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14 18:18:07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用15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学区工作人员、教学点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的津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与上年12月所有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之和。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为岗位考勤,按月进行考核。

  1、按规定职务离岗人员和大龄教职工(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经批准脱岗进修教师、本系统内借用教师、婚丧产假教师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3、无故长期不在岗教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4、每月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5、每月病事假10—20天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5%,病事假超出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学校内视情况酌情考虑;

  6、待岗人员每月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满分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0.5分、1分,旷课每节扣2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师正常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一年级:26节;二年级:26节:三、四、五、六年级:各30节。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以开学初学校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为标准。上齐上足标准课时数,为满工作量。

  (2)现任职的中心小学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教导主任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教导副主任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教学点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教导主任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12节,达标为满工作量。

  B、满工作量量化:

  满工作量者每人每月计35分。超课时数和不足课时数,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计分不得超过(低于)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节假日值班: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计1分。

  (2)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计2分。

  (3)替代课(班):替代每节(天)计0.5分,由教导处安排。

  (4)跨年级(任语文、数学)或包班教学的教师每人每月计5分;

  同年段(任语文或数学)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计3分。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计3分。

  3、教学过程考核:(25分)

  (一)、备课(5分)

  1、认真学习大纲,吃透教材,掌握知识结构和教材编排体系,明确本学期的教学目的、任务、重点、难点。否则,经查实,每少一点,扣0.5分,直止扣完次项占分为此。

  2、安排好进度,制定好教学计划,计划中要有学生现状分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措施,授课进度的课时安排。否则,少一环节扣0.5分。

  3、备课要做到:备内容、备方法、备学生、备训练、备教具和实验。少备一项扣0.5分。

  4、写好教案:要按章节,按课时写好教案,科科有教案,课课有教案,语文、数学、英语、要有详案;音乐、体育、美术可写略案,详案要体现三维目标、要有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课堂练习、课堂小结、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教学心得。复习课,小结课都要有教案,语文教师要有作文教案。教案按要求备齐写好可计5分;否则,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课时扣0.5分,少一环节扣0.5分。

  (二)、上课(5分)

  1、按时上下课,不随便缺课,不坐着讲课。

  2、教态自然,服饰整洁大方,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

  3、课堂教学要有目的性、科学性、严密性、艺术性、实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讲授知识要做到明白,有条理,语言表达要清晰、生动、精炼、克服语言罗嗦,防止语病出现。

  5、书写规范,板书工整,恰当使用教具。

  6、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课,需经教导处同意方可,不得擅自调课。

  7、教师带手机上课,不得开机。

  8、上好实验课,如实填写实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9、上好多媒体课,充分利用远教优质资源,做到优质资源共享,在研究中运用,在运用中研究。

  10、加强英语课的教学管理。

  以上10条,按要求做好了计5分,相反扣分,直到扣完5分为止。

  (三)、作业布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师根据教学要求,精心选择和设计课堂学习、书面作业和章节、单元测试题。

  2、书面作业要有针对性,讲求科学性和实效性,量要适中,题型多样化,全批全改。

  3、每学期各科作业布置不少于以下规定次数:语文90次,作文10次,教师全批全改。数学90次,英语40次,美术16次,思想、社会、科学、各10次。各科练习教师要检查,每单元要测试,要有成绩单。作业达不到规定的次数、不及时全批全改、查实一次扣0.5分;练习有布置无检查、不进行单元测试,查实一次,扣0.5分。

  (四)、辅导(3分)

  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辟第二课堂,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此项工作做好了计3分,否则扣分,扣完3分为止。

  (五)、成绩考核(3分)

  1、学生的成绩考核分教师自己组织的单元测试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和期终两次统考。

  2、考试命题要抓住重点,注重“双基”考查。

  3、成绩统计:平时20%,中期30%,期终50%,载入学籍档案。此项考核若达标,计3分,不达标扣分。

  (六)、听、评课记录、学习笔记(4分)

  (1)、听、评课及记录:

  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评多媒体课不少于30节;教师互听互评多媒体课不少于15节。听、评课要有记录,否则,少一次扣1分,可以出现负分。

  (2)、学习笔记:

  学校领导:业务学习笔记不少15000字,政治学习笔记不少10000字;教师业务学习笔记不少10000字,政治学习笔记不少5000字。学习笔记不及时记录、字数不够都要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岗位考核:(岗位不同,计分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班主任工作量计算可根据班额人数多少每日计0.5—1分。班主任津贴月定额补贴标准;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学校可视情况上浮或下调,但幅度不能太大。

  (2)、中心小学校长每月计85分、副校长每月计80分、教导主任每月计75分、总务主任每月计分75分、教导副主任每月计65分、教学点校长每人每月计75分、教学点教导主任每人每月计60分。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功能部室管理员、报账员、安监员、保管、采购、电工每月计10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分数不得超过25分。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30分)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该项目不计奖励分。)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学校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计5分、4分、3分。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计1分。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计分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A、参加“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0分、8分;。

  B、各类论文、课件、教学设计(经学校选送)获县、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计5分、10分、15分;获二、三等分别计2分、3分、4分(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各计5分。

  (5)、竞赛指导奖:学生参加有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计指导老师5分,二、三等奖各递减1分;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指导老师5分、4分、3分;校级一等奖,每人次计指导老师3分,二、三等奖各递减1分。

  (6)、市级及以上的先进个人,可在期末个人总积分中直接计入40—50分;县级以上的优秀(十佳)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等,可在个人期末总积分中直接计入10—30分。乡级、校级先进个人等,可在个人期末总积分中直接计入5分。

  6、中心小学领导及教学点校长、教导主任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数额,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7、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学期发放10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两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8、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擅自离岗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脱岗学习;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未聘用待岗的人员等。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不服从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够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10%。凡有家长告状、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八、有关要求

  1、除本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再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2、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学区人员及教学点教师考核办法

  学区参评人员的考核办法与中心小学教师的考核办法一致,但因其工作性质差异,考核标准应适当降低;教学点参评人员的考核办法与中心小学教师的考核办法一致,但因教学点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应适当低于同一档次的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总额。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上级审批之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兼顾公平。

  2、适当拉开分配距离,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数、英批改作业工作量周各加节数: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和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和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和四至六双班的为4节。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节/周,体育科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课时。中层及其以上干部达到规定的周授课时数算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课代职,病假2天内自找代课代职,学校付代课金,每天均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和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等加班补贴:经校级领导集体批准的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分娩教师在法定假内月发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老师:30元/月。

  2、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台长、安全专干、计生专干: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80元/月

  7、校长、书记: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会计:60元/月;

  出纳:30元/月;副台长: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种管理岗位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大合唱、田径总团体、篮球和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声器乐)辅导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名)奖,分别奖: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20xx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1000元。同一项目只得一次最高奖。成绩特显著的,学校要开总结会。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2、学生个体辅导奖。“迎春杯”数学竞赛与“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含征文)和学校认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科技、演讲、朗诵、英语等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150元、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奖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奖。作文赛,集训指导教师与科任各一半奖金。“迎春杯”、“华杯”赛,指导教师与科任分别奖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奖金。参加各级临时组队的学生比赛活动,不设个别辅导奖,仅设组织奖,组织者每人每项奖不超过100元。学生个体辅导工作成绩特显著的,学校可以开总结表彰会。单科单项封顶5000元。

  3、田径单项赛(指没获集体奖)获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别奖给指导师60元、40元,封顶500元。代表福清市参加福州市比赛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给原指导老师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分别加50元。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的奖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获市、地市、省、国家级论文一等奖的分别奖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奖的各递减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民间组织的不给奖)。但是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普教室)组织评选的可以重奖一次(高、次高)。

  5、担任教育、教学讲座或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含校年会,不含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100元。获国家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800元、500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获县级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奖200元;获片第一名200元。辅导小组也得同一份奖金。

  6、凡在地市级以上(指有注册的)报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稿费的两倍(封顶200元)。《福清侨乡报》发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费金额奖(但不超过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300元。同一稿只得一个最高奖。

  7、校文艺会演按参赛节目50%评选:一等奖每个节目奖200元,二等奖100元,参演的节目另加100元。校田径运动会,年段团体总分冠军的班级奖100元,亚军奖70元,第三50元。

  8、教师个人德育工作奖。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分德育常规、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规包括“班主任手册、升旗仪式、晨会、课间操、眼操、‘了不起’评比、家访工作、导辅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级建设、心健教育、科研活动”。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9、了不起班级奖。每学期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为环境卫生、路队、眼操、仪容仪表、清校等。每个年级评出半数班级(四舍五入法),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7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

  10、先进班级奖。每学年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分了不起班级评比成绩、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艺体活动等。每个年级评出前二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11、教科研奖。

  12、教师工作考评奖。每学期总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涵教育教学教研和师德等内容。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13、年度考核奖。“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师(法定假内),平均享受绩效工资的余额款。

  14、突出贡献奖。教育、教学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设特别奖。奖给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特大或向学校建言献策等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大的个人或集体。评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本解释权属校长室。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3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牵头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统计,进行发放。

  辛东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不治老、不治残”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长期病假事假不上班的不得绩效工资。病假1个月以内的,按每课时20元扣除绩效工资,其余自己得回,课务由自己安排。长期病假的必须出具三级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案

  (一)师德修养

  所有教师应严格遵守《xx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六严”文件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经行政会研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或者乱收费,并经核实的;

  7、其它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或违纪的。

  (二)教学

  1.能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200元/月。

  2.在学区组织考核考评的考试中,综合评估得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奖100元。

  3.在区教研室组织的考试中,学科综合评估得分在区排:只有3个班的从最后第四名起,只有4个班的,从最后第五名起,每高一个名次奖50元,1000元封顶。(以教育局简报为准,与中心校评比,每压过其他学校一班的奖50元,1000元封顶。)。

  (三)考勤

  1.签到一次得2元,不签不得;有事书面请假,课务由自己安排。

  2.事假半天扣10元(须自己安排课务),旷工半天扣50元。一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三天之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十天之内由校长批准。

  3.校内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及临时加班活动等迟到、早退扣3元,请假扣10元,未参加扣20元。区级乘2,市级乘3类推…

  4.旷课每节扣5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10元。(不受100元限制)

  5.外出培训或业务类会议,必须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出勤,凡无故不服从学校会议安排的每次扣款50元。

  6.产、嫁、娶、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小学平均每月300元,由德育处每月考核出一、二、三等奖。二等奖津贴每月300元,其他奖项按10%增减。

  2.行政津贴:由校长室另定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

  3.教研组长及公用室负责人津贴:每月40元。

  4.特殊津贴: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以及首席教师等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放津贴。

  5.值班津贴:节假日行政值班人员每天30元。

  6.扣款事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必须按时完成教务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凡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款20元,未完成的每次扣款30元。

  (五)业务检查100元/人·月

  1、备课

  (1)教案最后备课时间应为检查时间或之后,每往前提前一天扣2元,小学科减半核算。

  (2)语、数、英备课节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其它科目和小学部按周实有课时数计算,检查时每少备一节扣2元。

  (3)新授课必须环节齐全,复习教案可根据教学实际省略部分环节,新授课每少一个环节扣1元,练习算教案必须有讲评教案。

  2、上课

  (1)按课表提前候课,按时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各扣5元/次。

  (2)教务处每天检查数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经核实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作业:

  (1)作业应与教学进度相一致,最后批改日期应该为检查时前1—3天(作文除外),否则每提前一天扣2元。

  (2)作业次数:语、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小学科每课一次;英语每周至少2次;大作文一单元一作,检查时每少一次(篇)扣5元。

  (3)教务处每月检查二到三次,每月一总结,经公布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听课

  根据局相关要求,校长、中层领导、教师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40、30、20节,环节齐全,书写详细,有听后评价,少一节扣5元。

  5、教研组:

  对应扣款条款: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凡被上级部门批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30—50元扣款。

  2、按课程设置及课时要求,带满的为满工作量,不足的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各项任务视为满工作量。

  (六)竞赛辅导

  (一)读写大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省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30元,区二等奖20元。

  (二)金钥匙比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40元,区二等奖30元。

  (三)书法比赛:

  辅导学生创作的书法作品获得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100元,市二等奖80元,市三等奖50元;区一等奖80元,区二等奖50元。

  (四)体育类竞赛:(运动会算团体)

  1、在区级运动会中,获得团体总分一等奖,奖励教练400元,团体总分二等奖350元,团体总分三等奖300元。

  2、在区级教职工运动会中,个人名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元,第四名奖50元,同类比赛单项取最高成绩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3.各辅导老师完成各次竞赛报名、辅导、参赛等一系列事项。

  4.如果有其他比赛的,参照金钥匙比赛执行。(如:区级优秀课评比等)

  (七)市区教学过程与质量监控

  在区监控过程中,被评为优秀课的奖50元/次,良好的30元/次;被表扬的30元/次,被点名批评的扣30元/次,市级翻倍。

  (八)教科研(教科研奖金1200元封顶)

  1.在xx省教海探航、师陶杯征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教师(第一作者)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获得市五四杯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00、50元。

  2.在《xx教育研究》、《xx教育》、《连云港教育》发表3000字以上教育论文奖400元,3000字以下论文奖200元。在主流期刊(以市教科所承认为准)发表20xx字以上论文奖500元;发表随笔、杂文等减半。

  3.课题:省级、市级、区级课题立项奖300元、100元、60元,按时结题再奖300元、100元、60元。

  4.教师现场比赛:获区一、二等奖,奖金:120元、1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240元、200元、1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480元、400元、240元。非教育类减半执行。

  (九)公开课

  1.教研组安排公开课,能正常上的,并有相关教案,奖20元/次;不能按时上的,扣20元/次;

  2.代表学校上区级公开课奖100元/次,市200元/次。

  3.学校教务处组织统一测试,出卷20元/次,保证质量。

  (十)额外任务与临时加班

  加班补助按工作的性质及工作量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各种奖励等等)除以绩效工资总额,得出百分比,在从每位老师的绩效工资中提取出。举例:绩效工资总额为20万,奖励部分7万,则每位教师提取出自己绩效工资的35%作为奖励,其余的自己得回。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4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xx]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5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全面、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快速成长。

  2、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绩效工资分配水平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促进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

  4、坚持科学考评的原则,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制度,严格考评程序,将履职尽责情况与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体系。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及服务各方面人员积极性的调动。

  6、坚持量入为出、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分配资金,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类别与标准

  本方案所指绩效工资是指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工作量绩效、考勤考核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奖励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绩效

  1、教师超学时奖励标准

  略

  其他人员以教师超学时津贴平均数为系数1计算。

  2、厅级工作量绩效标准。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文件执行。

  3、党政管理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4、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5、工勤系列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二)考勤考核奖励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经考勤考核情况核算后所支付的绩效。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作量绩效系数执行党政管理人员标准。另外根据专兼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标准、实习生1元/月/生的标准按月发放辅导员津贴。

  (四)值班费

  按照《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xx〕77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办〔20xx〕53号)文件执行。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奖实施意见》(校党字〔20xx〕46号)文件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教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实,报学校人事处核算后按超学时标准计算超学时绩效津贴。

  2、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将每位辅导员管理班级人数及考核情况报学校人事处统计发放。

  3、管理、服务等其他人员工作量绩效津贴,根据超学时津贴统计,核算出系数额值,按照系数标准进行计算奖励津贴。

  4、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原则上校领导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学院部中层正副职每周不超过12学时;其他“双肩挑”人员每周不超过8学时(教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内,但原则上应低于本课程专任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计算,在规定基数内的学时按专职教师超学时津贴标准计算,超出规定基数外的学时津贴不予发放。个别“双肩挑”人员确因课程需要而必须承担更多学时的,需经教学院部提前申请,并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发放超学时奖励。

  5、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考勤、考核结果发放。发放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算后,经人事处长、财务副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年终考评发放由人事处制定考评细则,各部门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人事处组织复核后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7

  一、宗旨

  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推动和促进我校师资队伍专业发展的需要。

  二、理念

  我校考核方案既要符合义务教育学校的'普遍规律,又要符合特校教育规律和特教职业特点。以提高教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为核心,围绕做多做少、做好做坏、做与不做、早做晚做、快做慢做等问题,还有积极主动与消极被动、认真细致与马虎粗心、爱岗敬业与敷衍了事等问题,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明确倡导与鼓励的方向。积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专业发展倾斜、向老教师倾斜等,利用暑期聘用(任)开放中层领导岗位、班主任岗位和兼职岗位等,鼓励开展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形成积极进取、奋发努力的良好局面。

  三、依据

  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岗位安排的内容为基本依据,相应制定各类绩效考核项目。以我校特色的日常工作要求为主要内容,设立综合绩效考核项目;以各兼职岗位履行职责为主要内容,设立岗位绩效考核项目;以各类突出贡献为主要内容,设立单项绩效考核项目。

  四、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后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项目均需通过考核才能发放(班主任津贴也将先考后发),学校只有限量的公用经费,工会只有人均600元活动经费,财政局监察局将严格监督任何违反规定擅自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等(除追缴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奖励性绩效工资一般在年度考核后发放,教育局考核校长,学校考核教师,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教育局考核学校工作基础上差异性配发。

  在广泛征求在职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修改调整后提交教师大会审议,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对照考核方案,在年终考核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逐项逐条自查自评,每项打分和定性评价都要有真凭实据的资料佐证,经得起验证和审核,并作出说明。小组讨论、大组交流和领导小组审核都要公开、公平、公正。教师的工作小结要以考核项目为依据,有血有肉的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家长满意度测评将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信,提高测评的可信度。

  五、目的

  制定方案不是目的,考核也不是根本目的,实施绩效考核最终目的是促进教师爱岗敬业、提高特教服务质量、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8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职员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二条考核分配原则

  2。1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简明务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经教师大会通过,学校选举以下同志担任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肖绍桂

  成员:向卫华冯琼花

  向建求(教师代表)胡暾阳(教师代表)

  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4。1分配权重

  4。1。1绩效总额的分配权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绩效浮动标准执行。

  4。1。2绩效考核分项目分配权重

  1、月岗位目标年度平均分占50%;

  2、师德师风得分占10%

  3、教学质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分=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50%+师德师风得分×15%+年度教学质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课堂教学评价得分(两期平均)×10%

  4。3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全校考核人员总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00元,全校考核总分为1800分,张三得90分,则张三应得绩效工资=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对于当年在编但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学校同意,未在岗的教师,按人均绩效工资计算(人均绩效工资为中心学校核算的全镇人均绩效工资,若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类人员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事):

  第五条月岗位目标考核

  5。1岗位目标分计算

  5。1。1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各月岗位目标总分÷考核月数

  5。1。2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教师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师个人岗位目标年平均分的50%计入绩效考核岗位目标板块得分。

  5。2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5。2。1常规教学(50分)

  1、备课(10分):及时认真撰写教学计划、教案,提倡备详案,不沿袭旧教案。每缺一个计划扣2分,每缺备一节课扣1分,沿袭旧教案此项不计分。

  2、作业(5分):及时批改作业,并且认真细致。每少一次作业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过于简单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写一篇扣5分。

  3、检测(5分):语文、数学、英语每月一次检测。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课(5分):按课表、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节课扣5分。经检查未按课表上课,每节扣1分。

  5、送检(5分):做好课前教案送检工作,每缺检一次扣0。5分,以检查组登记或教导处抽查结果为准。

  6、教研(5分):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期不少于一次公开课,必须认真设计,每少1次扣2分;学校分学科进行教研活动时,所有学科教师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则每次扣2分;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一篇,未写扣2分;每月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课堂效果(5分):教学效果较好,课堂有效检测达标率为50%以下,每节扣2分(以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效果检测为准)。

  8、学生评价(5分):每月测评一次,满意率80%记满分,满意率70%扣2分,满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听课(5分):每周一节听课(指随堂听课),全期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行政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少1节扣2分。听课无评价,无授课人签字均不计听课节次。

  10、奖励:参加中心校及以上赛课活动的加1分,获奖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级质量检测获前1、2、3名的分别加5、4、3分。参加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中心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职(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旷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丧,产假)扣3分/天,每迟到半小时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签扣0。5分。

  2、集会活动出勤(3分):学校的各种会议、集会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时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按时送交各种材料等。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检查(2分):未检查扣2分/天,未及时登记扣1分/次。

  5、考务工作(3分):缺监考1场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监每场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改扣2分,监考看书看报玩手机扣1分/次。

  5。2。3教师行为习惯(15分)

  1、上课常规(5分):不带教案进教室,扣1分/次,上课吸烟、接打手机每次扣1分。

  2、教态语言(3分):语言行为文明,做学生楷模,言语及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凡坐着上课每次扣1分。

  3、卫生习惯(4分):办公室或宿舍整洁,无过夜垃圾。办公室或宿舍不整洁或有过夜垃圾等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以学校每周的办公室卫生评比记录为准)。在校园内乱丢垃圾,每次扣1分。

  4、穿着形象(3分):男教师不留须,不留长发,女教师不着奇装异服,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家长议论颇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冬天上课不戴手套,每发现一次扣1分。

  5。2。3学习培训(5分):

  1、学习考勤(3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报了名未参加被组织单位通报的每次扣5分,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学习效果(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在培训期结束后应撰写学习或培训心得交学校存档,未交扣1分/篇,参加“省培”或“国培”的学员,经考核不及格扣2分;脱产“省培”或“国培”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要举行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心得报告会,未举行的扣1分/次。

  5。2。4晨读、晨诵、午读管理(10分)

  1、晨读守班(2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诵开展(2分):按学校统一要求开展晨诵,未开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开展扣0。5分/次。

  3、午读指导(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导扣1分/次。

  4、阅读常规(3分):学生阅读报告及时认真批阅、签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阅读·梦飞翔的要求为准)。

  注:非阅读指导教师按考核教师平均分计算。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6。1师德师风考核得分计算

  6。1。1教师师德师风年平均分=各月师德师风总风÷考核月数

  6。1。2按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年平均分的15%计入绩效考核岗位师德师风板块得分。

  6。2师德师风考核内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职业道德(20分):对学生变相体罚扣2分/次,体罚扣5分/次,严重体罚扣10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在年度绩效分中扣5分/次。(此项扣分以家长举报到学校,并按造成影响的程度为标准扣分)

  6。2。3为人师表(10分):在公开场合有讲脏话、粗话、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师道德标准的行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爱岗敬业(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试卷泄密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5—10分/次。

  6。2。5遵纪守法(10分)凡学年内因违法乱纪受到县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1、2、3、4、5、6、10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2。6作风操守(10分):工作日内打牌、赌博,非工作日内聚众赌博被举报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风不正派,搞不纯男女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

  6。2。7财经纪律(10分):及时上交公款,不乱订资料,不乱收费。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责令退还所占财产,拖欠金额超过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责任(10分):在工作职责内出现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况特别严重的,由考核小组在研究决定在年度绩效总分中扣分。

  第七条教学质量考核(15分)

  7。1教师教学质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师两学期任教科目教学质量检测得分的平均分,并以两学期的平均分直接记为年度绩效教学质量板块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为依据,质量检测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与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

  7。3因工作或岗位需要未担任主科教学的教师的质量得分取主科教师教学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双主科教师取两科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别获得片区1、2名的按第1名计算质量得分。

  7。6中心学校检测科目得分计算仍以在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名次计算。

  7。7阅读指导教师阅读指导效果得分按学校《阅读·梦飞翔考核细则》实行。

  第八条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计算方式:个人工作量÷平均课时量×10(并以这一得分直接记入年度绩效工作量板块考核得分)。

  8。2男教师年满55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4周岁)

  8。3工作量系数标准:

  课堂教学评价(学校另行制订课堂教学评价细则)、

  此项满分为10分,每期对每们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评价,根据两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岗教师以当期得分计入,非教学岗位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2周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予评价取平均分。

  第九条安全绩效考核

  (学校另行制订安全考核细则,并另行发放安全绩效奖。对于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在本细则师德师风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项目则由校务会研究,报考核小组讨论,并提交教师会讨论通过相关考核结果。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9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 组长:zz 成员:zz

  2、监督小组: 组长:zz

  3、考核形式 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 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50元。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30元+1元x学生数,毕业班每月加10元,护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学前班班主任暂纳入学校计发。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等50元。校务兼职适当加10—30元,但不得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⑴兼职岗位(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校园博客、远教、图书等)、教师午间值日/课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⑵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⑶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④临时紧急性加班按工作强度和工作量适当发放,一般一天不超过30元。节假日加班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一般一天不超过50元。⑤教师跟车由幼儿园或寄宿部制表出账。此项由分管校务成员制表。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5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30元。

  9、派到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①足额享受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②另外发放实际周超课时节数(本学期以校长课时为基准)x N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③就餐午休维护的补助,每天4元。第②项由园长制表。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0

  为了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江镇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镇市第三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校长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本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向责重者倾斜,做到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上。

  三、资金来源

  财政下拨的全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此方案以人均1.6万元假定值测算,如有变动,相关项目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放项目

  分为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岗位责任奖、超工作量奖、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奖、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工作成效奖六大项。

  (一)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

  1.班主任工作津贴:4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由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标准的60%发放。

  2.临时代班主任津贴: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职责,按20元/天扣发。

  3.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根据学期班级管理考核结果等第,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优秀奖发放200元/月,良好奖发放150元/月,合格奖发放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项津贴。其中,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按100%发放,班级人数在35-44人之间按90%发放,班级人数在35人以下的按70%发放。

  4.老教师服务奖:年满59周岁男教师和年满54周岁女教师,达到并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如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终一次奖励1000元。

  5.班主任特殊贡献奖:班主任连续担任6年,因学校工作需要,继续担任班主任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

  (二)岗位责任奖

  1.行政岗位责任奖:副校级奖金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1.2-1.3系数发放,退居二线副校级按1.1系数发放,中层正职550元/月,中层副职480元/月,管理人员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11个月发放。

  2.年级部管理人员责任奖: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级组长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3.学科管理责任奖:教研组长120元/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备课组长100元/月,其它学科备课组长8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4.校卫队员值日责任奖:按照校卫队员值日考核要求,依据日常考核情况记录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值日效果分等第发放。优秀等第占20%按100元/月发放,良好等第占60%按60元/月发放,合格等第占20%按40元/月发放,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

  (三)超工作量津贴

  1.超课时津贴:10元/节。超课时津贴按月测算,按实际上课月份发放。

  超课时数界定:(实际周课时数+补贴周课时数--额定周课时数)×额定课时系数

  ①各学科周额定课时标准:(单位:节/周)

  学科名称 额定课时

  语文、数学、英语 5

  物理、化学 6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7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8

  ②补贴课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周补贴课时数:

  跨年级或跨学科补贴1节/周,列入升学考试的科目1节/周(限当学年度), 以上情况不重复累计。

  ③各学科课时系数

  学科 系数

  语、数、英 1

  理、化 0.83

  政、史、地、生、体 0.71

  音、美、信息 0.63

  2.教师午间值日津贴:10元/次。

  3.晨检教师值日津贴:3元/次。

  4.毕业班教师辅导课津贴:10元/次。

  5.体育教师指导津贴:指导早操2元/次,指导课外活动4元/次。

  6.临时代课津贴:10元/节。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5元扣发。因公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0元扣发。

  (四)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拔尖人才奖励:省特级教师1000元/月,市学科带头人500元/月,市骨干教师1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2.综合表彰奖励: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先进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优秀组室奖:市教育局评出的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根据人数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20xx元奖励。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

  1.学校创建奖:学校获得各级荣誉,以及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职工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2.毕业班成果奖:按照中考成绩,以备课组为单位,发放每人500—700元奖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江镇三中毕业班成果奖发放办法》执行。

  3.青年教师指导奖:学校考核后发放200元/年或100元/年。

  4.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奖。(单位:元)

  奖励等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项目

  评课 200

  竞赛 60

  评课 120

  竞赛 40

  评课 80

  竞赛 200

  市属 400

  市级 100

  注:同一竞赛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算。

  5.论文(教案、课件)评比(发表)奖:(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属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注:同一篇论文(教案、课件)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奖。

  6.体育艺术竞赛奖。

  训练费按奖金的配套额奖励发放。

  田径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奖额

  单项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额

  注:本奖金只适用于大市范围内获奖,市属范围内获奖参照上述标准按市级标准的50%发放。单项名次奖金奖励指导教师。团体名次奖金奖励教练组。单项获奖属学校系统训练的享受全额奖金,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球类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级

  市属

  注:团体项目参照球队奖励办法。乒乓球、无线电、艺术类等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团体项目,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六)工作成效奖

  1.教职工工作成效考核奖:在职教职工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4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800元,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全年按11个月考核。

  2.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考核奖:任课教师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5000元,年度考核良好者发放4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000元。

  3.后勤人员工作成效考核奖:考核项目和权重为全校教职工满意度测评(占50%)、部门测评(占30%)、党政联席会测评(占20%)后,评出等第。其中一等奖发放4000元,二等奖发放3200元,三等奖发放2400元。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年终后勤人员按月考核(全年12个月),年终发放。后勤人员优质服务奖:按考核发放,其中一等奖占20%一次性发放1500元;二等奖占30%一次性发放1000元。

  4.病事假每天扣除20元,在年终考核时累计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少发工作成效考核奖。

  (1)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缺席者,少发常规管理奖20元/次。

  (2)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迟到、早退者少发常规管理奖10元/次,上课或者监考迟到早退少发常规管理奖50元/次。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100—500元/次。

  6.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扣发30%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从事有偿家教者;

  (3)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5)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1

  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xx〕6号)、《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26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政法〔20xx〕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实施意见,以规范我校绩效工资管理为重点,理顺权责关系,扩大校属单位(含机关部门,下同)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强化激励导向,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形成“总量控制、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实现我校绩效工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规划,分类设计。统筹考虑教职工职业行为获得的各类收入,兼顾校属各单位职能差异,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人员工作模式差异、绩效考核方式差异以及绩效工资收入水平,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适度倾斜,对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系统分类设计,着力构建单位间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考核,优绩优酬。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岗能对应。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履职状况、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构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3.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实行学校、校属单位两级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各单位内部治理管人、管事与管分配的责权统一。学校不断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拨方式,按照上级核定我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额度控制每年绩效工资发放总量。校属单位在学校指导下制定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核拨给本单位总量内进行二次分配。

  4.严明政策,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确保绩效工资分配依法合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标准

  我校在职正式人员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人员工资构成和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责任)等因素,不再分设项目,统称为“基础绩效工资”。执行上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并随上级调标而调整。现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的质和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体,分设为岗位津贴、综合目标奖两项。其中: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因素,具体标准见附件1。

  综合目标奖是在完成基础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而给予的奖励。按职级发放的人员,基准额度见附件1。每年综合目标奖标准根据上级核定我校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在基准额度基础上遵循各级岗位等比例上下浮动原则加以确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一)基础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基础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自负工资单位除外),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由学校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对无故拒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职工所在单位应提出停发或扣发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停发或扣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校属单位两级管理。学校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核拨给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分配和发放进行监督。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考核及分配办法,合理发放。

  学校鼓励校属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针对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标准限制,自行制定各项考核和分配标准;也可以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合二为一,统筹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考核分配办法。如果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学校核拨的综合目标奖额度内,安排不超过5%的额度,设立院长(主任、所长)或处长(部长)特殊奖,用于奖励在本单位重点难点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或特殊情况的机动使用。

  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突破学校核拨的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总和。

  自负工资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发放。

  1.岗位津贴的分配和发放

  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校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职级标准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考核情况加以调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预发、后调整的办法发放。其中:

  (1)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考勤后确定。

  (2)本方案所指基础工作量特指发放岗位津贴所要求的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为当量(折合)教学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现实情况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专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50%;其他岗位或一人多岗可以根据岗位特点,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规定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基础工作量质量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由各单位自定。

  (3)履职表现重点考察是否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等。

  符合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职级标准正常发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不发放或发放部分岗位津贴,具体发放额度除本方案规定的情形(见本方案“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外,由各单位自定。

  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经本单位分配后如有余额,可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奖统筹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享受人员范围、津贴标准和相应考核条件,进行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至个人。

  2.综合目标奖的分配和发放

  (1)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含校属科研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各单位,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在本人职级标准基础上加以调整后分月发放。可以采取先预发、后调整的方法。具体细则由各单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机关单位为: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等具有一定机关管理职能的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四方学院(校本部在职在编人员)。

  (2)各二级学院(系、部)和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核拨办法分配给各单位(具体核拨办法见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办法,在学校核定的额度中,统筹安排,合理发放,按月支付。在分配办法中应体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贯彻“以本为本”的办学理念,向本科教学适度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线倾斜。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为: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结构健康诊断与控制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3)继续教育学院、工会消费合作社等单位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国防交通研究所由学校按照安排的教学任务核拨教学酬金。

  (4)其他纳入综合目标奖的人员经费发放

  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教师教学酬金由学校核拨给开课教学科研单位(不扣减该单位授课教学工作量),纳入该单位综合目标奖总额,由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后按本单位制定的办法发给相关教师。核拨具体标准见附件2。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电教设备保障等特殊一线岗位人员,可根据八小时外值班或应急工作需要,发放一定量的值班或应急工作酬金,具体额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突出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在全校综合目标奖总量内,设立面向一线教师和一线辅导员等人员的“人才培养特别奖”,由学校统一掌握。

  学校预留一定的.机动绩效工资额度。学校决定或批准发放的其他纳入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按学校有关决定执行,从学校预留机动绩效工资额度中解决。

  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

  1.新调入人员、岗位变动人员从报到、任职下月起计发受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2.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见习期、试用期满后受聘岗位计发绩效工资。

  3.“双肩挑”人员履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双重职责,按就高原则计发绩效工资。

  4.参照《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的精神,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和职级标准,从学校核拨给所在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和综合目标奖总额中列支。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应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管理工作。教学酬金由安排教学任务单位比照该单位机关教师教学酬金有关规定发放,从学校核拨给安排教学任务单位的综合目标奖中列支。

  5.个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外出进修或访学人员(含公派出国访学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进修时间,超出规定期限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绩效工资按在岗标准计发。

  7.已婚女教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全额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一般不发综合目标奖。符合延长产假规定,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延长产假的,延长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在休产假期间参与一定的工作,酌情发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落聘、缓聘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9.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或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尚未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停发1-3个月岗位津贴,酌情扣发综合目标奖。

  10.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与撤职等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的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12.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2-5个工作日,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岗位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停发一年岗位津贴。事假当月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3.每月旷工1个工作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2~5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2个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停发全年绩效工资。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内扣发50%-100%的岗位津贴,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上述所称计发、停发、扣发绩效工资的,均从出现情形的下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说明

  1.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人员工资、教职工科研奖励、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实施的奖励发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行协议工资人员聘期考核兑现协议工资时,已发岗位津贴按校定职级标准清算。

  2.继续教育讲课酬金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有关计算办法核拨给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发放给教师,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4.政府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性津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按政府政策执行。

  5.在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绩效工资,按河北省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学校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为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校内生活补贴,现行标准见附件3。

  6.内退、病退人员,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六、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性、原则性和纪律性强,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包括教代会代表在内的各类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单位改革方案应报学校备案。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精神,严禁在绩效工资财务项目和会计科目外列支属于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加强绩效工资预算刚性管理,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绩效工资,应当在规定的会计年度预算总额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预支下一会计年度预算资金,余额不得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基层单位社会服务性收入和学校划拨的各种提留、管理费等款项原则上作为单位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岗正式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监管机制,人事、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加强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党委组织部要定期监督抽查中层干部薪酬情况。校属各单位不得违反本方案规定设立和发放工资性津贴补贴或奖金。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正式教职工。从20xx会计年度起执行。

  2.本方案实施后,原《石家庄铁道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铁大人〔20xx〕20号文)停止执行,学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三、实施范围:

  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学的有关请假制度规定处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给于教师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七、八月为暑假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假按当月延续计发。)

  (一)学年度考核奖(每年6月考核,人均约3000元奖金)

  教育局统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和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各老师一年来工作实绩,经校考核组评定确定发放系数,给予每人奖励。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系数为:优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终考核奖(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约20xx元奖金)

  1、星五小学教师目标考核奖,依据《星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附件3)评定教师的工作得分,根据得分进行奖励,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依据《《星五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4)执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评先评优、指导学生获奖等,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

  (三)月考核奖励工资(一)(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65%,每月约900元):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300元,依据《温州市星五小学教师出勤、请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奖:按月考核,教育学生到位,所担任班级的学生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给予奖励50元。依据《星五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或不给奖。

  (3)教学奖:教师能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改作、认真辅导学生,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教学任务,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元。(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及听常态课后给于)

  (4)午间管理奖:教师在午间能按学校规定及时到岗分餐,并能教育学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维护各班级学生的午间秩序,以超工作量计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约200元。

  (5)值日值周奖:值日值周每月奖100元。值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执行任务,晨间、课间、午间、放学路队管理,值周、值日情况登记等每缺一项扣5元。

  (6)会议(集会及晨会)及校本教研奖:准时到会,认真做笔记,不交头接耳,中途不干与会议或校本活动无关的事,不提早离会,奖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奖励工资(二)(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15%)

  (1)岗位责任奖:副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150元,教科研负责人每月奖励80元,总务处后勤人员每月奖励8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60元,图书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仪器室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卫生导师每月奖励60元。

  依据《星五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实施考核,酌情扣发。

  (2)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

  (3)加班补贴: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加班或带学生外出活动的:加班一天奖励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长会奖励

  积极做好“双家”工作,积极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给于每位参与的教师奖励100元。(凭家长签到表发放)

  (5)“星级班级”奖励:每月1次,给于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6)奉献奖

  “规定假”没请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给于50元奖励。参加无偿献血

  教师本人奖励300元,并休假半天。

  (7)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见习期教师享受节日福利50%。

  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

  金额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办法自20xx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3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丹政规发[20xx]4号)、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xx]113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丹教[20xx]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总量核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政策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是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总和÷7×3-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倍),不与教师个人挂钩。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种类

  1.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

  2.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

  3.行政人员津贴

  4.拔尖人才津贴

  5.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6.值日津贴

  7.超工作量津贴8.教学、科研成果奖

  9.各类活动指导奖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政策按月发放。

  (二)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行政人员津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拔尖人才津贴+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值日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各类活动指导奖+超工作量津贴)+各类考核扣发所得金额]÷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

  1.出勤津贴

  出勤津贴每月100元,全年共计1000元,依据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2.工作量津贴

  以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基准,设立工作量津贴,每学期5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3.工作表现奖

  每年度设工作表现奖10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条例,按考核结果发放。

  (三)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长、司务长津贴

  班主任津贴,以每位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得出一个总量,在总量之内,依据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属班主任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由学生代劳的,考核降等处理。

  年级组长、司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300元,考核发放。

  备课组长在完成好学校布置的任务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员津贴

  行政人员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1倍,其中副校长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3倍,考核发放。

  (五)拔尖人才津贴

  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1/3执行。(工作不满负荷,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教职工年度考核:记功奖励200元,优秀者奖励100元。

  (七)值日津贴

  1.校园管理值日津贴。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领导带领若干教师参与校园管理,维护当日的教育教学秩序。值日领导与教师能履行值日职责的,享受值日津贴,每天15元。

  2.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为确保学生自主、有序学习和活动,对以下时间段强化管理,设立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上午第一节课前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中午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下午第三节课后管理学生活动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贴

  因学校工作需要,在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满负荷)的基础上,增加工作量,学校视增加工作量大小,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商定。

  (九)教学、科研成果奖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办组织的统考统批中,各学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的验收制度,设奖予以奖励。方法如下:

  ①设奖数

  Ⅰ二名或三名任课教师取一等奖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课教师取一、二等奖各一名;

  ②计算办法

  按教师所教班学生学额数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则按学额平均分论高低,不设并列名次。

  ③语、数、外、物理、化学设立进步最快奖,第一名奖励80元。计算方法:新学年开学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绩,初二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参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学起始学科以班级的平均分作为参照;以后的考试则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参照,在期中、期末验收中所教班级平均分进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体育中考参照主要学科标准设奖

  ⑤奖金分配: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任教两个班及以上获奖者乘系数1.3发放。

  3.初三中考升学奖: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标,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达省丹中统招每一人奖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学率则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

  4.教师参加教育宣传、教科研奖金发放办法:

  (1)教师撰写教育教学宣传消息或通讯在《丹阳日报》或丹阳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10元,镇江市级报刊或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20元,以此类推。

  (2)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编制优秀试卷、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或参加评优课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按以下表中权重(最高级别为省级或国家级)发放奖金:

  级别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省级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论文或总结等多次获奖则按最高级别统计,不重复

  3.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教育学会)

  镇江市 3 2.4 1.8

  市级 2 1.6 1.2

  片级 1 0.8 0.6

  (3)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被市或以上部门列项,课题组能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并及时做好过程资料、小结,如期按时结题,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一次性发给以下科研津贴:丹阳市级200元,镇江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1000元。

  成功立项但未顺利结题的课题立项费用教师个人自付。

  (十)各类活动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金发放按以下权重表:

  等第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4 3 2

  1.权重1=30元

  2.学生参赛获镇级只计教者名次;市级及以上按学生获奖个数累计。

  省级 2.5 2 1.6

  镇江市 2.2 1.8 1.5

  市级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项获奖按证书或通知为准。

  ②竞赛必须是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闭卷、当场竞赛或科技小发明等,且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阅卷;通讯赛或其它竞赛获奖权重为相应权重的2/3。

  ③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的多次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

  ④学科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发放,否则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包括丹阳市级以上奖项);活动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否则按权重的1/3发放。

  ⑤指导学生在报纸、教育网上发表文章,丹阳市级奖励10元/篇,镇江市级20元/篇,以此类推。

  2.文体、科技活动类

  (1)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市运动会上获甲级队:奖150元/分,乙级队:100元/分,丙级队:50元/分。

  (2)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比赛成绩发放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和篮球比赛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3)文艺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4)科技辅导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科技比赛成绩发放

  在丹阳市科技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150元,三等奖奖100元。

  科技辅导必须有计划和辅导内容,每天填写好辅导记录,辅导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辅导记录考核发放。

  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八、绩效考核调解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九、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其他违法行为者;

  (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3个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6个月。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xx]173号)执行。

  十、其它相关规定

  1.教职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3.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4.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5

  【师德规范】(10分)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行为,记10分。

  2、 有违法违纪现象,被上级通报或被公安机关拘押,记0分。

  3、 有其他有损师德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5分。

  【执行政令】(10分)

  1、 自觉执行校委会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记10分。

  2、 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无故不参加领导例会或集体活动等行为,一次扣2分。

  4、 对待学校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或表现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师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职责】(60分)

  1、 对分管工作和任教学科圆满完成任务的,记60分。

  2、 通过校长办公会集中评议,按每个人履行情况评定等级。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测评】(20分)

  1.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优秀票超过50%的记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的,记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级管理】(20分)

  1、 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记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并上墙,缺一项扣2分。

  3、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务日志》,缺一项或一次扣0.5分。

  4、 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和班级控流工作,年巩固率低于98%的按每2个百分点扣1分类推。

  5、 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向上的班集体。如出现一起学生寻衅闹事的,扣1分;如出现一起考试作弊的,扣0.5分。

  6、 认真组织好每周的班会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过程、有记载。一次不上班会课扣1分,缺一次记载扣0.5分。

  7、 按时完成计划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单),缺一项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上下楼梯、乘车上学、防火防电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的,记20分。

  2、 学生中出现打架斗殴行为或课间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墙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政教处,处理不及时或瞒报的一次扣1分。

  4、 班级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后勤处维修的,一次扣1分。

  5、 学生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或处理,违规一次扣5分。

  【清洁卫生】(20分)

  1、 按学校要求设立了“环保小卫士”,每天对教室、走廊及清洁区两遍打扫,保洁工作做得较好的,记20分。

  2、 少先队大队部每天两次检查评分,教室桌凳摆放不整齐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洁区有纸屑、包装袋等杂物的扣0.5分。

  3、 少先队值日干部课间巡查,发现一起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的扣1分。

  【财产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期末检查无一坏损的,记10分。

  2、 门窗、玻璃、灯管、饮水机等公共财物人为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学生离校前,要关灯、关窗、关门,违规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仪式,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学校组织的校内集会、校外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并参与,缺勤一次扣1分。

  2、 学校布置的突击任务,如资料上交、竞赛作品上交、各类表格上交、黑板报完成等,不能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级人数】(10分)

  以期末检测学生数为依据,由教导处核实。班额在70人以上的记10分;60--69人的记9分;50--59人的记8分。

  【奖惩情况】(10分封顶)

  1、在班级月评估中,获得文明班级的,一次加5分。

  2、在各类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第一名),加3分;获得二等奖的(或第二名),加2分;获得三等奖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如因学生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四)后勤、门房管理人员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职责》和《门房管理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记100分,绩效工资按教师平均数发放。

  2、后勤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卫生关。如出现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扣2--10分;如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轮流值班5小时(7:00--12:00,12:00--17:00),脱岗1小时扣0.5分。

  4、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养人员考核方法

  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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