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的合同

时间:2023-01-08 11:32:3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施工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的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施工的合同

施工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雄武至板革通村公路全长:壹拾贰点伍肆公里(12.45公里),宽3.5m,厚0.18m的水泥路面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拟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甲方将碎石、砂子、水泥、水、石料运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拌机、拖线纹机、切缝机等相关设备进场施工。浇筑为C30混凝土路面,含拖纹、光面、切缝、灌油膏等。

  二、工程单价:乙方浇筑壹立方混凝土,光好面,相距6m切一条缝,拖好纹,灌好油膏,路面平整为每立方米柒拾贰元整(¥72.00元/m3)。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一周后,甲方支一部分生活费,以后按照工程进度的3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经业主、监理部门,甲乙双方一道检查验收无质量问题合格后,所余工程款在两个月开始支付,五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设计图纸要求,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做好浇筑好的路面保护,设好阻碍、标牌,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必须24小时能施工,保证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浇筑工作。

  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向工人做好安全教育,不得出现安全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由乙方全权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以此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2

  发包方(甲方):xx

  承包方(乙方):xx

  甲方将位于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

  三、施工作业条件:在外墙找平的基础上作业。

  四、合同工程量:工程,外墙工程。预算工程量: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量计算方法:

  1、施工面积计算: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装饰沿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装饰施工合同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应按现场签证计量。

  六、合同工期:即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按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如遇阴雨、大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七、质量标准:外墙颜色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样板颜色。

  八、每平方米的施工价格:

  1、真石漆价格(现金结算)

  2、复合岩片漆价格(现金结算)

  3、涂料价格(现金结算)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现场后,付工程款的____%。

  2、腻子、抗碱底漆完工后,付工程款的____ %。

  3、真石漆进现场后,付工程款的____ %。

  4、真石漆喷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____ %。

  5、透明面漆完工后,付工程款____ %。

  6、以上工程不含税金及各项费用。

  十、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协调,无偿提供工程用水用电和工人食宿场所。

  2、设专人现场进行协调、监督及成品保护。

  3、负责解决因墙体缺陷而影响乙方施工的问题。

  4、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工程大型施工设备由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提供,工地应配相应的架子工,吊篮支架、塔吊等。

  十一、乙方责任:

  1、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严格按图纸及工艺规程施工。

  2、乙方设专人看管施工工具及材料。

  3、服从甲方的技术监督,做好成品保护。

  4、负责对工人的管理,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5、出具主材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十二、双方约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停工期间该工程总额每日1%的赔偿金。

  2、因原材料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由提供材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按正常施工程序和要求施工完毕的作业面,甲方若要求改样或追加施工,乙方应予以配合,改样面积和追加面积应补计为总面积进行核算且工期要相应延长。

  4、乙方作业使用的吊篮安装调试需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出人配合。

  5、工程完工后甲方即结清全部工程款额,若无故拖延,则从完工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1%的违约滞纳金。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7、双方合作中一切与工程有关事宜均以书面文字形式予以记录,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十三、施工进程中若出现新情况,双方另立备忘录,备忘录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xx年x月x日

施工的合同3

  甲方:武威六中家属院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主任。

  乙方全称:XX公司承办人:系____省郓____县彭楼镇前刘亥行政村233号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屋顶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达成并签订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址:武威六中XX、三号楼(部分)屋顶防水、防潮、防漏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在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对屋顶进行防水处理前提下,包工包料。

  三、工程计量:屋顶面积约1100平方米,若有出入,以竣工验收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四、工程价款:屋顶防水工程,每平方米单价为39元;

  五、工程工期:在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为天,如遇风、雨、雪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施工,工期顺延。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产品名称:

  2,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建筑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质量规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承诺对维修后的屋面防水质量保修________年,________年内出现渗漏水问题,乙方负责修复,因顶层屋面渗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坏或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及时修复。如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予修复或甲方无法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管理规定,避免对物业正常使用的影响,工程施工中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对因本工程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动屋顶太阳能热水器时,因积极与业主联系配合,在业主监督配合下拆除、移动,不能损坏业主财产,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时,必须将屋顶沙石垃圾清理干净,不得损坏原有防水基础。

  七、结算方式:

  1,乙方料进现场预付工程款%工程款,为元。

  2,乙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为元。

  3,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付%,为元。

  4,剩余5%工程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________年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支付给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将本工程人工挖孔桩承包给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将订立本合同。

  二、 工程名称:

  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 工程地点:

  天元涉外景园C区工程项目部

  四、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将本工程人工挖孔桩承包给乙方施工。

  五、 承包方式及单价:

  1、采用包工、包工具、包文明施工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事情的承包方式。包括挖桩、护壁、钢筋笼的制作与安放,桩心混凝土的浇捣及抽水等。

  2、计算工程量从地面上30公分计算,超过15米以下另加30元/方计算,每立方米按170元/方结算。另加护壁外径按图纸设计计算。

  六、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指挥,调度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违者按章处罚。

  七、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违者罚款总工资10%(注:按新的文件规定验收),乙方如施工中途达不到施工质量及进度,如有民工在工地上打架、闹事、停工等,甲方有权辞退,同时解除合同,不予以结算,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劳保用品及人为的安全事故责任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做到事故为零。

  九、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定点放点和坐标控制点,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场内,提供施工有关图纸各一套,提前办理技术变更和修改设计手术,组织图纸会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提供乙方的住宿食堂,电费归甲方负责。负责材料到位。

  十、乙方责任

  1、自带挖桩所用的设备,如空压机、风镐、摇架、水泵等。

  2、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完工清场。

  3、如出现障碍物以及流沙、流泥、溶洞、双方另行协商单价。

  4、如遇到地下管网线,应立即停工指示,不得私自乱挖,否则后果自负。

  5、如果甲方原因材料没有及时到位,造成停工或天气原因工期延迟。

  6、做到优质、高速、低耗、安全的完成该项目工程。

  7、工期为45日必须竣工,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提前一天奖励500元。

  十一、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三天后负责乙方的生活费用,每人每天负责40元计算,工程全部竣工后在15天内付清95%的工程款,预留5%待工程抽查验收合格后一次全部付清。

  十二、各班组长及人工不戴安全帽,不穿工鞋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如遇甲方运土,乙方必须配合。

  十三、以上事项需双方共同遵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直至余额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5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1)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施工的合同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 乙双方经洽谈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宾馆装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宾馆规格:施工总面积: 平方米

  二、施工内容

  三、工程价款

  1、材料款2、人工费

  3、设计费4、施工清运费

  5、搬卸费6、其它费用

  四、质量要求

  1、材料的品种、规格,经双方认可。

  2、验收参照榆林市《宾馆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五、材料供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六、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 %,当工程进度过半,甲方二次给乙方施工工费的 %,剩余部分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七、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按预定工期完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八、工程验收

  严格按照《宾馆装璜工程质量验收表》

  九、争议解决

  如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在担。双方如有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应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施工的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 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 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1.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1.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2.2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 工程按甲方现场交底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中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

  2.4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和安全防护工作,并承担与此相关费用,负责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5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2.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2、工程款付至工程总额90%,预留维修金10%。保修期六个月,如无质量事故维修金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乙方应按有关规范施工,并确保验收;

  2、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满足合同中中注明材料的规格、品牌、产地要求的合格品;

  3、乙方施工期间出现达不到质量标准、不满足进度要求、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五、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所施工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土建工程保修六个月;

  3、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间发生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承担造成所有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期间达不到质量标准、不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至达到质量标准。

  2、如乙方施工拖延导致甲方工程延期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七、附则:

  1、如有特别情况或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4、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盖章)

  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盖章) 或委托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综合单价包干与总价包干的优缺点

  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费+规费+税金=工程总价 实际工程量由监理签字认可。

  总价包干:以后变更也是监理签字认可。

  在风险上面综合单价风险相对于总价包干底

  对于业主方,当然希望以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签合同,这样风险低、双发结算简单省事。而承包商则承担着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除了有重大设计变更,一般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的机会也较少。这种总价合同的结算依据是:投标总价+索赔+鉴证(很少)。

  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这完全不同,业主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索赔、鉴证的金额有时很巨大(当投标价很低,毫无利润可言,承包商往往在这两方面找茬)。结算方式是:以完成工程量*单价+索赔+签证。结算的依据是已完成工程量而不是施工图工程量。这是总体方面,里边还有很多细节。采用这种方式承包商盈利较多、纠纷也多,结算麻烦,常常也拖很久。

  补充一下,需要特别注意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列项的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及技术规范所应包含的工程内容与工程要求。审计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将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工程内容作为洽商单独列项,向甲方索赔。

  "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对增补项目,审计人员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审核其单价的真实性:(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如某实验室水暖改造项目,承包商中标时企业管理费、利润是分别按15%和 1%计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项目在计算综合单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却是分别按47.6%和7%计取的。因此,审计人员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尤为重要"。

  "对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该审核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对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也应按照中标时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施工的合同8

  甲方: 开发公司

  乙方 : 项目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友好花园施工道路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友好花园项目内

  3、承包范围: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包括粉石灰、拌土、压实、混凝土路面、切缝等) 4 承包方式:清包工(带所有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每平方13元,(长约230m,宽8m,厚度20cm,约1840m2,据实结算),

  总价款约计23920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 期:从8月16日开工,9月1日完工,工期为15天

  二、路面施工工艺

  1、路面平整:推土机平整路面,人工挂线配合找平;

  2、3:7灰土摊铺分两步施工,每步15公分摊铺灰土:推土机摊铺3:7灰土,人工配合整平,用拌合机拌合灰土;

  3、碾 压:用重型振动压路机静压或轻振动进行稳压,而后再强振实;

  4、养 护:碾压检验合格后,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5天;

  5、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20cm高槽钢支护,用c20混凝土浇筑,振动棒振实,后摊铺机振捣、提浆、摊平,机抹两遍;

  6、养 护: 用薄膜覆盖养护,不少于6天;

  7、切 缝:待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进行切缝,缝深5cm,间距6m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主要工作

  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

  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主要工作

  1、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乙方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2、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

  4、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按实际面积结算,13元/m2;

  2、路面平整完,灰土拌完,碾压完毕后付伍仟元,混凝土路面摊铺完毕后付伍仟元,工程完检验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三个月,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六、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项第七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300元/天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三份,双方各执壹份,财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日

施工的合同9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五医院假山护坡工程

  二、工程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五医院厂区内

  三、工程内容:

  护坡总面积为约900m3;

  护坡总投资424164.42元。

  四、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日为1个月,自20xx年8月28日起至20xx年9月28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

  1、工程的总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424164.42元。

  2、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量的确认:施工过程中,若工程量变更,根据上述单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工程变更单。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总价95%,余款按规定竣工验收后7日内全部支付。

  六、甲方义务

  1、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

  2、工程文明生产中涉及市容、环保、卫生和交通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顺延。

  七、乙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2、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上岗;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上岗证情况的检查。

  3、在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的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分。未尽事宜,当发生时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的合同1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鼓楼广场1~4#楼屋面、卫生间及地下车库部分防水工程委托乙方组织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组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1~4#楼屋面采用SBS卷材防水(2层);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1.5mm厚,分三遍成活;地下室外墙为聚氨酯卷材1.5mm厚(1层)。包括所有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施工、清理、蓄水试验、放水等全过程。

  二、工程单价

  屋面为7.5元/m2;卫生间及地下室地面为4元/m2;地下室外墙为3.5元/m2(含人工、税及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种风险费用)。

  三、工程期约

  20______年9月15日到20______年10月15日,总工期30天。

  四、工程结算

  1、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每月25日付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工程数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在工程开工和验收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防水层必须粘结牢固,接缝密实、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围应密封严实,在24小时蓄水条件下,无渗漏现象。

  3、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四、施工安全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如遇雨季施工,必须注意边坡稳定性,教育工人随时注意边坡;如乙方忽略此工作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代表: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分包甲方承建的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工程。

  二、工程实施地点: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

  三、工程内容:乙方分包施工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预先估计大约为米2(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施工方量结算),底层为乳化沥青喷洒打底,底面全部采用土工格栅铺设,沥青混泥土层全部采用中粒式(AC—16)热油搅拌,摊铺厚度为5。00厘米。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之日起,施工正常气候条件下(不低于10oC的非雨天气)乙方在4天之内完成分包全部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若遇上述气候条件则顺延工期。

  五、工程计价:沥青混泥土层按实际施工方量计价,单价为不含税5厘米厚元/米2(包含管理费、人工工资、工人差旅、摊铺机、压路机等施工设备的使用费),估算沥青混泥土层总价为元;土工格栅按材料价结算,玻纤格栅不含税单价元/米2,估算玻纤格栅不含税总价为元(含采保、搬运、铺设施工等费用),以上两项合计为工程估算总价共计元人民币。

  五、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指派技术监理参与指导乙方施工,乙方不得无故违背甲方的技术指导意愿。路面质量要求压实、平整,接头无缝,路面无翻砂、无波浪。

  六、工程结算与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工程预付款,即元人民币,以示工程正式开工启动,付款之日即开工之日。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组织人员在3日之内完成收方验收,工程验收完毕后,甲方在5日内付清甲方全部工程余款(估算价为元,结算时按实际收方量计算)。

  七、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按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停止违约止。

  九、合同有效期: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双方履约完毕止。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提交国家法定机构判定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内部施工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与总包签订的施工合同,经过双方在友好、协作、诚信、公平的原则下商定一致,甲、乙方就班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

  一、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和施工验收规范(包括施工周期内新颁行规范要求)要求范围内的所涉及的所有全部钢筋工生活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

  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工期:

  1、按工地所排进度表执行,具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月、旬、周计划为准。

  2、乙方不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完成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量,将其承包给其他班组施工,其人工费按照2倍

  3、为保证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班加点和增派施工人员,但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班组做。

  四、 现场管理,设备工具用具:

  1、 乙方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接受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交底;因施工和抢工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夜间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凡不听从工作安排、违反施工方法、野蛮施工、损坏成品或半成品、随意拆除或更改脚手架或安全防护设施的,由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进行罚款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

  2、 材料由甲方安排及时进场,乙方做到节约用料,不得浪费。

  3、 乙方所用钢筋加工机器自备,如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对焊机、开丝机、大剪刀等等,另外绑扎的铁丝、粉笔、劳保用品、雨衣等由乙方自理。安全帽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机械设备由乙方安排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

  4、 施工井字架由乙方安排指定专人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5、 乙方伙食自理,甲方供应现场蒸饭箱及食堂用煤。

  五、 材料供应及管理

  1、 材料供应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定期并提前将材料计划报给甲方,甲方按照计划供料。周转性重复使用的材料,甲方视材料的周转使用情况添加。

  2、 甲方有权调配现场多余的材料,乙方必须服从。

  3、 乙方应严格遵守材料领用制度,施工用料应科学测算,合理下料,杜绝浪费。

  4、 费料控制在1.5%,超过由乙方赔偿。

  六、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施工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乙方要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0000元以内的,全部由乙方承担;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甲、乙各承担50%,事故者工资、营养费有乙方承担,100000元以上的,甲、乙方承担比例为3: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按照甲方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本班组人员更新。

  2、 乙方使用的材料进场,乙方负责自行卸料或组织场地安排卸料,并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有序。

  3、 乙方施工中制作的材料或加工的半成品材料,应在制作点分类加空堆放整齐,并分构件挂牌标识。

  4、 乙方在施工的部位,下班要做到落手清工作,达到人走地净、工完料净、班后机清,施工未用完材料上堆,保持场地清洁。

  5、 服从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不赤膊,不穿拖鞋上班,不乱扔乱抛材料,不违章野蛮施工,违规一次罚款50元。

  6、 配合甲方负责提供本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现场拍照,用以办理信息卡(已有信息卡的,必须提供信息开重新读卡注册),配合做好个工人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等工作。

  7、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财务工作,每月按时按照实际在岗出勤人员填报工资单,工资单人员必须为本工程实际在岗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工资单必须经甲方相关签字确认。对人员不足,拖延工期,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整改不力等行为的。项目部指出后,乙方迟尽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项目经理部有权根据项目经理的实际考勤纪录出勤人数核发乙方工资,以及做出相应的处罚。

  8、 配合井子架、塔吊司机对机械的管理和安全要求,维修期间应配合,井子架吊篮内内严禁乘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自觉服从塔吊指挥的吊装工作安排。不得对机械操作和指挥人员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不得人为制造机械故障,随便拉电停电的一次罚款1000元。

  9、 不得随意打开配电箱柜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10、 宿舍区内严禁任何班组人员开小店。禁止私自将宿舍自行分隔为夫妻房间。否则因上述原因和使用女工原因造成乙方宿舍不够,由乙方自行解决。

  11、 工程施工现场未竣工的在建房内严禁住人。

  一、 制约性奖罚条款

  1、 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必须精选自己的施工队伍和人员,日常管理好自己人,管好自己的事。

  2、 乙方承包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乙方必须保证每个工作日到达施工现场,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乙方3天和3天以上不能到达施工现场的,必须向甲方提前汇报,并指定现场临时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3、 如因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甲方指出后乙方迟迟不添加施工人员,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20xx元,按照延误天数累加结算罚款数,同时建设单位处罚甲方的工期违约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的,每次罚款200元;开会迟到的,每次罚款100元,必须在开会现场现金支付。以上情况连续2次或累计3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罚款1000元。

  5、 乙方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虚报材料、蓄意或无故浪费、盗窃、损坏原材料和建筑成品、损坏施工机械等公物的,一经发现除按照原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乙方不做落手清,每次处罚200-500元。甲方派人清理。其人工费按照2倍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 乙方不准使用年龄不满16周岁的童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少用或不用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员,禁止使用有视力缺陷的人员。如用上述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施工人员家属和小孩探亲,严禁进放施工生产现场。否则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 乙方施工中,如野蛮违章施工,甲方劝阻教育又充耳不闻,每人次罚款500元,并勒令停工整改。

  11、 乙方如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盗窃等暴力事件,除每次罚乙方1000~5000元外,对为首的肇事者,乙方必须立即清理出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和肇事者承担。

  1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如有转包或分包,乙方承诺工程款按照80%结算,并愿意接受甲方的一切经济处罚。

  13、 乙方承诺绝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中途退场,如有发生,乙方承诺无条件退场并同时承诺工程款按照70%结算。

  14、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因用人不当、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围攻谩骂和攻击公司管理人员、围堵公司、造成集体上访或投诉,乙方不闻不管,向公司推诿责任,除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5、 如乙方管理有方,能在安全生产、质量要求、工期进度、文明施工、节约材料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在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获得

  优质结构工程和无锡市文明工地称号,则甲方酌情给予适当的奖励。

  16、 乙方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安全防护设施(如“四口”、“五临边防护,护手栏杆,外脚手拉接,缆风绳,维护安全网,基坑支护、悬挑脚手支撑等”)。不得将模板撑钢管与脚手架连接。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1000元,由此造成后果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的,必须报请公司安全部门批准,用后立即恢复到位。

  17、 甲方有权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过程,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开具的罚单在不经过乙方签字,直接到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金。

  18、 乙方不允许本班组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拣铁钉、铁丝等,发现除没收外罚款处理。

  19、 对乙方检举、揭发和现场抓到工地偷窃、损坏公物行为的人,我公司负责保密,以核实后,根据情况每次给予200~20xx元不等的奖金。

  20、 乙方必须保证做到宿舍内清洁卫生、不使用违规电器、不开小灶、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煤气等等。每检查发现一次除当场没收外,另罚款200元。

  21、质量控制以项目部书面的施工交底为准。

  22、 乙方承诺:项目经理部对本班组违规违章所作出所有罚款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在当月的生活费中和工程款预资中扣除。

  七、承包方式及价格: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程质量、工期、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

  1、 钢筋工生活单包价格为 元/㎡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安徽定额规范计算,包干内容为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所有钢筋工生活,已包括工具费、水电配合费等全部。

  2、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设备基础,如塔吊基础、井架基础、或施工电梯基础等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结算。

  3、按照本包价结算,乙方承诺不再计算任何另行点工,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钢筋工的所有生活。本承包价包含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钢筋工生活,并已综合考虑了建筑创优、建筑超高、建、筑超难、抢工期、工期长、材料场内运输等因素。

  4、合同期内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所确定的清包单价不变。以上工程量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标准的清包单

  6、工程如有变更,分项工程增、减人工费在1000元以内的不计费用,超过1000元的应增、减费用,甲方派乙方做本工程以外的工作量,人工费另计,大工 ,小工 。

  八、付款方法:

  基础完成后不付款,以后每完成一层支付经甲方审核的该层工程款的60%,工程完工工人撤场时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80%,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 月内支付支付。若工程跨年度,年终结算至已完工程款的80%。若中途退场,只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计算,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生效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经过双方的认可和接受,是双方的真实意愿

  表达。乙方在本协议的所有意愿表达均代表本班组所有人员的真实意愿,并对所有承诺负责:本人承诺本工程不转包、不变卖合同、不中途停工、不中途退场,否则本人愿意按照完成工程量的70%结账。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该工程项目结算结束协议即终止。未尽事项承诺: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施工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美化_____环境,适应开发需要,____绿化改造工程由乙方负责,现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期限:自20__年8月20日至20__年9月28日

  二、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后一年

  三、工程地点及内容:______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60%。余款工程养护期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必须到__地税局作项目登记;

  3、工程发票必须到__地税局代开或者提供由____地税局盖章确认的税款缴入____金库的完税证明。

  五、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及时清运,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网吧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区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网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网吧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30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肆拾伍万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甲方委托承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陆仟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地面工程结束;

  (2)墙体工程结束;

  (3)整体工程结束。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6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支付壹拾万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贰拾万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壹拾伍万元|

  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4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00元。

  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00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贰仟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大门钥匙2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6点至2点;下午3点至8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第十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6.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区

  乙方: 广告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5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

  因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地进行电力管道非开挖工程施工,为使双方友好公平的合作,在同心协力、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能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级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3.施工工期:________

  4.乙方所负责施工的工程包括如下:

  (1)电力过铁路管管道非开挖安装;

  (2)其他约定:

  a、乙方负责勘察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线路及走向;

  b、提供管材负责管材的连接;管材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c、负责非开挖管道施工坑的开挖、出清泥土、管道回托。

  d、检查井砌筑(砖)及地面还原;

  4.甲方所负责施工的工程包括如下:

  (1)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一切手续、水、电及外部协调;

  (2)由甲方协调不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按每天1000元支付误工费。

  第二条 施工费用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每跟管子每延米350元,结算按实际测量入土点与出土点的长度为准;

  2、检查井每座3500元,共计____个,共计______元。

  3.乙方进场后,甲方应付乙方进场费用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4.施工费用收取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非开挖铺管的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乙方进场后,甲方应付乙方进场费用为______元,工程完工甲方付至总工程款的95%,通电运行付清所有款项。此工程不含税费。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施工时;

  (5)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乙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施工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出施工地点、线路走向、过路深度、出入土地点等具体要求并提供其它管线地下走向及其数据;

  2、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应的各种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确保乙方正常施工,施工中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经双方协商顺延施工期限或更改施工方案,若无法施工乙方有权放弃;

  3、在施工中,甲方定期派人对工程进行阶段性的质量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要求独立进行施工;

  2、在施工前,乙方应详细了解所施工段的土质和地下管线,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确立保质,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4、做好全部人员的吃、住、交通及办公、各项临时设施并抓好施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5、对施工场地内的文物、古树名木及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实施保护;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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