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4-07-06 16:52:56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制度15篇(精)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请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请假制度15篇(精)

学生请假制度1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 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 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报、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并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院领导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经学生工作部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请假期满必须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 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 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并事、公假。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 2 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2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学生请假制度3

  工业大学学生请销假办法

  为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严格日常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遇寒暑假,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z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生效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申请审批表》交由学院教务中心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须将《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报学生所在公寓办公室备案。学生请病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结果。

  第三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不得超过6个星期,单次请假不得超过4个星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4个星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未明确规定课时的,一律按一天6课时计。

  第五条、正常课堂教学环节期间,学生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含3日)的,《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4个星期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备案。

  跨校区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请假时间在7日以内(含7日)的,由所在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工作人员签字审批生效。请假时间超过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2、学院教务中心负责核实请假学生教学环节安排情况,请假期间有课的,学生本人或委托班级负责人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教师应做好相应考勤记录。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任课教师可按旷课处理上报。

  3、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如学生请假期间不离开学校且在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除课堂教学之外的'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或在实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的,须经该环节指导教师批准并按上述条、款相应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不便办理上述请假审批手续的,学生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超过实习实践环节规定时间1/3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在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所在公寓办公室留存的《申请审批表》备注栏内,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

  第八条、寒暑假后或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的,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院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记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按《z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执行。

学生请假制度4

  1、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升国旗、上课、课间操、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2、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诊断证明或家长请假条(病假超过三天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突然因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事假应事先请假,经允许再行离校,不事先请假以旷课论。因突发事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请事假者一周以内由本班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年级主任批准。

  4、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申请续假。

  5、对于学生缺勤的课时计算:上课按实际课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等一天按六课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6、请假必须持已批准的`假条到政教处履行请假登记,假满返校再到政教处进行销假。

  7、学生考勤工作由本班班委会负责,每周向本班班主任报送一次考勤表。

  8、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有迟到、缺课的学生及时报该班班主任。

学生请假制度5

  为严格教育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希全体学生认真遵守,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请假流程:

  1、周一至周五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班主任签名—————德育办或值班教师签名—————保安放行;

  2、周六、周日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当天值班行政与班主任联系—————行政值班签名—————保安放行。

  三、学生因病请假,小病到校医务室就诊。如需外出就诊,在有校医医嘱建议后,班主任与其家长电话联系后,按请假流程之规定办理,最后由家长到校门门卫室接其子女。

  四、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别是婚丧嫁娶等情况,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如具有充足理由班主任方可酌情准假。请假超过2天的学生,班主任应到德育办101室备案。

  五、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否则请假无效。超过假期续假,必须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六、请假、旷课达到学籍管理有关处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学生请假制度6

  为了保证幼儿正常入园,提高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质量,规范收费管理,特制定幼儿请假制度如下:

  1、在幼儿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请家长保证幼儿每天入园;不得无故请假、缺勤。

  2、病假幼儿请提供病历证明,康复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请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长有事而让幼儿缺勤。

  4、请假幼儿请提前交请假条,说明原因及请假天数。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记。

  5、请假期间的伙食费,凭请假条,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师核对缺勤记录后全数退还。由家长和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6、幼儿园全天开放,不提倡幼儿中午离园,如有特殊原因只来半天的,请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身体原因的'提供相关证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药,有病需要半休等)

  7、如中途转园,请递交转园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请假、不申请的,离园一个月以上,园方联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结果的,视作自动离园。

学生请假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请假制度8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学生请假制度9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凭医生或家长证明向班主任请假,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事后办理补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的作旷课论处。

  3、学生请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七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一学期内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继续请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学生请假制度10

  为了严格管理、规范程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重庆市田家炳中学制定学生请销假制度,凡我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因事因病不能上课,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一、学生请(销)假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单,班主任老师在得到家长的证实材料(家长意见书或电话记录)之后将学生请(销)假申请单规范填写并交至门岗处。学校门岗验收后放行学生。如果是住宿生请假并且当晚不在校住宿的,须同时向生活老师出具班主任签字的请假证明并存档备案。

  学生请假结束返校后要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备案,已到请假时间而没有销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并由班主任及时上报学生发展处备案。

  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缺课时数按旷课处理。同时其擅自离校行为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经年级组长批准。

  3、请假一周以上须经学生处批准。

  三、续假办理

  因有特殊情况到期不能返校的`必须履行续假手续,续假权限与请假审批权限同。

  四、学生请假须备材料

  病假7天以内须持县、区级或以上级别医院诊断证明,超过15天的须持市级或以上级别医院诊断证明。学生休假期间按实际授课数计算病休课时,病休课时数达到一定数量,执行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凡请假离校的学生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有家长签字的意见书或与家长电话通话记录。学生请(销)假申请单、家长意见书或电话记录由学生发展处存档备案。

  五、关于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说明

  寒暑假、端午、五一、国庆、中秋、元旦和其他临时放假时,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离校时间离校,不得寻找理由请假提前离校。

  新学期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结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如果不按时返校,耽误课时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11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学生请假制度12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学生请假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x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学生请假制度14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三、准假权限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15

  一、开学报到时间为一天,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者必须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学校不予注册。

  二、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时必须出示学生证并持有学校统一印制的由班主任签字(全名)盖章批准的假条方可离校。

  三、住宿生请假不住宿时持请假条先到公寓办登记,由生活老师在假条上签字并将离开公寓楼的时间填写在请假条上,再由请假的学生持此假条交保卫科,由值班的.保卫人员签字并填写离校时间,学生返校后先在保卫科销假并取回假条后交公寓办生活老师销假。住宿生请假不住宿者必须于中午午休前,晚上在第二晚自习前持请假条到生活老师处登记。

  四、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假条格式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严禁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在假条上注明,由×××代请假。请假条必须一人一条,不许2人或多人一条,出现2人以上假条,按人头每人扣2分。请假条不按要求规范填写,公寓办、门卫不予放行,并扣班级量化3分。不用统一格式假条者,一律不予放行,并扣班级量化6分。

  五、学生因事请假要从严控制,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控制在两小时内,迟延回校或回校后不销假以迟到论,超过三十分钟以旷课论。

  六、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者,必须在原批准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七、学生回家后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是住宿生的班主任应及时向公寓办作书面证明。该生返校后补齐手续(家长证明、医院证明、假条),到政教处登记签章后再交公寓办补、销假,否则按午、夜不归扣分。

  八、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需先与家长联系后方可准假,并在假条上要注明。

  1、外出看病的;

  2、午休、晚睡期间外出不在公寓办休息的;

  3、晚自习请假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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