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21 17:35:13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范例(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范例(5篇)

实施方案 篇1

  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方案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是盘活森林资产,降低护林成本,提高林地生产力,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垦区大量人工林、天然林资源怎么管、钱从哪里来及实现农场增效、职工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垦区林业改革,吸引多方资金发展林业,实现造林、护林社会化的重大突破。在经过一年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垦区林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意义

  垦区天然林多处于林区边缘,农林交错结合部,不仅护林防火难度大,而且林相较差,林下野生资源较少,但交通方便,便于开发利用;人工林多为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公益林,林种、树种单一,80%处于中幼龄期,林下基本无野生资源,但林相整齐,便于经营管理。垦区现在基本是应用专业护林队护林,由于战线长,面大、零散、护林难度非常大,同时也制约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就是在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和森林经营管理、技术规程不变的前提下,将森林、林地也或宜林地划分成经营管护责任区或承包区包给职工,在看好林、造好林、管好林的同时,合理开发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发展依托林地、林木的种植业、养殖业和采集业。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职工增收的同时,变被动护林为主动护林,变专业队伍护林为群防群护,盘活森林资源,实现靠山吃山,实现广大群众对林业建设和管护的责任、权、利的真正统一,达到把林木管好,把资源用活,使职工致富的目的,对推进垦区林业改革,发展多元化林业和林业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在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森林经营管理和技术规程"四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实现五个结合。

  五项基本原则:一是确保森林资源保值增质;即森林面积不减,林地用途不变,森林蓄积稳定增长;二是在确保生态效益优先的前提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三是林地、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四是森林资源有价,使用和经营有偿,合理收费;五是承包期30-70年。

  五个结合:一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兴办家庭林场相结合;二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发展小流域经济、立体经济相结合;三是实施森林经营护责任制与农场增效、职工增收相结合;四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森林、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相结合;五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招商引资、发展多元化林业相结合。

  三、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范围和类型

  垦区森林、有林地、宜林地以及苗圃等均可结合实际实施形式多样的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对不同森林、有林地和宜林地实施不同的管护责任,在管护的同时,发展不同的产业,要因地制宜、全面开发、合理经营、科学管理。

  (一)种管结合经营管护责任区:在落实管护责任制的同时,在林下发展种植业,种植药材、山野菜等珍贵植物,发展林下经济。适宜在土层肥沃的次生林中实施。

  (二)养管结合经营管护责任区:在落实管护责任制的同时,利用林间沟塘和林内边缘养殖林蛙、山鸡、生态鸡等特禽,发展塘坝经济和小流域经济。适宜在天然次生林边缘,两山一沟等处,上部林下种植山产品和中草药,沟中修筑小塘坝,进行水产养殖,周边发展特禽养殖,形成管护、生产、观光旅游于一体的`林业产业带。

  (三)人工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对已成林人工林,分区域承包到人,承包人承担所有管护责任,林木按比例分成,以分成顶承包管护费,同时享有林下种植、养殖收入的权利。共2页,当前第1页12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家庭林场造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对宜林荒山、荒地和人工幼林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经营管护责任者,实施谁营造、谁经营、谁管护或竞价购买幼林进行经营、管护,收益按合同规定确定。

  (五)人工还欠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对农场挂帐户划给一定规模宜林地实施自费造林,自行管护,林内收入归已,林木按比例分成或顶欠帐。

  四、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基本作法

  (一)摸清森林资源底数:对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森林分类型详细查清面积、立木资源和植被情况,掌握林内主要经济植物种类、分布、土壤状况及适于种植、养殖的动植物状况。

  (二)划分责任区:根据资源分布和适于发展的动、植物种类,结合山形、地貌、自然沟系等,划分成面积不等的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并结合林班、小班排序、编号。

  (三)确定责任人:将各责任区资源状况及适于发展的动、植物情况进行公布,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责任人,责任人承包责任区的期限一般在30-70年。

  (四))建立责任区档案:由农场林业部门建立实施森林资源经营管护责任制的责任区档案。包括责任人申请,责任区位置平面图,资源种类、蓄积量、适宜发展的动植物、管护合同书

  、管护期内资源消长记录等。

  (五)加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后,农场要加强责任区内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起林区内公路、桥涵养护和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的责任及林付产品加工、销售服务,确保承包者有责有利。

  五、森林经营管护责任人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责任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有权优先承担更新造林、森林抚育、木材生产及伐区剩余物收拣等生产作业,并获取产品和收益的权力。

  2、在不改变原资源现状前提下,责任人有权在林下摆放蜂箱和袋栽木耳等,并获取产品和收益的权力。

  3、责任人在不改变森林资源现状的前提下有权在林下栽采药材、山野菜,清理林下枝丫和灌丛,并获取产品和收益的权力。

  4、责任人有权在林内空地自费植树造林,并由林业部门负责办理森林权属证,林木归己。

  (二)义务

  1、护林防火。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森林防火巡查、管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2、保护林地。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内森拥护和林政管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不受破坏和侵犯,及时发现和制止一切毁林行为。

  3、预测预防森林病虫害。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内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防工作;并及时报告疫情。

  4、保护野生动植物。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及时制止乱捕滥猎、乱挖滥采行为。

  六、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农场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制定农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细则

  2、制定农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合同书;

  3、确定森林经营管护责任人利益分配;

  4、对违约者进行处罚,并解除合同。

  (二)义务

  1、向承包者提供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内的所有森林资源现状材料和相应种植、养殖技术。

  2、按计划对责任区内道路及防火、病防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3、保护森林经营管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和收入;

  4、对责任人报告的毁林案件、人灾、病虫害要及时处理、扑救和防治。

  5、对责任人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并帮助经营者销售产品。

  七、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步骤

  1、XX年4月以分局为单位组织培训,查清区域内适于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种类、面积及资源状况。

  2、XX年5月提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规划图,在场内公开发布。

  3、XX年6-7月,公开竞标并签订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合同。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诚信南关,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中介机构集中进行清理和规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振兴南关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针对我区中介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和规范,努力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信用环境,为我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服务。其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促进发展。

  二、清理和规范的范围

  这次清理和规范的范围主要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化服务密切联系的中介机构。

  1、依法设立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代理记账等机构;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

  2、直接为各种市场主体交易活动提供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咨询服务机构、房产中介、职业介绍、人才市场等。

  3、以某类商品、劳务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由有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协商共事的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三、清理和规范的内容

  (一)清理的内容

  1、虚假验资、虚假评估、虚假公证等违规、违纪问题;

  2、执业市场秩序混乱、非法执业、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3、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无照执业、超范围经营、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

  4、行政干预、部门垄断造成不正当竞争等执业环境问题。

  (二)规范的内容

  1、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设立;

  2、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3、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改组、规范和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

  4、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实行资信等级管理,逐步建立诚信档案,适时通过媒体公布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

  5、凡是应与监管部门脱钩的中介机构,在这次清理和规范过程中,都应及时脱钩。

  四、方法和步骤

  清理和规范工作分四阶段进行,时间从今年9月20日开始,到20xx年3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5日――9月30日)

  1、召开“全区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清理和规范工作。

  2、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会议部署进行学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机构,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对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分析存在的问题。

  2、对中介机构的职能进行审定确认,进一步明确其执业的范围和责任。

  3、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审批、登记,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不能按行业规定自律、管理混乱的,机构设置不合理、执业职能划分不明确的中介机构,认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审批机关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变更和注销。

  4、对一些行业跨度过大、业务交叉重叠的中介机构进行整合,重新合理界定职能。

  5、对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

  6、明确相关审批、登记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结合清理和规范中反映出的问题,比照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7、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完善审批、登记的基本程序。严格执行公平、统一的审批、登记标准,实行归口审批、登记管理。

  8、各中介机构自查近三年在执业期间有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写出自查自纠和整改报告,上报监管部门。

  (三)建章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对全区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逐一建立诚信档案。今后,对不讲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4、完善对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登记、依法从业、依法监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20日)

  1、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存在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

  2、检查清理和规范各个环节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3、检查清理和规范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查处,责任是否得到追究。

  4、各项法规和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南关区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清理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并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软环境办公室。

  区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领导机构。

  责任分工:

  1、区软环境办公室和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2、区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3、区编办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具有特定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清理和规范;

  4、区民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社团组织的清理和规范;

  5、区财政局负责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代理记账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6、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土地评估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7、区建设局负责以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

  www.b9b8.com的行业,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8、区司法局负责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9、区人事局负责人才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10、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11、区法制办负责审核、论证清理和规范工作中所制定和完善的相关政策法规;

  12、区发改局负责修改全区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相关部门、行业配合。

  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本区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是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诚信南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我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更规范,信誉度更高,业务能力更强,服务水平更好,为振兴南关经济服务。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领导,要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要做到有举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结案,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要实行报告制,经常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四)严肃纪律,依法行政。要通过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违反法律、法规给群众、企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问题,对违规中介机构要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特别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查严办,绝不手软。各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依法作出决定。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大造舆论。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从清理和规范工作开始就要参与进来。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果,表明政府的决心和态度。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助。欢迎阅读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兵团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精神,配合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以足球运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为形成校园足球氛围,打造校园足球传统学校,培养校园足球能手奠定基础。

  二、工作方针

  学校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宣传,有效组织,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自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年龄大小、个头高矮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成立德才中学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宣 传 组:各班主任

  竞 训 组:体育教研组

  后 勤 组:总务处

  (二)成立班级代表队(兴趣小组),并上报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宣传组负责足球文化宣传、比赛宣传及各项足球活动的动员;

  (二)竞训组负责专业技术训练、指导,比赛的组织及参赛运动员的报名、注册管理;

  (三)后勤组负责开展活动所需器材与用具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对“校园足球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班要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对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积极探索出符合各年级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的内容与方法。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组织机构责任明确、实施方案科学有效、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成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加强安全保护工作。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工作,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文体设施的检查、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控制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以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4、加强舆论宣传,搞好评优表彰。各班级要做好校园足球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组要及时介绍和宣传校园足球的“小球星”、先进个人及先进班级。

  六、工作计划

  (一)抓好校园足球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

  1、有效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

  在宣传橱窗、黑板报中设置专栏,利用学校广播等方法加强足球运动的宣传,开展校园足球文化展览让学生更多的了解足球运动以及我国足球运动的历史,让学生感受到足球文化;

  2、组织开展好足球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活动,增进学生对足球运动的了解。

  (二)抓好足球运动的普及、训练及各项活动

  1、根据情况组建小学、中学足球队,安排训练

  (1)各班组织足球队(兴趣小组)利用每周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进行训练,及时和班主任沟通,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并积极获得家长的支持。

  (2)从7—8年级挑选挑选热爱足球的同学组建校队(男、女生各一队),组织专门的体育老师利用课外体育活动及体育课时间进行训练,迎接学校举行的足球比赛。

  2、体育课中加大足球活动的课时所占的比例,传授足球文化、

  技能和相关知识;

  3、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和不同的竞赛方式激发学生参与到足球运动中来;

  4、利用阳光活动时间组织不同年级、班级的足球趣味比赛(如:射门比赛、点球大战、运球接力、颠球比赛等);

  5、每学期定期组织校内班级间足球比赛(七人制小场地),通过足球运动的特性对学生开展意志品质,团结互助,集体荣誉等方面的教育;

  6、定期开展校园足球节,激发学生参与足球活动的热情;

  7、组织学校教师队与学生进行师生友谊赛,增进师生感情,丰富校园足球活动。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xx年全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突出重点农资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侵权假冒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案件的查处,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和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三夏”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要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及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继续加大清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和实名购买制度。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跟踪检查,对不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检打联动,检测与查处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源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黑窝点”。要建立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害。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xx〕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1号)及省农委印发《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夏季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质量责任意识。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报送市农委法规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通过金农工程系统报送(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

实施方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校舍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校舍维修资金的使用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具体范围和要求

  第一条:校舍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维修项目,以及其他应急维修项目。包括学校房屋维修;校内道路、围墙、管网维修改造;强、弱电线路改造;校内绿化改造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第二条:申报校舍维修项目资金需符合市、县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政策,需有利于校舍安全使用,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第三条:学校校舍维修3万元以上项目(含3万元)必须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精神执行。项目竣工决算后,送审计分局审计。3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或领导班子集体议标一次性定价操作,并记录在案。

  第三章 预算管理

  校舍维修资金预算拨付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

  项目单位须提出校舍维修项目的申请,申请内容必须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项目名称、规模、计划投资等。

  (二)审核

  县教育局及中心根据学校申报情况结合管理办法,进行立项审核和经费预算合理性审核,并确定资金预算额度及补助额度。

  (三)立项

  提出项目经费的预算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立项。应急维修项目根据各校书面申请的实际情况,由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即视为立项。

  (四)招投标

  各维修项目根据立项内容,做到设计全面、科学、合理。预算编制做到工程量正确、全面、不漏项,招投标程序符合要求。

  (五)施工管理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过程管理,尤其是师生和施工人员及财产安全的管理。中标单位原则上按工程量清单施工,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需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审批,经现场踏勘同意后,方可备案变更。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拨付环节。

  (六)拨付

  校舍维修经费按要求进行清算,项目资金拨付,具体拨付办法为:

  1.乡镇小学、幼儿园凭相关材料,结合乡镇意见,经教育局审批,由财政局全额拨付到所在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

  2.申请方法:拨付维修资金,按办理相关手续,并附相关材料:①中标通知书(三万元以下的项目为学校或乡镇(街道)有关本工程招投标会议记录)、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等、④三万元以上项目审计结束后尚需提供审计报告。

  审批拨付时提供的材料均一式二份。

  (七)校舍维修资金的使用

  (一)校舍维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移作他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经费,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将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并由设计单位、县教育局、乡镇街道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资金拨付。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一)县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要按照“方案明确”、“支出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强对校舍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校舍维修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给予处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项目补助资格等措施。

  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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