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3 11:19:38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共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共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受文化、人人建设文化”为宗旨,继续深化雄镇大舞台品牌建设。按照“政府采购、市场运作、全民享受”的原则,打造“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专业演艺产品送到村(社区),使人民群众可以在家门口看到大戏,实现公共文化演艺服务较高水平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财政局联合主办,各镇、街道为活动实施主体。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运作机制

  (一)运作主体。

  “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由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每年的演出计划,做好剧团的采购和演出剧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演出的档次和质量,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各镇(街道)负责演出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让广大群众满意。

  (二)运作方式

  1.场次安排。20xx年全区计划安排演出140场。其中演出费用每场10000元左右的120场,演出费用每场40000元左右的20场。各镇、街道全年场次安排根据“一村(社)一至二戏”的原则确定,全年演出场次不得少于全年场次安排指标,其中2场次可由各镇(街道)自主决定,但所选剧团应具备演出资格或经区文广新局同意,其余场次节目须统一采购,具体剧团、演出时间、地点安排由各镇(街道)与文化科协调后决定。区内剧团演出场次应不少于全年场次安排的50%。(各镇、街道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2.演出主体的确认。演出剧团、中介机构及演出剧目参照市“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方式确认的主体,其中演出费用每场40000元左右的演出主体,委托市演出有限公司联系确认。

  3、经费补助。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实行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演出费用的50%,即每场演出经费区财政补助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5000元和20000元。演出经费包含所有费用,如搭台、交通费等。实际补助费用按各镇(街道)实际演出情况结算,但不超过标准总额。

  4.经费补助的核拨程序:各镇、街道文化站作为具体实施和监督机构,应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演出场次和经费的统计核报工作,各演出团体填报的“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回执单需经镇、街道文化站审核并签字盖章。各镇、街道文化站请分别于5月28日、11月28日前,填报一次《区“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经费补助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上报审核材料包括演出回执单、演出合同、每场次演出照片(至少2张,其中一张必须为全景照)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分别于上、下半年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财政局两次联合下达补助资金通知,区、镇(街道)财政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演出单位。

  (三)监督管理。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的考核和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对演出团体的资格审核和节目预审(通过视听资料);

  2.对演出合同的监督管理;

  3.每年现场巡查不少于10﹪场次,同时做到“两个必到”,即每个镇(街道)必到,每个演出团体必到;

  4.群众满意度的调查。

  各镇、街道文化站要配合做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在本辖区内演出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完成规定的演出指标。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区文广新局做好本辖区内演出计划的安排,按照公平、均等、经济和实效原则,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地点和剧种剧目。

  2.做好演出团体在本辖区演出期间的.联络、接待、供电、舞台和场地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保障演出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3.做好本辖区内演出的公告和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对本辖区演出进行跟踪监看,及时将演出情况、观众人数、演出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信息反馈给区文广新局。

  4.做好本辖区内演出补助经费的统计核报及镇(街道)配套经费)拨付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外包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是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升区域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各镇、街道要把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作为一项文化惠民实事工程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科学安排演出计划,合理分配演出场次,落实切实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要建立“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专项档案,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并于2月20日前将具体施方案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科备案。

  (三)各演出团体,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确保质量。

  (四)、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活动专项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xx〕1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制定20xx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程目标

  以推动中小学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为目标,与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整合设计,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的方式,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36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

  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引导全体参训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参加逐级晒课和赛课活动。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探索建立以工作坊为纽带、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常态化研修指导机制,推动我省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完善我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工程实施

  工程实施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和实践应用两个环节。

  (一)网络课程学习。全体参训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和研修工作坊完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任务。课程设置如下:

  1.必修课程(18学时)。

  (1)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点评。

  (2)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3)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2学时)。

  2.选修课程(不少于18学时)。

  (1)高中、初中和小学学段:在原开设的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艺术修养、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和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等6个专题基础上,20xx年新增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学基础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等4个专题。以上10个专题均包含若干门课程,共提供不少于600学时的选修课程。在学校选择的专题下,参训教师自主选修不少于18学时。

  (2)幼儿园学段:开设中国传统文化、信息技术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教师艺术修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包括若干门课程,共提供不少于400学时的选修课程,在幼儿园选择的专题下,参训教师自主选学不少于18学时。

  (二)实践应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教师全员开展“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在网络课程学习基础上,每人每学年至少要上好一节研究课。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和观课评课等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学校负责按照“优课”内容要求、技术标准,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推荐参加县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各县(市、区)在各学校推荐“优课”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赛课,评选出县(市、区)级“优课”,并向市一级推荐优秀课例。各市在各县(市、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和赛课,评选出市级“优课”,经公示无异议后,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参加省级晒课和赛课活动,评选出省级“优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省级晒课,不参与省级观评课和省级“优课”评选活动。

  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20xx年,我省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创建的“优课”可同步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具体要求与活动流程,另行通知。

  三、参训人员

  高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初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小学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生活(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教师。

  幼儿园学段:包括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机构的人员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等,也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对象学科类别报名参加本年度网络课程学习。

  四、时间安排

  (一)网络课程学习。

  1.报名时间:3月1日-31日。具体报名工作流程。

  2.市、县级管理员培训时间:3月中旬。

  3.各级工作坊主持人培训时间:4月至5月。

  4.学校选专题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

  5.教师选课程时间:6月1日开始;

  6.必修课学习时间:6月15日至9月30日;

  7.选修课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6月15日常态化开放,学员可开始选修课学习。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工程结束后,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工作坊常年开放,所有参训人员仍可继续参与课程学习和教学研讨,学校可基于网络资源支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二)实践应用。

  学校创课、市县级晒课和赛课时间、方式由各市、县、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市教育局要在5月15日前完成市级“优课”遴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并填写本市、县级“优课”汇总表,发送到省项目办邮箱(support@qlteacher.com)。

  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优课”评选办法,按照一定比例逐级遴选推荐,确保“优课”质量。每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节,每位教师限报1节。没有经过县、市两级遴选的课例,不得直接推送省平台,也不能参加教育部“优课”评选。

  五、课程学习与研讨交流

  (一)课程学习。参训教师网络课程学习通过研修平台“个人空间”进行。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教师有效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学校要根据校本研修年度计划,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安排学习时间,统一组织必修课程和教师自主选修课程的集中研修。教师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学习,通过标准化测试,完成作业要求,由平台登记相应学分。

  (二)研讨交流。研修指导与研讨交流通过“工作坊”进行。必修课以学科为单位逐级建立“学科工作坊”,选修课以专题为单位建立“专题工作坊”。工作坊根据参与研讨人数可由平台或工作坊主持人拓展若干子坊,每个工作坊人数不超过300人。工作坊主持人通过学习导引、发布简报、上传资源、辅导答疑、发起话题和引领讨论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和研讨交流。积极推动教师网络研修成果的实践应用,开展互联网+背景下教育教学“智慧众筹”活动,以问题为核心,以问题解决为目标,引领深度研讨,推动研修成果的实践应用。

  (三)建立常态化研修指导机制。

  1.建立开放、多元的研修指导专家选聘制度。各学科省级工作坊主持人由省项目办遴选配备,由各级教科研骨干、高校专家和齐鲁名师(或工程人选)、特级教师等组成。各专题工作坊主持人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省级遴选的方式产生,鼓励在教育教学各领域有专长、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积极参加。

  各市、县(市、区)要按要求组建本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团队,并将本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团队名单逐级报省项目办审核备案。

  2.建立志愿服务制度。研修指导是齐鲁名师、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和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省级各学科、各专题工作坊主持人的研修指导工作均采取志愿服务的形式,要进一步弘扬教育志愿服务精神,努力在教师队伍中倡导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

  3.建立工作坊主持人培训制度。省项目办举办高级研修班,对省级工作坊主持人进行集中培训。优先将省级工作坊主持人列入“国培计划”。支持省级工作坊开展线下研讨活动,提升研修指导团队业务素质和指导能力。

  4.建立研修指导管理评价制度。各学科、各专题工作坊要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开展常态化线上指导和线下研讨活动。省项目办制定省级工作坊主持人考核评价办法,对省级指导团队实行动态管理。

  六、组织管理

  (一)建立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管理体系。完善“协同管理、分工负责、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工程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设立省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省级工作坊主持人遴选、培训及课程资源建设等。齐鲁师范学院负责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平台开发、功能建设和平台运行服务保障等。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科室及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成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的督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市、县级晒课和赛课活动,负责市、县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的遴选配备、培训与考核管理。要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过程管理,为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制20xx至20xx学年度“优课”创建活动方案,并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优课”创建和晒课、赛课活动方案报送我厅教师工作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络平台,并与省平台有效对接,确保各级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

  (三)各级电教馆站(教育信息中心)要做好工程实施的技术支持。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指导。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市、区)工作坊主持人团队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

  (四)中小学校长(园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校本培训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引导支持全体教师创建“优课”。要制定本校教师统一集中研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网络条件标准见附件5)。要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研讨任务。要抓好线下研讨和“一人一节研究课”活动的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工程实施方案要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参训教师要正确理解工程活动的意义,避免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优课”评选,在推进教师全员“研究课、上好课”的基础上,把真正的好课选出来,把“优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避免增加教师经济负担。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在创课活动中要注重实效,尊重学生。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重复课”。对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为保证优质课例资源的覆盖面,在各级优秀课例的遴选和推荐时,要优先考虑尚未获得各级“优课”的课例。

  七、保障措施

  (一)工程经费。工程实施经费由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承担,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评价。工程结束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通过考核,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登记相应学分。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评估结果形成工程的总结评价。

实施方案 篇3

  [4]“节能生活,党员在行动”—走进社区宣传低碳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宣传国家低碳经济的重大战略和低碳生活的相关知识,化学学院10级党支部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色,走进社区和学校宣传低碳,希望居民们能关注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养成良好习惯,为共建低碳生活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此外,在活动中不但会加强本支部成员自身的学习,锻炼了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的能力,同时走进社区进行宣传也是将学习成果化做实际应用的途径。活动内容如下:

  u 低碳讲座

  u 低碳知识问答

  u 发放宣传单,内容:生活中低碳节能小窍门

  u 低碳生活,我承诺—居民签字仪式

  负责人:xx 开展时间:11末

  [5]建设学习型党支部长效机制

  为了充分激发起每一个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实效性,本支部将以党员带动积极分子或者团员为模版,1+1式或者2+1式开展互助学习。此外,学生党支部将会利用好博客、qq群,宣传栏等信息媒体,对优秀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进行广泛宣传。进而建设学习型党支部长效机制,深化学生党支部在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师理论学习和教学研究,积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决定举行教师业务考试,为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突出重点,以考促学、以考促研、以考促改和以考促教的原则,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专业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试对象

  五十岁以下男教师和四十五岁以下女教师,在职中层领导不论年龄均须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2、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考试范围根据教师任教学科情况,以学科专业知识为重点,具体范围是:

  1、学科基础知识(以教材为主),统考学科占80%,非统考学科占60%;

  2、课程标准,统考学科占20%,非统考学科占40%。要求熟悉理解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性质、地位、作用,学科教学目的、要求、原则与方法,学科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学习评价与考核等。

  四、考务安排

  采用闭卷笔试,全校统一考试和评卷;考试时间及具体的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五、相关规定

  (一)考试成绩划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等次划定办法:考试实行100分制,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考试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作为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1、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申报评审、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良好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省市校等各类骨干教师评选,参加国家省市校等各级先进评选;可以折算校本培训10个学时。

  2、获得“不合格”等次的,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为“不合格”的,待岗学习,学习后考试仍“不合格”的,自行联系边远学校,调离原单位,报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考试等次,学校以适当方式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此实施方案由学校教务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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