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2-06-16 15:00:30 施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施工协议书汇编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安全施工协议书汇编10篇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标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有序,真正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保护行车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争创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范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告知乙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原则上由驻地办负责制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标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乙方办理完施工审批后,开工前由路政大队指导并监督施工安全标志的设置,在设置完成后进行验收。

  (2)培训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员,并对其应履行的职责和着装、设备等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3)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标志的摆放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标准即石黄管理处【20xx】24号文附件3《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图》,如发现施工安全标志摆放不规范或严重缺失,路政大队将根据现场情况开具《停工整改通知书》。若乙方未执行《停工整改通知书》,甲方有权进行清场。

  (4)向乙方通报上级有关指令、恶劣天气以及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H30-20xx《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冀石黄【20xx】24号文《石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标志摆放和养护作业。

  (2)乙方要根据工程量大小设专职安全员如干名,不得随意更换安全员,必须经过路政大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的安全员负责施工标志的摆放以及对来车方向车辆的预警和提示,如发现标志有损坏或缺失现象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领取以便更新或补齐安全标志,确保安全施工。如甲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执法人员的整改和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后,未得到甲方复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区域,清楚垃圾和杂物,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和整洁。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严格在施工区域内施工。

  (5)施工车辆应保证性能良好,严禁养护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6)施工车辆应尽量不占用快车道,如必须占用时应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执行。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须经养护部门批准,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须整齐,袋装水泥必须码放整齐并进行遮盖,遮盖要整齐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对于砂石料等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堆成方形或长方形)并摆放说明材料种类及规格的标识牌,必要时还应对砂石料进行遮盖。

  (8)对挖除的旧水泥混凝土、沥青路面等杂物要随清并及时运走,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内,更不得扔到边沟、边坡及中央分隔带上,若发现有随意丢弃施工废料等杂物的,责令乙方清除,或罚款后由其他单位完成。

  (9)乙方不得对路面、标线、护栏等沿线设施造成污染,对造成污染的单位责令其清除干净,对于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产赔补偿标准》进行赔偿。(10)乙方在施工作业面准备一台清障保畅车,预防施工区域事故车堵塞道路。

  (1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上路拦截、搭乘过往车辆,不得阻碍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

  (12)乙方无权在施工区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生过往通行车辆损坏乙方摆放标志、工具、材料等情况,必须上报所管辖区路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由于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种问题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结清施工款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姓名:姓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第一条 乙方的资质审查由甲方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具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证书;

  5、配备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0人以上的承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配备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无重伤、死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四条 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该管理体系下设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严格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

  3、有权参加审查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帮助协调承包人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有权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发书面安全不符合项通知,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

  6、负责组织相关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协助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后实施。

  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所有作业人员中没有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离开施工现场。

  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6、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报装、验收、效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办理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在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

  9、施工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发包人备案。

  10、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11、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合同到期无安全事故后返还。

  第九条 甲方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甲方根据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现金的形式给甲方上交。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注:”三不放过”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扬州市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小区具体情况,定制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 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物业公司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知道和监督。

  二、 乙方应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定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 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纪,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施工现场不得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接电线,如有违反,物业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 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清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七、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烟等;在现场施工确须动火时,要持有操作证到物业公司安全协防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九、 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一、 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十二、 乙方因装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须负责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十五、 乙方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武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关心、爱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着想,使“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实到实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查看外墙脚手架搭设是否安全、完备,查看脚手架扣件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若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须上报甲方及土建方,经整改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脚手架以及竹排,但竹排的质量检查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在本工程使用质量不合格、老化、腐烂的竹排,并承担竹排检查不力造成的安全责任及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乙方施工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自备),承担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造成的安全责任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业主、甲方、监理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认真听取各方对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补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担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负责甄别雇请的施工人员身份,不得雇佣童工、刑事犯罪人员以及不适合外墙施工作业的人员,负责监督雇请的施工人员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作业前禁止饮酒,施工现场及作业时禁止嬉戏打闹,禁止使用、移动与施工无关的机械设备及标志牌。乙方承担上述甄别不力监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因触犯法律法规或违反《武汉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以及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事件),其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安全施工责任书,甲、乙双方一经签字则具有法律效律。

  八、本安全施工责任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增设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武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珠海市电信分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电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7

  一、工程名称:

  xxxx

  二、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

  三、协内容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有技术资料。

  3、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要求。

  4、甲方应当将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体系内统一管理,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有乙方施工安全的内容。

  5、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6、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作业标准化。

  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矿山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

  3、乙方要指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数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

  4、工程开工前,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先报措施后施工”的原则,经乙方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实行。

  5、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报众和煤业公司、监理公司备案。

  6、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其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戴证件,统一穿戴工作服,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事故。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复本按照甲方要求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9、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10、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

  11、乙方应与同一作业区或同一生产系统作业的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若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以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等均应无条件服从调度,所发生费用,事故处理完毕后另行商定。

  1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除向本单位上级部门报告外,还必须及时向众和煤业公司报告。

  1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罚则

  1、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须缴纳20~xx0万元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把安全效果、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因外委单位管理责任造成事故、质量不合格或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的,按规定给予罚款,罚款从其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伍万元罚款。

  3、乙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考核、签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xx00元的罚款。

  4、甲方检查出乙方安排未经过培训的员工下井作业,将给予5000元/人次的罚款。

  5、乙方要按照《特别规定》要求,每班必须有一名管技人员到施工现场带班,严禁空班。发现空班一人次罚款500元。

  6、因为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发生轻伤事故,罚乙方贰万元;发生重伤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乙方给予项目部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拾万元/人次;对1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乙方给予项目经理、分管负责人免职和降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壹佰万元/人次。对1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甲方给予乙方终止施工合同。

  7、乙方对进入其作业区内的其他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处罚同第5条。

  8、因甲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按众煤安【20xx】1号文件执行。

  9、乙方管理人员和甲方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执行众煤安【20xx】1号文中规定的各种奖罚办法。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8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 工 单 位):

  根据乙方 年 月 日与南宁铁路局 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 ),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 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 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 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9

  甲方(转让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要求,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爆破公司与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签订本“包保”责任书,具体“包保”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二、安全管理员职责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项目发包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州、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员负责。

  三、爆破员职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0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______区______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指派王树国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查。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操控作业。

  3、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朱宝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4、乙方用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负责。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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