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时间:2022-06-11 09:39:51 设备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设备租赁合同范文锦集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设备租赁合同范文锦集8篇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箱:

  一、服务内容: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向甲方提供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出租业务,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之外的技术支持等软性服务,务必保证甲方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租用设备明细清单及相关配套项目:见附件

  三、租用地点及时间:

  地 点:时 间: 年 月 日晚上调 试:日期为 月 日上午,乙方安排专业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达到音响设备最佳视听的理想效果。

  四、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设备清单所列的配套设备,并且保证所有器材运行良好;

  (2) 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乙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切勿私自操作;更不可私自拆卸,否则如有损坏或机身表面严重损伤,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

  (3) 设备送至现场后,双方核对设备清单,清点数量,待交接手续完毕后由乙方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乙方派专业音响师、灯光师现场操作配合演出成功。

  (4)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如遇甲方随意终止协议,除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预付款不予退还外,另加付协议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如乙方终止协议,除退还全部预付款外,另加付协议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

  五、活动费用:本次演出设备、以及相关配套产品、项目合计金额 元( )(不含税)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需预付定金(合同金额30%),即 元人民币,剩余费用合计 人民币 元,在当天演出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如甲方到期未付清租赁费用,须向乙方交纳协议总金额每天5%的滞纳金。

  七、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协议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钢管

  扣件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钢管缺损的,每米赔偿13.00元;扣减缺损的,每只赔偿4.00元;缺失扣件螺丝的,每套按照0.50元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甲方: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四川九洲孵化器大楼项目部 乙方:绵阳市涪城区劲松建筑模板租赁站

  经协商甲方同意租赁乙方的HZHZ35(I)J-I混凝土搅拌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HZHZ35(I)J-I混凝土搅拌站一套(不含建筑材料)租赁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完整性,以满足甲方的要求。

  二、混凝土质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控制,甲方出具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由乙方严格执行,使混凝土顺利输送到具体作业部位。乙方根据施工要求积极配合甲方调整配合比、取样等工作,进场材料及混凝土试块的检验费和送检由甲方负责。工作人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租赁单价:每立方混凝土35元。(此费用中不包含砼送剂、外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任何建筑材料)。砼不添加泵送剂(防水砼除外)。

  四、结算方式:混凝土量以搅拌站电脑计量为准。每一次浇筑砼的数量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厚,甲方在乙方设备进场后预付壹万元工程款,乙方设备必须于20xx年2月18日前进场,每月25日统计搅拌站的方量,次月25日前结算支付前一个月租赁价款的50%。余款在搅拌站拆除后,一月内付清。

  六、由于甲方资金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一月,甲方需向乙方另付超出一个月工期后的设备租赁费近

  20xx元/天。

  七、进出场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负责泵管的拆装、清洗、现场外加剂的投放和相应的配合。

  九、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三通一平,费用由甲方负责。生产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室、库房一间。

  十一、乙方提供的设备要保证正常使用,并充分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要做到随要随搅,不能由于设备原因耽误工期24小时,若由于设备原因导致现场工期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将按20xx元/天予以处罚。

  十二、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施工现场对设备所要求的安全操作规范、规程进行操作。

  十四、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有义务协调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十五、绵阳九洲工业园综合楼主体工期为20xx年2月18日到

  十六、乙方必须配备两个班次的操作人员,保证任何时间均能打砼。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二份,本协议终止日期为所有款项全部结清。

  甲方: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负责人:经办人:年 月乙方: 日 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1.1 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 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1.2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___ 日至年__ 月___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为元/ 年,共计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7.2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元。

  8.5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10.1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11.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签定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乙方服务内容和甲方服务要求:

  a)乙方负责向甲方租赁以下设备:

  品名

  数量

  租金

  使用时间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___

  b)甲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取上述设备,乙方在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设备的起租时间为一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d)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单独组成,不包括其他服务。

  e)甲方租用设备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点整。

  f)在甲方使用设备的过程中,由于甲方保护设备不当造成划伤,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产品厂家修复金额为主。

  g) 甲方应以机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无)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复印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机械(设备)名称:供货地点:合同总价:(金额大写)¥: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协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设备租赁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 工程项目需要向乙方租赁如下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租赁价款等标准如下:

  第二条 租赁期间租赁机械(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租赁 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共计天。起租日以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以承租方书面通知停

  机之日为租赁终止日。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租金按月计算,每月元。每月付款一次,不满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月租金÷月日历天数×实际工作天数);

  4.2 甲方在使用中途报停的,停机费按月租金的 %收取; 4.3 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拆装(安装)、调试、接高等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支付,每台元。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元,余款在机械(设备)退场后30日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5.1.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保证机械(设备)进出场的顺利进行; 5.1.2甲方应准确提供现场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 平面图,并由甲方的技术人员与乙方的技术人员共同研究,以确定机械设备的具体位置;甲方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技术交底对基础施工,并经双方相关人员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在基础验收时出具相关资料:隐检记录、混凝土强度实验报告、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等。

  5.1.3甲方对进场后的机械(设备)有使用的权利,甲方应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维护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并有负责保卫的义务;

  5.1.4甲方对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有进行生产作业的指 挥权,并有权对配合不好的司机提出批评指正或提出建议要求更换;

  5.1.5负责给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提供食宿的方便条件; 5.1.6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配备持证上岗的信号工和熟练的挂 卸工;

  5.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5.2.1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北京市建委编号和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核发的监测报告、合格证复印件、机组人员有效操作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

  5.2.2乙方应根据设备的型号,向甲方提供基础施工技术交底,并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做好基础的施工,最终由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甲方的有关人员对基础进行验收。

  5.2.3乙方应提供合格的、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确保甲方租用的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乙方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并长期派1至2名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保养直到机械(设备)租赁期满;

  5.2.4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司机,机械(设备)司机 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停机检查,并及时排除;由于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2.5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要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做

  到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确保甲方的施工需要;

  5.2.6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维修时间,塔吊每次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应从月租金中核减相应的台班费;外用电梯每次维修不超过12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应从月租金中核减相应的台班费;电动吊篮每次维修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12小时,如超过12小时,应从月租金中核减相应的台班费;

  5.2.7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若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的管理规定,乙方要严肃处理,严重者应进行更换;

  5.2.8机械(设备)司机对甲方的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予以拒绝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5.2.9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一切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安全条款: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运输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车辆尾气排放达标,不携带泥土上路,装卸方在装卸设备时须轻拿轻放,避免和减少扬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违约责任:

  7.1.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应向甲方偿付违约 期租金 %的违约金。

  7.1.2未按约定的数量提供机械(设备),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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