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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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郑州······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一马路····号(东操场街北)。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女,汉族,住周口市黄河中路市政家属院····一单元三楼东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20xx)开民初字第····号案件移送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首先,本案原告诉求为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虽然涉及不动产,实质并非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不应适用该条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一般的合同纠纷,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其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被告住所地即申请人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
申请人:郑州····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赵XX诉被告宋XX借贷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1997年离开永寿,现居住在咸阳市XX路XX小区XX号楼31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一楼一单元,所以,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阳市界牌镇立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纪忠
被申请人: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军辉
申请人因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镇江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请人: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系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区,而不在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路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敬礼!
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_】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_年4月底刘__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_年5月初刘____与滁州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__一直在安徽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_诉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__)___字第___号】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某某某诉申请人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申请人户籍为_____省_____市,申请人近几年均是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_____省_____市,申请人并未在_____市_____区长期居住,_____市_____区并非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因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_____省_____市,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认为, 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贵院受理本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恳请支持。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XXXXXX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被申请人: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区,而不在XX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XX路XX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张来,男,19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女,____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中原区____村__区__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__)__民一初字第100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钱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在提出答辩状的同时,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理由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现申请人住所地在____市,而钱____向贵院,即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贵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____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张三
申请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
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张来,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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