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违约责任,欢迎阅读参考!
工程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范本1
现有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厂区白色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给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位于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工程量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形式为总承包。
四、工程每平方米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根据施工结束实测面积确定。
五、工程追加_________________元的设备调遣费。
六、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为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为竣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员、机械、材料进现场后,甲方拨付工程总价的___工程款;乙方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甲方再拨付工程总价的___工程款;其余___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给乙方。
八、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标号为___,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中工程所用水泥必须为国家免检的___普通硅酸盐水泥。
九、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公司的厂规厂法,爱护公司财物,文明施工,如损坏公司财物,要按价赔偿。
含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含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三、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______%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______%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含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含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买方、卖方、中介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含违约责任采购合同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含违约责任采购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_____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_____(金额单位:_____人民币元)
物品名称:_____规格型号:_____质量标准:_____数量:_____成交价格:_____(元)
合计(大写)¥:_____
免费配送物品:_____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__。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违约责任买卖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违约责任买卖合同1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5、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二、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地、买卖合同管辖权
1、买卖合同(即)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争议
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管辖问题认定初探
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合作开发合同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是对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假如;当事人一方逾期不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条是对解除技术开发合同条件的规定。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起草时,许多科研部门及有关同志提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虽然已经公开,但合同订立后,技术研究开发人已经有所投入并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但应当明确规定赔偿技术研究开发人已经付出的有关费用。还有的同志建议,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合同订立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已经由他人公开的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规定赔偿责任。第一,合同订立后立即发现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已经公开;对此,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赔或者少赔研究开发人的损失。第二,技术开发人在实施技术开发工作过程中,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被公开,对此,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根据研究开发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考虑到这些同志的意见可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纠纷,因此合同法草案曾规定,“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因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均没有过错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又考虑到合同解除后产生的不仅仅是赔偿问题,还有解除权的行使等问题,合同法总则对合同解除后产生的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故对此不再在技术合同一章中重复规定。
解除租赁合同与违约责任
许多人都不知道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下面提供文章给大家参考。
1、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当事人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承认合同解除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溯及力。
就本案而言,被告自2008年3月14日至4月22日交付合同约定的680型7429片,480型768片,总金额为255 901.5元,此后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拒绝,至此被告构成迟延履行,且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落空,故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对此表示同意并经本院确认。而对于被告已经履行的部分,原告并未主张恢复原状,故本案所涉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力。
2、违约金的性质
所谓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做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和金钱给付性,它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此可见,违约金具有约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违约金条款就不能生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了具体的违约行为。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相信许多人都不知道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吧,小编就提供一些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文章给大家参考。
1.出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属上述情形,出租人在合同尚未到期时强制你搬出,你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2.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开发合同条款内容与双方违约责任
开发人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 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委托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主要有以下几项:
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赔偿因此给研究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委托开发合同开发人义务与委托人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332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认证,并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委托开发合同的约定,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开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有效地使用委托人支付的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委托人。
4、研究开发人的后续义务。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主要有以下几项:
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赔偿因此给研究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完成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赔偿因此经研究开发人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