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合同15篇(优)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聘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聘用合同1
聘用机构: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关免费培训。
2、乙方在此期间所进行的进修学习由甲方具体安排,并且进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学习所需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______个月,工资是______元/月+加班费______元/月+出车补贴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试用期______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______元/月+加班费______元/月+出车补贴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发薪日应在每月______日支付。甲方承担乙方医保、社保单位部分(具体操作:为乙方本人去办理,由单位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甲方为乙方承担工伤保险。
五、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七、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文明行车,不酒驾,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因乙方责任导致车辆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如因此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作时间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十、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
(5)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3
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聘用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为试工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到达《劳动合同》终止期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本上岗协议同时随之终止。
4、《劳动合同》发生续订,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5、《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6、甲方能够依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及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业绩、表现等综合考评,在聘用期满后重新签订本上岗协议。
第二条: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劳务工作。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潜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水平,乙方应予以服从。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如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甲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予以服从。
第三条:岗位变更
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状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潜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状况除外: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状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理解;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第四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试用期满后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事假扣除标准、带薪假期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4)乙方的绩效奖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资调整机制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经考核确定。
2、根据乙方和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带给详尽的职位说明便于乙方执行遵循;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带给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岗位调整;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带给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与考核状况,负责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乙方协议终止,岗位变动,应主动配合工作交接。
第六条: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
1、聘用期间,乙方务必遵守国家和大连市的法律法规,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
2、聘用期间,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将所有涉密材料及数据交甲方归档。
3、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能够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乙方离开甲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职责。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失数额时,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能够与乙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带给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行危险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非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岗位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岗位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岗位聘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九条: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立即解聘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乙方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
4、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归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
6、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当得利行为的;
7、私拿甲方、客户、第三方财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本协议,但国家或大连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乙方能够证实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___乙方劳动的;
3、乙方能够证实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获得劳动报酬或甲方未带给协议所约定的劳动条件的;
4、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协议约定的聘期期满的;
2、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4、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十三条:解除协议不当的赔偿职责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第4项的规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除了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给甲方以代替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如为甲方出资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资研修、培训、分房或带给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签订的单项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资料如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与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能够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6、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电话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以下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的5日内告知甲方;没有及时告知或因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而不能联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理解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甲方:(盖章)___
乙方:(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4
聘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原聘用单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为完善聘用条款,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
就已签订的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签订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须持有聘用合同原件办理解聘手续。
三、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业
务中使用(管理)的各种凭证、报表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移交资料不全,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
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向
乙方支付结算工资及乙方二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和利益的行
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三份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 从事临时辅助性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明确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调休或给予加班费。
2.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工资的增减、补贴、加班费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十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所在镇(街)劳动社会保障和社会求助服务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任______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______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为保洁员(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扫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每月提供10元补贴。
二、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发放具有安全保护作用的标志服二套。
三、上岗时间及方式
1、四月到九月上路时间:上午7:00—10:30,下午3:00—7:00;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上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周日休息,周五,周六上午上班,其它时间全天上路清扫。
2、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着甲方发放的标志服,工作时须逆道清扫路面,以保障人身安全。
四、保洁员工作内容。
1、保持高速公路路面平整洁净(包括桥面伸缩缝、泄水孔的疏通;路缘石外侧缝隙内的杂草清除;冬季积雪的清除。)
2、按时对路面中央分隔带内垃圾进行清拣(包括饮料瓶,塑料袋,方便面袋,纸屑和其他杂物),用包带走。
3、定期对隔离栅内路基到路面的边坡的`垃圾进行清拣,用包带走。
4、乙方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在6:00—20:00保持手机处于正常状态,以备项目部随时安排保洁任务和检查上路情况。
5、乙方要负责本辖区内沿线设施的日常监护工作。发现有破坏行为的应予制止,并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及高速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若发现重大路况病害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将根据汇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发放奖金。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甲方付乙方月基本工资元。
1、甲方根据《保洁员考核评定表》每月对乙方保洁的路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扣当月工资__元,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后检查仍不合格者再扣当月工资__元。
2、有事先请假,如在上班时间不在岗视为旷工,按路面较整洁__元/次,路面较脏__元/次扣发基本工资。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相应地扣除工资外,同时给予解聘。
3、如在上班期间因手机停机、关机或其它原因项目部无法直接与本人联系时,按__元/次扣除基本工资。
4、对全勤者,工作表现较好者每月将奖励50—100元。
六、聘用期内乙方若生病、住院,医疗费自付。
七、聘用期内,甲方一次性为乙方购买一份作业区内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六万元,各保洁员也相应地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五万元。
八、乙方不得让他人代替自己在辖区内工作,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工作期间应着统一的标志服,不允许骑自行车,如发现骑自行车者立即解聘并扣除一个月工资。上岗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认定后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聘用期间,乙方如不能尽职尽责,一个月内三次或一年内累计检查十次检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聘,终止劳动合同。
十、乙方如要解除协议,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
十一、聘用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日。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界首仲裁委裁决。
十三、乙方辖区自____公里至____公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 矿长 职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乙方必须经资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守矿纪矿规,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及业主交给的'工作任务。如果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惯例制度进行处罚。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保障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劳保待遇。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生效。
甲方:×××煤矿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聘用合同9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事业单位聘任制,通过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巩留县人社局结合县岗位聘用工作实际情况,强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严守签订原则。巩留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在平等自愿、严格遵守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聘岗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执行力度。改变事业单位合同签订流于表面形式的现象,充分发挥聘用合同签订的作用,使工作人员能够依据合同条款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能够按照合同条款依法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规范合同管理。在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都根据所聘岗位情况与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人社局认真做好合同鉴证工作并及时编号管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调整、解除、终止等均须由聘用单位到人社局及时进行备案。
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巩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知道合同法、了解合同法,既能够按照合同法规定来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又能够运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治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形成聘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依法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导事业单位重视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转变聘用观念,切实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岗位聘用、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单位聘用合同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一)国家和市、区、县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担任本单位重大(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章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单位聘用合同11
一、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具有人事关系性质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好义务的协议。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二、种类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长期合同与项目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三、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要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聘用单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国家规定并履行审批手续聘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录),由其法定监护热代为订立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
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协商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合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无需正当理由):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简言之用人单位一般过错)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简言之用人单位严重过错)
3.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以上情形简言之劳动者严重过错)
(2)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情形简言之劳动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势变更)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简言之职业病,工伤,155,医疗期间,孕产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被开除、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单位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不归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简言之受聘者严重过错)
(2)聘用单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聘用单位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简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势变更、遭遇裁员)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单位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者结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协商和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但是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
2.人事争议的处理
人事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的仲裁时效为60日。
单位聘用合同12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黔西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骆庆生 所有制性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经果林事业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李胜海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年月:1982年01月20日参加工作年月:20xx年6月 学历: 大学本科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20xx年6月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园艺(果树)专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年 09月 03日起
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13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试用期三个月。(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汉市江岸区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任 副主任 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4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二、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1.工作岗位:公司销售部销售员
2.工作内容:公司产品的销售;其它工作;
三、聘用期间的待遇
1.基本工资:人民币元(包括工资元,交通费元,午餐补助元,医疗费元)。
2.销售奖励提成:完成每一单项物业,依据公司销售部制订的《销售费用提取及销售人员奖励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
四、劳动纪律
乙方应认真学习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及劳动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劳动时间及劳动保护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节假日及公休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相关事宜
乙方与甲方签定本协议时,应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合同,并结清一切相关事宜,乙方如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同甲方签署本协议,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签订本协议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在聘用期内,甲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在聘用期内,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及国家法规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八、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甲乙双方协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5
各单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认真阅读聘用合同书前面的“说明”,按其要求签订,并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合同要求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原则上不要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签订,以增强聘用工作的严谨性,防止出现问题。聘用合同一式五份。
2、工作职责可以直接填写,也可以采用打印纸条,粘贴在合同书上,再盖上骑缝章的方式填写。本单位聘用制实施方案中规定了各岗位工作职责的,也可以填上“按《××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执行。”
3、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起止时间由推聘领导小组根据年龄、学历或学位、职称、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是否重点关键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种等因素研究确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4、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进受聘人员或续订聘用合同时调整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双方可以按照《聘用制度意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签订聘用合同时,对见习期内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其见习期结束时止。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与职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原在编职工不再约定试用期。初次安置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复退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5、聘用岗位根据各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之一,明确其聘用关系和岗位类别,不必写明具体职务和级别。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应在其主要从事的工作中选择确定一个岗位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6、违约金由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一般以5000—10000元为宜。
7、按政策规定属于缓签合同的人员请报区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8、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单位同意的,请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报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9、合同鉴证采取自愿原则,需要进行合同鉴证的单位请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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