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

时间:2024-09-04 18:10:48 赛赛 社团章程 我要投稿

(热门)社团章程2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章程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章程是一个组织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章程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章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社团章程20篇

  社团章程 1

  第一条会员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会员大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会员出席。

  第三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并报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部批准后实施。

  2、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

  3、审查办公室处和社长的工作报告。

  4、审查对会员开除社籍的处分。

  第四条社长职责:

  1、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提出议案,并指导工作。

  2、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第五条办公室处职责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

  2、做好档案、票据管理及记录工作。

  第六条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的形象设计和宣传。

  2、为社团及其他各部组织活动做宣传。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

  1、负责重大活动的'财务预算。

  2、负责收取管理本社的各项收入。

  第八条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联络,联系活动。

  2、对外宣传、募集企业及各界人士赞助。

  第九条策划部职责

  1、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策划。

  2、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联络工作。

  第十条组织机构人员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部门之间互相帮助,相互扶持。

  组织机构人员应出席每次会议,并严格遵守考核制度。

  社团章程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使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愿结成的以音乐欣赏演奏为专攻方向的非营利性的文艺性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少先队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丰富校园生活,配合学校德育工作,促进我校走和谐之路!倡导校学生德智体的和谐统一,达到丰富学生课余生活,锻炼学生团队协作能力的目的。活动立足校园,兼顾校外,让每一个人都有锻炼的机会,让每个参与社团的人都能感觉到中学生活的活力,丰富自我,营造良好的校园风气。)

  第四条本社团接受郑州文化路二小少先队的领导,接受学校少先队的监督管理指导。

  第二章社团活动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主要任务:

  1、代表学校参加对外的音乐类演出及比赛活动;

  2、参加校少先队组织的文艺活动;

  3、代表校少先队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及演出活动;

  4、参加其他学校、其他学员所举行的演出比赛活动以及其他有要求有必要的非营利性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以葫芦丝演奏为主,欣赏名曲名作,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与综合素质;

  2、组织会员学习基本乐理知识,视听练耳,开展音乐演奏、欣赏等活动。

  (三)活动时间:常规活动每周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郑州文化路二小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对葫芦丝演奏方面有着较为浓厚的兴趣;

  (四)遵守社团的各项纪律,积极参加平时的训练及活动;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本人自愿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面试考核,符合要求者可以参加社团。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获得本社团集体荣誉及奖励的权利;

  (六)班级内评比文体积极分子优先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认真参加训练和学习,服从演出的安排、尊重指挥、尊重指导老师、尊重会员。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必须有充分理由,本团将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两周内给予答复。会员应遵守纪律,按时参加活动,有事必须请假。会员未经请假,连续三次不参加本团活动者,作自动退团处理。会员如屡不履行本团规章制度,劝说无效,经少先队讨论可劝其退团。凡退团的会员,欲重新入团的,须经严格考核方可恢复入团。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校少先队,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决定活动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社团执行机构:音乐教研组

  第十四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学校少先队的决议;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三)领导本社团开展活动;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五条本团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本章程请学校有关领导审定认可后交葫芦丝社团执行。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机构讨论,报学校少先队同意通过。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执行机构。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管理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章程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社是学校内部的学生课余活动形式,是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 社团目的:本组织旨在为各个班级学有余力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和学习的氛围,提高能力,发展特长。

  第三条 社团宗旨:学习数学并不是死记硬背,也不是要耍小聪明,它需要你真真正正理解,认认真真去做,挖掘自身潜能,把它当成一种兴趣去学习,这样才会真正学好数学、学会数学。

  第二章、成员

  成员资格:社团的成员为喜欢趣味数学的学生。学生要想加入本社团,可以通过个人自荐和班主任推荐,同时还要通过指导老师的面试,方可成为社团的.预备社员。

  1、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团设一名社长,两名副社长和若干社员组成。社长、副社长由社员竞选老师考核产生。社长、副社长采用竞争上岗制,一个学期一次考核,由指导老师和社员一起考核。

  2、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社团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社团组织建设,保障我校社团组织有一个健康的运行秩序,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性质,扇横中学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参加,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宗旨:贯彻新课程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四条 任务:根据各社团特色,定期开展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素质。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入社条件:凡扇横中学在籍学生,承认本章程的均可参加。

  第六条 入社方式: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校教务处审批后,即可成为各社团成员,原则上一人最多参加一个社团。

  第七条 社员权利:有权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并指出意见建议。

  第八条 社员义务:

  ①遵守本章程,执行各社团决议。

  ②积极参加各社团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协会各项任务。

  第九条 退会:

  ①社团活动期满后自动退会。

  ②一学期累计查到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作退会处理(无故迟到2次作一次缺席)。

  ③指导老师视平时表现情况有权要求退会。

  第三章 指导老师

  第十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校的领导。

  2、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定期组织开展各项特色活动,并做好相关记载及活动总结。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培养推荐社团负责人,做好负责人换届工作。

  6、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工作必须接受学校校长室和教务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教务处。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社团章程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区)影视动画系电影》。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影视动画系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系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前期策划,拍摄,后期制作与发布为主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

  用影像去展示我们想表达的一切。我们将会配合系团总支,共同建设我校积极、上进、和谐的社团文化。我们的社团更是为了唤起同学们心中的电影梦,让他们更好的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帮他们把好的创意想法付诸行动。

  我们的口号是:年华易逝,光影常存。

  第四条社团信念

  我们的信念是:只要你坚持,成功是必然的,用青春的热血,谱写我们绚丽的篇章。

  第二章社团成员

  第五条入团条件

  凡取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社团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参加本社团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维护社团荣誉。

  第八条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条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社联、团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成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一条副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二条具体分工

  社团下设组织策划部、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一部三小组的形式。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策划部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写活动总结。

  2、与各部门联系,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长;及时给社团成员下发有关活动的通知。

  3、负责社团的所有材料的整理、总结与收集、存档工作。

  4、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制度。

  5、负责对社团的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成员批评、建议。

  6、组织策划社团活动。

  (二)各小组分工社团成员按个人喜好和能力平均分配组员,有社长和两名副社长带领三个小组,进行日常活动和学习。

  第四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成员考勤制度说明

  (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工作室记录。

  (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五条奖罚、缺席说明

  (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可视情况定为部委。

  (二)惩罚制度,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社团章程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成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附则一

  (一)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社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三)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社。

  (四)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社团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社团的有关信息。

  (五)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社团改正。

  (六)退会后,成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附则二:活动内容

  社团会定期组织社团成员召开例会,交流心得并制定下一阶段的任务。

  (一)组织成员进行项目制作,以小组的形式开展,每学期一部作品。

  (二)组织带领成员参加校内外各项比赛。

  (三)组织带领成员进影视剧组参观学习。

  (四)定期组织成员进行影视赏析,学习经验。

  (五)邀请校内老师进行专题讲座。

  (六)邀请行内精英进行经验讲座。

  (七)对成员进行专业软件的讲解。

  社团章程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

  第二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的大学生运动类社团。

  第三条、阳光骑行社宗旨:协会倡导“融入自然、深入社会、挑战自我、体验别样人生”。旨在通过别样的自行车骑行考察生活体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社参加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社团会员资格:凡具有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自行车骑行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团会员权利:

  一)在本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权向社团提出申请,以社团名义集体出行;

  七)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七条、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完成本社团安排的任务和宣传本社团;

  二)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本社决议,听从社团各项活动安排;

  四)自觉按时交纳一定会费(女生无需缴纳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七)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第八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社团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社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社团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社团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五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下设若干理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组织管理制度:

  一)社团将有三个部门:活动部、外联部、宣传部,一个工作监督组

  二)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权限:三个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负责个社团的事务,并拥有一定决策权,一个副团长抓外联部工作,一个副团长抓活动,宣传工作,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及社团财务开销情况。注: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社团主办活动,社团日常开销和社团发展等方面

  第十九条、负责人

  一)条件:必须热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权限: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社团章程约束;

  三)产生罢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时,将临时罢免并由社团监督小组代替其全部职责,经过民意调查,如有半数及半数以上同意,那么将召开临时社团会议并选出新负责人。

  第二十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员提出,然后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终止程序

  社团在活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时,将成立一个工作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关方面的调查,接受院系的处理结果,如需终止社团运行时,将紧急召开社团会议,按照院系指导意见进行执行。

  第四章 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社章程,有计划、有纪律地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的活动任务是:通过自行车骑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二十四条、本社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生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并备案。

  第二十六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定期组织免费为师生进行自行车的修理与维护(因社团新成立暂不举行);

  二)举行中短途自行车骑行活动;

  三)举行以自行车骑行为方式的观光、考察和环保活动;

  四)在校内与其他社团联欢,以及与其他学校的同类社团进行交流与学习。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

  一)社团会员所交纳的会员费;

  二)社团通过活动的组织费收入以及所拉赞助所得。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每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每学年会员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发展和会务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的经费由工作监督组组长负责管理,会员费、学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检查。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所在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阳光骑行社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章程 7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 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 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 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 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章程 8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团章程 9

  一、 社团的成立

  1、 鼓励学生申请社团,社团成立按照社联章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料提交,同时在社联公告栏长期公布社团申请流程。

  2、 资料审核通过后,为预备协会,需要建立考核期。审核一段时间后根据纪律考评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决定予以成立或撤销。

  3、 理清系社团部和社联的关系,社团审批权在于社联,其他领导不能以行政命令和权威进行干涉,影响协会社联正常工作。根据社团联合会规则要求系社团部定期对主席团进行工作汇报。

  二、 会长的考核

  1、 社联理事会召开,会长须参加,如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需委派派副会长参会。否则每次扣2分。每周协会会长必须安排人员到社联签到,缺两次以上每次扣2分,予以类推。

  2、 会长每个月须向社联汇报本月的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汇报者每次扣5分。

  3、 每届会长须填写社联干部专用表格,并进行存档,未填写则视为自动取消会长职位。

  4、 会长与协会考勤扣分,直接关系协会评优。每月按照扣分情况,评选月度优秀社团与月度差劲社团,予以通报。

  三、 社团的会费管理

  1、 社联提供每年协会收费参考,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协会,应先与社联沟通,以保证协会收取会费的一致性、合理性。

  2、 协会招新后,开始第一次会议安排,须上报社联。由社联安排人员指导协会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协会的第一次会议的会费收取、人员登记、确定协会的招收新成员的情况,以便确定协会收取会费的情况。

  3、 为防止会费流失、管理混乱现象,换届会费损失等情况。协会会费的70%上交社联代为保管,30%作为协会的日常活动资金,协会每次活动可向社联申请资金(必须写好活动内容、费用清单),社联承诺高效率审批。百分之七十中的百分之十作为月优秀社团奖金、社联杰出奉献奖金,社联开支。

  4、 社联秘书处定期通过理事会,向协会汇报社联和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社联和各协会经费支出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 社团的考评

  1、 办公室值班:协会办公室中午必须有人值班(具体协会自行安排)值班要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值班时间和社联的值班时间一致。社联值班人员根据每天的协会办公室的情况进行打分。

  2、 签到:协会每天须派人(除放假和星期天)到社联办公室签到,不可代签,缺一次扣1分。

  3、 晨跑:晨跑期间迟到者扣0.5分。无故未到扣1分。不参加的协会可以予以注销。

  4、 每年年末协会必须上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未交者,根据本年度考核情况,予以扣分。

  5、 每月社联对协会的考评进行一次总结,如果协会的考评非常差可以先予以警告,不改正者可以予以注销。

  五、 社团活动和经费的申请

  1、 协会每年须要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协会活动策划书应先交于社联组织策划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社联上报的院团委审批。

  2、 活动前期活动经费协会写好经费清单交至社联监察部,经审核批准后,由秘书处领取经费。后期活动由社联向学院领导申请。

  3、 活动结束协会必须上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的奖项设置以及活动经费清单,方便社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六、 社团的奖罚

  1、 协会不按时参加社联理事会一次警告两次白榜三次以上根据协会的考评情况对会长进行撤职处罚,严重的予以注销和追究负责人责任。

  2、 每两个月总结考核结果,表现良好的协会予以表扬。每年的“五四”评优、评先,参照会长、协会的考核以及协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定,不再另外临时通知评审。

  3、 协会不遵守社联管理可以直接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追究会长责任。

  4、 新增月度优秀社团评选,根据每月协会考核分数,采取扣分数少的社团或者未扣分的社团前3名,予以红榜表扬。

  附件

  1、 为了更好的管理协会,理清社联和协会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强烈要求团委把协会摆台审批权和监督权交给社联,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管协会活动,由社联对活动进行评分和监督,避免活动商业化,形式化。减少团委工作量,节约领导时间。社团活动经费预算、办公室申请由社联提交到团委审批,团委不再直接给社团审,避免社联被架空。

  2、 为了更一步促进社团积极性,希望设立月最佳社团奖励由社联

  办法奖状,出红榜公布,并在电子公告栏给与公布,数量在三个左右。评选学期最佳社团奖励给与三天的公布,并颁发奖状。另外给予人民币100元的奖励。对于社联人员,设立杰出贡献奖励、最佳策划奖,以奖励默默无闻为协会正常运转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社联工作人员。同时设立制度创新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与在制度和人事创新方面有出色提议的个人。评选都根据会长表现和社团活动考评,由社团理事会和社联例会评选。

  社团章程 10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

  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社团章程 11

  一、总则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校长室、党总支指导下,在校团委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校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及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成立

  1、凡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校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3)校团委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通过后,校团委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校团委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二)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1、会长(社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领导、各赞助公司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3)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4)协调副会长、各理事的工作;

  (5)负责社团经费的调配工作。

  2、副会长职责

  (1)负责协会的人事管理;

  (2)协助会长搞好各项社团工作;

  (3)在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校团委社团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3、理事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的准备、后勤工作;

  (2)负责联络和通知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及其通报社团活动的情况;

  (3)协助会长、副会长制订有关社团活动计划和总结;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校团委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干部候选人公开选拔由校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社团部;

  (3)由社团部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社团部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

  (6)在社团部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工。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校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校团委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社团成员登记表》,交校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各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校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校团委解散该社团,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上报团委;

  2)校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拟定社团活动期表,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3)校长室、党总支审批通过后,各社团按照社团活动期表筹备该期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期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分工实施办法、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发至校团委邮箱)上报校团委;

  5)校团委会同学生处对活动开展方案进行审定批准后,社团理事会按照方案开展活动,社团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察。

  6)活动开展后24小时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活动开展后三天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校团委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4、连续3个月没有开展活动的社团,被视为自动解散,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社团创收经费、社会赞助经费、拨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各社团,派两人专门管理。,一人负责管理账目,将开支明细记录成册,随时跟社联对账,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4、各社团创收性活动均需经过团委同意后方可执行,创收性收入全部作为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

  5、个别社团如确实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收取的会费不得超过10元/人。

  6、社团开支须有正式发票或收据,并有至少两名社团成员签字证明,才准许报销。

  7、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拨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的预算申请。

  社团章程 12

  1、街舞社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不得作出有损社团名誉,团结,利益的事情。

  3、社员有义务定期缴纳社费,每学期一次男生30女生15,社费为社长保管。

  4、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团体活动任何人不得占用,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也不可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5、新社员必须尊重前任社员,如有违反立刻驱逐出社。

  6、社长有义务培养社团接班人。

  7、每个在职人员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8、不得把任何零食,泡面等带入舞社。

  9、任何社员应当听从上级命令

  10、每1大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时间为下星期周四第四节晚修,向班主任请假后全体社员来舞社开会。

  11、每2大周一次大扫除由卫生管理员安排

  社团章程 13

  第一章社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街舞协会简称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级计算机科学多媒体设计专业(肖刚)的申请下,经由院团体部的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属于精品社团之一。街舞社属于体育健身类社团,隶属于院团体部管理并受学生会监督。街舞社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动”为口号,以“宣传街舞文化.推广街舞文化”为协会精神,“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是我们协会的承诺。成立至今,社团经过多个年头的发展,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修订完成了《成都师范学院街舞协会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动条例》),各项活动也越来越规范。现社团主要进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种舞种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时进行社团常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员进行街舞培训,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强舞队成员的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各种演出。

  (三)开展街舞交流学习,与其他街舞团体学习交流,提高自我水平,发展新时期的街舞社团。

  (四)加强社团成员与成员,干部与成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好的社团氛围。

  (五)每个月以不同形式开展两次例会,在会议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缺席。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例会,应提前向社长或理事长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辞退或降职处理。

  二、社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街舞社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街舞社社团干部的监督与考查,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本会实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街舞社每学期期末对本社干部进行考核,结果由理事长负责记入《街舞社社团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开课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二)工作能力: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2、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部门内部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工作成绩:

  1、活动开展成效及成绩。

  2、部门威信及评价。

  3、学业成绩(以上一学期智育成绩为准)。

  (四)其他:

  1、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

  2、社长对干部的评价。

  三、社团会员考核制度

  (一)社团成员考核制度采用积分制,期末考核分为三个模块:日常训练5分;活动考核5分;特别表现5分;总分共计为15分

  (二)日常训练活动和活动考勤两个模块,各占10分,共计20分:

  1、日常训练活动由社长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出勤登记;考核分值为每参加一次训练每人记0.1分,学期末进行累积。

  注:每学期总分最高分为10分,不得突破。

  社团章程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精神,充分发挥文艺团队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丰富群众生活,结合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宣传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注重社会效益,遵纪守法。

  第三条 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及所属系统(单位)、文化部门开展工作,顾全大局,繁荣文化。

  第二章 团队组织

  第四条 本团宗旨:播种美好希望,收获艺术芬芳;陶冶品性,和谐大道。本团精神:务实 创新 分享 奉献。管理理念:文化的熏陶,制度的'约束。

  第五条 团队建制稳定,有完整的组织制度,有相对固定的排练创作、展示场地,具有独立开展演出活动的设备。

  第六条 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并有1-2名在创作、表演、辅导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本地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成员。

  第七条 团队具有一定的演出水准,具有年创作或移植1台以上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的能力。定期组织排练,常年开展活动。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八条 健全团队职能部门,包括文艺表演部、外联宣传部、创意策划部、财务部、人力部、安全后勤部。

  第九条 团队成员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以团队利益为核心开展工作,团结协作。

  第十条 维护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誉,不得以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和商业行为;团队成员对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团队内部出现意见分歧,采取民主决策,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数的决策有效。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定期、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辅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健全管理制度,台账资料齐全,对团队内部人员、活动、设施设备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团队人员进出审批机制,确保团队成员及整体业务水平相对稳定,进入、退出团队应有申请程序并报人力部备案。

  第十六条 活动、表演经费实行严格管理,集体获取的奖金和社会资助经费必须用于开展专项活动和团队建议。

  社团章程 15

  1、只要热爱足球。爱好足球。愿意和协会集体交流。一起努力、成长。均允许加入我社。

  2、社员从入社即日起应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

  3、作为社团的一份子,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应与其他社员友好相处。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团结的事,更不能做有损社团利益和荣誉的事。

  4、社员有按时到场比赛和参加各次会议和课程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员告之。三次无故缺席者当自动退社处理。

  5、按社团管理与活动的需要设社长,副社长,理事,秘书,宣传,外联及其助理等理事职位。各理事应对社团对工作负责,做好份内兼顾局,齐心协力做搞好社团。宣传部,理事部是社团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员同好间的交流,搞好社团的宣传与创作。部门间不分等级不分彼此。按社团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部门。

  6、理事换届实行竞选制。新社员在开学后的`社员会上通过竞选,获得考查机会,考察期后,由集体理事集体评定,确认是否选为新理事。发与我社聘书。如日后有不负责或损害社团利益与团结的行为,竟集体讨论通过,撤消其职务。

  7、社团方向:成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优秀社团。打造知名足球协会。打造学校知名球员。

  社团章程 16

  总 则:

  篮球队由篮球爱好者组成,为了使球队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特制定本章程,请所有成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 篮球社团的目标:成为一支有组织性、纪律性的正规业余篮球社团。

  第二条篮球社团的口号:体育让梦想成真,生命因运动精彩。

  第三条篮球社团成员的基本素质:团结、进取、自律,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 遵章守纪,服从指导老师和社长的安排是每个队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纪律

  第五条 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避免缺席、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分钟处罚俯卧撑100个或环篮球场跑20个圈,连续迟到、早退超过5次的`视为退社)。

  第六条 社团成员须服从指导老师的指挥、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第七条。提前制定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辅导老师要准时到指定活动地点,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兴趣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教师自始至终担任指导工作,不得将学生放任自流,辅导老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通知到本组所有成员;

  第十条。 辅导老师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点名制度,认真做好活动物品保管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安排学生打扫场地,保持场地卫生,对学生的教育要加强与班主任、家长的联系;

  第十一条.做好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估和活动成果展示的考核。

  第十二条。 所有队员应以我们共同的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艺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四条。 比赛时,所有球员一律服从教练及队长、领队的调度和安排,服从裁判,不得擅作主张。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所有的社团成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指导老师提出。

  第四章:职务划分

  第十八条 指导老师:负责篮球社团发展的整体规划,具有对管理层以下职务进行任免的权利,并负责球队人员的福利及其它待遇。(王伟平、高见见、秦浩胤)

  第十九条 社长:负责对社团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下发社团内的各类通知,日常事务的管理,处理社团内出现的相关情况,有义务为社团争取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队长:负责各小组训练的安排及小组日常事务等。对小组训练的到场情况和表现的记录,处理训练时发生的特殊及意外情况,安排日常训练。

  第五章: 礼节问题

  第二十二条。 小组对抗进场前: 进场前一分钟,在所有赛前的准备活动后,全体队员(包括主力出场队员和场外替补队员)围成一圈,由队长数”1,2,3”,然后说“小组名称”,所有队员再跟着大吼“必胜或加油!”,提升士气。

  第二十三条。进场: 在有裁判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行进场,要在裁判的带领下进场,对方怎么进场不管,我方要站好一排,由第一名队员带头,由中场中线直走,同时齐声大喊“向xxx学习”。直至中圈再散开,站好各自的位置。站好位后,中圈跳球手要主动向对方握手,其它队员也要主动向各自位置上的队手握手。

  第二十四条.比赛中:如果与对手有任何摩擦,注意要自己控制情绪,这种时候不要多言,裁判,队长和教练会临场处理,我方队员应该主动退让一步,主动上前表示友好,或关心对方情况或伤势,主动说“不好意思”。就算有任何其它事,都不能出现打架骂人的言行,一切等比赛结束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比赛结束: 队员不要马上离场,应该在中圈附近站成一排,对对手举手致敬,还要说“向xxx学习”,然后再集体先向裁判席举手行礼,再向全体到场观众举手行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社团章程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章程 18

  总则:

  为了提高在校学生对户外活动的兴趣,以及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活跃我校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并推广自行车运动,遂成立云南师范大学追风骑行俱乐部。本俱乐部属于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管理下的一个实践类的一个社团。自行车运动一直都是一项在国内外很受欢迎的运动,它集运动、健健、愉悦性情、大众性于一身的运动。我们本着提高自行车运动水平,促进自行车爱好者之间的交流,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的宗旨。创办追风骑行俱乐部,我们会不断创新、努力、慢慢的将追风骑士社发展壮大。我们坚信有新生儿的加入社团将会更加精彩。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追风骑行俱乐部的一系列日常事务,推动追风骑行俱乐部有序的发展,繁荣我追风骑行俱乐部的文化底蕴,现特此制定该章程。

  第一章 俱乐部内组织结构设置:

  第一条:本追风骑行俱乐部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分为:追风骑兴俱乐部部长、副部长、组织策划部、技术部、后勤部、宣传部、外联部、办公室。 第二条:会内各部门职能说明:

  (一) 会长: 主要负责追风骑兴俱乐部总体运行,决定俱乐部的重大事件,既是俱乐部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事件的决定权、以及有权召开社团会议、有权进行会干的选拔、委任、领导会内的所有部门。

  (二) 副会长: 设两位,一位负责对外事务的管理,一位负责管理社团内部事务。辅助会长的工作,监督并辅助各部门开展的活动。

  (三)组织策划部: 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保证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能顺利进行。

  (四)外联部: 主要负责俱乐部的对外事务。

  (五)宣传部: 负责追风骑行俱乐部的对外宣传事宜,以及追风骑行俱乐部杂志《追风》的创办。

  (六)技术部: 负责组织各种技术交流活动,让会员了解更多自行车的骑行/修理技术,并帮助解决会员遇到的各种难题。

  (七)后勤部: 负责俱乐部的后勤工作,为俱乐部的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八)办公室: 由各部门派出一人组成,负责协助会长管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追风骑行俱乐部活动范围:

  (1)为会员提供活动、交流的平台。

  (2)负责组织一些关于自行车方面的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

  (3)推广自行车运动,扩大俱乐部活动的范围,发展更多的自行车爱好者。

  (4)提供各种关于自行车的服务,为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5)出版刊物,开阔会员的视野,增加会员对自行车活动的乐趣。

  第三章 活追风骑行俱乐部动的基本性质规定:

  第一条:本俱乐部活动性质属于体育类.

  第二条:俱乐部内开展的常规活动主要以本俱乐部所属的性质为主与特色相结合.

  第三条:积极开展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

  第四条:俱乐部内的所有活动必需认真进行规划及总结.

  第五条:活动前后必需认真写出活动计划及总结.

  第七条:俱乐部内开展的活动不允许违反国家的法纪、校纪、校规,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

  第八条:的成员追风骑行俱乐部必需遵守会内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活动的开支必需做出详细的'记录.

  第十条:俱乐部成员团结一致,共同完成任务,有主人翁的精神。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俱乐部会员必需为本校学生。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会内组织的活动、训练、知识宣传、积极参加列会有事者需提前向会长请假,不请假超过三次为违规,不允许无任何理由不参加会内活动。

  第三条:俱乐部内的活动必须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化、及要求丰富又要遵守纪律,保障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对于屡次违反内追风骑行俱乐部规章的会员轻者给予警告,重者开除会籍。

  第五条:新会员进入本会后必需填写“会员登记表”作为会员得档案。

  第六条:会员必需有团结在一起,做事情要细心,有责任心。招追风骑行俱乐部新规定

  第七条:在外出活动中,会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领导,违者视情节严重,可直接开除会籍。

  第八条:俱乐部必须在每月公开一次俱乐部的所有财务信息。

  第五章 招新制度

  第一条:根据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本俱乐部在新学期出年面向全校招收新会员,招新工作由策划部、组织部完成。 (追风骑士社社团招新之前必需把招新材料准备完备)

  第二条:本俱乐部招新会员根据当时会内的情况而定。

  第三条:招新工作中的面试有会长(副会长)亲自负责,会长组织面试小组对新成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自拟。

  第四条:俱乐部成员必须有自己的自行车。

  第五条:俱乐部成员身体素质要好,适合长途骑行。

  第六条:会员缴纳会费,多少由俱乐部内部会议决定。

  第六章 追风骑行俱乐部经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按本俱乐部规定,新成员在入会之初缴纳会费。(多少由俱乐部内部会议决定)

  第二条:俱乐部经费由主管内部事务的副会长负责管理,全部会员可监督会费的使用。

  第三条:会费管理采取公开、公示的原则,所有会费的收入与支出必须有记录有必要的,需开发票,收据。

  第四条:每月必须向会员公开一次俱乐部的财务信息,并且会员如有疑问,可随时查看俱乐部的财务信息。

  第七章 俱乐部工作细则:

  (1)由会长与各部长制定好年度计划并照计划,组织社团活动。

  (2)各部门负责好本部门的工作,并协同其他部门组织好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如需组织活动,需写好活动策划书,并交由会长审批,审批合格之后,将由会长,发动其他部门,协助该部门发展工作。

  (4)对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办公室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

  (5)俱乐部的各部门,在活动时必须在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在活动中需听从负责人的指挥。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第二条:以后章程修改必需由会长亲自执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通过全体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条:为规范我社的一系列日常事务管理,推动我社的有序发展,繁荣我设的文化底蕴,特制定出此章程。

  第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追风骑行俱乐部所有。

  社团章程 19

  学生社团(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团的成立与发起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籍学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爱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项条例,均可向校团委申请组建社团。

  2、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应提前向社团部递交申请报告书。应如实、详尽的介绍社团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团(协会)发起人员详细个人情况。

  3、社团名称健康、恰当,能够反映本社团的宗旨、原则、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确的社团章程。

  5、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为我校具有管理职能和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6、符合有关社团组织建设相关政治思想的指导原则,遵守学校各项有关学生活动的组织纪律原则,符合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能指导和促进广大同学积极、健康地投身学生社团(协会)工作,能较全面地发展和锻炼学生的素质、能力。

  8、组织机构精简,活动有序,财务计划清晰。

  (二)申报过程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首先与校团委联系了解学生社团的相关情况。将相应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校团委。校团委在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其是否具备成立的条件,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社团申请人答辩会。若有答辩会,社团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答辩。审核(答辩)完毕后两周内,由社团部决定是否批准成立,公布审核结果。

  二、社团的机构设置

  1、学生社团(协会)一般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他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2、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协会)的指导教师。社团(协会)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在协会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

  三、社团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团(协会)的印章由校团委统一刻制发放,社团(协会)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图章。

  2、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取缔未经批准而非法活动的社团(协会),并将对组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3、校团委社团部每年将对全校的社团(协会)进行一次统一的审核与注册工作。

  4、社团(协会)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5、学生社团(协会)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协会)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由社团部进行注销,报学校团委备案并予以公告。

  6、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协会),社团部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责任者应负责任。

  7、连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协会),学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团(协会)会长的职责是统筹规划本社团(协会)工作,领导开展社团活动,向本社团(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社团(协会)后备力量等。

  9、学年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协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协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得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10、社团(协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准无故缺席社团干部例会,如有事不能到场应事先请假,且每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按时递交上级要求的各种名单、文件、资料等;按时参加社团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规范社团(协会)工作,使其朝着积极、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自觉接受社团部对其工作的考核及评估;积极、认真、负责地搞好社团(协会)的各项工作;

  11、社团(协会)负责人因学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时,需向社团部递交离职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职。

  12、社团(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社团(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社团(协会)。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社员,社团(协会)有权对其除名。

  13、社团(协会)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有向学校团委社团部反映情况、举报的权利,经社团部查实轻度违反者予以批评警告,并取消该社团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重者予以解散,相关违反校规校纪问题由社团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4、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协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参加社团(协会)活动,完成社团(协会)任务;履行所属社团(协会)规定的其它合法义务。

  15、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6、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者;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成员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属于社团违纪行为。如有违纪者对社团(协会)会长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社团(协会)活动中违反规定受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或主要干部;对社团(协会)可责令暂停活动或勒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协会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17、对于管理体制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管理有序,换届及时,财务明晰,社团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能够带动其他社团的发展。活动开展具有影响力,活动组织情况良好的社团给予集体奖励。

  18、对于领导有方,组织有力,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按时参加会议,组织活动样式能够推陈出新,活动能够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社团负责人给予个人奖励。

  (二)活动管理

  1、社团(协会)注册成立后,会长有组织开展社团(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社团(协会)活动必须符合其宗旨和性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协会)无关的活动。

  2、社团(协会)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觉悟,陶冶情操,活跃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3、社团(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不得影响社团(协会)成员学习。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学生安全及学校秩序的事件发生,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否则追究组织者责任。

  4、学生社团(协会)举行面向全校和社会的大型活动前,必须先向学校团委汇报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所需设备、场所以及经费等);社团(协会)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社团部。

  5、任何社团(协会)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学生社团(协会)组织与校外机构(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6、社团(协会)活动凡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应报社团部备案。

  7、学生社团(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提供其它服务性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各种能力为前提,做到健康积极地为同学服务,未经社团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三)经费和资产管理

  1、学生社团(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2、学生社团(协会)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3、学生社团(协会)必须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

  4、学生社团(协会)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社团可依据具体情况,经社团部审查同意,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社团部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过程中不得承诺学校规定允许范围之外的条件。

  5、社团财务人员的职责:

  (1)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会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会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协会),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消该社团(协会)。

  6、各社团(协会)的固定资产,凡是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社团(协会)。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或追究责任。

  7、学生社团(协会)领导机构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原社团(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学生社团(协会)解散要将遗留经费和物资按规定上缴。

  8、学生社团(协会)需使用学校教学、活动场地和设备,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做好维护工作。

  四、附则

  1、此制度自实施当日有效。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团委。

  社团章程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社费20元,档案费3元

  6、服从学工办,团委的领导

  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社员每月向社团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并在学期末提交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小论文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一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部长五名,每部设两个部委。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条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本社团章程

  2、监督本社团章程

  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

  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

  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

  6、进行活动策划

  7、维护本社团的正当权力和利益

  8、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

  第三条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咨询部、外事部、文秘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宗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咨询部

  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

  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

  3、为社团简报提供资料

  (四)外事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的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良好形象

  3、确保与社团联系在外单位的合法性

  (五)文秘部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记录考勤情况

  4、负责社团下档案的建立、健全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及社团管理人员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团委、学工处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第四条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条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校园风云人物座谈会

  3、“爱人、爱己、爱我化院”的义务劳动

  4、“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为福利院儿童捐款、捐物活动

  5、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递交详细计划书申报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经费开支必须经社长同意签字生效,统一交到文秘部报销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资助

  (3)活动创造

  (4)向外界争取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方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费用。如:开展讲座,组织各项比赛奖励优胜者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由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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