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

时间:2024-02-20 12:58:34 设备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出租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承租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 元整,¥: 元。房屋及所带设备使用押金总额(大写) 圆整,¥: 元。租金内含出租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为每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5日前。支付方式为(另行约定)。

  五、房屋在租赁期内的所有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租赁的房屋作为 房使用。

  七、甲方承诺对该出租房拥有所有权,保证所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八、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乙方不需承担责任,但甲方需要承担维修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无法预计因素。同时如因上述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房的;

  2、甲方不能及时履行房屋的维修责任的;

  3、甲方存在欺瞒行为的,如被证明甲方并非出租物业的实际受益人,其无权出租的行为等。

  十四、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的;

  3.拖欠租金超过30天以上且经甲方多次催讨仍不支付的。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拥有乙方工厂工人工资的.发放的知情权,一旦出现乙方拖欠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进行监管、督促乙方发放工人工资,从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十七、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八、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但需提前30天书面告之乙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九、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房屋。

  二十、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

  二十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三、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贰份,由甲方负责送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设备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大理石加工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详见附件清单。)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用于从事大理石相关加工经营,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经营范围或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经营活动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办,因此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租赁物及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厂房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______ _)。

  4.2 租金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供电增容费

  甲乙双方商定供电增容的手续由乙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缴纳5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甲方要求,对租赁物进行相应的维修、修缮、加固,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履行了对租赁物的维修、修缮、加固后,且甲方认可后,甲方则每年免收乙方五千元的.租金,作为对乙方的补偿。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予无条件接受,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立即迁离租赁物,并交付给甲方。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厂房及附属院落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无需事先给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配合检查。

  第九条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装修条款

  10.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通过转借、合租、合作、联营、合伙等等方式变相转租。如经甲方同意后,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2.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 日,甲方在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 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年度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用租赁保证金抵顶相应数额的租金及赔偿款。

  12.3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乙方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3.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迁离租赁物,并交付给甲方,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多退少补。

  13.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函或传真通知对方。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四条 租赁物的征收征用

  14.1租赁内,若租赁物因被政府征收征用,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迁离租赁物,并交付给甲方。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多退少补。因租赁物被征收征用所取得的全部补偿款归甲方享有,与乙方无关。

  第十五条 广告

  15.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取得的收益均由甲方承担和享有。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若因本合同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九条其它条款

  1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9.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用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相关事宜友好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 设备及厂房概况

  1、甲方同意其将位于 的生产办公场地的 的厂房、办公室(包含该区域里的水、电、气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用途: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共 ,租用厂房 ,具体见附件平面图。

  2、甲方同意将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方承诺租用上述厂房及设备仅用于乙方企业的生产、仓储及办公等用途。

  2、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第三条 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及厂房的使用权。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 10 年,自20______ 年 01 月 01 日至 20______ 年 12月 31 日止。

  2、甲方于租赁期限起始之日,将合同项下设备及厂房交付予乙方使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及厂房完好返交给甲方,并办理退租手续。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厂房租金按第一条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10 元/月/㎡(小写:¥10 元/月/㎡),共计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月(小写:¥ 320000 .00 元/月)。

  2、本合同项下设备租金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整/月(小写:¥ 368000.00元/月),设备折旧费已平摊入每月租金中。

  3、本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季度结,即:乙方应分别于每年度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将下季度租金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肆仟元整(¥2,064,000.00)以转账形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内。首期季度租金于20______年12月31号前支付。

  (2)前两年厂房租金不变,自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以5%递增。

  (3)甲方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费用支付

  乙方用水、用电、享受电信、等服务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服务提供单位结清,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追索。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业和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但甲方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在移交设备时应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甲方应保证对其所提供的租赁厂房具有相应的`合法权利,在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物业和设备的使用或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2、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及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4、乙方应保证厂房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玻璃、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根据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的收费标准及方法核算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并自行交付。

  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租赁厂房的建筑结构和附属配套设施。如属特殊情况或乙方确有生产方面需求,需对其进行改建的,在不影响租赁物业的用途及安全的情况下,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7、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甲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厂房或设备给第三人,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备及厂房租金,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应付欠付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将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和设备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均免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厂房、设备或其他财务损失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

  2、政府行为(包括国家征用土地、收购、收回、拆除、拆迁、用地变更等);

  3、战争;

  4、其他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事由。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或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因自身考虑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租赁物业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乙方延迟支付租金超过2个月。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 租赁厂房所在地 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的处理

  1、租赁期限届满前,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设备及厂房,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及时办理退租手续,并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搬离租赁物业并返还租赁设备。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05-11

设备及厂房租赁合同04-29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04-24

工业厂房设备租赁合同05-13

设备及厂房租赁合同范本04-29

厂房设备抵押合同02-25

租赁厂房合同03-01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04-30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04-26

厂房租赁合同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