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7-30 11:32:09 施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文集锦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书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文集锦8篇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

  一、工程名称:

  二、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有技术资料。

  3、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要求。

  4、甲方应当将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体系内统一管理,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有乙方施工安全的内容。

  5、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6、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作业标准化。

  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矿山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

  3、乙方要指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数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

  4、工程开工前,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先报措施后施工”的原则,经乙方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实行。

  5、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报众和煤业公司、监理公司备案。

  6、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其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戴证件,统一穿戴工作服,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事故。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复本按照甲方要求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9、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10、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

  11、乙方应与同一作业区或同一生产系统作业的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若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以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等均应无条件服从调度,所发生费用,事故处理完毕后另行商定。

  1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除向本单位上级部门报告外,还必须及时向众和煤业公司报告。

  1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罚则

  1、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须缴纳20~XX0万元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把安全效果、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因外委单位管理责任造成事故、质量不合格或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的,按规定给予罚款,罚款从其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伍万元罚款。

  3、乙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考核、签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XX00元的罚款。

  4、甲方检查出乙方安排未经过培训的员工下井作业,将给予5000元/人次的罚款。

  5、乙方要按照《特别规定》要求,每班必须有一名管技人员到施工现场带班,严禁空班。发现空班一人次罚款500元。

  6、因为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发生轻伤事故,罚乙方贰万元;

  发生重伤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乙方给予项目部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拾万元/人次;

  对1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乙方给予项目经理、分管负责人免职和降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壹佰万元/人次。

  对1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甲方给予乙方终止施工合同;

  6、乙方对进入其作业区内的其他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处罚同第5条。

  7、因甲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按众煤安【20xx】1号文件执行。

  8、乙方管理人员和甲方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执行众煤安【20xx】1号文中规定的各种奖罚办法。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务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xx〕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xx)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项目。

  一、目标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投资的_________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特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按________文件规定执行,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奖励费不支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合理投入,严禁挪用基本费与现场考评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而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经工程师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四、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监督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4

  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签字栏: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落实国家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执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承包,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层层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须有一位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工作应遵守工程建设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自行安排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与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将防护用品佩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房内要符合“四防”(防触电、防雷雨、防盗窃、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和整改意见,同时有义务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与协作。

  六、在执行分包协议过程中, 乙方所承担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主要包括:

  1、财产损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2、人身伤亡:由于事故造成工作人员伤亡的,乙方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3、诉讼: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第三人之财产损失,引起争议,产生诉讼的,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乙方应独立应诉,并承担一切诉讼后果。

  4、违约损失: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按本协议制定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安全责任书规定造成事故的发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安全违约金,还应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将本协议内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责任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安全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6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7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保健防护,乙方负责承担费用。生产中发生的任务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 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8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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