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4-06-17 07:59:56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制度[合集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请假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请假制度[合集15篇]

学生请假制度1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规范学生请假行为,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分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区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说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

  1.一节课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内的`请假,由值周行政审批。

  4.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办主任审批。

  5.两天及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到班主任处填写《陈店联小学生请假条》和《出门凭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等信息。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学校医务室或社区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证明。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履行销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报相关部门,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请求将子女带出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履行核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

  4.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的,可事后补假条。

  5.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6.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2

  为严格教育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希全体学生认真遵守,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请假流程:

  1、周一至周五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班主任签名—————德育办或值班教师签名—————保安放行;

  2、周六、周日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当天值班行政与班主任联系—————行政值班签名—————保安放行。

  三、学生因病请假,小病到校医务室就诊。如需外出就诊,在有校医医嘱建议后,班主任与其家长电话联系后,按请假流程之规定办理,最后由家长到校门门卫室接其子女。

  四、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别是婚丧嫁娶等情况,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如具有充足理由班主任方可酌情准假。请假超过2天的`学生,班主任应到德育办101室备案。

  五、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否则请假无效。超过假期续假,必须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六、请假、旷课达到学籍管理有关处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学生请假制度3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学生请假制度4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防控办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班主任到学校负责人处说明、销假。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学生请假制度5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班主任要在假条上销假,并保留请假条一学月,月底交德育处。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学生请假后,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否则,如果学生请假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今后的请假资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追究相应的.责任。

  3、住校生如果不请假离校或者不交请假条给宿管人员,按《云台中学学生公寓考核办法》考核该班。严禁口头请假,如果没有班主任签署了意见的请假条,宿管人员按缺住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5、如学生违反本请假销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6

  一、 教职工(含临时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职工、行政干部请假由办公室审批。

  二、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

  1、本人填写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由教研(备课)组长签名落实代课(代工)后,报教务处。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须持人民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四、教职员工亲属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给丧假七天,兄弟死亡给丧假三天,教职工结婚,结婚假七天,产假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给假。

  五、事假一天扣资金20元,扣目标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发当月出勤奖,超假者扣除请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与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奖金5元,扣目标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

  七、全年累计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年终不评先进。

  八、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课)处理:

  1、不假;

  2、请假未批;

  3、请假手续不完备;

  4、请假超假。旷课一节,扣资金100元,旷工一天, 扣奖金100元,停发当月出勤资,并通报批评。

学生请假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两种。

  1.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审核流程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 “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1)请病假七天以内、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销假办法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四、请假管理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规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8

  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济管理系结合学生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要求

  1、原则上事假一律不准(特殊情况除外),周一到周五期间遵守学院的封闭式管理。

  2、病假须出据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严格按照学院的.请假程序办理。

  3、辅导员、班主任每周每班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三天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需加盖学工办的章子和意见。

  2、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辅导员提供证明、学工办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辅导员、学工办、主管学生领导审核,报院学生处备案。

  4、因病需要离校治疗,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并报主管院长审批。

学生请假制度9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现对进一步严格师生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全体师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合肥市区均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时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外出地点、陪同人员等信息,并承诺做好个人防护。

  二、规范师生请假程序

  1、教职工外出请假。所有职工出行前均需填写《疫情防控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报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备案。

  教职员工:赴省内合肥市区外的须所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赴省外的`教职工须分管校领导批准。

  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要分管校领导批准;正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2、学生外出请假。学生外出离开校园,在合肥市区的,当日内返回,实行(学工系统)备案制。学生离开合肥市区,或当日内不能返回的,需正式办理请假手续。

  本科生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辅导员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副书记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上的,学院副书记核实审批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均需研究生导师同意。3天以内由班主任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请假2周以上的,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后,报研工部备案。赴省外的研究生,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报研工部备案。

  国际生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国际生外出管理要求进行审批。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师生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妥善保管出行票据等相关信息备查。

  2、各单位、全体师生务必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学生请假制度10

  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学生不能随意请假,确须请假,必须有家长电话同意后方可请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学生经批准请假,必须将书面假条交门卫处登记、保存后方可出校门,返校时在门卫处销假登记。

  五、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六、班主任审批假条注意事项:

  1.请假条内容必须有请假的具体时间、具体请假原因。

  2.班主任签字必须具体。如何准假间长,并要求注意安全;班主任签字也要落上当时的具体请假时间。

  3.学生如到假后没有按时返校,必须由家长当面或电话向班主任续假。未续假者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告之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请假制度11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按实际打考勤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5分钟以上扣1元,30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1次扣5元,一个月内3次迟到或3次早退取消当月出勤工资。

  二、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半天扣15元,一天扣3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35元计并扣除当月出勤奖;病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25元计,5天以上30元计。一学期内超过一天以上的不连续的'事假则扣除本人当月平均每日工资(病假则扣除80%),从所扣工资补50%给配班人员。

  四、班上有人请假时由共班人员完成班上工作,所扣请假人员工资80%给配班人员,请假人刚好轮到值中午班将加扣5元给值班者。

  五、产假为2个月领基本工资,婚假为一个星期,丧假为3天。

学生请假制度12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13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 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由系部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三条 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学习委员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 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 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 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14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4、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放行条或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考勤时间是指早读课、学科课、自修课、晚修、午休、晚宿和学校规定的集会等时间。

  2、班主任(上课老师)或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缺席超过10分钟,通过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长,并告之级长处理。上课老师必须在班务日志上注明缺席学生及缺席原因。

  3、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或者有家长书面申请,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放行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

  4、一张请假放行条只能书写一个学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请假申请书经相关审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保存。

  6、请假离开宿舍由生活指导老师批准。

  7、中午所有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课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长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审批;

  4、一月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5、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最后审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逐级申请。

  6、任课教师、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级长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15

各部门,级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的疫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上报体温、病情,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做好跟踪记录。病事假须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由本人、部门主管、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报工会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部门主管处销假,销假情况由部门主管报工会备案。对经批准请病假,事假的人员,工会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对病假人员要留存病历复印件),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

  第二条尽量减少教职工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确需外出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教职工请公假,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由部门主管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及行程路线,由学校审批,报财务室上交教体局。

  第三条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教职工需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内(含5天),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四条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需请病假5天及以上者,须提供病历卡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病假30天以上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特殊病种可到特殊医院,但事前须经单位许可)。被确诊为高度伤残、严重精神病以及需要长期病养病休的重症病人,本人如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出具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第五条教职工凡需一次性请病假15大以内(合15天),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六条教职工因特殊疾病,身体健康原因需长期休养的(持有第四条证明材料),经检查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的,由本人填写特殊疾病休养审批单、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病假期满,身体康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及时上班。病假(丧失生沽自理能力的病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除外)超过2个月的,要报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减工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病退。

  第七条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请婚假,由学校审批,可享受婚假七天。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婚假期间如果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按加班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请产假,需带子女出生证明,到妇委会核定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20xx年山东省最新规定执行,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需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第十条国家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和经单位审批的公假均可视为正常出勤,事假、病假等按未出勤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系虚构、伪造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对待,对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同时视情况追查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休病假期间有从事经营性活动,到其他单位有偿工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据政策严肃处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编教职工自愿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病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额发给基本工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因病休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病假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得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超过两个月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工会是落实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书面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月汇总报工会,由工会按月累计公示,备案。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和销假记录由工会妥善保存,作为长期档案保存。学校根据《胶西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将病事假管理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职称、评优等直接挂钩,要加大考勤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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