40%、教师评价30%。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分评价实行与学校对班级管理进行捆绑式评价,班级在学校管理中获得的积分即班级每个学生的积分。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还包括小组激励积分,目的在于着眼学生的日常表现,对学生的进步进行及时的`评价和鼓励,把评价贯穿于成长过程的每一天。评价内容可包涵日常行为习惯、关心集体、交流合作、社会公德、家庭表现等多方面。

  各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最终价等级还要参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班分配的各等级比例。

  2、学生科学文化素质评价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等级评价,依据学习素养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积分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小组合作学习积分,学生以课堂活动小组为单位,依据组内每名学生的表现对小组积分,小组的积分也是组内每个学生的积分,学生和课堂活动表现由上课教师、班级值班班干部负责记载,全体同学进行监督。二是激励性积分,包括试卷书写积分、进步积分、创新思维积分等。

  学生学业成绩以分数形式独立体现。

  3、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评价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表付分确定等级。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积分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任课教师或学校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计算出得分。

  4、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

  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付分确定等级。

  积分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每学期一次,转化为积分。

  5、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

  研究性学习按学习小组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社会实践活动按活动记录划分等级。

  理、化、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按开设课程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转化为等级。

  6、个人奖励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主要是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突出特长、单项获奖、期末评优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的等级加分,不进行累计,每学期进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级。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三个年级的评价结果按权重求和。初一权重40%,初二权重40%,初三权重20%每学年期末综合素质评价为全优的学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录入电子文档向上级报送。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1、成长记录袋。实证性材料收入成长记录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和实证性材料,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爱好特长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材料每学期每个学生只可将其中选择出每项自己认为最优秀的两个收入到记录袋中,即每学期最多有6个实证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平时学业考试成绩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用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

  综合评语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

  手,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查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相关原始资料记录学生以及学生的成长纪录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1、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

  2、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3、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与初中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合格不许报考省示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平时学业成绩、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据)

  六、评价的实施程序

  1、评价的准备

  为使评价工作在较大的范围内展开,并能按照统一的部署进行,应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程序,使评价实施活动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制定评价细则中,要规定出评价人员的工作规范、职权范围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文件,广泛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的和意义,提高他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请评价专家讲学,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技术,掌握实施评价活动的方法和程序。

  2、评价的施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领导工作,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行政部门部署,将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按计划分步骤逐一落实。各学校要做好评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学生的评价材料要及时进行总结性整

  理,进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固定目录位置,使得档案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要求每位学生根据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长档案袋与作品集,按照学校老师的统一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填写评价记录。

  3、处理评价结果

  学期末,由学生本人、班级评价小组、任课教师将过程评价的数据录入电脑程序,生成评价结果。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每个班级的评价过程、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复核认可,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对评价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和缺点,按照举报和申诉程序对提出的问题要给以合理地解决和修正,经学校评价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正式评价结果录入并上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8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体局和学区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注重过程培养和过程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方案》,强化素质教育,把小学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反映小学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坚决克服唯分数论的顽瘴痼疾。

  3、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建立健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三、评价原则

  1、服务育人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发展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育人工作实现有机结合,发挥评价对小学学校育人工作的统领和服务作用。引导学生关注个人成长过程,不断发现、发展自己的潜能优势,不断进步。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保证评价主体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评价对象的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保障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保障学生、家长知情权。

  3、简便易行原则。在保证评价内容全面的基础上,提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和核心素养提升的关键要素,制定要素评价标准,进行重点评价。进一步优化评价流程,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评价负担,提高可操作性。

  四、评价主体

  包括学生本人、本班同学、本班任课教师、班主任、家长。

  五、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方面进行。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行为习惯等思想素质与品德发展方面的表现。

  其中德育教育包括: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品德教育,课程教育等。参与少先队队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少先队课程等。

  节日类课程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节庆日:劳动节、建军节、建党节、国庆节、植树节等。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学雷锋日、母亲节等。主题教育日:禁毒日、安全教育日、入队仪式。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节会课程知识的掌握、应用(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学习方法、深层次思维)及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等。重点是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修习情况,包括学习品质、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经历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综合实践、音乐、体育、美术、传统文化、安全教育、环境教育。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安全素质等。重点是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和成果,以及健康生活养成方式、人际交往、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节会主要指学校每学期组织的运动会、体育节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和艺术素养,参加艺术类活动的经历和标志性成果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音乐、美术、书法。

  主要指学校每学期组织的艺术节、文艺汇演等。 5、创新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校生活(课程教育、节会活动、2+1+X教育中X:三项劳动技能教育)和社会生活中劳动实践、动手操作、体验经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重点是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修习情况、生活技能、研学旅行、考察探究、职业体验、设计制作、军训等实践活动的经历、培养的能力。探索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的评价。

  开设的课程包括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

  三项劳动技能主要是根据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劳动技能。节会主要指学校每学期组织的科技节、植树节、劳动节以及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等。

  六、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包括主观评价、客观评价和底线评价。七、评价的具体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核算实行百分制,主观性评价10%(10分),客观性评价90%(90分),底线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一)主观评价10分

  主观评价采用评语、量表两种评价方式。 1、评语评价

  主要指学生本人以及教师、家长等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描述。评语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评语评价不计入学生的评价成绩。评价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评价。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学生用写实性语言陈述、记录本人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以典型事例支撑。一二年级可由学生叙述家长代为填写,其他年级学生自己填写(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2)同学评价。教师组织学生采取小组评价的形式,依据学生在班级中的日常表现,经过充分讨论,用正向语言对学生五个维度的主要优点、努力方向等进行描述。本评价主要由小组长填写。一二年级不填写。(同学评价表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3)教师评价。学生成长导师或班主任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并指出努力和改进方向。教师评价要以平等、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真实反映学生的变化;

  要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本评语由班主任进行撰写。(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4)家长评价。家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根据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现以及成长变化情况撰写评语。家长评语主要用于引导家长更深入参与学生成长,并为教师指导学生成长提供参考依据。学校要在家长撰写评语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家长评价表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2、主观性量表评价

  (1)学校制定的评价量表,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纬度。(主观评价量表见附件5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2)量表评价采用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和班主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学生主观评价量表的具体指标通过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呈现。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前后完成。评价量表由学校统一制定,填写到学校制定的电子表格中,统一组织学生、教师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表格来完成。其中教师评价中的道德品质由道德与法治教师、班主任填写;学业水平由全部考试科目教师填写;身心健康和艺术素养部分由音体美心理健康老师填写;创新实践由信息技术教师、实践课教师、劳动课教师、科学教师填写。五个维度,一二年级无小组评价,其他年级小组进行评价。

  量表评价结果=小组互评(占20%)+教师评级(占30%)+班主任评价(占50%)

  (二)客观评价(90分)

  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学生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参加各级、各类节会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可测量、可量化的内容进行评价。每一项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参与情况及参与质量两个方面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采用学分制呈现,并确保必要的区分度。客观评价主要包括写实性记录评价、测试成绩和标志性成果三部分。

  记分办法:写实性记录占比16%,测试成绩占比44%,标志性成果占比30%。

  写实性记录评价主体:学生本人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测试成绩评价主体:班主任、各任科教师标志性成果统计责任主体:各班班主任1、思想品德

  采用写实性记录评价(8分)和标志性成果评价(10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评价

  写实性记录主要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思想品德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2)标志性成果评价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到学生成长档案中存档。

  (3)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2、学业水平

  采用写实性记录(5分)、测试成绩(8分)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2)写实性记录主要记录学生在学业水平方面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学业水平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2)测试成绩

  主要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随期中和期末测试一起)的测试成绩。其中国家和地方课程以市教科研中心组织的期末检测成绩为准,地方课程(包括环境教育、传统文化)由本学科任科教师自主命题进行检测。

  测试成绩由班主任根据期末成绩将学生各科成绩按照A(15%)、B(20%)、C(30%)、D(20%))、E(15%)五个等级计入客观性评价中。(测试成绩汇总公示表见附件9)

  (3)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

  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到学生成长档案中存档。

  (4)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教导处及传统文化、环境教育任课老师负责提供本学科的测试成绩。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3、身心健康

  采用写实性记录(1分)、测试成绩(12分)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主要记录学生在身心健康方面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身心健康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测试成绩

  包括学校每学期组织的学生体质测试结果(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40%)。体育考试考试成绩(占20%)、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考试成绩(占20%)、安全教育测试成绩(占20%)。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由本学科老师自主命题完成测试。若因特殊原因教体局或者学区未组织体育考试,将该纬度所占分值并入学校组织学生体质测试。

  测试成绩由体育老师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学生的测试,根据学生个人测试成绩(百分制)填入学生的评价量表中。测试成绩表交班主任。最后由班主任统一上交。(测试成绩汇总公示表见附件9)

  (3)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到学生成长档案中。

  (4)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教导处及体育、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任课老师负责提供本科目的测试成绩。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4、艺术素养

  采用写实性记录(1分)、测试成绩(12分)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主要记录学生在艺术素养纬度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艺术素养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测试成绩

  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考试成绩和音乐、美术(含书法)技能测试成绩。音乐、美术(含书法)技能测试成绩由各任课老师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后提供。

  艺术素养成绩=音乐(占50%)+美术(占50%)。

  音乐成绩=音乐检测成绩(50%)+音乐技能成绩(50%);

  美术成绩=美术检测成绩(50%)+美术技能成绩(30%)+书法技能成绩(20%)。

  若因特殊原因未组织音乐和美术考试,则将该纬度所占分值并入学校组织学生技能测试。

  测试成绩由相关老师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学生的测试,将本科测试成绩上报给班主任,班主任将各科成绩相加得出总分,填写到评价量表中。(测试成绩汇总公示表见附件9)

  (3)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入学生成长档案中。

  (4)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教导处及音乐、美术和书法任课老师负责提供本科目的测试成绩。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5、创新实践

  采用写实性记录(1分)、测试成绩(12分)、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主要记录学生在创新实践纬度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创新实践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八、评价结果的汇总呈现及使用

  1、学期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办法。

  每学期末,通过电子表格计分表将学生的主观评价、客观评价等各项成绩进行汇总,得出本学期该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其中A(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30%,B(良好)等级比例不超过50%,其余为C(合格)等级,严格控制D(待合格)等级人数,D等级评定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票否决制度,除严重违纪学生(触犯学校规定底线标准)外一般不予评定。

  2、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等级认定办法。

  (1)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等级计算公式。

  N=Yn1*5%+Yn2*5%+En1*5%+En2*5%+San1*5%+San2*5%+Sin1*10%+Sin2*10%+Wn1*10%+Wn2*10%+Ln1*15%+Ln2*15% N代表毕业综合素质等级,n1、n2分别代表上、下两个学期的等级,Y、E、Sa、Si、W、L分别代表一、二、三、四、五、六,六个年级。

  (2)毕业综合素质等级比例的确定。

  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规定,在评价时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A(优秀)等级比例30%,B(良好)等级比例50%,其余为C(合格)等级,D(待合格)等级评定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票否决制度,除严重违纪学生(触犯学校规定底线标准)外一般不予评定。

  (3)综合性评语。

  除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外,班主任老师还要依据学期评价结果、综合荣誉等,给毕业生撰写毕业评语。对学生在校六年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整体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4)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确认、审核、公示、上报。 ①结果汇总。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员通过电子表格汇总表对学生小学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等级进行汇总、确定等级。学生12个“学期评价”结果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根据一年级按10%,二年级按10%,三年级按10%,四年级按20%,五年级按20%,六年级按30%的原则,计算出毕业总分值,确定出学生的毕业等级。

  ②公示、确认结果。将评价认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在班级、校内以及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上签字。班级认定小组填写《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确认单》。

  ③班级认定小组进行复审。公示期间,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班级评价小组提出申请,班级评价小组核实后进行复议,并将相关确认单、复议情况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

  ④学校复审。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确认单》;填写《小学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对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情况、复议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对审核结果有变动的进行重新公示。

  ⑤公布确认结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已经确认的评价认定结果,打印汇总表。

  ⑥审核上报。将审核后的认定结果确认单、汇总表进行胶装后上报教育学区。

  3、结果使用。

  1、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和学生成长档案袋,记录册和档案袋。

  学生成长记录册主要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写实记录、评语、评价结果等;写实记录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和重要活动,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始末、事件内容或活动过程、感悟等。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册,通过组织学生展示交流,反思总结,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学生成长档案袋用于存放学生成长记录册、典型材料、标志性成果等。典型材料包括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活动作品以及各类标志性成果等。

  2、作为家长把握学生发展情况的依据。

  学校每学期末向每名学生、家长提供《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内容包含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纬度的发展情况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为初中学校提供参考。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评价等级为就读的初中学校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在初中阶段教师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和不足,对学生进行专项训练,减少磨合时间,做到因材施教。

  九、特殊学生管理

  残疾学生:某一维度无法评价时,持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该维度直接评价为B等。

  转学学生:从转学日起开始参加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带入到现学校,根据情况折合积分。两者结合,作为该生的评价成绩。原学校无综合素质评价,则根据该生在现学校的具体时间段内的成绩的平均成绩作为缺失部分的成绩计分。

  休复学学生:根据学生休学前后两个阶段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

  十、评价保障

  1、档案留存。

  为体现评价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给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积累第一手资料,给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月、每学期、每一次评定结束后都将相关资料存入档案中并安排专人专橱进行保管。

  2、运行机制。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决策与监督者。评价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组成,全面负责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审议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班级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的奖励机制。

  学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奖励机制,对A等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4、建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和审批制度。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教工代表会和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区审批后实施。

  5、建立公示和申诉举报制度。

  学校除了每学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评定结果外,还要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确保知晓率为百分之百,以便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监督。

  6、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与学校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评价委员会与班级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个人(包括学生)诚信记录档案。学校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对违反诚信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及重视不够操作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上级相关制度和学校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7、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管。

  我校加强对教师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管。加强师生诚信教育,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每年新学期第一周对教师、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培训,着重加强班主任对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切实让教师与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及评价办法做到熟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

  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

  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

  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

  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

  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

  歌曲演唱。

  美术:

  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

  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xx年8月5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0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xx〕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

  (一)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要特别鼓励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和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生成长记录应主要由学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导学生在收集成长记录材料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

  (二)评价结果呈现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采用“合格”(记为h)、“尚需努力”(记为s)形式呈现。学生行为表现符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具备一定的交流与合作能力的,应评为“合格”。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评为“尚需努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评价原则

  1、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适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评价中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表达个体差异:把日常片断事实和整体表现相结合,避免以偏概全。

  3、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持续提升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组织结构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向全校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实施意见案,制定学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实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级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并综合各方面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和总评结果,接受家长的咨询评价小组人数一般很多于5人,名单要向评价班级学生公布各小组成员要熟悉和理解该班学生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度。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对应调整。

  四、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标准

  详见和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评价方法

  1、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

  2、互评,同学相互之间根据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本学期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实行,原则上每学期评价一次,毕业评价在小学初中毕业前实行,由各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五)结果表现

  1、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定表现形式包括两个局部:

  (1)分项评分。根据6个评价项目参考分值,对照评价标准,分项目给出评价得分

  (2)评定等级,汇总6个评价项目得分,以A、B、C、D等级表现,A级得分为91—100分,B级70—89分,C级60—6分、D级为60分以下。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行整体描绘,尤其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将以上结果汇总填入《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等级合成办法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明确各评定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评定等级为A级的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5%;C级比例不超过25%;将学生评为D级应非常慎重,不得超过2%。一所学校各班A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五、评价制度建设

  (一)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即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即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2、假如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上诉人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主管部门应即时调查,做出处理,并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综合素质评定者要建立诚信记录假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在相对应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

  2、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3、学校要对教师实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实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

  5、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作为考评学校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评定质量监控机制。

  在评定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定质量实行监控,充分理解相关信息,即时解决相关问题。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2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XXX《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研究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道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办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道、公道,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计划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研究、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进程中可能影响或风险评定结果公道、公道的现象和行动,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研究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研究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一年级上学期到六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六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头脑品德一级目标,按2、三级目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目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优秀(≥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本性发展评价目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派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背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紧张性,研究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常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获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层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理论活动评定:综合理论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研究和社会理论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

  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考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赐与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考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3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中小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xx】8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天长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小学生毕业标准要求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从而推动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汊南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激励学生发展。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以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工作分类推进与评估指导意见》中关于“形成学生学业质量定期抽样监测的制度”精神,确定我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具体分为道德品质 、学习成绩与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4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新课程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的“发展性评价”。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学校在评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特拟定本试行方案,作为开展小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指导性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情况的分析和整理,并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

  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②表现性评价;③即时性评价;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5)考试试卷;(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方案B】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力推进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的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班级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三、评价内容、时间及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民主评价、自主管理常规评价、课程评价、标志性成果4部分组成,评价结果由三年(六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计生成,用等级制表述。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不高于学校当届在籍毕业生总数的30%,B等级不高于50%,D等级的认定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该年级学情认定。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指标多元性、评价标准科学性、评价方式公正性、评价结果合理性、评价过程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四、日常评价、学期评价、毕业评价的结果呈现方式及各等级比例

  (一)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期末学生民主评价成绩10%+班级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课程评价65%+标志性成果5%。

  (二)学期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0%,B等级不超过50%。D等级严格控制。班级在期末总评中在一档的班级适当增加A等级奖励名额(名额数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奖励名额从B等级中扣除。评价结果经校评价委员会复审分学期在班级、年级内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公示(年级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年级评价工作小组签字,结果由学校备案保存。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2个工作日内答复),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毕业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毕业年级、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包括确认毕业评价成绩,分配各班A、B等级比例、认定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复审、公示认定等级、学生确认认定等级等环节。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别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生成该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对生成成绩进行确认,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

  2、学校评价委员会以班级在籍人数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别作为各班级认定A、B等级的基础指标,另外按照最后学年班

  级量化成绩划分三档进行A等级奖励名额分配,最终确定毕业年级内各班的综合素质总评A、B等级人数。

  3、毕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按A、B、C等级评价比例和奖励名额生成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5、毕业年级评价小组将无异议后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打印,发放到班级进行学生签名确认、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签字生效。

  6、最终评价结果经学校盖章后备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级是评价的主体,班主任是每个班级评价的具体组织者。每个班级要在年级、级部统一指导下切实建立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既要搞好学生日常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的过程性评价又要做好期末总结性评价,期末评价期间邀请本班家委会代表做好监督,期末评价结果向学生公示并通知家长。

  (一)期末学生民主评价(10分)

  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学生民主选举本班10名学生评委对全班每个学生进行打分评价,所得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全班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5分,各去除3个最高分最低分)、小组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一个最高最低分)、个人自评(满分是1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二)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分)

  根据每个在校学生一日常规量化打分到每个学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级差划定每个学生的成绩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每周的常规量化成绩每周汇总一次,班内公示。

  (三)课程评价(65分)

  (四)标志性成果得分(此项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1、评优树先: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5分;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1分。市级优秀团员得3分、县级优秀团员得2分、校级优秀团员得0.5分。以最高荣誉称号为基础计分,增加称号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单项奖或荣誉类,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奖项、荣誉为基础计分,增加奖项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积极参加学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2分,部长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1分,部长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级七个自主管理团队部长每人得0.5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4、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社团负责人得0.5分(最高计0.5分),社员(可参加多个社团)得0.1分(最多计0.3分);学校优秀社团双倍计分;县级以上优秀社团负责人同区以上三好、优干得分,成员得1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职位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报校刊发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生论文、作品评选获奖作品以及在国内公开出版的报刊(国内统一刊号CN—)和书籍(标准刊号ISSN或ISBN)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件分别赋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级别记分,每增加校级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该项得分最高计2分。

  6、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等级结果等)不计分。

  7、标志性成果的记入:以上各项标志性成果,由各组织部门发放证书或提供证明,学生本人持证书原件或论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级工作小组进行统计、赋分,期末汇总由年级工作小组审核后记入评价档案,报学生成长中心备案。

  六、底线认定办法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学校重大表彰(对学校整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级。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学生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D等级。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对其他同学造成身心伤害者;

  (二)将火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内者;

  (三)触犯其他相关法律底线,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残疾学生及转学、休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残疾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予以评定。转学来的同学由原学校开具之前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休学的学生休学的学期不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复学后重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订及备案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定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的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印发,并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公布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后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作为每年新生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一入学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长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调整的要及时告知所有学生家长,修订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备案、上传。

  (二)公示制度为规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减少随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证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学生,真正发挥该制度的积极引导、激发潜能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健康积极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于招生录取参考的材料,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公示时间:各项制度建设在每学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前一周进行。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在该工作完成后一周进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实施及反馈公示工作的实施: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批准,年级具体实施。采用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公示意见回收:通过电子邮箱(学校电子邮箱)或投诉举报电话:(学校电话)回收反馈意见。对于反馈的意见,年级进行汇总,级部具体落实。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三)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导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四)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将抽测学生和年级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制度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保证做好评价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理念,引发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向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宣传解读;学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

  (六)评价质量监控和完善机制在评价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学校评委会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公开。

  (七)诚信制度

  1、推行评价工作“阳光工程”,建立并坚决执行“公示、监督、申诉、举报制度”,做到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学校重点工作,以诚信的态度,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3、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学校要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要以诚信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学校评价工作各个环节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学生所有证件严格审核和发放,认真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5、全体教师以对学生高度负责之心,做好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评价一定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决不搞暗箱操作,评价做到透明公开,让评价主体心悦诚服。

  6、各评价主体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评价表上签字盖章。

  7、评价的各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8、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的诚信机制。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9、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10、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配合学校、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要建立学生、家长、社区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的公信度。

  (八)违规处理办法学生整理上传的材料要经过审查人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一律不予计入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要计入诚信档案,加强以后上传材料的审核力度。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的级部主任、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评价审核,对于出现违规现象的成员,下学期取消评价小组资格。对于协助学生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的评价小组成员要计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三年内评优资格、晋级晋档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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