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2-07-11 19:40:45 施工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安全施工协议书集合十篇

  在现在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安全施工协议书集合十篇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电力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新乡市职教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三技校区家属院全体住户电表更换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队具体施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的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其个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强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同时确保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为确保公司20xx年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工作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检修、施工的安全,甲方与乙方(各检修、施工外协单位)就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等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检修、施工前乙方安全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齐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对其自身安全负全责;

  2、乙方参加检修、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同时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属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效证件进行作业。

  3、乙方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申请办理动火证,经甲方审批后才可施工;

  4、乙方在动火施工期间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安排及时清理现场,并要会同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乙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接受甲方管理,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6、乙方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或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由乙方安排有救援能力的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甲方;

  7、乙方凡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高空作业不应交叉进行;

  8、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对甲方设备及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由其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XX年六月二十五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安全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及人道主义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甲方帮助并保证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2、甲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餐饮,由乙方自行安排,保证饮食安全,并尽量满足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要求。如有一些不正常的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进驻工地后,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及现场负责人员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夜不归宿及娱乐等原因发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宿舍不得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7、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劝其注意。反之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不准赤身上岗,必须穿戴整齐,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发现罚款3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间尽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尽量保持个人卫生及宿舍干净整洁,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后附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 高速公路 方向 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4、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5、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6、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7、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9、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10、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12、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3、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4、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1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7、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及规定收费站出入,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费站及有效时间通行高速公路则正常缴纳通行费。

  18、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将无条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

  19、乙方未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使用中央活动护拦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施工作业现场备案一份。

  2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省高速公路 乙方:

  指挥调度中心(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签名: 或委托授权人签名:

  二○○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编号:

  甲方:工程建设总公司金属结构厂

  乙方:濮阳市创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于 20xx 年 01 月 04 日与乙方签订了 濮阳市创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经甲方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条件,为了保证乙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甲方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施工项目名称:

  钢结构制造与防腐施工

  二、作业起止时间:

  20xx.01.04

  三、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审查乙方队伍安全作业证,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教育。

  2、负责审查乙方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

  3、有权制止乙方不符和安全作业规定的作业行为,在甲方日常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章、违规行为,则有权下发罚款通知单,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处理事故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乙方:

  1、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2、施工队伍作业应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3、施工队伍在作业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安全协议书等有关手续。

  4、施工作业队伍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应向甲方安全部门立即汇报并提供书面的事故报告,写明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的防范措施,经甲方安全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继续作业。

  5、进入施工作业区,应向甲方安全部门交纳人民币1000-5000元现金,或者按照工程合同款的1%作为安全押金,作为安全施工作业风险抵押金,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能遵守甲方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发生事故,施工结束经甲方安全部门负责人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认可后,全部退还安全施工作业保证金,如果在甲方日常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章、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从乙方交的保证金里面直接扣除。

  6、施工作业队伍在作业中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亡事故及甲方的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事故,乙方负责全面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并赔偿因事故造成双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因违章造成的设备、工具、电路等物品损坏,乙方负责进行赔款。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现场安全工作负责人:

  六、现场安全工作监护人:

  七、乙方在签订《外部施工队伍安全协议书》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劳动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

  2、作业人员人数及持证上岗情况;

  3、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八、附则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若因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的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则按照供热企业的相关规定退还居民供热费,甲方应协助解决。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

  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7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水暖班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方便购置人员保险。

  7、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8、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水暖工在水暖管道施工时要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机械伤害。

  10、乙方必须保证操作面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1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2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10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500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 乙方(水暖班组):

  xx年4月10日 xx年4月10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设备,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设备安拆、使用的场地(如附近有高压线、障碍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基础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3在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拉警戒线、警示标语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

  1.4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6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的而承租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在工作时间外安排使用或变更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安全责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负责。

  2.2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而使用的,或未经过承租方进行联合验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3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4提供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方案、安拆应急预案未经承租方审核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而进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5未能提供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产品合格证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6未提供有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安拆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7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由于安拆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人及出租方负责。

  2.8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未执行安拆方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9使用施工设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紧固、保养、维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0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未齐全、灵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1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不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3配置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4配置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2.15施工设备安拆单位或出租方未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6出租方未对其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7出租方派来的设备维护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8出租方对施工设备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状态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规定所列所属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

  3.1凡遇上级或业主罚款,承租方将按上级或业主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3.2在安全检查中的罚款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3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承担,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

  3.4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本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出租、承租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9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 工 单 位):

  根据乙方 年 月 日与南宁铁路局 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 ),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 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 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 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珠海市电信分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电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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