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2 07:37:59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人事部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确认,总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3、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4、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6、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7、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①员工请病假应持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②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③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④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并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②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③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同意后,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1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④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工作中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柳州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

  4、婚假

  ①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③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公司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⑧员工休完假期后,应持相关证明到行政人事部报销假期。

  6、丧假

  ①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②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③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④员工休完假期后,应持相关证明到行政人事部报销假期;如公司相关人员见证或能够证明者,则不需要要证明,如路程较远无相关人员能证明则由亲属死亡所在当地村委会开据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到行政人事部报销。

  7、年休假

  ①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2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

  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可以申请在每年的春节前后进行休息。春节期间员工应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③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④年休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每年年假不计累计,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可累计休息,日后根据工作情况可进行补休,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累计未休时间,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5、各部门人员请完假之后找借口再请连假的则打旷工处理,1年之内请连假最多不超过2次(3天以上含3天算连假,特殊情况(工伤、婚、丧、病、产假)除外,如请连假超过两次则年终奖减半。如请假日期已到,找其他借口加请假,则以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3天工资。

  七、全勤奖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等缺勤记录,无任何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其他假期等(国家法定假日、年假、补休除外)才能享受全勤奖。

  2、公司规定时间上班计算考勤,以考勤机资料为准。

  3、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扣除本月全勤奖。

  4、每月全勤奖为5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第二章请假说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所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并报行政处存档。

  二、婚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交与人事行政专员存档。

  三、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五、假满回公司销假,请假事由需与实际相符。

  六、职工休假期间,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审批权限:员工请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1天以内主管审批,2—3(含2天),须经公司副总批准,特殊情况要超过3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各类假所有手续全部交于人事行政专员处存档。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如下:

  (一)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为无薪假,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人事部有权要求请假人员提供相应证明,以证实事假理由成立。

  员工无特殊原因连续请事假15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30个工作日的,视为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对其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员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请病假,但必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二级甲等级以上级别医院病假条方可准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间发放合同工资的60%,且不享受各种补贴。

  (1)凡是病假,均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如需住院,还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住院小结)等复印存档,如手续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并罚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资,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员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只发放其本人合同工资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享受各项福利补贴。

  (3)患病或因工负伤请病假超过3个月,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以员工无法胜任本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婚假:员工在职期间依法登记结婚的,自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可申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并一次性休完。婚假3天(婚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如男女双方家庭距离较远可以请路程假,路程假为无薪假,所有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再婚者不能享受婚假。

  (五)产假:根据政府规定,女员工享有98天法定带薪产假(含产检假),难产者,可增加15日产假(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请产假时需提供产检证明、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后补)及医院就诊收费票据的原件,并把请假单于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起走请假审批流程。休假期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附:流产16周以内(含16周)的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16周以上的可享受42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

  (六)陪产假:根据政府规定已婚男职工享有15天带薪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请假时需出示结婚证、户口本、配偶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后补)原件,并把请假单与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起走请假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吧所有资料交与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七)授乳假:根据《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办法执行:“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日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授乳假限当日使用,不累计使用。

  (八)丧假:需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

  第一重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3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

  第二重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可享受1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

  其他亲属则按无薪丧假处理,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家住省外可适当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为无薪假,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门报备,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门应以邮件或微信形式予以批复,并于返回公司上班的第1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并附主管邮件或微信的批假截图;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本人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旷工一天扣除正常工作日3倍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不予结算当月工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二、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或紧急情况当天不能到岗者,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请假理由不充分或与工作发生冲突时,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请假。员工应予以配合。

  四、公司考勤情况统一由行政部门进行详细记录,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各部门主管须自行控管部门内的出缺席情况,对于公出、出差、请假人员须及时了解其职务代理人及工作安排,部门成员彼此须有职务代理关系,以便可以随时落实及确认工作进展。

  五、务必保证请假假别及事由与最终至人事部门核假的假别及事由保持一致,否则皆视为旷工处理。

  六、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七、此请假条例的制定权及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

  1、目的:为确保员工请假或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交接,特订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嘉威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请假及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早一天填写请假条向直管颔导申请(如紧急事项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当天需补请假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直管颔导跟据生产情况可以直接作出批复。如员工请假时间超过一天以上由员工直管领导向生产部批复。

  (2)主管及管理人员请假在一天以内可由其部门直接领导按工作情况直接批复,超出一天的,需总经理批准。

  (3)请假未经当事领导同意及没有领导签字批准的`请假条,私自休息的员工公司将作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按当事人当月日平均工资*3扣除),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4)车间员工当月只允许有一天的病假(车间当天只允许一位员工请假),请病假超过一天的扣除当月全部补贴及全勤奖。

  (5)经领导同意签字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由后勤人事管理董洪权统一保管,公司总经办对于缺勤人员只对照后勤提供的请假单作薪金结算或作旷工罚金处理。

  4、离职管理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1个月前向其部门主管及生产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未办理离职手续私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2)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须填写《离职申请》经各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公司总经办。

  (4)辞职员工收到总经办的《离职交接表》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工作交接和工量具退还仓库)。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总经办,由公司交总办负责相关薪资结算事项。

  (6)试用期员工申请离职应于七日前提出。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4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请假程序

  第一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总务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总务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二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当日上班开始2小时内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说明理由及预计返岗时间,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请假1天以内经部门组长批准同意;请假2天以内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内科长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科长批准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总务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组长批准和部门主管同意,否则做旷处理。

  第六条部门组长和部门主管请假,须经科长和总经理批准,总务部备案。

  第七条一般员工请假时组长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后确认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后签字,组长和主管请假时需提前安排好备份人员,确保请假期间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各类假种及安排

  ㈠事假:事假最小使用单位为4小时。员工因私事请假,每月不应超过3天。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事假超过15天,对于请事假超过15天的员工,取消年终奖金。

  ㈡公假:员工因公请假,如培训等与公司相关的事项,工资照常发放。㈢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医嘱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申请病假,并应当向公司总务部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本和病假证明进行备案。

  2.若因急病需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相关证明原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员工所享受医疗期设置:员工在公司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多至24个月。

  4.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

  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工龄设置:

  ①连续工龄不到两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100%计发;

  5.员工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公司支付其疾病救济费。

  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工龄设置:

  ①连续工龄不到一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到不满三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60%计发。

  支付疾病救济费的,公司不再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

  ※上述所称的“假期工资基数”为员工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

  6.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致伤者均不能按照病假处理。

  ㈣工伤假:

  ①因工负伤的员工,由公司领导认可并开具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②因工负伤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凭工伤认定书到公司登记,享受工伤假待遇。工伤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并计入有效出勤天数;原先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在次月工资结算时补足差额。

  公司对工伤员工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不能在原岗位胜任的,公司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岗位。

  ㈤丧假:

  ①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凭相关证明给与三天丧假。员工配偶父母、(外)祖父母丧亡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1个工作日的丧假。

  ②丧假需一次用完,不得分开使用;

  ③丧假如遇国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④丧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70%发放,不计入有效出勤天数。

  ㈥产假、陪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

  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③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⑤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员工,凭医院证明,所在单位给予连续七日护理假;发放基本工资。

  ㈦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㈧婚假:

  ①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证书上表明的登记日期为20__年1月1日前的,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员工,可享受10的婚假待遇。(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②婚假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并出具结婚证,经总经理批准后一次性连续休完。

  ③婚假自结婚起(以结婚证书表明的日期为准)一年内有效,员工在上述有效期内或离职时没有休婚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④婚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70%发放,不计入有效出勤天数。

  ㈨国家假: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休假。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日。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休假办法,结合公司业务需要,在节前发布通知。

  以加班抵消请假的,由各部门组长进行统计并上报总务部。

  附则

  第一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未经本部门直属上级批准,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2个小时以上的,一律作旷工处理;一周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记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3天工资。同时计入年终奖金评定。

  第二条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四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务部所有。

  第五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5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1、审批权限

  ①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

  备案归档。

  3、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三、请假规定

  1、事假:

  ①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

  按旷工处理。

  2、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需凭医院诊断证明,领导审批。

  ②员工因病请假,工资照发。

  3工伤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工资照发。

  4、婚假

  ①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③婚假按国家规定可请假七天。

  5、产假

  ①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前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产假可享受一个月假期,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工作照发。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需报有关领导审批。

  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旷工认定: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

  ②未办理请假手续休假

  ③不请示报告休假

  上述旷工行为视其情节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按工资3倍处罚,在当月工资扣除

  ②旷工2次,按辞退处理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②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请假本月满勤没有,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师院人(20xx)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第四条 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 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 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

  第六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 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 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 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 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 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 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 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七章计划生育假

  第二十三条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 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 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 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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