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5 10:28:35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实施方案集锦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实施方案集锦7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母亲节促进会倡导的关爱母亲行动计划,为了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与中华母亲节促进会共同设计中小学生参加关爱母亲行动计划实施指导纲要。具体编写实施方案要求如下:

  一、目的要求:

  1、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特别是优秀的孝文化的弘扬,倡导孝行天下的思想的发扬和光大,培养中小学生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强调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自觉、自信、自悟,实现民族文化自强的目的。

  2、培养中小学生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孝亲孝爱意识。

  3、培养中小学生探究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在设计的主题活动中安排学生亲历亲为、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孝敬母亲的活动目的。

  二、编写活动方案的具体意见:

  1、由于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及知识结构不同,建议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共分十二年级编写中小学生参加关爱母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每个年级一套活动指导纲要)主题活动的设计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

  2、设计活动内容建议涉及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人与文化等四个领域,每个领域设计三个主题活动方案,每个年级设计十二个主题活动。

  3、每个主题活动建议分四个部分:问题形成、问题探究与解决、举一反三、问题的拓展与生成。以问题的生成、解决、应用、发展为活动主线,形成主题活动的框架。同时要求设计主题活动不能成为一个模式,要灵活多样。如问题形成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将问题提出,或从生活现象中发现问题,或者案例中找出问题,或者直接提出问题等不同形式将问题形成,切忌主题活动板式化机械化。

  4、设计的主题活动从时间上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具有连续性,但要注意比例合适。小的主题活动与大的主题活动结合起来。

  5、设计的主题活动照顾到大多数学生,让学生们在快乐中参加实践活动,让学生及家长在互动中完成主题活动。

  6、设计的主题活动要求学生参加实践后要有记录、体会。

  三、经费:

  1、小学六个年级,每个年级十二个主题活动,每个年级提供5000元。其中1000元为专家编审费用。

  2、初中与高中六个年级,每个年级十二个主题活动,每个年级提供6000元。其中1200元为专家编审费用。

  3、经专家审定后,由主题活动设计主要负责人将编辑好电子稿及一份打印好的文本交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其版权一并转交。

实施方案 篇2

  1、比赛时间:20xx年2月24日中午社团课(40分钟)

  中午12:05分进入报告厅(按原来安排的班级位置)

  中午12:10正式开始

  2、比赛地点:报告厅

  3、比赛目的:第二届书香节“低年级童话故事比赛”将紧紧围绕“与经典同行 与圣贤为友”的主题,通过讲故事比赛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加深学生对童话故事的理解,分享阅读成果,挖掘潜能,提升综合素养。

  4、参赛方法:以班级为单位,各选一名学生参加比赛。

  5、比赛要求:学生自定一则童话故事,时间限于5分钟内。

  6、评比标准:10分制,其中 故事内容30%,普通话20%,流畅30%,表情20%。

  7、奖项设置:比赛分设最佳表演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奖各2名。

  8、成果展示:

  1) 新闻报道:z老师

  2)照片拍摄:z老师

  3)中队辅导员负责拍自己班级的比赛镜头,并传给本班的班主任老师(便于发到班级论坛上)。

  9、评委老师:z四位老师以及低年级八位中队辅导员。

  注:请低年级各班中队辅导员负责整队带班,语文老师协助排练节目。

  低年级讲故事比赛评分表

  班级 评分项目 故事内容

  30% 普通话

  20% 流畅

  30% 表情

  20% 合计

  评分标准为10分制,各评委老师酌情打分。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体现“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发挥本校特色,使全校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行为习惯、常规礼仪、道德修养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将来成为有良好素质的社会公民,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礼仪教育。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培养良好说话习惯、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提高学生道德修养水平。

  二、活动领导:组长: 王天斌

  成员: 蔡国寿 王全寿

  三、活动时间:20xx年9月——20xx年1月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普及文明礼仪知识

  1、编印《文明礼仪知识》。供各班开展礼仪教育活动使用,同时利用宣传画、板报、主题班会等进行广泛宣传。

  2、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把文明礼仪教育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相关学科教学。各班要充分利用队活动时间,结合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同时结合新修改颁布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开展基本行为准则的教育。

  3、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全面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岗位培训及文明学校教育活动及其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开办文明礼仪讲座,普及文明礼仪知识。

  4、开展《身边的故事》为主题的文明礼仪征文评比活动。

  5、组织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在开展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开展文明礼仪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二)制订文明礼仪规范

  组织调查研究,发现先进典型,推广试点经验,组织各班开展公众讨论,征询意见,制定出各方面文明礼仪规范要求,并以公约(公示)形式公布于众。包括:小学生礼仪规范;购物、旅游、餐饮、阅览、文体娱乐、出行乘车等公共场所礼仪规范;家庭生活礼仪规范等,形成较为完整的礼仪规范体系。

  (三)实践文明礼仪行为

  开展各个层面的实践活动。在制定礼仪规范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进行礼仪实践,从身边做起,从课堂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公共场所做起,从家庭生活做起,使每一个人在个人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日常衣食住行、待人接物、家人相处以及公共生活等多方面,都能自觉形成讲究礼仪的良好风范。

  (四)组织文明礼仪竞赛。

  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举办“文明礼仪形象大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要充分认识:礼仪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学校形象、培育师生良好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要把礼仪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明两年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新的抓手、新的着力点认真抓好。少先队组织要切实下大力气,精心策划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礼仪教育实践,一个一个层面、一个一个群体,全方位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2、广泛动员,积极引导。要引导师生增强礼仪意识,自觉参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从仪容仪表、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生活往来等等方面做起,要了解通行的礼仪要求,培养和提高礼仪素质。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4、总结经验,着眼长远。要注意贴近师生,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突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活动。还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在今年开始大力普及礼仪活动的基础上,着眼整体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做好长远规划,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力求每年有明显变化,取得显著效果。

实施方案 篇4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学校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zz

  成 员:zz zz zz zz zz zz

  二、公开竞聘岗位及职数: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组织机构调整方案,设校务办、学生处、教师处、课程处、后勤处等机构。具体岗位如下:

  1.校务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学生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教师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课程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后勤处主任1名。

  三、各岗位主要职责:(详见学校《行政机构职能与人员配置总表》)

  四、竞聘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协作精神、合作意识,工作踏实,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能较好地贯彻学校的管理意图。

  3.有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聘任的前提条件是群众的认可度必须在60%以上。

  4.身体健康,教龄或工龄在五年以上。年龄一般要求男4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内,现任中层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程序方法:

  1.制定方案。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本校中层职位现状及机构调整需要,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由学校行政集体商定,征求群众意见后组织实施。

  2.公布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组织机构调整说明,公布本方案。时间6月25日。

  3.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竞聘者需填写报名表(在校园网下载),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交竞岗领导小组组长处。时间6月25-29日。

  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条件,由竞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时间6月30日-7月1日。

  5.演讲及民主测评。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竞岗人员演讲并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测评。时间7月4日。

  6.确定预选名单。根据竞聘人员演讲、民主测评的结果,由竞岗领导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评议,提出预选名单。时间7月5日。

  7.决定聘任。校长决定聘任,聘期三年,并签订聘约。时间7月7日。

  8.报区教育局备案。时间7月8日。

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落实太和县教育系统实施“三项工程”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倡导“书生意气”,营造书香校园,丰富学校的文化底蕴,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读书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太和县教育系统读书工程实施方案》为指导,以构建“书香校园”、提升师生文化品位为宗旨,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桥梁,着重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读书兴趣和阅读习惯,丰富校园文化的内涵,从而推进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进程。

  二、活动目标

  1、学生方面:激发学生读书热情,培养学生读书兴趣,强化学生读书意识,养成学生读书习惯,增强学生阅读能力与表达能力,开阔学生视野,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2、教师方面:在教师队伍中积极倡导“书香为伴”的思想,将“读书是一种需要”转化为“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一种生活方式”,使教师在读书中进步,在读书中提升,不断促进教师将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融会贯通,把读书的收获转化为实践智慧、转化为进取热情,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3、学校方面:通过强化“书香校园”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底蕴,不断提升办学品位,打造“平安教育、和谐教育、幸福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领导组织

  为保证“读书工程”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读书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光华(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程有坤(办公室人员)

  成 员:刘永飞 刘听会 李保义 田晓静

  四、实施对象

  胡总中心学校全体师生。

  五、主要措施与实施时间安排

  (一)加强基础工程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读书氛围

  各校应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师生发出“好读书、读好书”的倡议,宣讲读书活动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在校园内的走廊、宣传橱窗、楼道墙壁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名人名言等;开通校园广播,设臵“新书推荐”、“读书园地”、“好书大家说”等栏目,播放经典作品;设立班级图书角;中心校要利用诗社、文学社出版校报或校刊,依托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学校网页的建设,设立“读书活动”专栏,从而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师生阅读兴趣。(实施时间:20xx年1X月底以前完成上述工作)

  2.成立领导组织,完善规范管理

  各校应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读书活动制度、图书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员职责等,并喷绘上墙。(实施时间:20xx年1X月8日以前)

  3.加强“三室”建设,探索图书管理新模式

  各校要注重“三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建设,特别是中心校、中心小学要克服一切困难,动脑筋、想办法,依据《安徽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修订)》(安徽省教育厅教秘[20xx]473号),制定年度建设规划,逐年完成图书室、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实施时间:20xx年1X月6日前完成规划制定)

  同时,各校应加强图书管理员培训,力争三年内建立一支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服务意识浓、业务精湛的专兼职图书管理员队

  伍。各校还应积极探索学生自主管理图书的新模式,既提高学生能力,又充分发挥图书功能。(实施时间:近三年)

  3、制定评估细则,建立表彰制度

  中心校将结合实际,制定《胡总中心校“读书工程”评估细则》,每学年结束,将根据评估细则,做好“书香校园”评选工作,同时,各校各年级各班也要制定相应评奖机制,每年评出“教师读书标兵”、“教师读书先进个人”、“优秀书香班级”、“学生阅读之星”等,并于年终上报中心校,作为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实施时间:制定评估细则20xx年1X月底,评估表彰于每年底进行)

  (二)加强活动工程建设

  根据“三贴近”原则(贴近师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各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

  1.学生“蓓蕾”读书工程(活动实施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各校应把“读书”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活动为载体,强化体验,突出“体悟”,增强读书实效。通过读书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板报比赛、读书笔记展评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主题读书活动。参考活动如下:

  (1)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各校结合爱国主义读本,以“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征文、演讲比赛为手段,强化青少年爱国情怀教育,培养青少年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真挚情感。

  (2)开展“沐浴书香,快乐成长”读书活动。通过举办读书故事征集、青少年暑期阅读等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爱读书、读好书、会读书、常读书,在书香浸润下健康成长。

  (3)开展“三名”读书活动。“三名”读书活动即诵名诗、读名篇、看名著。各校应确立专门的读书时间,通过“课前三分钟诵读”、“师生共读一本书”、“国学经典诵读”等活动。中心校要依托“唐诗园”、“宋词路”、“元曲径”的创建,开展“古典诗词”擂台赛等活动,使学生感受古典之美,争做儒雅之人。

  (4)开展“和书香做伴,与经典同行”亲子阅读活动。学校应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全体家长发出倡议,做出指导,营造家庭书香氛围。倡导有条件的家庭设立“家庭书柜”,与孩子共读一本书,完成“课外阅读活动记录表”,争创“书香家庭”。

  (5)办好“读书交流会”。各校每学期应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的“读书交流会”,班级每月应举行一次“读书交流会”。中心校要充分发挥读书园的功能,开展“相约读书园”读书交流活动,让同学们交流读书的收获,分享读书的快乐。

  2.教师“浚源”读书工程(活动实施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个教师的健康成长,必须养成阅读、思考、写作、研究四种习惯。教师“浚源工程”即通过教师的读书工程,改变“教者不读书”的怪现象,激发教师读书的内驱力,培养教师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让每个人都能“带着书香做教师”。具体开展以下活动:

  (1)开设学校班子成员读书班。各校首先成立班子成员读书班,定期活动,以领导先行带动广大教师。各校应以教研组为单位,组建教师读书班,在集中教研活动时,加入读书活动内容,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

  (2)开展“我读国学”活动。每位老师在上课之余,要选择一本经典国学著作来阅读,通过阅读国学经典,感受传统文化魅力,提升教师人文素养。

  (3)开展“三读”活动。要求教师每学期常读一至二种杂志(其中一种为专业杂志),精读一至二本专业书籍,深读一至二本经典著作。通过读书沙龙、读书俱乐部、读书网页等,(中心校可通过数字化校园平台)为教师读书提供展示的平台。进而达到,读经典名著,增文化底蕴;读理论专著,强教学实践;读报刊杂志,解世事风情。

  (4)举办阅读指导课评比,开展“研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让读书和上课有机结合。

  (5)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开发读书校本教材。各校要加强读书实践活动,形成浓厚科研氛围,开展与读书有关的课题研究,最终开发适合学校实际的读书校本教材,保证读书活动的务实、高效开展。

  3.纳入课程计划,强化阅读指导

  各校要按照要求,小学每周开设不少于两节的阅读课,教师要有具体的阅读指导;中学每周开设不少于一节的阅读课,教师要重视引导,提高阅读效能,培养阅读兴趣。

  4.举办教师读书交流会活动

  中心校定期举办“读书与人生”系列交流活动,组织和引导全体教师在读书中开拓视野、学会思考、感悟人生、享受生活,进一步在教师队伍中掀起读书之风。

  5.加强文学社团建设

  中心校要在原有的诗社、文学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文学社团建设,中心小学要尽快成立文学社团,充分发挥文学社团功能,通过出版校刊、校报,推动读书工程的深度发展。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重视宣传。各校要把读书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加大投入,确保读书工程宣传到位、安排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到位。

  2、认真落实,精心指导。在读书工程活动中,计划要有落实。

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平原绿化工作,积极创建“森林路北”,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街道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实施平原绿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按照建设“森林”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城乡森林建设,打造现代生态新路北”的目标要求,按照“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增长,森林拥抱城市、绿色引领生活”的理念,以平原绿化、生态创立为载体,为加快建设新型城市化提供生态帮助和环境保障,有力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和提升幸福指数,促进最佳人居环境创立,满足市民绿色休闲需求,促进城市绿色品质发展。

  二、时间经费安排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经费由街财政统一拔款。

  三、组织机构

  街道创立平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益民;副组长:王慧琴、王国玉、潘江波、陈永国、夏海燕;成员:伍亨健、钟方军、洪雁平、李灵平、郑夏富、蒋晓风、王良富、梁金红、罗强、蒋友富、戴加平,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王良富兼,副主任为郑仙富,成员为黄永盛、陈仙良、罗雪琴、谢立勇、罗天波、王剑红、缪振伦、王孝明、邱焕嵛、杨佐生、蔡劼璟。

  四、实施内容

  (一)村居绿化。按照“绿化路北、美化家园”要求,引导群众利用住宅四周荒废地、垃圾堆放地,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实行见缝插绿、拆违还绿、立体布绿,引导群众开展庭园绿化。

  (二)园林式单位(小区)绿化。各有关单位、各小区要按照园林城市和园林式绿化单位(小区)的标准及要求,迅速做好单位、小区绿化规划,并抓紧组织实施,努力实现绿化达标。

  (三)通道绿化。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抓好交通干道沿线两侧绿化,做到逐线部署、逐块落实,缺棵补棵,缺行补行,见缝插绿,确保绿化效果。

  (四)河岸绿化。按照建设“绿色河道、生态长廊”要求,结合清水工程,对各河道河岸进行增绿,打造具有水乡特色的水岸生态景观。

  (五)违法用地绿化。将“拆违整治”与“生态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拆除违章建筑的空地上种植香樟、桂花、果树经济林等,实现拆违与绿化、美化、香化和发展农业经济、农民增收等的“多赢”,从而巩固整治的长效成果。

  五、奖惩措施

  各村居、单位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平原绿化任务,面积以街道验收标准为准。在完成分配任务前提下,原则上每个村确保完成半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绿化点1个,对完成1亩以上集中连片点一次性奖励3000元/亩,以此类推。街道将在年底对平原绿化工作进行验收,对如期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嘉奖,并对先进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如未完成任务和较差的,则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绿化是生态环境的第一资源,是人居环境的第一要素。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对绿色环境的期望值与日俱增,由蓝天、碧水、森林组成的优美环境将成为全街道群众新的追求。我们必须要用积极的办法来限制污染、处理污染、降解污染、吸收污染。树木,尤其是森林型的绿地,是吸收空气污染最有效的环保屏障。我街道绿化工作虽然得到了很大发展,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但就总体而言,缺林少绿仍然是绿色生态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各村居、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森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驻片、驻村工作人员要做好各自联系片、村的平原绿化督促工作。各村居、单位要把平原绿化达标工作为今年本单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和资金投入,切实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安排、早布置,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相关人员具体分包到每一条路、河、沟、渠,包地块,包任务,包质量,包成活,一包到底,努力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档次的精品绿化项目。

  (三)立足当前,科学安排。当前正是春季绿化造林关键时期,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各村居、单位要立即动手,结合实际,科学安排,把今年平原绿化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人,规划到地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绿化工作有专人负责,形成共同参与、人人动手参加绿化家园、共创“森林”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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