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3-03-29 19:33:14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

  揽悦锦园现场售楼部装修工程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浙江盈盛置业有限公司·揽悦锦园现场售楼部装修工程幕墙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奥特来斯购物中心旁

  1.3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所有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板雨蓬、玻璃雨蓬、铝合金门窗、装饰钢百叶、空调搁板铝合金栏杆、主入口钢架等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中对应投标书中的工程量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如无设计变更,除消防报警系统室外部分工程量按实结算外(单价和子目按合同包死),其余所有工程量、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严禁转包。

  2.3 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总包服务费)包干费用。总包服务费由甲方与总包方结算。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时间:2011年10月 01日;竣工时间:2011年11 月 30日;工期共30个日历

  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3.3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

  3.3.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3.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

  3.5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

  3.5.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3.5.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两周以上的;

  3.5.3不可抗力因素;

  3.5.4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3.5.5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付至合同价的80%后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不再增加其它资料十五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价款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满1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40%),不计利息。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乙方申报进度款必须附相应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4.3单笔签证变更费用低于5万元的,不予调整工程形象进度款,结算后一并支付。

  4.4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4.5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

  4.6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

  4.7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 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8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

  5.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3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3.1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修订本)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1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5.3.2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 JGJ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1996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9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08-56-96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DBJ/CT014-2001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7:-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GJ139-2001

  5.3.3主要材料标准等

  5.4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4.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J139-2001。

  5.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20-2001。

  5.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4.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5.4.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

  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

  5.8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职责:

  6.1.1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6.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

  6.1.3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6.1.4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

  6.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6.1.6协调乙方、总包方的配合关系。

  6.2乙方职责:

  6.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2.2乙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周驻场的时间不少于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天。

  6.2.3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按总包方规定给予罚款。

  6.2.4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做好其它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6.2.5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壹式 份,其中原件 份,符合

  市档案馆资料要求,交总包方及监理单位审阅归档。

  6.2.6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

  6.2.7承担由乙方引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6.2.8配合参加消防检测和验收。

  七、材料和设备

  7.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由此增减合同价款、价格经甲方签证方为有效。

  7.2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违约费用计算: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改变原合同单价签证才落实施工的,违约金按乙方当时要求并签证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计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7.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 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4甲供材料清单:(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共一页)

  7.4.1各类风机及控制箱;

  7.4.2消防泵及控制箱;

  7.4.3喷淋泵及控制箱;

  7.4.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及控制箱(成套设备自带进出阀门、软接头、止回阀、压力传感器、汇流总管和整体基座)。

  7.4.5不锈钢消防水箱(水箱由厂家安装,但乙方应做好专业内管线与水箱的连接工作,并需对后果负责)。

  7.4.6甲供材料管理:

  (1)乙方须在 2011年 10月 日前向甲方上报《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明细表及进场时间)。甲方据此组织采购供货,供货总批次不超过 3 次。对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而造成的供货延误、工期拖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 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立即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并在1小时内组织甲方和监理、供货单位共同就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乙方应再次组织验收确认。逾时未再次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拒绝保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这部分工作,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承担对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搬运等职责,相应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乙方不得再额外计取。

  (4)甲方有权调整甲供材料设备范围,若有调整,甲方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相应调整采购行为。

  7.5甲定乙供材料清单:

  7.5.1所有报警产品:品牌选型为 ,今后若有新增子目的材料主材价格按此品牌产品工程价表打 折、外购产品打 折、单回路板按 元/回路执行,价格风险由乙方自担;

  7.5.2防排烟设备:品牌要求 ;

  7.5.3阀门:品牌要求 ;

  7.5.4柜式成套消火栓箱:要求 ;

  7.5.5镀锌钢管:品牌要求 ;

  7.5.6有“封样”的材料如风管,竣工验收时以“封样”标准验收。

  7.6各主要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

  7.7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只计1.6%的采保费,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与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

  八、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

  8.1如无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单价按合同价包死。

  8.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甲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

  ③甲方确认的'图纸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8.3因有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并执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组价明细的同比例优惠。工程变更结算调整的原则为:

  8.3.1对于原有相应项目(指不论施工图内还是施工图外设计变更新增)的工程量调整:按甲方签证联系单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单对于原图纸取消不做或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减少项目部分的工程量,其增减计价按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该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8.3.2对于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的新增项目部分(仅指原施工图没有的项目且属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对应子项的,原施工有的项目但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的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调整:

  ①定额安装费: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综合单价组成明细表中有可参照的子项,定额安装费及取费等参照相近子目确定,无相近的则套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综合取费按人工费的 %计,规费不计,税金按(直接费+综合费)为基数取 %,其余不计;

  ②其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a、有正刊信息价的,主材单价按施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b 、无正刊信息价的,按甲方市场采购询价计1.6%的采保费(签证材料价中不考虑任何利润)进行签证。

  8.4乙方不得对施工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5乙方承诺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监理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的增加工程量或价款的签证单无效。

  8.6本合同总价已完全按施工图纸包死,考虑并完善了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项,并符合各规范及验收要求一次性包死。对于施工图纸中无明确说明或绘出的但按各规范和验收要求实际需要施工的,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图上有明显标志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均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否则结算时以违约处理,违约金的收取为乙方当时要求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8.7零星增加项目、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项目的费用计算和优惠幅度与本合同的计算方法相同。

  8.8零星计时用工签证工日,计时工统一按100元/工日,不计其他任何费用,只计税金3.5%。

  8.9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各子目的固定单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描述的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如遇工期内甲方要求的其他新增或整改项目等工作,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8.10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变更签证均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将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重新计算核实。

  8.11结算审核费用:乙方承担超过上报结算总造价5%以外核减额的审计费用和和核增额的全部审计费用,计算公式:审计费用=(核减额-送审额×5%)+核增额)×5%,审计费用甲方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8.12、在初步审计报告出来后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帐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推诿对帐工作。在结算审计过程中,乙方承诺不干涉审计人员工作;不宴请审计人员,不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如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审计期间贿赂甲方或审计单位人员,被有关机关查处的,乙方承诺按最终结算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九、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由总包方、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之前需留下每处不少于1张的照片资料,并登记造册,竣工时随同验收单一起交付甲方。

  9.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总包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申请预验收和系统调试。监理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预验收和系统调试工作。如须整改,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按时进行免费整改。

  9.3消防检测和验收过程中,乙方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免费提供甲方和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如须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合格,并承担由乙方自身施工质量和方案等因素造成的消防整改费用。

  9.4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9.4.1竣工图纸4套;

  9.4.2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

  9.4.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9.4.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9.4.5质量评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

  9.4.6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编制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

  9.4.7甲供设备进场验收及交接单;

  9.4.8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9.4.9其中(9.4.2-9.4.8)项均为一式二份,其中原件壹份。乙方资料需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移交甲方,所移交资料应符合 市档案馆送档要求。

  9.5乙方必须在 200 年 月 日向甲方及相关部门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如有延后予以5000元/天的处罚,甲方可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9.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结算报告,乙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应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9.6.1封面和目录;

  9.6.2整体编制说明;

  9.6.3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

  9.6.4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

  9.6.5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励或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甲供材料领用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

  9.6.6已付款对帐单;

  9.6.7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

  9.6.8已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9.6.9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9.6.10消防工程本体实际开竣工报告书。

  9.7验收后至小区交付之日期间本合同内所有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9.8材料、设备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0.1本工程要求参照杭州市《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填写地方施工办法】组织施工。现场必须标准化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办法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10.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十一、保修期和最后验收

  11.1保修期从取得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11.2保修期内乙方应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

  11.3保修范围:属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保修范围。

  11.4质量保修责任:

  11.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前来维修,连续四次以上不前来维修,甲方以后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5保修费用:

  11.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1.5.2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造价计算方式计算及另加甲方10%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

  11.5.3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保修单位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11.6保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保修责任,甲方应在一周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

  十二、履约保证金

  12.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支付总金额 万元(大写:捌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及协议条款的保证。

  12.2履约保证金的组成为质量保证占20 %,工期保证占 20%,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保证占 10%,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保证占 20%,合同条款的执行占 30%。

  12.3乙方如有不履约行为,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甲方下发的甲定乙供材料价格、对甲方新增项目、返工项目不执行等,甲方将按保证金的组成按比例挂帐扣罚,在通过消防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进行结算, 10天内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具体违约处理方式如下:

  12.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直接由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12.3.2乙方无法在甲方签证确认的工期内通过消防竣工验收的,由乙方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并按合同总价的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3.3如乙方采用甲方认可范围外的材料或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处2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3.4乙方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或产值如超过核定量10%时,甲方每次按超过部分的10%收取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12.3.5对乙方上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的工程量如超过核定量10%时,甲方每单按超过部分的10%收取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12.3.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在收到指令后三天内将变更的内容反应到施工图上,做好标识和说明,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如逾期未完成标识的,乙方每项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

  12.3.7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图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图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3.8 如乙方上报的送审额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的10%,乙方除承担审计费用外还应支付超出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所报结算额-最终审定额×1.1)×10%,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4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以延期的天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十三、违约

  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解决纠纷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双方结清质量保修金后合同终止。

  15.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5.3.1本合同(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15.3.2中标通知书;

  15.3.3询标纪要;

  15.3.4投标书及其附件;

  15.3.5设计变更补充协议及工程变更签证印鉴确认表;

  15.3.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15.3.7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 15.3.8竣工结算时上述资料同竣工资料均列为依据。 15.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 15.5 附件1:(消防甲供设备清单) 共 页。

  附件2:(报价书)共 页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筑幕墙及相关项目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内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

  5、 工程主体结构标高米,承包工程最高标高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3、 合同工总日历天数天。

  4、 总工期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安装、

  中间验收、自检整改、工程清洁。

  5、 工期延误:如遇到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总工期则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和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

  ②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③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④因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

  ⑤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交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至使施工不能正常进 行。

  ⑥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需变更设计及乙方认为需甲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备忘录,甲方在七天未答复时。

  6、 暂停施工:甲方和监理派出的甲方或监理代表认为:

  ①甲方或监理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②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监理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

  实施甲方或监理代表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监理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③甲方或监理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④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 质量标准

  1、 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①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②建筑幕墙JG3035-1996。

  ③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JGJ/T133.J-2001。

  ④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⑥其它:建筑设计防火、防雷规范、铝门窗标准、主要材料标准等。

  2、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①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 检查和返工:

  ①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图、施工方案以及计划进度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监理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②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部分,甲方或监理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③甲方或监理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的、应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④甲方或监理代表因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4、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①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监理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②甲方或监理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或监理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或监理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③经甲方或监理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或监理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或监理

  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④重新检验,无论甲方或监理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对检查部位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 合同价款

  1、工程总金额:(人民币)2、工程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幕墙门窗工程合同总价的35%预付款,以支票形式汇入乙方账户。

  (二)进度款:

  1) 每月按完成各项工作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工程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90%.

  3) 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3、工程量确认和结算规则:

  ①以平方米、米为计量单位的项目、竣工按见光面、外露面、展开面实际工程量结算。

  ②甲方提供的设计发生变更,经甲方以签证作结算根据,调整合同价款。 ③建筑结构有较大变化影响工程安装,经甲方签证作结算依据,调整合同价款。

  ④报价确认的材料,施工图设计或其它因甲方要求变更时经签证调整合同价款。

  ⑤门窗工程按门窗设计洞口尺寸计算面积。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并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的标准五金配件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_______年/月,保修期内若发生_________问题,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免费维修完毕;保修期内若发生_______________问题或保修期过后发生的一切工程问题,乙方须负责维修。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_______________方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变更与工程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款支付形式:甲方将工程款按以下方式划入乙方帐户:

  收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须委派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并负责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

  5.在工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停建、缓建、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乙方负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工程竣工____________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7.乙方负责修复施工时对室内外装饰的损坏工作。

  8.在施工中对于需隐检部位,必须做好隐检记录,并及时通知发包方组织隐检验收。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及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乙方应一并提供另外要求进行的二次检验的原材料、产品合格证、玻璃检验报告、幕墙三性试验等完整的一式_______份验收资料。

  9.工程竣工后清理场地(包括建筑物周围__________米内的淤泥及其它堆积物)。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10.负责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保证通过国家质监部门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工程质量、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质检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更换或返工,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13.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____________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及保修期限

  (一)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期限: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_%的赔偿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措施,一切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4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施 工 合 同 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 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公司办公楼玻璃幕墙工程委托给乙方制作安装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原则,签订本工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三、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及规格:

  四、工程造价人民币:

  1、幕墙每平方单价:

  2、幕墙面积:

  3、此工程造价不含税收、配合费、水电费及脚手架费用。结账时开普通收据。(面积据实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甲方按工程总价的30%付给乙方,铝合金龙骨安装完毕,甲方按工程总价的50%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留质保金2%一年内,余款在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六、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20个有效日,具备施工条件(从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算起)。

  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难;

  ②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③因停电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④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⑤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条款兑现,则工程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现场“三通一平”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②负责协调乙方与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中的有关手续;

  ③协助乙方解决住宿、生活、制作材料存放场地;

  ④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需书面通知乙方;

  ⑤甲方管理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

  ⑥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⑦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及脚手架。

  2、乙方责任:

  ①乙方人员进场后属甲方统一领导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

  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③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④除由甲方要求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质量管理:

  1、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九、其他:

  1、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双方仲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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