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2-07-28 14:57:40 商铺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商铺租赁合同范文集锦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商铺租赁合同范文集锦7篇

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位于______的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

  四、租金

  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________,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________,电表底数度数________。

  五、租赁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期___年,自__ 年__ 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

  第三条 每年租金为陆万伍千元(小写: 元)。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全年租金。

  第四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应支付 万元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城市管理费、卫生费等,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由乙方承担,若出现政府部门有规定而需要整改临街门脸的,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自行处理。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证件原件并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若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日为实欠租金的1%。如拖欠租金超过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结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不得拆除已装修部分,无偿交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5.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未经甲方同意或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乙方自理,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八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同意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调整)。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4

  一、签订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二、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1、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2、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3、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1、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2、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3、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合同双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精神,在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的条件下签订租赁合同。

  一、商铺位置、面积、经营范围和租赁期限

  1、商铺位置:xxxxxxxxxxx.

  2、商铺面积:

  3、商铺经营范围:。

  4、租赁期限:从月日止。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不变。

  二、商铺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1、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次三个月一缴,(甲方只提供非税务发票)。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现金付清。

  2、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之担保,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现金付清。本保证金不做为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冲抵金,合同执行期内不计利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时,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 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铺,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

  3、本商铺门前实行用者三包,水、电、卫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电xx元/度,水xx元/吨。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商铺转租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当月租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3、乙方应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在合同执行期间,工商、税务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缴交,其所发生的一切月甲方无关。若乙方违法经营受查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4、如遇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的影响,造成商铺损毁致使无法营业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各自承担。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而将商铺转租或变相抵押他人(单位),甲方无条件收回商铺和保证金,其余概同甲方无涉。

  四、终止与续约

  1、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间内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终止铺面营业,都应缴清终止经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且收回商铺。

  2、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如遇国家征用除外)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的壹倍即人民币 元 元,才可收回商铺。

  3、合同执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续租,须在合同期间内的最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约。

  4、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其物件搬离铺面,逾期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理。

  5、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为造成铺面损毁而无法继续营业时,双方互免民事责任。

  五、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自主经营权,严禁乙方利用铺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是商铺的防火防灾责任人,其使用的电器、照明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而酿成火灾,乙方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条件及双方解决办法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个月租金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协议,可通过拆讼途径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租方: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租金

  4..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第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5根据本合同第4..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0:00时起至晚上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小时的按小时计算,不足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月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月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月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月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月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0.2.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6若本合同第.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2.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2.4.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2.4.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2.4.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2.4.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2.4.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2.4.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2.4.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2.4.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2.4.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2.4.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2.4.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2.4.xx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登记人(签章):

  年月日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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