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

时间:2024-10-24 14:14:23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请假制度精华(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请假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请假制度精华(15篇)

请假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行政部存档。

  二、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通报人事行政部,3天以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短息无效),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1天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意;请假1天到3天需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才可生效;请假3天以上(含3天)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将《请假条》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请假无效。

  五、假满之日均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人事行政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第五章各类假及规定

  一、事假

  1、私事假期间,扣除日全部工资。

  2、请假期间适逢公休日,不另补假。

  3、事假跨越公休日、节假日时,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以事假计。

  4、员工因公请事假,参加公司相关的活动及培训等公项,工资照常发放。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人事行政部。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领导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病假工资规定:病假期间按实际工资的60%发放。

  4、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5、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四、工伤假

  1、因公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人事行政部出具

  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五、丧假

  1、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员工料理丧事的.,可根据情况给予1至3天丧假(包括节假日)。员工其他亲属去世,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酌情考虑给予丧假。

  2、丧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六、产假和节育假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产假天数的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还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附注会根据国家政策,而有所改变)

  七、婚假

  1、按照婚姻法规定普通婚假(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多享受7天的婚假(包括正常婚假共计10天婚假).

  3、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申请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请假申请单(请婚假需提前3天找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字)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婚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7天(根据国家规定);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

  4、劳动节。放假3天(放假和调休);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放假7天(放假和调休);

  8、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3月8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放假半天。

  第六章附则

  一、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补充。

  三、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附个表格模板(请认真填写)

  请假申请单

请假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员工休假及请假标准,规范休假及请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xx

  第二章休假及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休假及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休假及请假标准见附下表

  第四章休假及请假说明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并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除发生特别紧急情况本人失去意识或与外界隔离无法联系外,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超出以本规定休假及请假天数外,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及年假,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报批其他假。

  第十条假期计算。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一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二条员工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时,优先使用当年年假;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三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第十五条强制休假期内享受所有假期时应享受当月全勤奖、午餐补贴及各种集体奖励。强制假期之外不享受休假及请假日午餐补贴。

  第十六条员工因私人原因除本规定事由外向公司申请暂离工作岗位并获签准的.假期。超过3天的停发员工请事假期间全额薪资,请假在三天之内发放全额薪资。因重病需住院者,住院期在三个月(含)以内的,期间除绩效工资外按100%发放薪资,其中绩效工资第一月按80%发放;第二个月按50%发放;第三个月按20%发放。超过三个月的,单位视情况补贴1000-10000元,特别情况可以组织单位募捐,同时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劝退。

  第十八条如发生直系亲属去世,可增加精神调整假10-30天,发生两位及以上直系亲属去世,增加的精神调整假可为10天的相应倍数。

  第十九条请婚假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婚假只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可分两次休完。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婚假。

  第二十条产假:是指女员工在符合有关婚姻等法律的范围内分娩或流产期间,所享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带薪假期。

  1、女员工请产假需在预产期八个月前提出申请,并在产假申请时提供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同时提供医院证明。

  2、女员工产假正常生育者为90天(日历),医院证明属难产者增加产假20天。多胞胎生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期间享受绩效工资50%,其余工资全额发放。

  4、非计划生育的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处理,由此给公司赞成的损失,公司有权责成其承担。

  5、女员工在婴儿周岁前可享有每天2小时的有薪哺乳假。可累计,但要在婴儿一周以前休假,否则作废。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

  公司从外省招聘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10-20天,可报工作单位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居住所在地的火车硬卧票一次往返;各副科及科级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共计10-20天(含春节),可报工作单位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居住所在地,火车硬卧票三次(含春节)。家属有来工作所在地探亲的同等车票可代替本人车票报销。科级及以上职员如遇特殊情况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可由乘火车改乘飞机。其中各种强制亲情类假由于路途遥远,可并入探亲假,分三次休假。

  第二十二条凡与本管理办法有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自公布日起施行。

请假制度3

  为了维护区级学科教研活动的严肃性,提高学科教研活动的'规范性,积极营造乐于研究,致力于教研创新的研究氛围,经研究,要求中学各学科在进行区级学科教研活动时,建立教研活动的请假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凡在岗任课教师均需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含兼课的教学校长及教务主任),其中教学校长及教务主任因学校行政会及其他公务除外。

  2、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学科教研活动,需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主任与学科教研员请假,特殊情况由教学校长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科教研员严格考勤,活动中早退教师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按缺勤一次处理,病假、公假、事假均由学校教务处向学科教研员请假。

  4、各学科教研员每周在区中学教研室学科教研网“教研考勤”栏目中公布出勤情况,学期结束经汇总后,报区教师培训处登记,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学时认定结束后上报市教师培训系统备案,凡未按规定参加区学科教研活动的,区教师培训处对区级继续教育学时部分将不予认定。

请假制度4

  一、目的

  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等。

  二、范围

  1、请假种类: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的各种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假、调休等。

  2、请假条件与要求: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因私事或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情况。员工请假须事先经过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请假,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

  3、请假时限: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请假时限的规范。员工请假时间略长或需长期休假的,需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报告、申请备案,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请假权利。

  三、制度制定程序

  该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程序:

  1、明确制度起草人及审核人;

  2、调查分析员工请假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3、确定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征求员工意见,修改制度;

  5、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6、印制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使用。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请假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员工因病或非本人原因不能工作的,享有带薪病假或事假。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设立请假制度,规定请假的种类、条件和要求,以及请假的程序和时限等相关规定。

  4、《行政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程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果如此制定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利益的,必须听取其意见。

  五、制度内容

  1、请假种类

  该制度将员工请假分为以下种类:

  (1)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在额度允许范围内可无偿放假,不影响薪资;

  (2)病假:员工因病住院或非重大疾病/小病情的,享受带薪病假;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患病需请假的,按绩效工资的100%支付工资;(3)年假/调休:员工获得的年假、调休等假期均须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备案。

  2、请假条件与要求

  员工请假前,必须先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商量、协商,获得同意。

  员工申请请假,需要填写规定的请假申请表,详细写明请假原因、日期和持续时间等。

  员工请假的事由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擅自请假或造假。涉嫌造假者,公司有权审查调查,并视情况予以惩戒。

  3、请假时限

  员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实际请假超过时间以及未经事先得到批准而擅自请假的,将取消该员工请假权利,并按规定处理。

  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操作,需提前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沟通。

  4、责任主体

  (1)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员工的请假、复工情况进行审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规定,协助管理请假,核实员工请假情况和相关事宜的处理等。

  (3)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方式和时间提交请假申请,申请备案后才能享受相关假期。

  5、执行程序

  员工请假须填写统一的请假申请表,并报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员工在请假期间需联系公司、保持通讯畅通,如假期提前结束需提前告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未经批准直接不到公司工作或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视为自行放弃请假权利,严重者将被追究责任。

  6、责任追究

  对于在公司里擅自请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人事处分、劳动纠纷等相关处理。

请假制度5

  为切实保证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共同抗防疫情,任何同学请假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流程:

  1. 学生请假,家长要亲自给班主任发信息(不只听家长电话、不允许家长亲自到校),经电话沟通和信息确认,确实有不得不回家的理由才行。理由不充分、理由不必要,不能允假。

  2. 班主任准假后,学生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白色假条出门交保卫科、黄色假条交室长备宿管员查房提供信息、红色底单供学生回校后建档。

  3. 学生离校,要认真填写《离校信息一览表》,带《请假期间体温检测表》、《学生返校个人承诺书》回家。

  4. 班主任及时上报年级部,在山东省中学生防疫安全平台上把请假学生的信息更改为“已离校”。

  5. 学生在家,一定要积极响应省、市、县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学校防疫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能不出家门就不出家门。一日三检要认真做,并把体温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核酸检测按学校要求或居地要求做,结果及时报班主任。

  6. 学生返校,需交纸质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论;还需交《离校信息一览表》,交《请假期间体温检测表》、《学生返校个人承诺书》,年级部存档备查。

  7. 以上材料连同红色请假条一起建档完备后,班主任报年级部,在山东省中学生防疫安全平台上把信息更改为“已返校”,学生方可进班学习。

  8. 特殊时期,特别提醒同学们:能坚持就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千万千万不要轻易请假!

  9.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请假制度6

  酒店为完善请、休、销假制度,统一审批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请假和休假,必须履行当事人书面报批的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先口头请假或来电电话请假,或委托人请假,经批准后休假,但必须在休假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下列日期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员工请假分下列几种:

  (1)病假:因病假治疗休养或住院治疗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申请病假,每年积计15天为限;

  (2)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3)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75天,小产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请假1天

  (4)丧假: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丧家三天超时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时不计薪金,产假按工资标准计发50%薪金;

  5、请假及核准权限

  (1)休假一天以内,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2)部门经理请假,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产假、婚假、丧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产假不得超过15天,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予以辞退;

  (4)轮休完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

  6、酒店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的危险导致伤病不能工作者,按医疗期规定以公假论,公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7、凡未按规定请假和未办妥书面请假手续的,均不得先行离职,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9、请假者和核准者,必须将休假者离职期间的.相关工作和经办事务妥善安排和处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0、员工因病住院,必须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治疗并出具住院证明报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疗医院的病假证明和病历本,否则作旷工处理;

  11、休假完后及时到所在部门机办公室销假,如继续休假,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休假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再行休假;

  12、酒店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可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13、受到批准的请假均不计工资,扣发全勤奖。

请假制度7

  (一)假期待遇规定:

  1.婚假:

  a.正常3天。

  b.晚婚增加7天(初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年龄以结婚证书上的日期计算。对婚假期间坚持上班的教师作加班处理。

  2.产假:

  a.正常生育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产前假不放在产后使用。产期正值寒暑假一样计算。

  b.难产增加15天。

  c.多胞台,每增加一个婴儿加15天。

  d.哺乳期10个月。送奶每天照顾1小时。

  e.产前保胎超过15天按病假处理。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则与生育前病或保胎假合并计算。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妇,领独生子女费落实有效措施后(上环等)增加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5天。女方难产,护理假7天。晚育条件:女23周岁结婚,满九个月后生小孩。女满24周岁生小孩。

  3.流产假:

  a.落实有效措施后失败而怀孕不满四个月15天(住院30天),四个月以上40天。

  b.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全报(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则按合作医疗规定执行。)

  c.未办理法定手续或生育后没有做好节育措施而怀孕的,一切费用自理。假期一律作病假处理。

  4.丧假:

  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1—3天。丧事外地料理,按远近给路程假。工资照发,旅费自理。

  5.建房假:8天。

  以上1—5条法定假,规定天数内只扣发当月自筹出勤奖。如超出部分,再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6.病假: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病假超过二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资发90%。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资发70%。

  b.工作年限超过十年,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资发80%。

  c.建国前参加革命,病假超过六个月,发原工资。

  d.病愈复工,需经医生证明。复工后,因劳累旧病复发,或患病未好上班几天又病假,则应将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请假期间,原享受的.生活待遇不变。半工半休不扣发病假工资。连续请假满8天的,节假日也做请假天数计算。

  (二)岗位奖发放规定:

  1.全年旷工3天(含)以上者,奖金不发。旷工1天扣发三分之一。旷工2天扣发三分之二。

  2.年内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记过处分者,奖金减发二分之一。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年内不发。留察、留用期间年内奖金不发。

  3.因违纪正在受审者,奖金缓发。

  4.违反计划生育者,奖金不发。

  5.全年病假累计三十天(含)以下者,奖金全发。30天以上至40天,发四分之三。40天以上至50天发三分之二。50天以上至60天发三分之一。60天以上不发。

  6.全年事假10天(含)以下者,奖金全发。10天至15天发三分之二。15至20天发二分之一。20天以上不发。

  7.劳动合同制工人试用期间奖金不发。见习期奖金按90%计算。

  (三)出勤奖发放规定:

  1.教职工全勤按有关规定发放。病假半天扣10元,事假半天扣13天,以此类推,按月扣除。

  2.考勤办法:

  a.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出勤统计有校门卫记载。办公室负责同志统计两者结合。

  b.中途需公、私、病外出需分别在办公室负责教师处填写出门证交门卫注明进出时间。门卫规定开启和关闭校门的时间,另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c.教职工三天以内假分别由教导处、成职教处、总务处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应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如遇因事因病不能来校上班应设法通知学校,回学校后按各项规定补办手续。病假需有医生证明,无证明作事假处理。

  d.无事不到校或来校不上课作旷课旷工处理。

  e.教职工每月照顾早退、迟到或中途外出累计三次(不超过45分钟)看病打针除外。接送小孩在20-25分钟之间。单程扣6元,接送扣12元,外地教师回家探亲时,周五不得提前离校。如遇上午第四节课无课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5-15分钟用膳。

  f.每月公布出勤情况。全学期对教职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公布,对早退、迟到、中途外出照顾次数(累计)。每两次作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学校如发现个别教师经常迟到、早退、外出,学校分管校长协助有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共同商量,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对无故者要严肃指出,并正确记录。

请假制度8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__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天需找__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__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请假制度9

  一、自觉服从驻县管理教师和实习学校的管理和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请假后按时返校。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销假实行“组长-驻县教师-实习学校领导”三级管理。无特殊情况(公共课补考、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重病、直系亲属突发事件)一律不准请假,出校园购物等离开学校的必须向实习组长请假,并向实习学校领导说明方可。方可。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必须按照程序请假。实习期请假(24小时以上)次数超过4次者(包含4次),取消其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具体请假程序:跟组长申请,组长同意后和所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年级组长或教导主任协调好课程安排,让学校主管校长给驻县教师打电话证明,驻县教师批准请假后,给驻县教师送递请假条。方可离校。如回师大,到校后辅导员给驻县教师打电话证明已返校;如回家,到家后让父母给驻县教师打电话证明已到家。组长做好本组成员的.请假记录。

  四、实习学校放三天假以上方可离校,提前和驻县教师请假,组长做好离校返校登记。周末无论所在学校有无课,都不得离校。

  五、不按规定请假私自离校者,一次扣10分(见博文《驻县教师对实习生评分项目及标准》),两次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三次被定为实习成绩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停止顶岗实习送回学校。

请假制度10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园后的,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我们真诚希望家长们在幼儿接送、请假和晨间保健检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儿接送及请假制度:

  1、接送幼儿的家长请有秩序地排队进入幼儿园并刷接送卡,无卡者不得入内。

  2、早晨9点之前一定要送幼儿入园。鼓励中、大班的孩子自己进入,小班的孩子家长搀着进入班级,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

  3、下午5点半开大门,方可接幼儿。请家长接到幼儿后即离园,不要在园逗留。如逗留后发生意外事情与幼儿园无关。

  4、幼儿因并因事须履行请假制度,请假条及时交给班级教师,整月请假的请假条交到园长办公室审批后交给会计。提前一天请假的方能退伙,当天请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

  (1)晨间保健检查的具体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长要注意观察孩子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时就医,发烧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幼儿不得入园,并请家长及时持病历向教师报告,不得隐瞒。(保健品一律不得带到幼儿园服用)。

  2、入园前务必检查孩子口袋有无危险品,如纽扣、珠珠等,不要给幼儿戴各种玉佩、发夹、手链、手镯等,以免发生意外。

  3、为了您的孩子在园内活动方便安全,请给孩子穿跟脚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洁卫生。

  (2) 注意关注:

  1、请家长积极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注意观看家长园地及网站的内容。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班级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

  2、请家长不断树立科学的育儿方法,不仅注重幼儿的智力开发,更要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请家长进入幼儿园后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着装得体大方、注意文明礼仪。

  我们衷心祝愿每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教职工请假出勤奖扣发说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内不扣全勤,超过两天扣工资和全勤。

  2.教师中途有事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每月2小时,超过两小时按半天扣工资

  4.教师迟到3分钟以内不扣全勤,1分钟扣5元。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时电话联系园领导。早退扣全勤。

  三、幼儿园准假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年满20周岁)7天。凭结婚证请假。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90+15天。凭生育证请假。不满6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3天,隔代:1天。(仅限于: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论处。

  四、特别说明

  以上幼儿园准假规定必须由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园领导根据幼儿园工作情况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自行休假,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并记入学期考核.

  以上准假规定均属连续计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请假制度11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请假申请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提出,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请假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请假申请表格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如有虚假陈述或不实之处,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请假申请必须提前足够的'时间提交,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并及时补全证明材料。

  (4)请假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并确保请假期间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5)请假期间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支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沟通和解决。

请假制度12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x)。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1: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1~3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6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2: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3: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5、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

  晚婚(男25、女24)婚假:15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1)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2)病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每天补贴10元,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3)工伤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4)婚假: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5)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三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2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行政部销假;

  13、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四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请假制度13

  一、考勤范围

  1.教师授课及其他各类活动;

  2.行政及职工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年段统一排定的其他工作,如运动会、命题、监考、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二、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校办公室负责考勤;处室、教研组、年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职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由值周老师监督执行。

  4.值周领导应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5.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三、请假履行手续

  1.职工因公、私请假必须提早一至两天向校长室呈书面请假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呈书面报告可电告、转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由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2.教导处凭校长室批准书给请假者安排功课。如请假者功课能自行调换解决的,应自行调换解决,但自行调换功课须经教导处同意。

  3.教职工请病假二天以上者,须凭挂钩医疗单位证明,(特殊疾病可由专科医院开具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4.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向校长室销假,需延续请假必须提早一至两天向校长室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办理续假手续作旷工论处。

  四、时间计算

  1.有关会议、学习、活动,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的以半天计。

  2.会议、学习、活动、上课等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作事假1/3天计。

  3.教职员工上班迟到,月累计达二次后,每迟到一次作事假1/3天计,并扣除结构工资中月考勤奖30元;早退、因私事擅离岗位,每次作事假半天计。

  4.体育课(考核课、野外课等除外)课毕没有集队,每次作事假1/3天计;体育课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学生随意离课,由学校酌情处理。

  5.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作事假半天计。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操、运动会、会议活动、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电报、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调工。

  5.拒不接受教导处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6.拒不接受教导处、教研组确定的开课、命题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六、各种假期及待遇

  1.教职工旷工半天扣奖金50元,旷工一天扣奖金100元,以此累计计算。超过奖金数,从工资中扣除。

  2.教职工请事假半天扣奖金25元,事假一天扣奖金50元,以此累计计算。请事假一天及以上另扣除结构工资中的月考勤奖50元。超过7天,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二月基本工资÷21天),事假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3.教职工病假二天以内不扣出勤奖,从第三日开始每天扣出勤奖10元,以此累计计算,但病假超过一周,结构工资按比例扣除。病假时间超过半个月以上,停发误餐补贴。煤气补贴照发。

  ①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②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③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④教职工病愈要恢复工作,需经医生证明,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患其他疾病需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果患病本来就没有好,而是有意要求医生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而上班几天后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教职工病休超过六个月的转为长休,已转为长休的,重新复工,使用期为三个月。

  4.教职工结婚,给予1-3天的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可根据路程长远,加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其本人自理。职工男女双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婚假期间可继续享受学校的一切生活福利待遇。职工男女双方未达到年龄而早婚的,不给婚假,并以事假论处。

  5.女职工正常分娩法定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休息的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以上,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职工男女双方晚育的,男方可以享受五到七天护理假,并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6.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不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但不影响晋升、调资,并计算工龄,每年或领取不低于六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

  7.对接受节育手术教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节育受术休息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奖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节育受术休息如下:

  ①放置宫内节育器,当天起休息二天,摘取宫内节育器,当天休息一天。

  ②输精管结扎休息七天,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按产假另加十四天。

  ③确因避孕节育措施失败等客观原因造成怀孕而进行人流或引产的,由医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节育受术休息假;人工流产十四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十六天;人流同时结扎输卵管四十天;引产三十天;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四十天。由于故意不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等主观原因导致超孕而进行流、引产的,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其代课金自负。

  8.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后,需要料理丧事的,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教职工自理。

  9.教职工因公出差不影响其福利待遇。

请假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事管理,完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规范请假、告假程序,明确工作人员享有的假期待遇,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工作人员请事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工作人员请事假须填写《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

  (二)工作人员三天以内的事假,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事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须上报人事局考核培训办备案。一年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因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来电请假,经批准后生效。返回工作岗位后三日内应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工作人员请病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工作人员因病因伤,需要治疗和休息者,应持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生效。

  (二)工作人员病假时间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满六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所在单位必须上报市人事局,由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病情鉴定,经鉴定,不能恢复工作的,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起,满一年仍不能恢复工作的,再上报人事局进行病情鉴定,经鉴定同意休病假的,可休病假。未经批准自行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三)工作人员因工(公)致伤、残或患癌症等重病症,病假时间可根据治疗医院提出的意见适当延长,病假满三年仍不能上班工作的,原则上按退休规定办理。

  (四)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经营、生产和金融等其它职业活动。否则,取消病假,并停发病假期间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病假期间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本地接受治疗和休息,需异地治疗的,应持有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

  第四条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享有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由工作人员本人提出休假申请,单位领导根据需要酌情安排,并做好休假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章假期待遇

  第五条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事假连续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

  第六条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四)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第七条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第八条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超过六个月的那部分时间不能计算工龄。

  第九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实行晚育的,产假可延长至半年。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工作人员本人结婚给予婚假三天,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增加婚假十五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可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三天。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二条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待遇。具体规定: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享受寒暑假人员)年休假,按照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工资照发。

  第四章考核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二)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

  (三)弄虚作假,编造病事假理由而骗取休假者;

  (四)在休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生产、金融等活动者。

  (五)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当年不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旷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考勤制度,并做好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登记备案工作。

  第十九条各单位请假、休假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现的旷工情况,要及时上报市人事局考核培训办,对工作人员事病假期间执行的工资待遇要及时到市人事局福利股、统发股审核、调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旷工造成不良影响,隐瞒情况不报的,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条市人事局考核培训办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假管理工作,统发股、人事监察股负责监察工作。人事局要定期检查各单位请假工作的管理和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请假制度15

  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济管理系结合学生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要求

  1、原则上事假一律不准(特殊情况除外),周一到周五期间遵守学院的封闭式管理。

  2、病假须出据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严格按照学院的请假程序办理。

  3、辅导员、班主任每周每班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三天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需加盖学工办的章子和意见。

  2、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辅导员提供证明、学工办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辅导员、学工办、主管学生领导审核,报院学生处备案。

  4、因病需要离校治疗,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并报主管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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