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07 14:09:52 夏杰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顿重点与主要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我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具体整改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冼、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三)、甲醛燃油灶使用安全管理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甲醛燃油使用安全制度;

  2、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甲醛燃油灶的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与燃油公司签订供销协议;

  4、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三、整改方法步骤

  (一)、9月15日召开幼儿园园务会议,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成立食堂整改小组。

  (二)、10月16日至11月17日。按照要求,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地进行食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12月18日至1月15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园长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食药所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解决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4月至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协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争创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卫生意识。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严查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

  为加强盛夏季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严防建筑工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对全镇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二、检查重点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防蝇防尘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原料仓储设施等是否齐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履行索证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过期变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范食品原料的行为;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四、时限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5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在垫江县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渝食药培〔20xx〕61号)的.相关要求,县食药监分局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一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参加培训人员为各中小学的人员;第二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5日―6月17日,参加人员为点校(村校)、民办教育机构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县食药监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培训人员应于5月30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

  第二批培训人员应于6月14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参训人员报名时交两寸红底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

  经报市物价局备案,参训人员每人应交资料费、培训费360元。

  六、其他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校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片区教育督导组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6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xx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杜林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才文(教育局副局长)

  朱廷权(教育局副局长)

  陆晋玄(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郑杰、李明富、熊兴国、张国君、胡道政及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

  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

  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

  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

  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xx28号)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各学校要在食药监局、教育教育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的基础上,主动与食药监局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学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四)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各校园(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要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食药监局、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和培训,对本地区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8

  为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9

  一、整治背景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检查和整治,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使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消除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包括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增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三、整治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食堂。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

  制度审查

  检查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对现有制度进行逐一审查,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例如,查看食品采购台账是否完整,索证索票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有无健康证明过期仍在岗位工作的情况。

  检查幼儿园是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查看培训记录和演练资料,确保食堂工作人员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

  (二)食品原材料采购与储存环节

  采购渠道规范

  检查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是否正规。要求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查看采购票据,确保票据上的信息完整,包括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内容,做到每样食品原材料都能追溯来源。

  储存条件检查

  对食堂的食品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包括库房、冷藏室、冷冻室等。检查储存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储存要求,如温度、湿度控制是否得当,通风是否良好。

  查看食品存放是否分类分区,是否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生熟食品混放的情况。检查食品货架是否清洁卫生,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同时,查看食品储存期限管理情况,是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三)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加工场所卫生状况

  检查食堂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等是否清洁卫生,有无污垢、积水、蜘蛛网等。查看加工设备、用具是否清洁,是否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如炉灶、蒸箱、案板、刀具、餐具等的清洁状况。

  检查食品加工区域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完善,如纱门、纱窗、挡鼠板等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

  加工操作规范

  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检查食品加工前是否进行检查,有无使用变质、有异味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查看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如是否使用不同的刀具、案板、容器等加工生熟食品。

  检查食品加工的温度、时间控制是否得当,特别是对需要加热煮熟的食品,是否确保熟透。例如,检查肉类、蛋类、豆类等易受污染的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加热温度和时间是否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四)餐具消毒环节

  消毒设施配备与使用

  检查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且有效的餐具消毒设施,如消毒柜、消毒池等。查看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损坏现象。

  检查餐具消毒记录,是否按照规定的消毒方法和时间对餐具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是否存放在清洁、干燥、密闭的专用保洁设施内,防止二次污染。

  (五)食品留样环节

  留样设施与操作规范

  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留样专柜,留样专柜是否满足留样要求,如温度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一般为 0 - 10℃)。

  查看食品留样记录,检查留样食品的种类、数量、留样时间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要求每餐、每样食品成品均应留样,留样量不少于 125 克,留样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向辖区内各幼儿园发放《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要求幼儿园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填写自查报告。

  幼儿园根据自查结果,立即进行整改,对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困难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

  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食堂进行逐一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复查验收阶段

  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幼儿园食堂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予以通过验收;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办学许可证。

  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向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公众宣传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方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幼儿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格责任落实

  明确幼儿园园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在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加强信息沟通与报送

  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定期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信息畅通。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详细的工作总结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幼儿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显著提高,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幼儿园食堂食品加工经营过程更加规范,确保幼儿用餐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本区域内所有幼儿园食堂,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等。

  四、整治内容

  (一)食堂环境与设施设备

  检查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有无卫生死角,排水系统是否通畅,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完善且正常使用。

  对食堂的加工场所、贮存场所、就餐场所等区域的面积、布局进行检查,确保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处理区是否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检查食堂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包括炉灶、蒸箱、消毒柜、冰箱、留样柜、食品加工用具等。炉灶等加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毒柜、留样柜等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且符合规定要求,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检查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查看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如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履行职责,是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资料是否齐全、规范,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食品采购与贮存

  检查食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查看采购合同、票据、供应商资质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食品采购验收环节,是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的感官检查和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对食品贮存情况进行检查,查看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库房内是否有过期、变质、发霉、生虫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专柜(位)存放、专人管理、专册记录使用情况。

  (四)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工具容器是否生熟分开,标识明显。

  查看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操作人员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前是否洗手消毒,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情况。

  检查食品加工制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等,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加工温度、时间等参数,确保食品安全。重点检查烹饪食品是否烧熟煮透,中心温度是否达到 70℃以上。

  (五)餐具消毒与保洁

  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且有效的`消毒设施,如消毒柜、消毒池等。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维护和检查。

  查看餐具消毒记录是否完整,餐具消毒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消毒时间和温度要求。

  检查餐具保洁情况,消毒后的餐具是否存放在清洁、密闭的保洁设施内,防止二次污染。

  (六)食品留样

  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食品的种类、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温度等是否符合要求。一般留样食品应不少于 125 克,留样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留样温度应保持在 0 - 10℃。

  查看食品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小组,按照整治内容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建立自查台账。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各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集中整治阶段

  教育部门联合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相关标准规范,对食堂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限期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幼儿园食堂,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整改到位。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幼儿园食堂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

  各幼儿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评估整治效果。对整治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幼儿园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园长要亲自抓,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问题。教育部门要履行好主管责任,加强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幼儿家长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鼓励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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