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时间:2023-11-08 11:21:17 秀雯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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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精选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精选10篇)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1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本原则,甲方将北京八达市政工程机械公司钢构厂房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此工程双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工程名称:北京八达市政工程机械公司钢构厂房基础工程。

  二. 工作地点:大兴区黄村镇刘村西。

  三. 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乙方负责按图纸要求对此工程基础部分承包施工。

  四. 技术要求:

  1. 按照此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数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厂房基础部分施工。

  2. 要求不低于图纸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图纸要求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五.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六.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工程总量为图纸要求标准,工程总价:

  七. 结算方式:

  1. 乙方自筹材料及全部施工所需工具、人员及现场临电等事宜。

  2. 工程完工10日内,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八.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乡域经济发展,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桥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__村。

  二、承包方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费用为__万元。桥梁施工合同。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甲方负责监督材料质量。

  2、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结清工程款__万元整(预付工程启动资金__万元)。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工程设计、投资估算、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

  2、按协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

  1、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或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设计规范和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土地纠纷和民事调解,施工安全自行负责。

  3、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有关安全与质量管理规定自行采购、加工和管理。桥梁施工合同。

  四、施工内容及要求

  1、修建长__米,宽__米的钢筋混凝土桥梁主体。

  2、桥梁基础采用地下连续墙基础,下挖深度不得少于,基础见岩石。基础采用片石混凝土结构,片石石料不得含有妨碍砂浆的正常粘结或有损于外露面外观的污泥、油质等有害物质。

  3、乙方必须按甲方设计要求,对各种标号满浆满座,浆砌条石砌筑,水泥板做盖。底面及四周墙体钢筋铺设比例合理,墙面光滑平整。

  五、工程期限

  1、本工程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因设计要更改的和末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可作相应顺延。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劳务施工作业内容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第三条:质量要求:双方约定为合格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采用定价结算模式,根据公司《钢结构工程劳务施工结算暂行办法》,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吨,其中制作 元/吨、刷漆 元/吨。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工程量任务清单,将全部劳务费经甲方财务部扣留乙方相应结算值的工程保修金,该工程保修金参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执行。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量确认

  1、本工程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单送交甲方,甲方接到乙方递交的工程量报告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工程款(进度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支付时间

  1、工程款支付进度约定为:甲方每月按照确认工程量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进度款的90%,项目审计结束后支付到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保修金支付手续,业主方未支付的保修金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进度款不能按时支付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材料、施工器具及施工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甲方采购。

  2、厂区制作现场,乙方除自备气割器具,角向磨光机及配套消耗品外,其余设备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3、安装现场,除安装用电焊机,气割工具、角向磨光机及配套设施外其余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完备情况、乙方人员岗前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对乙方下达施工内容必须作到项目清楚,工程量真实,签发的任务单要有甲方的质检员、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分别签字验收,加盖钢结构车间公章。

  3、甲方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的正常协调联络工作以及施工用水电的供应。

  4、负责办理施工进度款并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负责现场签证的办理。

  5、负责办理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电、气的手续,确保施工需要。

  6、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技术资料整理及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现场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上岗必须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

  2、乙方劳务队负责人必须认真按照甲方下达的劳务作业内容负责乙方人员上岗前的任务交底,严格按照甲方计划进度完成,同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各上岗民工需自备劳动保护用品,并佩戴齐全;乙方如不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按发生的.实际费用赔偿。

  3、乙方代表必须为乙方人员投保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交付保险费,独立承担乙方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和费用,乙方在劳务配合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保护环境等措施,执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

  4、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同时采取工程、财产和人身的保全措施。

  5、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对已完的成品进行保护,在交接前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自理。

  6、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负责保护施工现场清洁文明,及时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

  7、负责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负责工程的基础资料的编制,材料的复试和报验及各种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发生的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与乙方合同约定质量等级时,将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在结算中给与处罚;分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乙方负责拆除后重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火灾盗窃重大责任事故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包括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将按劳务费总价的2%或同上级罚款等同处罚。

  3、施工中,乙方劳务要积极配合甲方按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力争提前完工,工期提前不予奖励;因乙方原因使得工期拖后,每拖后一天按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或同上级罚款等同处罚。若由于甲方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发工期顺延通知单。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施工当地申请仲裁或依法诉讼。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代表及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合同时间: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年 月 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和加工及安装、水电及安装、消防及安装、避雷及安装、防火涂料及人工,一切以图纸为标准。

  1.2及二次倒运费用,辅材费用,不含行车及安装费用,不含地面材料及人工,不含图纸以外的内外部工程。

  1.3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竣工。

  1.4工程质量:

  1.7厂房建筑面积为: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见人工费、机械费报价清单以及材料报价清单)。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甲方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要求监督乙方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将合同中施工项目抽项另外包给其他施工队,费用从原合同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3.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指定的工期进度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施工队进行更换。

  3.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四条 关于工期及变更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中若出现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后生效,若无变更工程结算时不增加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接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1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缴纳保险的`约定

  施工队必须将本队的施工人员一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垫付,结算时从安装费中扣除。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5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二期生产线新增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陆佰肆拾柒万柒仟元(人民币)¥:6,477,000 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九、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5)、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80%。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十四、工程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六、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一年。

  2、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双方约定 10日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6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钢结构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及内容: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工程项目期限:

  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设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工作,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教育,教育全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当场检查验收(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路接触情况是否良好,使用是否正常等。)乙方自备的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等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

  4、施工前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接受甲方督促、检查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6、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的防护劳动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有权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具。

  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处处应遵章守法,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操作,不私拉乱接电器设备,不带小孩、妇女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苗头及时排除并上报。

  8、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教育职工不做违法事,不偷拿工地财物和他人钱财,不无理取闹、不吵架,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公民。如有违者按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大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同工程承包协议同日签字后生效,望双方严格执行,如由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例:

  一、工程内容:

  钢结构及彩钢瓦安装(行车梁不在安装内),甲方提供一切材料、辅材及耗材,乙方负责安装(含工人工资、吊车费)。

  二、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总工期为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等)工期顺延。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合格。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并及时提供变更图纸,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图纸及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如需现场复查,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建筑面积14575平方米,安装费单价为33元/平方米,工程总价为48.0975万元,合同签订3日内,先预付生活费人民币计3.5万元,钢结构梁柱吊装结束付10万元,屋面板安装结束付15万元,墙面板安装结束付10万元,余款年底结清,扣3%的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

  2、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仪式、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人。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安装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要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项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8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任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八、材料的提供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________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____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十、维修期限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十二、争议解决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钢结构工程的 钢结构及采光顶玻璃幕墙工程分包事宜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二、承包内容

  2.1轴钢结构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钢结构及采光顶玻璃幕墙。

  2.2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GB50205-2001规范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条例和强制条文等执行。

  四、项目联系人

  1. 甲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款的40%做为预付款,用于钢材、预应力专业材料、采光玻璃等的采购。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当乙方开始钢结构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10%做为工程进度款,钢结构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幕墙龙骨安装完毕付工程总款的30%。乙方全部安装完毕,当钢结构单项验收完成后,甲方应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7%,并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三日内审核完毕及付款,余款做为质保金应在乙方安装完成一年后7日内付清。

  六、工期要求

  6.1本工程开工日期:

  6.2如乙方不得不拖延加工或暂停加工,必须在此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

  七、技术要求

  7.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八、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规定,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提供图纸,否则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严重脱期,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直到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承担实际损失及相关责任。

  九、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签约所在地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后失效。

  10.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 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4、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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