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15篇(精选)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请假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请假制度1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防控办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班主任到学校负责人处说明、销假。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学生请假制度2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工作环节,确保学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现对学生考勤、请假做以下规定:
1、实行课前考勤制度。每节课(正式课、自习、辅导、各类活动)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对无故不到学生及时报告教学处。
2、实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出校门,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学生返校要在门房进行销假。
3、实行家长签字制度。走读生临时请假外出,班主任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必须告知家长,住校生临时请假外出,必须要安排至少一名学生陪护。学生请长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时间),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签字并来校领人,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电话请假,必须要有家长给班主任通过发信息请假。
4、实行领导签字制度。学生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德育处批准签字,学生请假超过一周7天,必须由分管校长签字。
5、实行跟班教师准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如果属于班主任不上班时间,则由跟班、辅导教师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6、实行值周领导准假制度。学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由值周领导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3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学生请假制度4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班主任要在假条上销假,并保留请假条一学月,月底交德育处。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学生请假后,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否则,如果学生请假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今后的请假资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追究相应的责任。
3、住校生如果不请假离校或者不交请假条给宿管人员,按《云台中学学生公寓考核办法》考核该班。严禁口头请假,如果没有班主任签署了意见的请假条,宿管人员按缺住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5、如学生违反本请假销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应事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辅导员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因急事、急症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应先采取通信方式向辅导员请假,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因病假、事假需离校3天以上的,应由学生家长向辅导员出具同意学生离校的意见。
第五条学生请病假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医院病假证明等材料,请假时间超过7天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医院病假证明等材料;学生请事假的,应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生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在4至7天的,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请假时间超过7天的,由所在学院研究决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因同一事由多次请假的,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学生每次请假时间(含续假时间)不得超过4周,因重大伤病或传染病需要治疗或休养的,不得超过7周。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7周,逾期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八条学生请假被批准后,方始有效。学院批假应遵循保证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利、方便学生生活的基本原则。
第九条学生在准假期限届满后,因故仍不能按时返校或恢复参加教学活动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的办理程序和请假手续相同。
第十条在毕业学年有课堂教学活动的,请假程序按本办法办理。
没有课堂教学活动,但因求职或实习需要离校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供家长书面同意书,请假时间不受7周期限限制。
第十一条学生因以下原因请假或补假的,不得准假:
(一)寒暑假或节假日返校,因未能购买到车票、机票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居住地交通特别不便或遭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外出游玩的;
(三)因经商、兼职或提供有偿服务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二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学院应在假期结束第二天早晨九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如学生未请假逾期未返校,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及督促学生返校。
第十三条具有以下情况缺席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一)未依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的;
(二)请假时间已满,未按规定办理销假的;
(三)请假时间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四)编造请假事由或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第十四条请假事由消失或准假期限届满后,学生应及时办理书面销假手续。销假手续应当由学生本人办理。
第十五条学院应加强对请假申请表和请假证明材料的保管、存档和记录工作。
第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请假时段是指东北财经大学校历规定的教育教学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学校另有安排外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请假制度6
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制度
根据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及水利与环境学院实际状况,特此制定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二、各类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见附表1)
三、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疾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四、研究生病假,须提供校医院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本人的请假条、,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方可生效。
五、研究生事假,须由本人持请假条、经导师及辅导员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盖章,方可生效。因导师派出事假,请假时间在七日以内者,须由导师及辅导员共同批准并备案留档;七日以上者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得到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且须由导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私事假,除不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遵照导师派出事假执行。
六、任课老师原则上不具有批假权利(突发事件除外)。突发事件指突患疾病或因病重不能请假时,可由班长代为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然后立即报请研究生办公室。
七、因学校、学院活动请假时,须由相关部门统一开具请假证明。
八、在学期长假(如元旦、五一、十一等)之前学生因私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
九、研究生请假期满后,须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书面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须向导师及辅导员说明情况,并且在返校后补办假期延长手续。如未如期办理,按旷课/缺勤处理。
十、请假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时,视为请假无效:
(1)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批假超越权限;
(3)事后补写请假条、;
十一、研究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均按旷课/缺勤论,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教育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三天者,予以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一周以上,两周以内,予以记过处分;超过四周,上报研究生院并劝其退学。
十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办公室所有。
学生请假制度7
尊敬的老师:
我是 班学生 学号
因 原因, 需请假 日,从 年 月 日_____时(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时 (星期 )。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制度8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9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学生请假制度10
1、学生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不允许请假外出。有特殊情况(如生病,家有急事等)方可请假外出。
2、学生请假需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印制的.请假条,班主任必须打电话与学生家长联系核实情况真实性,然后认真填写请假条,班主任和(住宿生)生活老师签字后由德育副校长或综治主任审批方可外出;外出时将请假条交由校门口值班人员核对存档。
3、住宿生请假,学校的住宿生周五下午回家,必须在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德育处签批后,方可离校。周日晚6:00前必须返校。
4、在上课期间生病要回宿舍休息的同学,需由医生证明、班主任签字、德育处签批后,将假条交由宿舍生活老师方可进入宿舍。由生管老师安排休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宿舍。
5、学生请假在外,必须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发生任何事故,由家长负责。
6、未经批准私自离校,学校将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11
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间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学校考勤人员要及时查看考勤签到记录,对没来签到的教职工要及时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记,如有病请假来不了的,要询问清楚,是何病,是否发烧等,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给校长。
4、班主任在晨午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5、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7、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8、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学生出具”病愈返校证明”,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学生请假制度12
一、请假程序
学生家长(本人或打电话)到班主任处确认学生请假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时间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核实签字并作记录学生科登记盖章将一份请假条交宿舍生活老师并填写离校登记将另一份请假条交门卫填写离校登记离校。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种。
病假:
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
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请事假并须由学生家长亲自提出。
公假:
1、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会、班主任证实后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13
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严把疫情“外防输入”关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
第二条 若因客观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 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 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 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第七条 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
第八条 请假程序:
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
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
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
第九条 批假权限:
1. 一天之内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批准。
2. 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 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
4. 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 14 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5. 两周以上,一个月之内(不超过 31 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二级学院院长拟提出审批意见,由学生处审核后提交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6. 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休学”的规定办理休学。
第十条 委托办理: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同学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应持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请假申请,到委托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处按本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因健康状况(学生行动不便、患传染性疾病或严重心理问题及精神疾病的),学生无法返校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办理。家长应提前以电话、电传或信函等形式与申请者辅导员进行联系,由辅导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托人捎信请假。
第十一条 返校销假:
1.请假一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且能当日返校者,返校后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销假。销假时应提供本人当日活动轨迹清单;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 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2.请假二至三天(含三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的按上一 款规定返校销假。活动范围超出西安市区域的,学生返校销假时应提供本人请假期内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 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学生返校时应提供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两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
4.请假一周以上者,均应在返校前通过“我在校园”平台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请应提供请假期间的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及活动轨迹;“返校健康承诺书”;返校计划;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三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返校后应严格遵守学校隔离观察制度,进行 14 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隔离观察期满且健康状况良好的可返回班级销假上课。
第十二条 考试期间一般不予请假,对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者应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向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教务安排参加补考。
第十三条 毕业班学生办理就业实习长假手续,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请销假管理规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仅适用疫情防控期间,若疫情结束,学生 请销假的规定仍按《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学生请假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x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学生请假制度15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经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并通知监护人,由监护人带其就医。事后应补请假条。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对于情况紧急的,班主任先通知家长,再由班主任带其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并让家长知道请假事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3、电话请假的',应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事后应补请假条。
4、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5、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并让家长知道离校事宜。凭班主任证明方可离开学校。
6、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7、对于其他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同意后方可离校。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统一的请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入。
3、 生活管理员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宿舍管理条例
1、按学工处所分宿舍的房间号、床位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宿舍日常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全面负责公共财产的管理、清洁工具的领用、值日人员的安排,并督促本室成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如有情况向生活管理员汇报。
3、在规定上课(含自习课)的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宿舍,因病需休息的同学,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经班主任老师批准。
4、学校组织的早锻炼、晚自修,均需点名,不得擅自留在宿舍,如有事有病,需办好请假手续。
5、宿舍内一切用品的摆放,要按照学校统一的规范,不得擅自搬动移位,更不准将教室或公共场所的桌椅私自搬进宿舍。
宿舍值日人员表,床号姓名对照表、文明公约,统一张贴,统一填写,统一上墙,不得擅自乱贴。
各宿舍要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美化宿舍环境。要做到思想性、专业性、知识性、艺术性相统一,不准贴挂不健康的图画,不准听不健康的音乐,不准传阅不健康的图书。
衣物要叠放整齐,不准在室内或走廊上洗脸、洗衣、刷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提倡文明休息,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及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烟、打牌或赌博。
不开无人灯,自来水随用随关。
宿舍大楼内严禁打球、张贴、涂写、刻字、乱钉钉子等。
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火油炉、酒精炉、蜡烛、电热毯、热得快等,严禁私自按电源,严禁爬墙翻窗进宿舍。就寝要关门。
学生家长来访需要住宿,需办理好住宿登记手续,由学工处安排。禁止擅自留客住宿。
尊重生活指导老师,自觉服从教育,不得谩骂、作弄。 学生校外亲友来校,应在门卫会客。
按时就寝,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外住宿。若有夜不归宿者,舍长就于当天夜间10时前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
严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和女生到男生宿舍。
个人贵重物品上锁保管(如钱、手表等),不得随便乱放(如有遗失自己负责)。
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停在宿舍大楼内。
“文明宿舍”是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条件:“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如是住宿生,必须是“文明宿舍”成员。
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到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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