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施工合同

时间:2023-02-06 09:32:3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补充施工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补充施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补充施工合同15篇

补充施工合同1

  星海湾1号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星海湾1号(1#、2#、3#、5#、6#~13#、15#~18#、商业一~商业六 楼及地下室)工程。

  2、工程地点:平潭县**镇上楼村。

  3、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218392.54㎡

  4、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具体包括如下:

  1、单体土建工程(不含花岗岩、入户门等)。

  2、单体水电工程:给水以入户阀门〈含阀门〉为界;雨污管道以出外墙第一个窖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电力以电表箱为界〈不含箱〉。

  3、各专业工程在单体内的预埋(电力、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的预埋管出外墙第一个手孔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管内应设置铁线并保持管内畅通)。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自20xx年*月*起计算合同工期。

  2、合同工期:各幢的合同工期分别为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点如下:

  以上各施工计划控制点在完成后,由乙方报甲方及监理方确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未出现下以下工期顺延的原因造成控制点时间延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每日合同总价的万分之*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抵扣。

  3、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①非乙方原因施工用水用电连续停止供应8小时以上。

  ②省、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天气警报及其以上。

  ③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④不可抗力(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39条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第五条:有关材料价格、专业(专项)工程等计价的约定

  1、钢筋、水泥由甲方确定品牌乙方自购,按总量包干计取,今后不再调整(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除外)。钢筋(含马凳筋、拉结筋等)用量和水泥用量详见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

  钢筋、水泥的预、结算价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钢筋预算价暂定按约定的品牌在20011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钢材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线材、Ⅱ级钢〈Ф10、Ф12、Ф14、Ф16-25〉、Ⅲ级钢〈Ф10、Ф12、Ф14、Ф16-25〉等规格)。工程结算时,钢筋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钢筋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②水泥预算价按约定的品牌在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水泥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袋装32.5R、42.5R和散装水泥42.5R三种)。工程结算时,水泥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装饰工程从装修开始月份至装修结束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水泥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2、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施工时遇市场价格变动或甲方调整品牌的,其实际价格或

  最终品牌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结算时其差价部分可按实调整(工程量除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减外,均按甲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清单执行);

  3、甲方只确定品牌、规格的材料,该项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取定包干。安装工程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1~6册)》并结合市场询价经双方确定。

  4、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时应先报送材料样品经甲方认可,否则视同乙方认可将对该材料不予计价,结算时甲方亦不予计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5、所有材料的原价及其运杂费、损耗费、采保费、运转费、检验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均已包括在包干总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6、除钢筋、水泥及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外,其他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风险均已考虑并包括在包干总价内,施工过程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均不调整。

  7、入户门及消防、人防、通风、安防智能化等专业(专项)工程暂未列入本包干价中(单体内预埋已含在本包干价内),该专业(专项)工程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或三方合同。

  专业(专项)工程的计价程序为:含税工程造价=[专业(专项)工程直接费+配合费]×(1+综合管理费费率)×(1+税金3.381%),专业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配合费按如下标准计取,乙方综合管理费费率(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按**%包干计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对上述专业(专项)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自觉、主动的与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乙方的'总包管理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职责:

  ①统筹管理、协调各专业(专项)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生生产、质量保修等工作; ②督促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统筹安排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生产、临时设施;

  ③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组织各专业(专项)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各专业(专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汇总归档并报送相应管理部门。

  ④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8、电梯、煤气、自来水、电力、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等专业(专项)工程未列入本包干价中(单体内预埋已含在本包干价内),进场施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计取配合费。

  9、本工程采用钢管脚手架,由乙方按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及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安全围护措施方案,包括外围全封闭并局部加强的措施,其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

  10、本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泵送商品砼。价格套用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区泵送商品

  砼信息价(水泥采用“**”牌散装水泥,水泥单价参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约定进行调整),泵送商品砼由乙方自行采购,其采购和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

  若乙方采用现场自拌砼方式,需报甲方审批同意并由双方另行议价,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施工质量责任和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散装水泥发票,作为甲方申请退还散装水泥押金的凭证。

  11、本工程使用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及塔吊,由乙方按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及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方案,经甲方、监理单位审批确认后并以此包干计价,其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改变垂直运输方式,需报甲方审批同意,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和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场地开挖后直至工程竣工,在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费按**万元包干(结算时仅另计综合管理费**%和税金3.381%,不再计取其他任何间接费用),不再另行签证。

  13、地下室土方开挖及外运(运星海湾1号地块以外)按**元/m3含税包干, 场地1KM以内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回填等的直接费按**元/m3包干,上述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

  第六条: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按直接费×(1+综合管理费**%)×(1+税金3.381%)进行计算,暂估为 ****万元,含税包干总价以双方核对工程量清单后确认的金额为准。

  其中:

  ①直接费:

  (a)#、#及地下室工程

  直接费按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进行包干计取,直接费包干价暂估为 ****万元(直接费包干价以双方核对后的工程清单为准),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在施工班组满足甲方质量、安全、进度的条件下,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及地下室工程在工程结算时,可在结算后直接费的基础上另行增加1%作为施工班组满足甲方质量、安全、进度条件的奖励。

  (b)#、#、#楼工程

  直接费按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进行包干计取,直接费包干价暂估为 ****万元(直接费包干价以双方核对后的工程清单为准),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②乙方综合管理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其它费用等组成,综合管理费按直接费的**%包干计取,暂估为 **** 万元;

  ③工程税金:依据闽建筑[20xx]60号,工程税金按3.381%包干计取,由乙方代收代缴,暂估为***万元。若今后税率调整按有关文件执行。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工程的含税包干总价均被理解为包括完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施工水电、措施费(含安全、文明、临时设施等费用)、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市场风险、价格变动风险、施工风险、责任风险、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等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外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3、本工程的含税包干总价在今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乙方过失引起的缺项、漏项、增减量而调整,不因材料市场价格的涨跌变动而调整,不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中的计算误差而调整,除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而发生工程量的增减外。施工期间若省市造价主管部门有正式行文公布进行人工费调整或其他工程造价政策性调整的,经甲方确认后可按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调整。

  4、合同外工程量增减计价

  工程实施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的直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综合管理费及工程税金参照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约定计算。

  ①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清单中有的项目,则按清单内相应细目单价;

  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其直接费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筑、装饰装修、市政)》(闽建筑[20xx]22号)、《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xx)、《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xx)、《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xx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版、《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闽建筑[20xx]24号)、《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xx年第*季度)及有关省市工程造价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即:#、#及地下室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

  材料价格参考20xx年第*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取定。 ③清单中没有且定额也没有的项目,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由双方商定。

  ④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以甲方盖章确认为准,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不得作为变更或签证处理(遇紧急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现场代表要求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因变更或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乙方应在变更或签证项目发生之日起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报甲方审批,逾期申报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有效签证予以回复,逾期回复视为甲方同意。签证确认必须实事求是,并附简图,标明几何尺寸、标高、面积或体积、工程量计算式等(方为有效签证),不得笼统签注工程量。

  5、本协议约定之含税包干总价依据以下图纸、资料进行包干计算,下述图纸、资料为本补充协议的附件:

  ①*********有限公司设计的星海湾1号工程施工图、修改通知或便函及图纸答疑;

  ②星海湾1号地下室基坑支护施工图及土方工程工程量计算条件。

补充施工合同2

  发包人(全称):X

  承包人(全称):XX

  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合同,作为《X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如有冲突之处,本补充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

  一、承包范围

  1.除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幕墙工程、单元防盗门、人防门等以外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结算原则

  1.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信息价运用文件;本补充合同相应结算条款及经发包人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和书面签证材料;

  2.计费原则:参照浙江省和杭州市20xx第十期材料信息价,套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确保不出现不平衡报价;本工程综合费用土建按直接费的7%(含税)计取,安装工程为零费率(即安装工程造价按直接费加税金计取)。综合费用包括除直接费外费用定额范围内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中超高费按定额的70%计取直接费,并不计取综合管理费;混凝土运输费、泵送费不进入直接费组价,泵送混凝土按信息价补价差(信息价中所包含的运输费及泵送费不另扣除),价差仅计税金不计管理费。

  3.预算编制、审核原则:承包方在中标通知书领到后壹个月内,按本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该预算经发包方认定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公司审定,审定造价若低于承包方编制的预算造价的95%,则承包人承担超过审核造价5%以外部分款项的审核费(审核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计取)最终审定价为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和决算的依据。

  4.材料价格的确定:土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单价(钢材、水泥另详)按合同总工期前80%月度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部分安装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方法同土建。但硬PVC管、铸铁(钢)管、溢水管、电线及开关等同意发包方指定厂家和品牌。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贵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5.无价材料的结算方式:土建部分无价材料经甲方签证的采购价加2.8%采保费作为主材价;有定额可套用或参照的按定额直接计费,无定额可参照的按主材价增加10%作为直接费(包括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等)。安装部分无价材料根据签证的材料价格加1.5%的采购费作为主材价。

  6.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及预算暂定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所有单体施工至一层裙房楼面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甲供材料),一层以下部分工程款完成一层楼面支付50%,另30%在结顶前均摊到每个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85%(扣除甲供材料),竣工决算后支付至97%,余款3%作为保修金。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7天内返回30%的保修金。两年期满后返回30%,余款满五年后7天内付清。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按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6条执行。

  四、保证金的分配与支付

  1.承包方自愿向发包方交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金各占50%、20%、30%。即75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

  2.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当承包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投标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承包方相应的保证金。

  五、甲供材料

  1.本工程石材(裙房、楼梯间、电梯门套)、进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的管材、设备、箱体、空调设备、屋面材料及部分无价材料同意甲方指定或甲供。

  2.钢材、水泥由承包方自购,由发包方指定厂家。决算时按总工期前80%月度的信息平均价一次性包干,但如遇施工期间单月钢材、水泥供应价与信息价价格差异超过±5%,超出部分由贵方扣除或补给。供应价以甲方当时钢材、水泥的采购价为标准(的钢材、水泥的供应价可作为参考)。

  六、分包工程:

  1.本工程外装饰幕墙、阳台栏杆、室内防护及空调栏杆、电梯、弱电、消防、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等同意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2%的管理配合费用。(注:配合费内容包括承包方做好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工作、资料收集、提供住宿用房五间,外架、塔吊,货物提升电梯的使用,分包项目安装完毕的面层粉刷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进场发生的生活、施工用水电费按实结算,除此之外,不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工程、管道天然气等其他未注明的分包项目管理配合费优惠。

  2.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方面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的相关义务。

  七、工程质量

  1.承包人承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具备备案条件。为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中的 750万元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经评定合格质量标准的不奖不罚。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则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

  2.在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争创“钱江杯”,承包方将按照杭州市有关要求执行,并通过“双标化”验收,现场总平面布置须经发包方认可方可实施。并承诺本工程创建“钱江杯”,除发包方原因外如无法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将对承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如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奖励50万元人民币。

  3.工程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政府颁发的单位工程使用批准书。

  八、进度

  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自开工日至质监站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毕日),如比定额工期提前,不另计算提前竣工费。

  2.除不可抗力,或由于其它因素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外(如每月一次停水、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天数超过三天,则超过的天数顺延工期,三天以内不顺延工期)。总工期超过720天视为延期,在720天内完成为按期完成。

  3.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处罚,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上60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0元/天,工期延期在60日历天以上的,工期保证金全额扣罚。

  4.本工程开工日从打第一根试桩开始算起。

  5.从打桩完成验收合格后至±0.00完成时间为180天,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构验收390天,此项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分项。具体各节点时间以甲方签证联系单为准。

  6.承包方确保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在留一间值班室用房和值班人员外,拆除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清场,若违约则按5000元/天处罚。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工程由承包方派人值班;45天后至交付物业公司使用前,如仍由承包方派人值班,值班费按2人×500元/月人计取。值班期间应保证工程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为保证室外管线工程实施,承包方承诺按中标工期提前45天拆除外架,提前30天进行室外清场,工作内容包括地下室顶板清理干净;地下室边线外到地下室围护边线之间的建筑垃圾及余土由承包方清运至地下室顶板标高,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场工作视同违约,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付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8.承包方承诺在开工日起210天内工地完成“双标化”,并以此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要素。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省、市、区安全检查有违规而通报现象一次,则处以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罚款,如发生更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则罚没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专业班组及单列项目的约定

  2.桩基由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3%的配合费。并承担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管理等总包责任。

  3.围护工程同意由发包方分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总价包含井点降水、排水及土方外运。通过报价,如条件相同,优先考虑承包方。

  4.单列项目的单价(含税)包干。

  (1) 泥浆外运13元/M3

  (2) 工程外墙如采用外保温,施工人工费按13元/M2计,(如采用板材保温价格另定)。

  (3) 界面剂按3元/ M2(含人工材料)。

  (4) 内墙钢丝片按5元/ M2(含人工、辅材)。

  (5) 土方外运22元/ M2 ,(含挖、运)

  十一、施工管理

  1.承包方投标标函注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确保到位,人员名单已经发包方考察和招标确认,人员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再发生变动,否则发包方将给予扣除保证金5万元/人。

  2.该项目由承包自主完成,如出现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施工中承包方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经质监、监理部门确认,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清退,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按合同造价的10%予以处罚。

  4.施工中如采用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发包方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按材料总价款的.一倍予以处罚,由此引发的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生二次维修,业主要求退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方承担。

  5.发包方已提供400kw用电,在桩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要求。由承包方根据地质报告及杭州市实际施工情况,自行调配发电机容量及桩机数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针对该工程的地下车库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须采取相应具体的施工措施(不另计施工措施费),如发现有渗漏水问题,经二次修补后还未见效的,则由发包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7.承包方向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休息室各一间,电话一部、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测出现场自然地坪标高,并经监理、贵方签证认可。

  9.临时设施搭建位置、土方堆场等如因发包方其他用途需要,承包方无条件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10.为保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工作,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工程维修协议,同时工程交房后针对客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承包方派专职维修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事宜,专职维修人员食宿承包方自行解决。

  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轴线偏位、室内粉刷层厚度超标导致业主实际使用面积减少而引起客户投诉的,发包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协调,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如存在图纸修改,先由发包方、监理审定,并提供设计单位确认、修改,承包方不得擅自与设计等部门联系修改图纸。修改后的费用调整按本协议结算审核有关条款执行。

  13.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按水厂和电厂的收费清单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方自行接入临时水、电,并安装水表、电表。

  14.施工现场周边市容、环卫、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和办证、协调及规费的交纳由承包自行承担,发包方配合。

  1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同时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蹲点现场指挥生产。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提前一天报发包人代表许可,并指定委托代表人。

  2.承包人有义务维护整个项目的形象,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罚5万元。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本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

  4.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补充施工合同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

  2.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

  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

  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

  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发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

  1.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

  1.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1.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

  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

  2、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3.1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次支付,每月5号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单、工程款划拨申请及足额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本月31号前发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

  3.2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拨付工程款;

  3.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发包人将划拨至合同总价85%工程款及增减工程价款的85%;

  3.4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5按结算总价留下5%作保修承诺金,保修期起一年后退给施工单位结算总价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保修期起满二年退还施工单位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留1%待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之后全部退还施工单位;

  3.6月进度款中的工程量造价审核计算办法:各分项工程造价=《xxxx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中直接费×82%×实际完成工程量。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

  (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明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

  (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补充施工合同4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金额为元,编号为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务(服务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更改为乙方将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个月的服务(服务时间分为两段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及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施工合同5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4、8%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2%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20xx年7月31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15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15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2%(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20xx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0、00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80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3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20xx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0、00后10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30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65%,其余的35%在扣除结算总价5%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30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5层支付70%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70%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5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70%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5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完后60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85%,在工程结算审定后100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5%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2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30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95%,

  四、本合同工程

  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15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环庆花园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补充施工合同6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图纸答疑所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4、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5、建筑面积 m2;结构 层数 层

  6、设计单位:

  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质量

  1.承包方式:

  2.承包范围:内容

  3.工程质量:

  第三条 合同价款、调整及计量

  1、合同价款: 万元

  价款(大写)

  2、工程量及价款调整:

  (1)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甲方标底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外的,不予调整。变更部分工程量调整,需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签证单进行增减变更调整。

  (2)本工程综合单价以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为依据。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调整综合单价,乙方应承担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调整的风险和施工期间政府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变化的风险。

  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此价格执行;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没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根据20 年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分析数量并结合乙方中标综合单价中已有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中标时的综合费率[中标综合费率=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主管领导签字后审计。

  (3)甲方要求乙方仅作建筑材料调整时,只调整不同材料之间的价差,其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进行价格签证。签证的价格仅为最高限价,为结算审计材料差价的参考。

  3、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乙方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乙方可向各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配合费(甲方应在分包合同中注明配合费的数额并督促分包方向乙方交纳配合费)。乙方在分包方施工中则应提供如下服务:

  (1)安全设施的使用;

  (2)临时水电线路的使用;

  (3)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

  (4)首次管道穿墙板洞口及预留洞口防水和修补;

  (5)门窗洞口的补洞和装饰配合;

  (6)脚手架的使用;

  (7)合理工序的配合及甲方相关的协调。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规定及乙方投标书对本工程施工工期的承诺,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天: 天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其工期相应顺延。其顺延原因须经甲方签证认定。若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每逾期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按投标书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自行采购与制作。

  2、乙方所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书,和税务发票。

  3、乙方采购主要建筑材料(含装饰材料)及其成品前,应将材料及其成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以文字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经监理和甲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认可其质量后,方可进行采购和制作,材料及其半成品进场后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签证。

  第六条 施工过程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

  1、乙方在开工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文件后七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不变。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的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上述活动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二人以上和现场监理及派出的跟踪人员对隐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室外、土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上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该单必须在七日内交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安排复验。若甲方收到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检查和验收,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验收或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其验收无效。

  4、关于按图施工。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协商,提供修改或设计变更文件,由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并经甲方负责施工的处长签字和加盖基建处公章后,方可继续施工。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5、甲方将本工程委托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6、甲方指派 、 等对本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指派 、 为隐蔽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员。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7、在甲方、监理及上级质检部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乙方应立即返工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在开工后,每月25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本工程“月进度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甲方财务部门按其额度的70%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对其工程进度不得虚报。监理人员、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

  2、当工程进度款付至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的70%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按审定后总价款的95%支付工程款(扣除已付进度款部份),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质保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贰年后,视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情况,甲方向乙方结清余款(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一式贰份,具体要求如下:

  ⑴竣工图纸;

  ⑵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⑶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答疑纪要;

  ⑷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等文件;

  ⑸工程量计算式及钢筋翻样表;

  ⑹竣工结算及编制说明;

  ⑺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及价格表;

  ⑻建设单位供材明细表;

  ⑼其它与工程价款的结算有关的资料。

  乙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不进行结算的审核、审计,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给甲方20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竣工档案资料要求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供下列竣工资料两套:

  ⑴开、竣工及验收报告;

  ⑵设计变更文件及工程洽商记录;

  ⑶各种材料材质证明及材料合格证书;

  ⑷工程竣工图;

  ⑸按要求存档的其它资料。

  2、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竣工档案资料,甲方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第九条 其它

  1、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有关规定的最低期限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可另行安排工程队维修,其费用在质保金内列支或由乙方全部负担,同时质保期顺延。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或本工程部分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若政府有关部门因本工程农民工工资问题须甲方协助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本工程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且该款项作应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华中农业大学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爱护公共财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办理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负一切责任。

  5、乙方应严格地按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原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7、本工程招标书、投标书、图纸答疑、投标书中的材料清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若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发包方(甲方): (盖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期:

补充施工合同7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 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 万元、挡土墙: 万元)。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补充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补充施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xx年11月14日签订《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

  20xx 年12月3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增项工程制作与安装。

  二、工期要求:

  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12月15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后期增加项目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诺履行与参考甲方设计师提供施工标准。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执行。

  六、其它: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施工合同9

  甲方(全称):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前期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确定的计费方式,在后期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定价偏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1) 按照表一计价。

  2) 按照表二计价

 3) 表一

  序号

  项目

  单价

  单位

  备注

  零星材料及零工

  笔

  据实结算

  钢筋制作绑扎费

  吨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

  吨

  模板制作安拆费

  ㎡

  5

  模板材料费

  ㎡

  6

  方木材料费

  m

  7

  浇筑混凝土人工费

  M

  8

  租赁费

  笔

  据实结算

  9

  土方开挖及回填外运

  M

  10

  税金

  11

  管理费

  12

  利润

  4)表二

  序号

  项目

  单价

  单位

  备注

  1

  零星材料及零工

  笔

  按实结算

  2

  钢筋制作绑扎费

  吨

  3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

  吨

  4

  模板制作安拆费

  ㎡

  5

  模板材料费

  ㎡

  6

  方木材料费

  m

  7

  浇筑混凝土人工费

  m

  8

  租赁费

  笔

  按实结算

  9

  土方开挖及回填外运

  m

  10

  税金

  11

  管理费

  12

  利润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施工合同10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施工合同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变更施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因乙方新购置一批自卸车辆,甲方应保证乙方土方总运量,不低于 方。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工,每天补偿车辆误工费500元。具体包括:

  2.1、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住宿通水通电,如断水断电超24小时,乙方无条件停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2、如天气及路况达到可开工的条件,甲方无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3、节假日、双休日或者银行出现故障和特殊情况可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过48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4、甲方保证施工工地内有人发货、验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

  成乙方不能够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3、付款方式及价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新标段,价格另 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施工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补充施工合同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8日签订的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 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3、 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XB/T0202-20xx)、《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晋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 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 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补充施工合同12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万山区人民医院附属工程由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增加工程:_________________凡招投标清单文件以外的工程均为增加工程,增加工程量以三方现场收方签证为准,作为计量依据。

  2.新增工程计价均按20xx贵州省建设工程五部计价定额的市政工程定额及最新调整文件进行调整计算增加工程量价款。

  3.凡招投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执行原清单价目进行竣工结算。

  4.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补充施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1、改移水管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大写: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施工合同1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补充合同,作为原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原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内容与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大包干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下室面积m2),不包括电梯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之日为止。工程完工之日在符合以下条件后,以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工作联系单书面确认为准:

  1、乙方按设计图纸和联系单完成全部工作量,经甲方、监理组织预验收并整改完毕后,提交竣工报告。

  2、乙方将符合要求的所有工程资料提交质检站,经质检站确认工程竣工资料齐备且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第三条

  取费标准与结算依据

  一、结算编制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年)、《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浙江省单位估价表》(20__年)、《浙江省建筑(中高档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__年)及现行省、市造价相关文件、解释。

  二、材料价格确定:本工程材料价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内前80%的杭州市区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材料结算价格按约定价(签证价)、信息价的先后顺序进行采用。

  三、人工价格确定:本工程人工价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内的杭州市区人工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

  四、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综合费用以20__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费率按建筑工程二类取费,材料价差仅计取税金。

  2、水电安装工程(包含消防分项和地下室通风分项工程)的综合费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费率按建筑工程二类取费。材料费、机械费仅计取税金。

  五、土方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决算时直接列后。综合单价包含挖土、基槽修整、原土回填、夯实、平整、余土外运等工作内容,并结合当地情况(含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予以实际签证。土方工程量根据定额规则按围护方案及施工图纸所计算的挖土工程量予以计算。

  六、基坑围护费(包含基坑降水):乙方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情况编制基坑围护技术方案,并由甲方组织专家审查优化。乙方根据优化后的方案按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并根据甲方签证确定的价格实行包干(包干价含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工程决算时直接列后,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

  二、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款按月按实支付,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报送甲方和监理,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审核后实际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指以质检、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和施工六方共同参加的'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10日内,甲方按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五、工程决算审计完毕且由甲方、乙方、审计方三方对审计结果签字盖章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核准造价的95%。审计单位应在90个工作日内提交决算报告,若逾期甲方应提前支付一部分工程结算款,付款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同时按浙价服【20xx】84号收费标准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结算审计费由甲方在乙方本次工程款中代扣。

  六、结算核准造价余下5%留作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按国家最新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修,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2%,在竣工验收满2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七、在保修期间,对于用户质量投诉,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书面通知后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并在保修金中双倍扣除维修费用。

  第五条

  分包工程和甲定乙供材料

  一、单项分包工程

  1、由甲方组织,监理方参与,采用多家竞价、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分包单位,具体做法另详。

  2、分包工程按分包工程总价的3.5%计取总包管理费和施工配套费(包含场地内设备保管、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一次性泥工修补、提供水源、电源等)。乙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项目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二、甲定乙供材料

  1、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方参与,采用多家竞价、综合评定选取合理低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具体做法另详。甲方根据竞价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单价等出具工作联系单,并由乙方严格按照工作联系单自行组织实施。

  2、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保温工程、防水工程等根据竞价所确定的价格按15%计取综合管理费,不进入直接费且不再计取任何费用。保温施工分项中,乙方不承担保温检测费。

  3、甲定乙供材料中其它土建材料,如花岗岩、外墙砖、抛光砖、界面剂等套定额计取相应费率,并以竞价所确定价格外加3%采管费做为结算单价补材料价差。

  4、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安装材料,如电缆、水泵、阀门(含消防阀门)、不锈钢水箱、户内配电箱、桥架、消防探头及主机、消防栓根据竞价所确定的价格外加15%综合管理费做为结算单价进入直接费。其余甲定乙供安装材料如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等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型号,由乙方进行采购,单价套信息价,若无信息价则按甲方、乙方、监理共同市场询价后确定的合理低价进入直接费。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消防、夜间施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现场内临时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安装并装表计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地下管线由甲乙双方共同查明确认)和周边市政道路、建筑物的保护工作,若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非乙方承包施工的分项工程及景观、绿化等工程经甲方、监理以工作联系单方式书面确认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工作面,否则妨碍分包方进场施工,导致总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本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终止。

  六、本补充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日期:

  日期:

补充施工合同15

  甲方(建设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铁路总公司《……批复》(铁总办函〔20xx〕 号)、呼铁局××部门《……会议纪要》(〔20xx〕 号)、××设计院施工图、××部门预算批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

  本协议是对原合同《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拉僧庙站车务附属房屋工程施承包合同》( 合同号)的补充和调整,除本协议条款外,其他仍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一、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人民币46864元)

  二、合同价款组成

  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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