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5-03-12 17:15:03 小英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通用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学生请假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通用20篇)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1

  一、 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 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 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 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

  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3

  第一条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

  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 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 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 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 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 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 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4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5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编制:德育处 审核: 审批: 印数: 份 受控状态:受控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守护学生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顶山三高学生请假制度》。各管理部门在学生请假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学生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统一使用平顶山市第三高中学生专用假条。

  2、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后,和学生一同离校。

  3、如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后,班主任签字,并在家长签字一栏注明“和家长联系过”(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政教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到家后要有反馈的信息。

  4、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四联单),班主任、政教人员、家长签字后,分别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宿管办、门卫(备案)。

  5、门卫备有学生离校记录及销假记录。政教处定时和门卫联系,检查学生的销假情况。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7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8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请假者,需凭医院就诊病历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无正当理由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

  6、严格会客制度,学生上课期间严禁让家长进校会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达一定程度者,按《学生违纪处罚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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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有效防范学生意外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泗县三中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请假。学生请病假(短期)须出具医院或学校卫生室的有关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即可;请事假(短期)必须如实向班主任老师说明情况,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

  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放假后,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有特殊情况要和班主任联系。违反规定发生意外者责任自负。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班主任老师不在校时原则上不能请假离校,如有紧急事情可向值班领导或老师请假。未经批准而离校者,以旷课论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学生要诚实请假,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并存档;两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年级组长批准后交政教处登记;一周以上、四周以内者须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校长批准后交政教处登记。

  三、学生请假条一式二联:第一联--班主任存根,班主任要严格收存,将此作为学生发生意外事件的有效凭证;第二联-一保卫处存根,供保卫处查验留存。

  四、请假条应由班主任老师亲自管理,不得把已签名或盖章的请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请假必须使用标准的请假条,批准学生离校的责任人(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及老师)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当天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假条每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学校统一活动例外),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五、班主任老师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老师应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决不能麻痹大意,敷衍塞责。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相关人员及领导联系处理。

  五、所有请假学生名单务必于当日书写在班级黑板右上方,告知学生和科任教师,科任教师及时核对情况。

  以上规定请年级组长、班主任、生活老师、保卫及全体同学认真遵照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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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学校管理,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制度。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1、学生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外出。有特殊情况(如生病,家有急事等)方可请假外出。

  2、学生请假需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印制的请假条,班主任必须打电话与学生家长联系核实情况真实性,然后认真填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由本年级部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外出;外出时将请假条交由校门口值班人员核对存档,家长到校方可放行。

  3、年部主任做好请假学生的.登记工作。

  4、学生请假在外,必须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发生任何事故,由家长负责。

  5、未经批准不准私自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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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是一所全寄宿制学校。为了加强管理,维护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特制订学生请假制度:

  一、凡我校学生必须在星期日晚自习前回校,星期六上完第五节课后方能回家。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学校大门,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学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领取学生请假放行条并如实填写请假事由及其他规定项目,获班主任签名批准后,学生凭此放行条进出校门。

  二、学生向班主任请假时应说出具体的事由且要有相关的`证明。(如家长的电话等)

  三、学生回到家后,应及时请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报平安。

  四、学生假满回校时,须到校门卫室取回放行条,请保安员填写好回校时间,并及时交回给班主任。

  五、学生假满后,应按时回校,否则当旷课论处。

  六、学生请假时,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可向级长或科任教师请假,但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同意。

  七、学生在生活区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可向生活部主管请假,主管批假后应尽快通知班主任。

  八、学生在教学区请假后,班主任应及时通知生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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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报值班领导审批,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由学生家长及时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13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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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经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并通知监护人,由监护人带其就医。事后应补请假条。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对于情况紧急的,班主任先通知家长,再由班主任带其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并让家长知道请假事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3、电话请假的,应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事后应补请假条。

  4、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5、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并让家长知道离校事宜。凭班主任证明方可离开学校。

  6、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7、对于其他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同意后方可离校。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统一的请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入。

  3、 生活管理员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宿舍管理条例

  1、按学工处所分宿舍的房间号、床位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宿舍日常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全面负责公共财产的管理、清洁工具的'领用、值日人员的安排,并督促本室成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如有情况向生活管理员汇报。

  3、在规定上课(含自习课)的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宿舍,因病需休息的同学,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经班主任老师批准。

  4、学校组织的早锻炼、晚自修,均需点名,不得擅自留在宿舍,如有事有病,需办好请假手续。

  5、宿舍内一切用品的摆放,要按照学校统一的规范,不得擅自搬动移位,更不准将教室或公共场所的桌椅私自搬进宿舍。

  宿舍值日人员表,床号姓名对照表、文明公约,统一张贴,统一填写,统一上墙,不得擅自乱贴。

  各宿舍要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美化宿舍环境。要做到思想性、专业性、知识性、艺术性相统一,不准贴挂不健康的图画,不准听不健康的音乐,不准传阅不健康的图书。

  衣物要叠放整齐,不准在室内或走廊上洗脸、洗衣、刷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提倡文明休息,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及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烟、打牌或赌博。

  不开无人灯,自来水随用随关。

  宿舍大楼内严禁打球、张贴、涂写、刻字、乱钉钉子等。

  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火油炉、酒精炉、蜡烛、电热毯、热得快等,严禁私自按电源,严禁爬墙翻窗进宿舍。就寝要关门。

  学生家长来访需要住宿,需办理好住宿登记手续,由学工处安排。禁止擅自留客住宿。

  尊重生活指导老师,自觉服从教育,不得谩骂、作弄。 学生校外亲友来校,应在门卫会客。

  按时就寝,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外住宿。若有夜不归宿者,舍长就于当天夜间10时前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

  严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和女生到男生宿舍。

  个人贵重物品上锁保管(如钱、手表等),不得随便乱放(如有遗失自己负责)。

  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停在宿舍大楼内。

  “文明宿舍”是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条件:“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如是住宿生,必须是“文明宿舍”成员。

  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到行政纪律处分。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16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保障学生,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出现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2、学生生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家长必须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校向班主任请假。学生无请假条,班主任可代学生写(并注明原因)。因病请假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病因调查,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如生病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4、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联系家长,由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带领学生就医并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5、学生请假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家长陪同,班主任签字后生效,班主任有事不在由代理班主任签字。班主任批准后将请假条交给班级管理员统一保管。

  6、住宿生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班级管理员,另一份交寝室管理员。

  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准假,必须见到家长或接到家长电话后可批准。如因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17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高中学生请假制度 18

  一、请假范围

  1、因故不能参加早操、课间操、上课、考试、考查、自习、政治学习、实习实验、集会、义务劳动、清洁卫生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2、晚上需要在外(包括在家)住宿者(走读除外)。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1、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写出假条(疾病或紧急情况除外),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包括起止时间)。

  2、学生因病请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提出正当理由或证明,否则不予准假。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抽调学生办公事或私事,确需抽调者必须经学生科同意,报请校领导批准。因学校公事请假时必须有学生科的公假通知单,如没有学生科公假通知单或伪造证明及无正当理由请假,一经查出,除作旷课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在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由班主任、学生科科长签注意见,分管副校长批准,学生干部和学生一律不能批假和代人请假。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可准其在授课时间内(一般2学时)的'假,凡期中、期末或遇考试考查等考试期间请假的,还须经教务科同意。

  5、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学习委员存查。凡请假一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登记后通知到班,班考勤干部必须将其假条粘贴在考勤簿上。

  6、学生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不得离校后委托他人代假或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学生请病假后,必须在学校或在医院治疗、休息,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和返家。

  8、不具备上述请假程序要求时,即视为旷课。

  三、销假、续假、超假

  1、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向班主任和学生科销假,否则作无故超假论处。

  2、学生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事先用可靠方式(电话、电报)告之班主任或学生科,回校时须持有效证明到班或学生科补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凡假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者,均为超假而作旷课处理。

  四、外宿假

  凡家未在主城区的学生,周末及其他时间不得外宿。如必须外宿者,应用书面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无论主城区内外的学生,连续外宿两夜及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走读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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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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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位学生要自觉做到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缺课。

  二、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班主任老师不在校时,如有紧急事情可向值班领导或值班班主任请假。批准学生离校的责任人(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当天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有事、有病不能按时来校上课的,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由家长事先电话告知班主任,待回校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四、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德育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假条应由班主任与级部亲自管理,不得把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

  六、请假程序:所有学生若在非正常离校时间离校,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两联单),两联上均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准确到某时某分),两联上均须班主任或值班领导、教师签字,后将存根交给班长,将“门卫用”联交给大门保安,请假学生家长在门卫用“联家长签字处签字,完成程序后保安放行。班主任每日通过电话、飞信等方式联系家长确认学生请假事宜。

  七、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原因,对书写不详的假条作废处理。

  八、班主任老师应严格把握请假制度,假条每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学校统一活动例外),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

  九、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由本人或监护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及时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十、无家长到校接者任何学生不得离校,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安排学生外出购物、活动等,若出现问题一律由安排人承担。

  十一、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

  十二、各班班长要将当天的出勤情况及时公示,并及时记录到班级日志中,妥善保管好请假条,并在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将当天同学出勤情况报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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